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会收款机收银机的帮帮我 现在结不掉这个账单 就是超出限额100了,

求解答电子收款机如何使用Mr差不多_6867步骤一、商品进货信息设置:发送商品信息包括商品编码、所属部类号、商品名称、销售价格、库存数量等信息。
步骤二、商品PLU库存追加:操作员对收款机中的商品PLU库存数据追加。
步骤三、部类编程信息:发送部类信息包括部类名称、部类属性、部类单价。
步骤四、开台名称编程信息:发送开台名称编程包括开台号、开台名称。
步骤五、删除商品PLU:直接删除收款机的商品PLU。
步骤六、收款员信息:发送收款员编程信息有收款员名。
步骤七、营业员信息:发送营业员编程信息有营业员名。
步骤八、系统功能参数编程:发送功能参数包括通讯机号、波特率、收款机机号、打印控制、经理密码、收款员密码、折价率、服务费、电子秤条码、日记帐系数、分窗口打印、并口打印控制、串口打印控制、抹零控制等。
步骤九、签单编程:发送签单信息包括签单编码、签单名称。
步骤十、票据编程信息:海信收款机发送票据题头信息共7行。
更多回答oufeiguang您好,
1、插拨外设(扫描枪)及电源请先正常关闭收款机;
2、钱箱底部需平稳,不能有障碍物,电源线不要通过钱箱底部。
3、钱箱内纸不要放太满,容易溢出使钱关不紧。
4、屏幕翻页使用“↑收款员”和“↓开台”键。
5、按“走纸”键可空走打印纸。
6、屏幕底纹显示含义:左上角:有上页;右下角:有下页;左下角:第二功能;右上角:第三功能。
7、若小票上商品名称后有“*”,则说明临时价格销售。
8、每天营业前后可进入Z报表清除电子日记帐、报表或清单。
报警声:除缺纸报警外,任何按错等报警声可按“清除”键清除。
装纸:从侧边打开打印盖,从自己的方向按箭头抬起纸卡(此时会缺纸报警),收银纸开口朝下放下纸槽,扣紧纸卡,穿过纸盖。(注:如果纸头部有粘胶,需穿过滚轴,以免粘住滚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山水情_2291远方EF2100B的电子收款机可以最大开台数为150. 至于电子日记就是每天的销售记录,也就是存在收款机里的销售数据数量。如果超过数量,那么数据可能会遗失,但一般机子会有提醒,可以做清除数据的工作。 根据收款机的型号的不同,如上的两个数据会略有不同,LZ可以按照您自己的机型和所需要求自己定义的。具体操作的话还是看说明书或者找销售商。因为目前不清楚您机器的品牌和型号。就说这么多了。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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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汇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9 年 3 月1 编 者 按目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北京经济增长下 行压力加大,企业在经营运行、开拓市场、保障就业等方面 出现了困难和问题。税收是调节经济运行、引导企业发展的 杠杆和手段。为了帮扶企业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 击和挑战,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帮助困难企业知 晓、理解和运用税收政策,尤其是税收优惠政策,我局编写 了《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汇编》 (以下简称《汇编》。 ) 《汇编》包括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的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 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外商投资企业 土地使用费十税一费,以及税收征管中延期缴纳税款规定共 130 条政策规定。为了方便纳税人查阅使用,我们按行业或 产业归集了各项税收政策;为了方便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运用 税收政策, 我们不仅介绍了每项税收政策的内容、 文件依据, 还明确了减免税操作流程,指导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 《汇编》所依据的文件截止于 2009 年 3 月 31 日,今后 出台新的政策规定, 应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由于时间紧急, 难免有疏漏之处,请读者谅解和指正。2 目 录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 节能环保业税收优惠政策 房地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下岗再就业、 下岗再就业、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非营利性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其它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普遍性税收优惠政策 延期缴纳税款政策 延期缴纳税款政策3 第一章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征收企 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 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识产权, 并同时符合《 (国科发火 识产权 , 并同时符合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国科发火 ( 规定条件的企业。 [ 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 《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 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 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是 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 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按照研究 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 加计扣除; 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 150%摊销。 摊销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国税发〔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4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 专业人员名单。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 归集表。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 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委托、 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6、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 可 三、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 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是指 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年以上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 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 可以在以后纳税 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 年度结转抵扣。 年度结转抵扣。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一)抵扣资格备案 1、经有权部门批准认定的创业投资企业证书或文件(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2、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5 3、投资合同、协议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未上市的声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备案 1、经有权部门批准认定的创业投资企业证书或文件(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2、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3、投资合同、协议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备案明细表;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符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 减征企业所得税, 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 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 减征企业所得税, 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 万元的部分, 免征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 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1、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 2、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认定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 3、实际发生的技术性收入明细表; 4、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6 五、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 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 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1 由于技术进步, 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 ( 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 定资产 (2 常年处于强震动、 ( 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 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条例第六十 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 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 条规定折旧年限的 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 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第二节营业税一、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 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 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 (财税字[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单位和个人签订技术合同后,按照《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 报资料清单》 (以下简称“资料清单” ,见附件一) ,携带所需资料到 主管税务所办理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报手续。 资料清单列举的资料中,除《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业务内容简要 说明》和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外,其余资料可使用复印件,且须加 盖公章。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在显著位置加以标注。 对持有《受理备案通知书》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取得该项技术交 易收入的次月月终前, 《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数据资料清单》 按照7 (见附件二)所列资料,填报《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数据表》 , 连同结算发票或其他合法结算收入证明复印件, 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 关备查。 附件一: 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报资料清单序号 1 2备查申报资料内容 经北京技术市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经北京技术市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确认的《技术交易免征营业 税业务内容简要说明》 外经贸部门颁发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及《技术进口合 同数据表》 有委托代办事项的应出具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北京技术市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确认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 核定表》 与有关部门签定承担技术项目(课题)的合同、协议、计划任 务书(京地税营[ 号) 国家科学技术部正式下达的项目文件(京地税营[ 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原国家计委和经贸委)正式批准3 4 56 78或授权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许可批准项目的文件(京地 税营[ 号)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批准下达的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批准通知(京地税营[ 号) 国防科工委、解放军总装备部对国家载人航天工程项目(又称 921 项目)提供的证明(京地税营[ 号)108 军委各总部、军兵种、国防科工委以及军队各基地和部队对国 11 防 军工项目 以及军 品配套研 制项目 提供的证 明(京 地税营 [ 号) 12 除上述以外,其他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报资料 注: 1、境内单位或个人所需材料:应提供 1、2、5 项; 2、外国企业或外籍个人所需材料:应提供 1、2、3、4、5 项; 3、承担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科技项目备查申报所需资料:应提供 6(或 7、8、9、10、11)相应项; 4、以转让软件著作权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所需资料:1、2、5 项和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的《著作权证》 。 附件二: 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数据资料清单 序号 1 2 3 4 备查申报资料内容 境外企业向境内企业发出的“付款通知书” 境内企业开户银行开据的“付汇通知单” 《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数据表》 与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相关的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结算发票复印 件注: 1、境内单位或个人取得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收入时所需材料: 应提供 3、4 项; 2、外国企业或外籍个人取得技术转让收入时所需材料:应提供 1、2、3 项; 3、承担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科技项目备查申报所需资料:应提供9 3、4 相应项; 4、以转让软件著作权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所需资料:3、4 项。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取消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审批 项目后续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京地税营〔 号) )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孵 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化器) 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 化器) 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自 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对其 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企业出租场地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 业”税目中“代理业”、 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 税目中“代理业” “租赁业” 其他服务业” 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号) (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 1、减免税备案表; 2、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 三、 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 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优势资源相组 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优势资源相组 合,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 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 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 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 化服务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 化服务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 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 租赁业” 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 “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文件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10 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 [ 号 )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 1、减免税备案表; 2、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科研机构、 一 、科研机构 、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 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 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 ,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 ,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 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股份、投资比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 校或者获奖人员,应在授(获)奖后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 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技术成果 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以及奖励的其他相关详细资料。第四节地方各税一、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对符合条件的 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 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 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11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 1、减免税备案表 2、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自 二、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对符合条件的孵 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 土 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 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 1、减免税备案表 2、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12 第二章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 由企 一、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 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 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 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 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1、北京市软件企业证书或北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 2、获利年度声明;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 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 三、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 惠的,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惠的,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13 料,报送资料包括: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 务总局每年发布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 四、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所得额时扣除。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 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 五、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 企业所得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政策。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投资额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0.25um 的集 六、 成电路生产企业,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 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 营期在 15 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 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 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报送资料: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 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0.25um 的集成电路生产 企业名单或投资额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的证明材料;14 2、获利年度声明;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微米( 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 七、对生产线宽小于 0.8 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 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 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 署、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生产线宽小于 0.8 微米(含)集成电路企业名 单; 2、获利年度声明;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15 第三章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节 营业税一、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 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 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 的企业, 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 服务业” “ 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 广 ( 的企业, 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 服务业” 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提交资料: (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 (二) 《学校办企业免征营业税申请表》 (一式三份) ,申请内容 包括企业名称、经济性质、税务登记号、主办学校、申请免税劳务费 项目、申请免税劳务所属税目、校办企业证书编号、营业额总额、免 税项目营业额、企业财务负责人签章及电话、企业法人代表签章及电 话、营业利润、利润率( 《关于对民政福利企业和学校办理企业免征 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营[ 号第三条) ; (三)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财务资料。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地税征[ 号) )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 二、 免征各项税收。 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 入, 免征各项税收。 受这项政策。 受这项政策。 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 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 ,免征各项 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含疫苗接种和调拨、销售收入) 免征各项 , 税收。 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16 策。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 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按照国家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疾病控制、 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和卫生服务收入必须与不按国家规定价 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和卫生服务收入以及取得的其他收入分别核 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确认, 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算, 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确认, 后,免征各项税收。 免征各项税收。 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 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部 分,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 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 年内免征营业税。 年内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00〕 2178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提交资料: (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 (二)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证 明。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地税征[ 号) )17 第四章农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第一节得税。 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 从事农、 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 坚果的种植; 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 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三)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中华人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 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民共和国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 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财税〔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18 料,报送资料包括: 1、经营场地证明、林业产权证或相关经营证明(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2、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第二节营业税一、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 防治 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 业税。 业税。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 ( 项所称农业机耕, 是指在农业、 林业、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 五) 项所称农业机耕, 是指在农业、 林业、 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 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 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 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 防治, 是指从事农业、 林业、 牧业、 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 防治, 是指从事农业、 林业、 牧业、 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 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 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 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 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 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 家 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 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 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 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 5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第 52 号令)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第三节地方各税19 一、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直接用于农、 渔业的生产用地, 税。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 二、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 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 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 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 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三、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 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 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文件依据: 《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计税 金额在 1 亿元以下的,区县局审批;超过 1 亿元(含)的,由市局审 批。 纳税人在申报减免税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 使用权的文件资料; 2、土地使用权转移合同; 3、情况特殊的,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它证明资料。 四、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 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 文件依据:《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地字[1988]37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20 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 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 五、 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 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 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 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21 第五章节能环保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一、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 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 业所得税,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 业所得税,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 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 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 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 报国务院批准后 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 公布施行。 公布施行。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1、有关部门认定的项目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收款证明、发票存根联 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税额抵免, 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 《节能节水专用 实际使用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 《 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和 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 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当年不足抵免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22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 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48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一)抵免资格备案 1、购买专用设备发票及清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使用卡片或专用设备固定资产明细帐(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 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 备的声明、专用设备使用情况声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抵免税额备案 1、购买专用设备发票及清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使用卡片或专用设备固定资产明细帐(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额备案明细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日起以《 三、企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 惠目录》 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 且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 惠目录》 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 例不得低于《目录》规定的标准, 例不得低于《目录》规定的标准,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 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 90%计入收入总额 计入收入总额。 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23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47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1、有效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结果的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实际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包括综合利用的资源、技术标 准、产品名称等)、分别核算资源综合利用收入的声明;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24 第六章房地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节 营业税一、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系指执行国家房改办 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 法的单位, 法的单位,以所出售住房所在地政府房改管理机关制定的房改成本 价、标准价出售的生活用居住房。对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 标准价出售的生活用居住房。对单位按房改成本价、 住房取得的收入, 凭其所提供的所属级别政府房改主管部门 售房款 “ 住房取得的收入, 凭其所提供的所属级别政府房改主管部门 存储证明”中注明的归集金额,免征营业税;凡超额部分, 存储证明”中注明的归集金额,免征营业税;凡超额部分,应照章征 收营业税。 收营业税。 文件依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房地产市 场营业税优惠政策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地税营〔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符合规定免税条件的房改住房出售单位, 应按照税收管理体制规 定,照章填报所附《单位房改售房营业税免税申请书》 ,经主管地方 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 提交资料: (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 (二) 《单位房改售房营业税免税申请书》 (一式三份) ,申请内 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计算机代码、法人代表、申请免税额、 财务负责人、出售住房详细地址、出售住房面积、单价、出售住房收 入、应纳营业税、销售日期、房改办归集证明发生额(依据《转发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京地税营 [2000]39 号第八条) ; (三)所属级别政府房改办出据的“售房款存储证明” 内容包 , 括单位名称、住房套数、面积、售房款、公共维修基金、存入日期等 (依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25 通知》京地税营[2000]39 号第四条)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地税征[ 号) ) 二、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个人将购买超过 2 年 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含 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 策的通知》 (财税[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个人将购买后超过 2 年(含)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申请免征营 业税时,必须提供个人合法性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合 同书。 ( 《北方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个人 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 》 (京地税营[ 号) )第二节地方各税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 对房地产开发 一、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 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 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 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 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 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89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成的商品房, 仅对售出前使用 含出租、 (含出租、 二、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成的商品房, 出借)部分征收房产税;停止使用(含出租、出借)期间, 出借)部分征收房产税;停止使用(含出租、出借)期间,不征收房 产税。 产税。 文件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城市房26 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和征管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 [ 号 )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房改带危改项目中比照经济适用住房 管理的房屋所占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比例按照其建筑面积 管理的房屋所占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比例按照其建筑面积 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 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 文件依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改带危改项目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 四、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 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 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 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 相关材料, 可按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 相关材料, 可按廉租住房、 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五、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文件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纳税人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时, 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 资料,报送资料包括: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一); 》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日以前已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 六、1994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不论其房27 地产在何时转让,均免征土地增值税。 地产在何时转让,均免征土地增值税。1994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签订 房地产开发合同或已立项, 并已按规定投入资金进行开发, 房地产开发合同或已立项, 并已按规定投入资金进行开发 其在 2000 年底前首次转让房地产的, 免征土地增值税。 签订合同日期以有偿受 年底前首次转让房地产的, 免征土地增值税。 让土地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让土地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 1994 年 1 月 1 日前签订 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财法字[1995]7 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 (财税字[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纳税人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时, 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 资料,报送资料包括: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一); 》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 七、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 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 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 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 相关材料, 可按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 相关材料, 可按廉租住房、 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28 下岗再就业、 第七章 下岗再就业、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节 营业税一、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 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 按摩、 吧外) 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在新增加的岗位中, 当年新招用持 再 《 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在新增加的岗位中, 就业优惠证》 人员, 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 就业优惠证》 人员, 保险费的, 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 保险费的, 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 税、教育费附加优惠。 教育费附加优惠。 日起,我市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 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 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 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 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企 ,因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 业”) 因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享受税收定额扣减优惠政 ,因新招用持 20%, 策的定额标准上浮 20%,为每人每年 4800 元。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 以及销售不动产、 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 广告业、房屋中介、 房屋中介、桑拿、 桑拿、按摩、 按摩、 网吧、 氧吧外), 网吧、 氧吧外) 按每户每年 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 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 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 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 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 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文件依据: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 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1、具有区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 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加盖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戳记的《持〈再就业优惠 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 )实际( )工作时间表》的企业可依29 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并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 《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持〈再就业优 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 )实际( )工作时间表》 ; (3) 《再就业优惠证》 。 2、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下 列材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1)减免税申请; (2) 《再就业优惠证》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 (京地税再〔 号) )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 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 二、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 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 (一 ) 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 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 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 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 倍确定, 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6 倍确定, 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 万元。 3.5 万元。 (二)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 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 税目( 业除外) 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 50%的 50%的 业除外) 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 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 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92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申请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30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 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税收优惠政 策的纳税人在申请减免税时, 应区别不同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 下资料: (一)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工疗机构 1、 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为该企业出具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 2、企业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 3、企业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包括: 《北京市社会 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汇总表》 《北 京市 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等) ; 4、企业向残疾人实际支付工资的《工资单》 ; 5、 《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申请表》 (一式两份,样式见 附件 1,由各区县国税局、地税局自印) ;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 除福利企业、 盲人按摩机构和工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单位 (以 下简称其他单位) 1、本条第(一)款第 2-6 项资料; 2、企业全部职工的花名册(含残疾职工和非残疾职工) ;? 3、所安置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以下简称《残 疾人证》 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以下简称 《残疾军人证》 ) 以及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确认证明。 减免税申请及审批: (一)取得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 单位(以下简称“纳税人”) ,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并 提交以下材料: 1.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纳税人, 出具上述部门的书 面审核认定意见; 2.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31 3.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4.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 不需要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以及本通知 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单位(以下简称“纳税人”) ,可向主管税务 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 2.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3.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 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 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税 收优惠政策的残疾人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应当出具主管税务 机关规定的材料,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北 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 [ 号) ) 三、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干部 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年内免征营业税。 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营业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凡安置自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60%( 60%)以上的, %(含 %)以上的 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 60%(含 60%)以上的,经主 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年内免征营业税。 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6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32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 以下资料: 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 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⑶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登记表(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外) ; ⑷从业人员花名册(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外) ; ⑸上款所提“转业证件”为“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转业证》复 印件” ; (6)各区县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出具的 “北京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 干部证明”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地税征[ 号) ) 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 四、 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之日起, 年内免征营业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之日起,3 年内免征营业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 务登记证之日起, 年内免征营业税。 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 60%(含) 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 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 应的审查认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或个人享受免税期间,应按现行 有关税收规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 其免税政策。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 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 《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33 [2000]84 号) ) 提交资料: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 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 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3)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 明。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地税征[ 号) )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 五、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 (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 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30%以上 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 以上, 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 30%以上, 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 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 年内免征营业税 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 30%以上 并与其签 以上, 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总数 30%以上,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 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核,3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 (国办发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 》 国办发 ( 下发后从事下列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2004]10 号)下发后从事下列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 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 氧吧外) 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年内免征营业税、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 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 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 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34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93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城镇安置条件, 并与安置地民 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 ,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 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 提交资料: (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 (二)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 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 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 30%以上,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 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 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总数 30%以上,并 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 证明材料。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地税征[ 号)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 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 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 、 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 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 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 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 20%,由各省、自治区、 %,由各省 为每人每年 4000 元,可上下浮动 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35 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并报财政 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经请示北京市政府,我市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 经请示北京市政府,我市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 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 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 ( “企业” ) 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以下简称 企业”, 《再就业优惠证》 人员享受税收定额扣减优惠政策的定额 因新招用持 再就业优惠证》 人员享受税收定额扣减优惠政策的定额 20%, 标准上浮 20%,为每人每年 4800 元。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 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各类享受税收定额扣减优惠政策的企业, 在扣减限额内逐月依次 各类享受税收定额扣减优惠政策的企业, 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扣减税( 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扣减税(费)额累计超 过预核定扣减限额的当月起按规定缴纳税( 。年度终了, 过预核定扣减限额的当月起按规定缴纳税(费) 年度终了,如果企 。年度终了 业实际扣减税额小于预核定的减免税总额,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业实际扣减税额小于预核定的减免税总额, 扣减企业所得税。 扣减企业所得税。 对待《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 对待《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 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以及销售不动产、 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 广告业、房屋中介、 房屋中介、桑拿、 桑拿、按摩、 按摩、 网吧、 氧吧外) 按每户每年 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 , 网吧、 氧吧外) 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 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 大于上 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 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我市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经营人员依次扣减其当月实际 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扣减 元定额的, 税(费)额累计超过每户每年 8000 元定额的,当月起按规定缴纳税 。 (费 ) 下岗失业人员是指: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 下岗失业人员是指: 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36 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 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 职工; 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 1 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上述优惠政策审批期限截止到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如果企业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 如果企业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文件依据: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问题的通知》 (财税[ 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 、 局、北京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 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需要经税务部门审批,具体审批程序规定 如下: 审批权限: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批。 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提交资料: (一) 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提交的资 料: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持 及 〈再就业优惠证〉 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 )实际( )工作时间表》 《再就业优惠证》 (二)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提交的资 料: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再就业优惠证》 审批的政策依据:37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 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地税征〔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 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 财税[ 号)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 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 号)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 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6]89 号) 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 的基础上, 100%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 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 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1、残疾人员名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有效的残疾人员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3、 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4、为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支付残疾人员工资的证明;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38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 一、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 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广告业、 房屋中介、 桑拿、 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广告业、 房屋中介、 桑拿、 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 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 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 ), 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业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 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文件依据: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 [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属于审批减免。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下 列材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2)《再就业优惠证》;?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 二、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 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 (国办 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 国办 ( 下发后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 发[2004]10 号)下发后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 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 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 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 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39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 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属于审批减免。 提交资料: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2)《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 (3)《城镇士兵自谋职业证》。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三、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独自 经营的,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经营的 ,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 可在 3 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 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 , 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 文件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 [ 号 )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属于审批减免。 提交材料: (1)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 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 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6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属于审批减免。 提交资料: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2)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五、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 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40 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 50%的个人所得税。 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 5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按应纳 个人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100%的个人所得税。 税额减征 10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在生产经营 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中需雇请雇员的, 30%以上的, 中需雇请雇员的,雇员中残疾人员比例为 30%以上的,按应纳税额 100%的个人所得税。 减征 100%的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 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属于审批减免。 提交资料: (1)民政局、残联及其它有关部门核发的烈属、孤老人员和 残疾人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3) 扣缴单位应将本单位享受减征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员 工提供的有效证件及减征税款证明的复印件留存在本单位备查。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 注 : 近期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 《 关于延长下岗失业 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9]23 号 ),文件规 》( 财税[2009]23 ),文件规 定: 对持《 再就业优惠证》 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一 、 对持 《 再就业优惠证 》 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 3 年内按 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 每户每年 8000 元 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1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 二、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 , 当年新招用持 再 《 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 就业优惠证 》 人员 , 保险费的,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 保险费的 ,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 、 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市维护建设税 、 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20%。由各省、自治区、 4000 元 , 可上下浮动 20% 。 由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 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并报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三、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具体操作办法继续按照《 年 12 月 31 日 。 具体操作办法继续按照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 》( [ 号 ) 和 《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 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 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 》( 的相关规定执行。 [2006]8 号 ) 的相关规定执行 。 关于我市的操作办法,正在研究拟定中, 关于我市的操作办法 , 正在研究拟定中 , 其中我市扣减定额 标准, 正在请示市政府。 标准 , 正在请示市政府 。42 第八章非营利性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 一、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 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 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 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 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 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 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 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六) 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 该组织的财产。 该组织的财产。 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 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 院有关部门制定。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不包括非营利组织 院有关部门制定。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但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但国务院财政、 的除外。 的除外。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1、有关认定机构出具的非营利组织的证书或文件(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43 2、设立非营利性组织章程、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相关事项声明(主要针对非营利组织的七个条件进行专项说 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第二节 地方各税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 一、 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资兴办的福利性、 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 土地暂免征 资兴办的福利性、 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 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97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01]5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三、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00]42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44 第九章其它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一 、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一年至第三 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得税 第一笔生 产经营收入, 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 产经营收入, 一笔收入。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一笔收入。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 2008 年 1 月 1 日后经批准的,并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日后经批准的,并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 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 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 目。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46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 料,报送资料包括: 1、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 2、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收款证明、发票存根联 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 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45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操作流程: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第二节 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期限为三年, 免税时间自 一、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期限为三年, 担保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享受三年营业税减 担保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免政策期限已满的担保机构,仍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减免税。 免政策期限已满的担保机构,仍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减免税。 文件依据: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 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企业[ 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审批。 由担保机构自愿申请, 经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省级地方税务 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 发免税名单, 名单内的担保机构应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 理免税手续, 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 的名单审核批准并办理免税手续后, 担保机构可以享受营业税免税政 策。 提交资料: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北京市地方税 ( 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 知》 (京地税征[ 号) ) 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 二、 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 年内免征营业税。 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 年内免征营业税。本通知的执行时间为 收入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46 的通知》 (财税〔2007〕17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 经主 三、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 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 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 票, 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依下列 额, 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 17% 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 X 17%。当期应纳 =(价款 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申请抵免营业税,应填写《北京市__地方税务 局抵免营业税申请书》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并填写《北京市__地方税务局抵免营业税申请资料清单》 : (一)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二)购置税控收款机发票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单位公章。 区县级地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 批决定。税务机关作出的抵免营业税审批决定,主管税务所应当自作 出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送达抵免营业税审批书面决 定。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购置税控收款机抵免营业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 (京地税营〔 号) )第三节 地方各税一、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土地免纳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47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二、对既生产军品也生产民品的军需工厂的房产,应按其生产军 对既生产军品也生产民品的军需工厂的房产, 厂的房产 品与生产民品房产的比例划分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品与生产民品房产的比例划分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城市房地产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二[ 号 )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三、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 3 年内自用的房 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 产、 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 (财税[2000]42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四、对资产公司回收的房地产在未处置前的闲置期间,免征房产 对资产公司回收的房地产在未处置前的闲置期间, 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资产公司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免征土地 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资产公司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增值税。 增值税。 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 4 家金融资产 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0 号)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五、对邮政部门座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尚 对邮政部门座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48 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必须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 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必须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日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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