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什么是房价收入比比到底是多少

缘起  为什么撰写这篇文章?写这篇文章有什么意义?以下事件背景,引发本人撰写了本文。作为多年的地产行业从业经验,从专业和良知上,不得不写。在大是大非面前,还事实一个清白,给民众一个衡量房价的正确标准,使百姓不被个别地产奸商所忽悠、不被广为媒体传播的错误方法所误导,撰写此文,以正视听。  最近,网络上一篇题为《6大城市房价收入比偏高
有望进一步回落》的文章,在网上广为流传。文章提到,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最近出了一份《我国房价收入比研究:房价有所回落,一线城市依然偏高》的研究报告,报告中称:   “从年情况来看,我国房价收入比在5.5~7.5的区间波动,其中最低的1996年为5.64,最高的2007年为7.44。总体水平高于发达国家的3~6,但与1998年世界8.4的平均值和6.4的中位数,相当的接近。”。  “2008年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已降至6.78,但与国际房价收入比3至6的合理区间相比仍然偏高。由于房价仍有下降空间,再加上居民收入的增加,估计2009年房价收入比也将降到1997年至2003年间6.2左右的合理均值”  中国真实的房价收入比,是否真的是易居中国这份报告中所说的2008年已经降到6.78 ,2008年可是中国房价有史以来最高的年份,虽然受股市股灾和世界金融危机影响严重,但2008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仍然比房价飙涨的2007年还上涨6.5%。如果果真如易居中国所言,中国最高峰的房价收入比也只有6.78 ,2009年还可能下降到6.2 ,那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已经如此贴近国际标准,我们的房价基本就不存在泡沫了,也基本不需要降价了。  而事实果真如易居地产研究院所说的,中国房价收入比接近国际健康房价收入比国际标准了吗?下面将针对这个问题深入分析。  二
该不该相信  易居中国,是中国地产代理行业的翘楚,全国成千上万家专业地产代理公司中屈指可数的几家上市公司之一,论资金、规模、实力,那没得说,应该称得上地产代理行业的NO.1。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以下简称“易居地产研究部”)是其旗下专业地产研究机构,应该说,全国地产代理公司,能够把地产研究机构做得这么庞大的,更是屈指可数。那么,中国最具备品牌实力和规模实力的地产研究机构,应该也具备同等专业的研究能力吧?  遗憾的是,在《我国房价收入比研究:房价有所回落,一线城市依然偏高》这篇文章以上几个论点,本人不敢苟同,故而撰写本文,对本人的观点进行阐述说明。  三
房价收入比该怎么计算  房价收入比,定义是某地区户均房屋总价与家庭年均收入之比,即房价收入比=某地区户均房屋总价/家庭年均收入。房价收入比是各国评价房价水平的指标,能较准确地判断某地区的房价水平。  国际组织提供的合理房价收入比为:世界银行专家认为是4-6,联合国人居中心认为是3-6,综合起来,国际公认的合理房价收入比是3-6。  国际研究机构,户均房屋总价和家庭年均收入这两个数值,都是取中位数,即中值进行计算。  中值意指中间之值,也就是所有房子的总价排列中,居于中间的那个值。中国统计部门很少采用中值这个概念进行相关数据统计,而是采用平均值进行计算。  家庭年均收入,则是指家庭成员的年度总收入,通常是指夫妇二人的收入总和。在中国,一个成熟家庭,多数会以3口之家或5口之家的家庭结构出现,一对夫妇养1个小孩,另外,可能会把父母两老接到身边一起生活。但不管是三口之家还是五口之家,真正负担购房款和支付按揭款的,基本都是家庭主体的夫妇两人,小孩和老人家,不计入支付购房款的对象内。当然,部分年轻人购房,会得到其他家人的资助,但这属于不可预见的个体因素,无法计算入家庭年收入的统计之中。  户均房屋总价=(该研究区域住宅总销售金额÷该区域内销售总套数),所产生的单套住房总价平均值。  家庭年均收入=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  房价收入比,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房价收入比= 户均房屋总价÷家庭年均收入=(该研究区域住宅总销售金额÷该区域内销售总套数)÷(该区域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  PK易居
质疑荒唐算法  观点一:荒唐的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  易居地产研究院提供的计算方式,房价收入比=住宅价格/居民有效购买力=(住宅销售单位面积价格×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家庭平均人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住宅销售单位面积价格×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在这个公式里,存在多个错误的因素:  错误因素1:  分子错误(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是指历年积累到计算年份,该地人均占有住宅建筑面积的平均值。它反映的是历史积淀下来的住房改善成果,是累加历年住宅销售量基础上得出的单位数值,不是该计算年份实际销售出去的单位面积,以这个数值作为计算当年度的房价收入比,不能客观反映当年当地单套住宅的真实总价,是错误的计算方法。  错误因素2:  分母错误(家庭平均人口)。计算分子时住房总价时,可以使用家庭平均人口进行倍数相乘,但计算分母家庭年均收入时,不应该使用家庭平均人口进行相乘。如上面所说,多数三口之家和五口之家,真正掏钱买房的,多数是依靠夫妇两人的工作收入所得进行买房和支付按揭款,同样是家庭人口的小孩和老人,往往都是不参与购房负担的,不能以家庭平均人口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家庭总收入。  错误因素3:  分子分母两个“家庭平均人口”对抵消掉计算思维错误。这个公式这样计算,分子和分母上下两个“家庭平均人口”互相对抵抵消掉,造成的结果就是用一个人的单位住房面积的房价收入比负担,替代整个家庭的房价收入比。这个计算的结果,变成了单身汉1个人买房时的房价收入比,已经不是家庭房价收入比这一概念了。现实生活中,夫妻两个人的家庭总收入,可能要负担着小孩的住房面积、老人家的住房面积、客房的住房面积以及多出来的公摊面积,这些住房面积和公共公摊面积,是需要夫妻两个人固定的那份收入来额外负担的,这就成倍、两倍或更多倍的加重、加大了房价收入比的数值和经济负担,而不是本计算公式分子和分母上下两个“家庭平均人口”互相对抵抵消掉,轻松过单身汉生活的购买小小的25-35平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房价收入比了。其实,分子已经是不成立了,是错的计算公式,分母再怎么折腾,即使是单身汉,计算出来的数值也是不客观,是错的了。  总的的来说,这个错误的计算公式和计算思维,最终计算出来的房价收入比,和现实中家庭负担的房价收入比相差将是两倍或更多倍的误差,这种误差是天差地别的,是非常致命的。  观点二:巨大的数据偏差错误  以下,本人就以深圳楼市房价收入比的计算,来说明易居地产研究院数据错误到底有多严重。  1、深圳房价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百分比对照表  图表一
深圳历年房价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百分比    分析:图表一,桔黄色柱状图代表历年房价,深圳全市房价从元上升到2007年最高价13370元,短短四年时间增长了123%,房价翻了一倍多,年均增速31%。蓝色柱状图代表居民可支配收入,从元增长到2007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只增长了42%,年均增速为10. 5% ,房价是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3倍速度递增,深圳家庭收入增长远远跟不上房价的增长,房价泡沫越来越高,居民的购房压力越来越大。  下面,我们就来计算看看,深圳房价收入比到底有多高,房价到底有没有泡沫,泡沫到底有多严重。  2、深圳住宅每户平均总价  图表二
深圳全市每年住宅销售总金额、总套数和平均单套总价    分析:图表二,桔黄柱状图是年每年的销售总金额;柱状图下方很低矮的粉色柱状图,是每一年深圳销售总套数;上方蓝色线条部分,是每年平均每户总房价。从本图可以轻松得出,2006年,深圳平均每户总房价为868875元;2007年,每户总价为1322187元;2008年,每户总价为1181150元。  3、深圳房价收入比  图表三
深圳住宅平均总价、家庭年收入和房价收入比    图表三:蓝色柱状图,是年,深圳每套住宅平均总价;黄色小柱状图,是每年家庭可支配收入;上方粉色线条,是每一年房价收入比。从上图,可以看出,2006年,深圳房价收入比为21;
2007年,深圳住宅房价收入比为28;
2008年,深圳房价收入比为22。  4、参照易居地产研究院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房价收入比计算结果,看看差异到底有多大  下图是易居地产研究院给出的深圳历年房价收入比示意图    分析:易居地产研究院根据他们自己的计算公式:房价收入比=一手商品住宅单价*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最终得出房价收入比结果是,年,房价收入比基本都在5-6之间,2005年是7.17 ,、2008年房价收入比分别是9.26、13.15 、12.23 。而本人依照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深圳、2008年房价收入比分别是21、28、22,结果相差了一倍多,可称得上天壤之别。  5、错误的数据,最终给出的必定是错误的结论  错误的计算方法,导出的必定是错误的数据,而错误的数据,最终给出的结论,更是错上加错。下面,我们来看看易居地产研究院最终给出的结论:  1、“01-05年,房价收入比基本上与全国水平(6.2左右)相当,没有房价泡沫。”  2、“根据我们(易居)对一线城市及港台两地的历史数据研究,深圳房价收入比回归到9-10倍才算合理。这就意味着,深圳房价要回归到大约06年,07年初的水平,大概元的区间。”  3、“我国总体的房价收入与国际平均水平相当。从年的情况来看,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在5.5-7.5的区间波动,其中最低的1996年为5.64,最高的2007年为7.44。总体水平高于发达国家的3-6倍,但与1998年世界8.4的平均值和6.4的中位数,相当的接近。也即用发展中国家的标准衡量,目前我国房价收入比水平基本合理。”  本人对易居地产研究机构结论的评价如下:  其一,2001年-2005年,深圳实际的房价收入比是在12-18之间,房价收入比已经是非常高,远远超出同时中国平均的房价收入比,比国际通行的3-6健康房价收入比相比而言,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一标准,在这几年之间,深圳房价已经是泡沫严重,而不是易居所说的没有泡沫。  其二,假如说,深圳房价要回到接近健康线的标准,就如易居建议的房价收入比回落到9-10,那房价应该是多少呢?我以2008年作为计算参照标准,因为2009年整体经济正经受着全球系经济危机的冲击,预估2009年真实的个人和家庭可支配收入,不会超越于2008年的水平,我们就设定为2008年同样的收入标准来计算。即人均可支配收入26690元,户均可支配收入为53380元。深圳房价回落速度比较快,降落空间也较大,2009年可能在2008年房价基础上,还会进一步回落,我们就设定为,2009年房价与2008年持平,来计算房价收入比9-10的时候,房价应该是要降到多少才合适。  房价收入比= 户均房屋总价÷家庭年均收入  22/10=(380)/(X÷53380)  X=536886元  也就是说房价收入比降到10的时候,深圳户均单套房价总价应该是536886元。  2008年深圳户均单套住宅面积为92平米(详见图表四),那么,当深圳全市房价收入比降为10的时候,深圳住宅每平方米平均价为:=5836元  图表四
深圳每年住宅销售总面积、总套数和户均单套面积    以上计算得出,当深圳房价收入比回落到相对健康合理的系数10的时候,深圳房价应该是在每平米5836元,参照上面图表一我们发现,房价应该是要回落到深圳2004年的房价水平。  所以,易居地产研究院建议深圳房价收入比要回落到9-10,应该说是正确的,但是,易居的计算结果是错误的,不是易居所说的“回归到大约06年,07年初的水平,大概元的区间”,而是应该回落到2004年的房价水平,房价平均价为5836元左右,易居与本人计算结果,相差整整一倍。  其三,针对易居地产研究院上面第3点结论,我就不想再多论证了,通过本人第2点的分析,大家应该看明白了,易居在第3点上同样犯了严重的数据错误和结论错误。我国2002年后真正的房价收入比,从全国平均房价来说,基本都在10-20之间,中西部城市,房价收入比稍低一点,基本在9-15之间;东部二三级城市,房价收入比在12-20;沿海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多在18-30之间,不管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还是内陆小县城,经过这几年房价的飙升,房价收入比基本都跃上了10以上这个台阶,一线城市房价泡沫横飞,到了崩溃的边沿。当今中国,房价收入比已经远远超越于世界健康的房价收入比标准之上,而且高过了两倍、三倍、甚至更多倍。  偷换概念
后果堪虞  所以说,易居地产研究院通过错误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计算公式,最终给世人、给地产界、给媒体界错误的数据、错误的信息、错误的结论,最终将导致房价收入比这一科学的地产评估方法,被模糊化、改头换面、偷换概念变成伪科学,用错误的方法来评估目前房地产市场的高危现状和和指导未来房地产的走向,这种做法是十分危险的。这将被别有用心的利益集团拿来当成扰乱视听,欺骗民众,操纵高房价的工具。用错误的方法得出错误的数据制造太平盛世、歌舞升平的虚假景象,掩盖目前中国地产严重泡沫化和高风险性的真实面貌,给利益集团继续制造高房价泡沫提供工具。这无异于悬崖之上,给盲人引路,往悬崖峭壁下指路,往深渊底下推,这将使盲人终身一跃,粉身碎骨。作为专业地产研究和代理机构,我们应该做的,是搀扶着高危盲人,一步步往悬崖底下走,最终将走下悬崖,走上康庄大道的平地。面对目前中国高危的地产泡沫,我们该做的是正视现实,回归理性,房价严重超出了百姓购买力好几倍,我们应该积极主动的回调房价,而不是,通过错误的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遮掩房价的高泡沫化,维持高房价,继续制造泡沫,最终,将是中国地产整体崩盘的到来,那开发商手头高额的库存现房,严重的企业负债、紧绷断裂的资金链条,将使更多的房企倒闭破产,国家、银行、企业的损失将是无可估量的。  易居地产研究院,从这篇文章《我国房价收入比研究:房价有所回落,一线城市依然偏高》的研究报告出街到现在,短短10天,已经被全国几十上百家专业地产网站、财经网站、门户网站所采用,所传播。这一错误的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已经被各地媒体所采用,发布了各地的房价收入比标准,在媒体上广为传播,而结论基本都是,各地房价收入比2005年之前在4-6之间,健康而没有泡沫,年房价收入比在6-10之间,房价收入比略高于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房价高点,但基本合理,泡沫不大,房价可下调空间也不大,所以,房价应该是在目前水平上适当下调,就可以平稳发展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搜索一下http://gzdaily.dayoo.com/html//content_546986.htm 《广州日报》上发表的一篇题为《东莞房价收入比堪比一线城市》的文章。这篇报纸文章报道称“参照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提供的计算方式,房价收入比=住宅价格/居民有效购买力=(住宅销售单位面积价格×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家庭平均人口)/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平均人口=(住宅销售单位面积价格×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此为基础,可以推算出2002年~2008年东莞的房价收入比情况。(见下表)结果显示,东莞从2004年以来,房价收入比一直高于6的警戒线,房价暴涨的2007年上升到10.93,2008年仍保持在11.84的水平。而深圳2007年达到13.15,广州2007年达到12.09,上海2007年达到11.25,从房价收入比来看,东莞基本和一线城市持平。”  这是错误的理论指导出错误的市场,这么短时间,这一错误的方法已经产生如此强大的市场反响力,掩盖了高房价的真相、扰乱了市场、蒙骗了广大不懂地产专业的社会民众,这个现状,继续下去,后果将不堪设想。  如果用本人上面的房价收入比计算方法计算东莞房价收入比,结果将完全不一样。但话说回来,东莞电子产业冠盖全国,除了苏州,全世界都少有堪与匹敌者,年,东莞一直是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一个城市,多年一直保持这个殊荣,房价从元上涨到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元上涨到2008年的30268元,房价在全国一二线城市里,算是比较中等的,而可支配收入却是比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还高出了20-30%,如果假设以90平米作为户均面积,则计算出来的结果是2004年房价收入比为7.3,2008年房价收入比为9.6,所以说,东莞的房价收入比在全国应该是比较正常的一个城市,是个非常特殊的特例,其他城市,不能以东莞作为参照。不过,东莞人均住房的面积却比其他城市都大,2004年就达到41.58平米,2008年更达到57.38平米,提前进入了发达国家人均面积的水平,哈哈,这更特殊,全国平均值为28平方米、上海北京厦门基本在30平米上下,这说明东莞有钱人多,大面积、大户型销售量较大,单套平均面积可能也比其他城市高,这会从分子方面推高东莞的房价收入比。  死扛房价
祸不远矣  如果,我们不能正视今天中国高危的房价泡沫现实,政府和地方官员,只为追求高GDP、充实政府财库、塑造自己的政绩,继续采取推高地价和房价、愚民政策剥削和搜刮民脂民膏、严重透支百姓财力,无视民众的疾苦,让百姓背起高额房债去面对未来中国经济、未来生活,那中国未来的社会和经济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如果中国的开发商,只是唯利是图、一心只是维护高房价、高利润,不舍得大幅度降低房价,只想通过假排队、假备案来制造热销假象,通过假按揭的非法手段从国家银行骗取大笔大笔低利率的按揭贷款、从银行申请得到巨额的开发贷款来继续维持高房价,那我敢说,如果多数开发商还是死撑不降价,未来3-5年内,等到2013年,中国60%的开发商将会消失,破产、倒闭、潜逃或被并购,中国地产泡沫破裂的那一天,对中国经济和开发商而言,将比中国2008年的股灾还要惨上10倍,2008年股灾最多财富缩水70%,而地产泡沫破裂,中国各大商业银行自认为绩优的地产开发信贷、个人住房按揭信贷、转按揭贷款、其他商业抵押信贷,将成为坏账烂账,堆积如山,人民挤兑,通胀膨胀高涨,政府严重财政赤字救市,中国式的“次贷危机”将可能爆发,金融次贷危机+地产崩盘+股市危机+大小非解禁+中国经济危机+世界经济危机,各种危机综合症总爆发,将远远超越于美国的次贷危机的规模和破坏性,中国经济面临推掉重来,改革开发30年的成果将付诸东流,一夜回到改革前。  正视泡沫
降价回款  中国地产市场,从2007年第四季度以来,时至今日,历时一年半,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一直在和国家政府死扛,在和消费者博弈,2008年下半年,万科表现出了“范跑跑”的超级敏锐精神,一骑绝尘,领跑降价市场,吃尽业主闹退房的苦头、但也实实在在尝到了螃蟹的美味,一年销售557万平米产品,销售回款高达479亿元。  再举个例子,2008年9月后厦门地产市场降价救市的案例。  如图表五所示,来说明开发商如何来解决目前地产市场胶着不畅的问题,特别是要提醒开发商,痛苦刚刚过去3各月,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疼,因为2009年第一季度的所谓的“小阳春”就忘乎所以,接下来的第二季度,市场已经又往回掉了,第三季度,又将开始一场地产的梦魇,更痛苦的时机,可能会在今年7月开始到来,地产市场在明年9月份之前,是见不到底的,更别想提复苏和回暖了,除非大面积降价。  2008年8月之前,厦门地产市场的开发商与全国多数城市的开发商一样,采取静观其变,一方面在观察别人降价带来的后果问题,另一方面在等待这政府出政策救市,所以是属于被动等待的时期,死死扛住全市1万均价、岛内更高达的天价、岛外维持着元的均价,所以销售一片惨淡,日成交套数30-50套、每月成交600-1000套,月成交面积在5-10万平米,以至于在销售旺季“金九银十”到来时,被业界自嘲为“泥九土十”,整个地产市场灰头土脸、死气沉沉。2008年9月开始,看着年关迫在眉睫,欠款要还,巨额的银行到期贷款、工程欠款、民工欠款、材料欠款一大堆,每月卖不了三五套房子,资金紧张甚至已经断裂,陆陆续续有开发商开始房价跳水了,部分岛内高价房率先大跳水,动作之大,在当时确实让整个市场目瞪口呆。市中心罗宾森广场首先起跳,马路对面楼盘每平米单价最高时1.8万、平均售价基本都在1.4万以上,但罗宾森一把甩出元的超级低价,打蒙了周边众多开发商,购房者蜂拥而至,狂销几百套。东渡海边都市港湾,6月2日开盘,起价9666元/平方米,均价12000元/平方米,因价格高,销售不畅;10月22日,大力度降价促销,推出56套6588元特价房,非特价房7600元,引爆逆市热销场面,短短时间单盘成交量占据全市住宅销售总量的半壁江山。市区靠近软件园的香山·碧海晴空,原来均价14000元,虽然已经是准现房,但因价格滞销。10月30日“震撼出击”,挑空楼中楼,6688元/平米,买175平米实用265平米,相当于超低价4418元/平米,引来客户如过江之鲫。  最戏剧性的一幕刚好被我给撞着了,特价房公开当天,我前去观摩,只见接待椅子灰尘厚厚,客户屁股坐过的地方,光洁鲜亮,屁股后面,厚厚的尘土,鲜明对照。售楼人员尴尬解释,平时绝少客人,老板突然决策特价,搞得大家来不及把平时厚厚的灰尘擦净待客,就出现了鲜明的屁股印,客户淘到了如此低价的好房子,对售楼部的接待标准和环境卫生,也就一笑而过。  面对岛内市中心降到元的低房价,岛外高高在上的元的高房价,出现了尴尬局面,岛内外房价倒挂,雪上加霜,岛外严重滞销。2008年11月-2009年3月,岛外多个楼盘跳水跟进,大学康城,乐活小镇、禹洲.大学城……一个比一个跳得凶,一次跳得比一次狠,就是为了一次到位,打动市场,抓住客户。以前每次优惠三五百的特价房优惠,已经形同隔靴挠痒,不刺激了,所以,、、、3000跳到2000多……  厦门房价从192均价,一路往下掉,春节前后3个月,更是走进了价格洼地,2009年1月均价6513元、2月6193元、3月回升到7503元。随着价格走低,成交量成3倍、5倍、8倍的放大了,2008年年底前,基本都是每月6-8万平米,2009年1月突飞猛进到22.5万、2月47.6万、3月44.4万。伴随着价格大幅降低,开发商回笼了资金,度过了资金紧绷生死存亡的关口,虽然盈利蒸发了,但总比死撑破产好。  经过本轮降价风潮,厦门地产市场积压了近半的房产泡沫,实现阶段性的软着陆,消除了部分的地产泡沫积压的风险,对未来厦门房产市场健康发展而言,起到了非常好的调节作用,市场自我调节机能也灵活起来了,就像人体一样,出现了问题,及时对症下药疏导和缓解病症,人体就慢慢回复健康了。如果有病了,一味围堵,只会把病症越积越重,最终病入膏肓、一命呜呼。  房地产市场有病,房价飙升、泡沫横飞、市场处于高烧状态,如果还是延续原来害死人的一路围堵价格、死撑不降价,和政府、消费者博弈对抗到底,那最终崩溃的,将不会是消费者,而是开发商。消费者不买房可以租房、可以继续过日子,但开发商不卖房,那就会要了他的老命,谁会投资几亿、几十亿的建造的房子、堆积成山放着养蚊子,销售不畅、没有回钱,是要破产倒闭的。套用一句药品广告“痛则不通、通则不痛”,要调理好目前的病入膏肓的地产市场,降价才是硬道理。  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健康值为3-5,危机值为6,中国多数内地城市和二三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基本都在10-18之间,沿海一线城市,多数在15-30之间,这么高的房价,这么重的房价收入比,如果不及时降价销售,疏通回款,地产市场终究是要崩溃倒台的,今天的美国“次贷危机”,就是中国明天活生生灾难、而且更甚。美国把次贷打包销售到日本、德国、英国、法国、中国等世界各地,转嫁了70%的风险和压力,中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将是中国国内几大国有银行的直接崩溃和倒台,而中国19万亿人民币的民间储蓄,将要成为金融烂账、随之蒸发,那时,中国的次贷危机,已经不是简单的地产危机和金融危机这么简单了,而是大家脱光身子,洗牌重来,一起搓麻,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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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长的东西我是没工夫。。。。。。,如果支持崩盘的我就顶一下,如果忽悠买房的投资客,我表示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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