招投标投诉回复函遇到恶意投诉 购投标人恶意投诉有什么好的办法

如何认定招投标中的恶意投诉?_百度知道
如何认定招投标中的恶意投诉?
如何认定招投标中的恶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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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四比比招标信息平台小许为你回复;三,仍然恶意缠诉的:一;;二、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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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如何处理淘宝天猫店的恶意投诉和职业打假?如何处理淘宝天猫店的恶意投诉和职业打假?天猫售后那些事儿百家号上一篇文章讲了天猫淘宝店常见的投诉,有读者私信我跟我说他的店铺遭遇了恶意投诉,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事实上,对于恶意打假的问题,阿里巴巴官方也是很重视的,尽全力在保护商家的权益。但有些职业打假人会利用淘宝天猫规则来进行“有理有据”的投诉,有些商家招架不住就只能让骗子得逞了。那索性现在就根据我自己的经验谈谈如何处理淘宝天猫店的恶意投诉和职业打假。现在比较常见的投诉和职业打假主要有以下三类:1.好评返现导致的投诉。现在淘宝、天猫严禁一切的好评返现,违反的话是会下架或者删除宝贝链接,严重的话也会扣店铺分。此类投诉一般是用小号来套客服话,然后下单后立刻申请退款,再然后用大号投诉我们违法淘宝交易流程。该类投诉的解决方案:(1)不要明确跟买家说我们是有好评返现,只要让买家给截图就可以。如果客服不小心说了有好评返现,那就留言的时候说客服是新来的,不熟悉股规则,然后说明这买家在我们店里并没有订单交易;如果买家以包裹中的好评卡为由投诉我们违反好返现的规定,就直接说那个好评卡不是我们的,我们在严格按照淘宝的规则经营;(2)一般情况下他们投诉后会留一个QQ号,我们可以去加他,问他要多少钱才会撤诉,然后截图作为凭证留言给小二看,说明买家是恶意敲诈勒索;(3)由于买家下单的账户是小号,没有什么信誉,我们提交凭证的时候可以说买家账户存在安全问题,希望小二可以公正处理之类的话。按这三步走战略,基本上投诉是不会成立的。2.使用极限词投诉。即违反最新广告法,使用了一些诱导买家下单的极限词语,常见的极限词有以下一些:此类投诉和上面的好评返现投诉一样的,一般是用小号来套客服话,然后下单后立刻申请退款,再然后过几天投诉我们违法淘宝交易流程。该类投诉的解决方案:(1)出现该类投诉后第一时间对接运营,让运营排查店铺的极限词,修改图片;(2)一般情况下他们投诉后会留一个QQ号,我们可以去加他,问他要多少钱才会撤诉,然后截图作为凭证留言给小二看,说明买家是恶意敲诈勒索;(3)由于买家下单的账户是小号,没有什么信誉,我们提交凭证的时候可以说买家账户存在安全问题,希望小二可以公正处理之类的话。按这三步走战略,基本上投诉是不会成立的。3.价格欺诈投诉。即投诉卖家虚假优惠打折的价格欺诈行为,尤其是投诉商家违法价格法,没有标明建议零售件,标牌价等,此类投诉常见于天猫店。该类投诉的解决方案:(1)出现该类投诉后第一时间对接运营看下价格是否虚假;(2)若不是我们的问题,在投诉留言区做出解释;(3)一般情况下他们投诉后会留一个QQ号,我们可以去加他,问他的诉求是什么,若是要钱就问他要多少钱才会撤诉,然后截图作为凭证留言给小二看,说明买家是恶意敲诈勒索;一般此类投诉也是很少成立的。除了上述三类恶意投诉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投诉打假,比如商品侵权,假冒品牌,三无产品等实质性的投诉,这些需要商家自己把控好自己的产品,是侵权了就完善商品,遇到了也没有办法了,只能乖乖给钱了,谁让商家自己不诚信呢?因此,还是希望所有淘宝天猫商家都能够诚信做生意,不要给坏人可乘之机,这是保护自己的同时也是净化整个网购市场。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天猫售后那些事儿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分享天猫售后处理的感想和经验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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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鲁建招字[2014]26号,以下简称《投诉处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好《投诉处理办法》精神,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一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应当修订和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受理程序,限定处理时限,做到有诉必接、有报必查、违法必纠。二是自2012年以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出台后,七部委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进行了新的规定,应对原《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鲁建发[2005]20号文)作出修订。三是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法律意识逐渐提升,各类投诉举报活动日趋增多,其中也不乏恶意投诉、虚假投诉。为规范招投标互动中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净化建筑市场,应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四是招标投标程序性要求强,时效规定复杂,不能完全适用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应当单独出台规定。二、制定依据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省政府令2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号)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三、主要内容及特点《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共三十五条,主要在投诉处理工作的层级管理、投诉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情形、投诉调查处理程序进行了明确,体现了以下特点:(一)强化层级管理。办法第3、4、5条分别对项目投诉属地负责、上级受理程序、上级对下级错误做法改正或纠正的程序做出了规定。特别就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层级管理作出了规定:第4条指出上级受理的投诉,可以转属地处理,也可直接调查处理;第5条强调下级不作为或处理错误时,上级可以督促改正或依法纠正。强化层级管理,一方面能够防止投诉举报属地处理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到当地环境因素的干扰,不能公正处理;另一方面也是对增强对下级的业务指导,提升全省招投标监管执法水平的需要。另外,办法第21条对跨区调查程序进行了规范,并明确“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协助,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可报请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督办”,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二)完善投诉制度。对投诉处理制度中,法规规章尚未作出规定的,予以明确。一是明确了恶意投诉的情形及处理办法。办法第12条规定了3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恶意投诉,并在第24、29条明确了处理规定。二是明确了自动撤回的情形。办法第19条规定了五种情形,视同投诉人自动撤回投诉,避免因投诉人不配合调查使投诉事宜迟迟不能结案的情形,提高行政效能。三是明确了异议与投诉之间的关系。规定“投诉事项属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通过招标人答复,可消除部分招投标活动的争执,避免矛盾激化。四是对投诉人的身份进行了明确,规定“投标人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投标的,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投诉”,避免投标人个别工作人员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单位意愿,以个人名义进行恶意投诉。同时联合体投标人投诉的,应当以联合体整体或征得其他成员同意后的联合体成员进行投诉。五是增强服务意识。办法第12条投诉书内容不完整或不规范的,可由投诉人进行补正的规定,避免投诉人因不熟悉投诉有关规定而不能有效投诉的问题,进一步体现了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精神。(三)推行信息公开。一是要求受理机构及经办人信息公开。二是对认定属于恶意投诉并予以驳回的,实施信息公开。三是对作出行政处罚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信息公开。另外,除在本级住房城乡官方网站上公布外,还应将上述信息公开内容在省厅官方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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