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什么时候非深户可以申请公租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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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公租房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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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申请的公租房,到现在已经1年多了,怎么还没通知去选房啊?2016年的公租房和租金补贴什么时候才开始申请?
泰安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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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5年申请的公租房目前目前正在区民政局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将陆续反馈给区房管部门,待区房管部门上报市房管部门后组织摇号。由于下一批房源尚未建成,2016年公租房暂不组织申报,2016年租金补贴申报时间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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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申请的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入住
2016年申请的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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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核,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市,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年底可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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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申请者等得心焦
记者打探得知,郑州有些区正在进行公租房房源相关手续的交接
  制图/郑萌&&河南商报记者&邓飞&&今年的公租房何时分配?记者打探得知,各项目房源多在进行手续交接,目前,尚无新计划公布。&&问题&&今年的公租房啥时候分&&“金水区的公租房究竟啥时候分?多少套?”今年以来,不断有读者问这个问题。昨日,河南商报记者接连打探得知,包括金水区在内,市内多个区都在进行公租房房源相关手续的交接,至于何时分配,分多少,还没有作出具体安排。&&时间即将步入4月,在公租房申请者看来,今年的公租房早就应该进入“分配模式”了。有申请者向记者反映,去年9月供应第一批房源时就说,去年年底可能还要分,但一直等到现在都没有消息,到区房管局保障部门也问不出个所以然。&&由于去年没有参与郑州首批公租房分配,对于金水区的申请者而言,等得更为心焦。目前,金水区公租房的申请人数已达到近5000人,约占郑州市区申请者的三成,是申请人数最多的一个区。&&但是,今年的首次分配能有多少套房源,申请者都特别关心,这也是读者向记者反映最集中的问题。该区申请者小寒吐槽称,不管快慢,最起码得让大家知道,工程进行到哪一步了,要经常主动公布信息。&&进展&&有些区公租房正进行手续交接,高新区暂无房可供&&昨日,记者从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该区正在进行公租房房源相关手续的交接,至于房源分配计划,目前还没有最新消息,还要看市里是否要统一安排。&&记者向其他各区进行打探得知,新一批达到使用标准的房源都在向区房管局进行手续交接,有的房源还处于手续办结收尾阶段,也很快进行交接。由于新建项目较多,今年上半年,高新区很可能不再参与房源分配,但继续接受房源申请。&&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有关人员向记者解释说,公租房项目多为高层建筑,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同时还要进行装饰装修、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工作,因此房源交付需要时间。就目前的情况看,关于今年的房源分配计划安排,如果有最新消息,会第一时间对外公布。&&2012年以来,郑州市不断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于2014年9月向社会供应了“三房合一”后的首批2517套房源,另有4521套房源于年底基本达到分配条件。另据记者了解,2015年,郑州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2286套,基本建成12203套。根据项目工程进度,预计今明两年,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将进入一个集中交付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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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生活报怀远县2016年公租房即将摇号,你需要知道这些...(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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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怀远县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依据《怀远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房源情况,制定本期配租方案。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文苑安置区配建公租房432套、嘉富新城配建公租房62套、昌盛花园104套、新星安置区配建公租房123套、启城国际4套,共计725套(摇号时房源如有变动,以届时公示套数为准)。二、成立组织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租房配租负总责,成立三个工作组,即配租审核组、配租监督组和宣传报道组。配租审核组负责对申请户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调查审核(可按照区域划分组成若干个审核小组),成员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从县住建局、民政局及相关镇区抽调人员组成,配租审核组组长由县住建局崔华同志担任,荆山镇配租审核组组长由刘贺勇同志担任,榴城镇配租审核组组长由刘家忍同志担任,县财政、人社、公安、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社区居委会共同做好调查审核工作。配租监督组主要负责对调查、审核、配租、入住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成员由县监察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组成,组长由县监察局刘维新同志担任。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对公租房配租申请条件、配租政策、配租程序等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方式有:怀远新闻网公示、怀远电视台公告(公示)、散发宣传单、电话通知等,组长由文广旅新局王子军同志担任。三、申请范围、条件、受理地点及优先安排(一)申请范围1、2008年至今享受租赁补贴的保障户家庭&(单身70周岁以上老人除外),在规定时限内由原申请人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配租条件的实行等额摇号,优先配租。2、2015年轮候配租户经审核组审核仍符合配租条件的优先配租(申请人无特殊情况不再提供重复的申请资料)。3、规定期限内在相关镇区指定地点申请配租的新申请户,经审核符合配租条件,直接参与摇号,实行差额摇号,轮候配租。4、经济开发区保障户(含享受租赁补贴户)由经济开发区出台分配方案进行配租,经济开发区成立配租审核组,受理申请点设在工业园区社会事务部(办公大楼东侧),配租审核组组长由常树连同志担任。(二)申请条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申请:1、城镇居民申请公租房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⑴申请家庭在本县荆山镇、榴城镇及经济开发区常住5年(含5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同一户籍中长期生活和居住;⑵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1900元以下(其中人均月收入480元以下为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768元以下为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768元至1900元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1900元不予保障);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含)以下,总面积不得超过54平方米(含无住房,自有住房出售或转让需5年以上)。2、新就业大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县城工作两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两年社会养老金;县政府引进人才和来本县投资创业的,凭县委组织部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可按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申请公租房。3、在城镇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农村贫困家庭及政策规定可以照顾的特殊群体,在本县无私有住房的,均可申请公租房。(三)申请地点荆山镇成立配租审核组,受理点设在原第二人民医院2楼(老油厂对面),受理居住在荆山镇的申请户(包括顺河办事处、乳泉办事处、永平办事处、西关办事处及靠山、梅郢、东庙、马湖、建强、菜园辖区的申请户)。新并入的村居委暂不予申请。榴城镇成立配租审核组,受理点设在榴城镇政府大楼1楼,受理居住在榴城镇的申请户。(四)优先配租按照“最困难优先配租”原则,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分登记年限优先配租:1、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提交本人县级以上病历和医院证明、经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且持有特级或一级、二级残疾证家庭;3、正在享受低保的无房家庭;4、军烈属、因公致残(含伤残军人、职业病人);5、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6、在城镇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农村贫困家庭及政策规定可以照顾的特殊群体,在本县无私有住房的;7、原住房面积低于54平方米(含),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无购买住房能力,实行货币买断后无住房的。四、优先摇号条件及楼层安排由于本次房源大多数为高层或小高层,为方便居住和生活,对于家庭成员中有70周岁(含)以上老人或家庭成员中有2级(含)以上下肢残疾、瘫痪人员或患有重大疾病的,配租在5层(含)以下(不配租在多层楼房),其余随机摇号。五、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情形虽然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配租。(一)智障、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法定赡养人和监护人的申请人以及子女在本地居住且有赡养能力的70周岁(含)以上单身老人;(二)虽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经调查核实存在购、建房屋事实或所住房屋确实是本户或父母、子女的;(三)领取差额住房补贴的申请家庭,在征迁安置中安置面积大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四)不按时参加或拒绝参加年审的;(五)申请人对举报或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六、配租程序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申请家庭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在公租房申请期限内,凭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所在地镇(区)调查审核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公租房家庭承诺授权书》并提供家庭人口、收入、住房信息,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书及申请人近期照片;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协议或判决书复印件要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法院公章);4、租住房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居住地、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证明以及房屋产权产籍证明;农村或外来人员常住证明(居委会出具、相关镇区计生办签章证明);6、申请人本人提供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7、正在享受低保的提供低保证和银行卡、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提供银行卡;8、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收入证明、工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或养老金证明等;9、患有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县级以上病历、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患有残疾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新《残疾证》为准);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如结婚证、军烈属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以上规定材料提供复印件验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经原发证单位盖章和申请人签字确认。(二)受理。所在地镇(区)配租审核组受理申请户申请资料后,由两人以上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符合条件的,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简明登记表》并由审查人签名。(三)调查审核。为方便对申请户的审查,县相关部门按以下要求配合审核组查验或提供资料:1、民政部门负责配合审核组查验申请户收入以及婚姻和死亡情况;2、人社部门负责配合审核组查验申请户社会保险养老金情况及引进人才信息;3、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审核组查验申请户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发放情况;4、公安交警负责配合审核组查验申请户车辆登记情况;5、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配合审核组查验申请户公积金缴存情况;6、住建部门负责配合调查审核组查验申请户产权产籍登记情况;7、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调查并出具住房证明(租住、借住、有房、无房等);8、涉及其他单位需要提供或出具资料的应全力配合。各镇(区)配租审核组(或小组)对相关单位和受理申请户提供的资料进行联合调查、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居走访、信函索证、查验产权及收入状况等方式对申请户家庭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等资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调查审核结果,各镇(区)配租审核组提出初步入围家庭名单。(四)第一榜公示。配租审核组将初步入围的申请人(包括申请人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收入等详细情况在镇(区)和社区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已受理没有公示的申请户,配租审核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户,配租审核组安排其他审核组人员重新核查,不符合条件的,配租审核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经公示无异议或核实举报内容不实的,由各镇区提出初步审查认定意见,报县住房保障中心。(五)第二榜公示。县住房保障中心对配租审核组上报初步认定户进行复核并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采取交叉调查的办法,由县住房保障中心重新组织调查,最终产生入围名单报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六)申诉。对在受理环节不符合申请条件、在第一、二榜公示环节公示有异议,配租审查组已按规定程序向申请户告知不予受理,申请户仍有异议的,可向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重新调查处理。(七)配租。经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户,以电脑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为确保配租公平、公正、公开,县住房保障中心邀请县公证处对配租全过程进行公证,同时还邀请市住房保障办、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配租监督组、配租审核组、新闻媒体、行风监督员和申请户代表进行监督。配租摇号系统软件由市政府信息中心提供。在确保符合优先配租条件家庭进入配租范围的前提下,经电脑摇号产生与房源相等的配租户数,再次摇号选定公租房房号,配租结果当场公布,并在住建局大厅、相关镇(区)大厅以及怀远新闻网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取得房号的申请户实行轮候制,等待下次分房时优先配租。(八)签约入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户,由县住房保障中心发给入住通知书,自发通知书之日7个工作日内到县城投公司运营管理机构签订实物配租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主动放弃,取消配租资格。自动放弃的,两年后才能重新申请。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公租房租金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规定执行。特别困难家庭租金由承租户提出申请,由相关镇(区)审查、县城投公司运营管理机构审批,核定减收比例或免收房租。八、其他规定(一)联合审查组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配租方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操作,对借助公租房配租吃拿卡要、徇私舞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相关部门给予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二)有关单位或个人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租房的,由相关部门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三)公租房申请户隐瞒事实骗取保障,一经查实,取消其5年内申请资格。(四)本期摇号配租规则另行制定。本配租方案由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足不出户,就知怀远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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