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事故车主责任方车辆报废,保险估价10万

我的车被别人撞了,对方的全责,对方保险公司的评估费用不够修车费怎么办
时间:2014年 06月 16日上海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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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条)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可以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需要具体解决方案?上海邦耀律师事务所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你可以不接受对方保险公司的评估费,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方及对方保险公司,要求他们承担你方的全部合理损失。需要具体解决方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这属于交通事故纠纷:首先,应该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认定责任的根据,从而协商解决问题。如果认为有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则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判。需要具体解决方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建议详细咨询律师,说明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需要具体解决方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对方负全责,如果保险公司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费用不够维修费,你可以要求对方补清差额部分,对方不付清,可以起诉。需要具体解决方案?辽宁名望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是你主张的费用必须合理。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对损害程度进行鉴定。需要具体解决方案?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法院申请评估,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需要具体解决方案?山东康桥(北京)律师事务所你写的不是很明确,是说对方保险金不够修车吗?可以分两个方面给你解答,:
1,如果对方保险金够赔,你就可以放心,无论商谈还是起诉都能拿到钱,最好给材料直接申请赔偿,因为保险公司赔偿的计算方法在法院在公司都是一样,打官司有点麻烦,但是对方拒绝配合就得打官司。2若保险金不够,不足部分由对方补上,需要寻找对方财产。3可来电深度咨询。需要具体解决方案?上海东凰律师事务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和对方保险公司赔偿你的所有损失。需要具体解决方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既然对方全责,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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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斗士网把律师部分的信息服务费汇入由律师提供的银行账户。律师保证其提供的账户符合相关规定,并自行负责相关税收。
4 法斗士网有权根据用户的投诉,判断是否支付信息服务费。&主题:发生交通事故,同事全责,对方要求赔偿车损,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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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发生交通事故,两车相撞,挺惨烈。交通部门认定同事负全责。
节后修车,两辆车分别在4S店修车,同事车定损5W+,另一方定损3w+,目前两辆车还分别在4S店
现在情况是,对方要求1W现金赔偿,抵消车辆再次转手时的损失。
双方商量未果,目前僵持在这里。因为同事要垫付对方修车的费用,拿4S出具的单据回到保险公司报销。
本人小白一个,想问这种情况,同事应该赔偿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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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r6370 发表于
节前发生交通事故,两车相撞,挺惨烈。交通部门认定同事负全责。
节后修车,两辆车分别在4S店修车,同事车定损5W+,另一方定损3w+,目前两辆车还分别在4S店
现在情况是,对方要求1W现金赔偿,抵消车辆再次转手时的损失。
双方商量未果,目前僵持在这里。因为同事要垫付对方修车的费用,拿4S出具的单据回到保险公司报销。
本人小白一个,想问这种情况,同事应该赔偿对方吗?
谢谢让对方去找保险公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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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微山湖 发表于
交通事故一般都是赔偿直接损失。
当然对方如果车修好后,经由国家承认的评估公司给予评估报告,说明因本次事故造成具体的车辆贬值数额,并且车主还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车子出售,把这种潜在的间接损失转变为实际损失,这样法院才会支持贬值赔偿请求。正解,贬损值只有在实际交易后发生了,才能认定。至于前期,可以考虑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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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erwei 发表于
你这个案例有个前提:全责方也需要报销
你是没赶上过对方所以然修了大几千,但是就不着急的
...没错,所以在第一楼就说明了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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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损失应该赔,但不应该车主出钱,应该保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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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紧 发表于
你自己去研究吧,这世界上你不懂的东西多的是了,你没有接触过的,不代表没有,你同事解决不了的问题,不代表我不能解决。
你同事肯定有强过我...你这个案例有个前提:全责方也需要报销
你是没赶上过对方所以然修了大几千,但是就不着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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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沈阳交通电台广播说,这种事,法院极少支持车损贬值的,也有赢的,第一是新车,第二得有检测方的证明。我估计,如果对方是一般般的车,又不是新车,打官司极难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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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哥 发表于
交通事故是一个法律事件,首先谈法律任何事都会反映人的品质优劣,无所谓你先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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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玉之山 发表于
只能说,一要时刻准备好念法律条文,二要对方保险公司实诚。
再有,对方不是混社会的。
...现在的保险公司都很老实,只要你有理,碰到事情拿保监会这三个字出来,保险公司吓的不敢做声的。
我碰到过2次了,有一次只是打电话去初步咨询代位求偿的程序而已,没想到本地的保监会比我还急,直接问我是否需要她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来解决这个事情。
依法治国,这是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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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紧 发表于
没错,所以我说等责任一下来就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请对方告知工号,念保险法第65条最后一句给他听,明确要求在此案的案卷中备注不得擅自理赔,告知本人已经和保监会联络过,并告诉保险公司这次通话在录音。
你看他敢不敢把钱直接给全责方。只能说,一要时刻准备好念法律条文,二要对方保险公司实诚。
再有,对方不是混社会的。 本帖最后由 浮玉之山 于
22:5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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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玉之山 发表于
我都忘了,定损之前肯定要先分清责任,然后保险公司才能定损。现在只要双方车辆都定完损,责任方马上就可以收到钱,而且不需要对方的修理发票。除非非...没错,所以我说等责任一下来就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甚至在出事故当天就可以打电话以防万一。请对方告知工号,念保险法第65条最后一句给他听,明确要求在此案的案卷中备注按照保险法第65条规定,不得擅自理赔,告知本人已经和当地保监会联络过,并告诉保险公司这次通话在录音,如发生未经无责方同意就擅自赔付给他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将向保监会投诉。
你看他敢不敢把钱直接给全责方。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编辑于: 23: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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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紧 发表于
定损是一回事,理赔是和责任有关,只要责任认定出来就可以给对方保险公司打电话了(其实出了事故就可以打了),那时候还没涉及到理赔了。我都忘了,定损之前肯定要先分清责任,然后保险公司才能定损。现在只要双方车辆都定完损,责任方马上就可以收到钱,而且不需要对方的修理发票。除非非常大的损失,要拆解检查,否则定损速度非常快。各个保险公司规定不一样,有些500元以下的损失,理赔员现场就可以定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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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玉之山 发表于
真不懂啊?现在是只要定完损,保险公司立即打钱给被保险人。哪还有什么时间差?全责方不说不给,就是找各种理由拖延,你说说怎么办?
比如,没收到...定损是理赔程序中的一部分,理赔的前提是和责任有关,保险公司不会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前就理赔的。等责任认定出来就可以给对方保险公司打电话了(其实出了事故就可以打了),就一句话,在我没收到对方的赔付之前,你们保险公司不得擅自赔付给他,在那时候还没涉及到理赔了。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编辑于: 22: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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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紧 发表于
22:36 全责一方负责跟保险公司联络报销费用,无责一方只能跟全责方联络[/quote]
光这一点,你同事用我的案例中的办法,直接给对方保险公司打电话,对方就拿不到他的修车费用。
不相信?打给保监会问问。
[/quote]真不懂啊?现在是只要定完损,保险公司立即打钱给被保险人。哪还有什么时间差?全责方不说不给,就是找各种理由拖延,你说说怎么办?
比如,没收到钱啊、银行卡丢了、病了、家里有急事回老家了,等等等等。联系一次、有一次的理由。 本帖最后由 浮玉之山 于
22: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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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损外的费用免谈,反正不给齐资料、发票不给修车钱,爱咋咋地,有事儿找法院,直接让对方告你以及保险公司,法院即使受理的话也不用去,保险公司会比你急,否则保险不会承担定损以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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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en 发表于
所谓”乏值费“根本就不该赔,无极很多人支持赔,这是站在个人利益的角度上看问题。关键是汽车这种交通工具行驶在规定的区域(道路),相互是移动的物件。在你购买使用之前就应该意识到”有相互擦碰“的危险,明知擦碰不可避免,你也要去使用,就应该承担应有的后果。尽管你是无责,但是对方也是无故意,发生擦碰只是个概率问题。
更加反对所谓”豪车“上路,这种完全不对等的赔付模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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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风不怕雨 发表于
明显的贬值损失肯定要赔人家,这种事根本就不应该由法院判决,而是自己主动赔。这是一个健全社会人的起码心智------责任。该承担的责任得有勇气承担,如果这种明显给人造成损失的责任都试图逃避,法律和道义先不谈,首先从这人本身讲就不磊落。交通事故是一个法律事件,首先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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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玉之山 发表于
摆老资格了?一个开小面、租房住,没正经职业的小无赖,今天在外面回不来,明天生病在医院,折腾半年不见面,你慢慢去普法吧。
世界上你没见过的事情多了,小白领的世界不是整个世界。[/quote]全责一方负责跟保险公司联络报销费用,无责一方只能跟全责方联络[/quote]
光这一点,你同事用我的案例中的办法,直接给对方保险公司打电话,对方就拿不到他的修车费用。
不相信?打给保监会问问。
另外,这事儿不需要天天盯着全责方,盯着对方保险公司就行了,全责方自己车损大的话,他比你还急。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编辑于: 22: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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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玉之山 发表于
都没处理过事故?按照现在这个保险公司省自己事的赔付过程,全责一方不但不必垫付对方修理费,而且可以无限拖延付给对方修理费。在保险公司同意的修理厂,在保险公司定损数额以内修车,全责一方负责跟保险公司联络报销费用,无责一方只能跟全责方联络,跟保险公司不能发生直接关系。
说个极端的假设:明明无责方自己掏钱先修好车、有发票,全责方就是找各种理由不接触。最后跟无责方提出修车费用太贵,如果想拿发票去保险公司报销,全责方实际支付款项必须要比发票金额低,全责方才会跟无责方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发票。怎么办?
要么无责方被敲诈,要么只能上法院!
另外,真要是楼主一个后视镜刮擦就要人1000元,只能说是社会痞子做派。前两段不知道说得对不对,最后一段说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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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玉之山 发表于
摆老资格了?一个开小面、租房住,没正经职业的小无赖,今天在外面回不来,明天生病在医院,折腾半年不见面,你慢慢去普法吧。
世界上你没见过的事情多了,小白领的世界不是整个世界。你仔细去研究研究吧,万一以后还用得到,对你和你同事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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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13年04月
不要紧 发表于
你自己去研究吧,这世界上你不懂的东西多的是了,你没有接触过的,不代表没有。
另外,不是网上搜的哦,你不相信在车托之家pm楼主一下,看我在无忌回不回你摆老资格了?一个开小面、租房住,没正经职业的小无赖,今天在外面回不来,明天生病在医院,折腾半年不见面,你慢慢去普法吧。
世界上你没见过的事情多了,小白领的世界不是整个世界。
泡网分: 0.713
注册: 2015年05月
浮玉之山 发表于
还用得着网上搜吗?我同事出了事故,对方全责,基本就是这个样,怎么联系也不见面。最后自己动用那啥系统的关系,不知道现在扯清楚了没有。
纸上谈兵害死人啊!你自己去研究吧,这世界上你不懂的东西多的是了,你没有接触过的,不代表没有,你同事解决不了的问题,不代表我不能解决。
你同事肯定有强过我的地方,但是对法律的研究和实际应用到怎么对付保险公司来说,肯定没我强。
.cn/bbs/thread-c-2-1.html
另外,不是网上搜的哦,你不相信在车托之家pm楼主一下,看我在无忌回不回你
本帖最后由 不要紧 于
22: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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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13年04月
不要紧 发表于
少来了,要不要我贴给你我在车托之家发的实际案例链接?还用得着网上搜吗?我同事出了事故,对方全责,基本就是这个样,怎么联系也不见面。最后自己动用那啥系统的关系,不知道现在扯清楚了没有。
纸上谈兵害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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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玉之山 发表于
那是你没认真处理过事故。纸上谈兵不顶用啊!少来了,要不要我贴给你我在车托之家发的实际案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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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紧 发表于
那是你没仔细研究过保险法,以楼主的案例来说,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念给他听这一条,全责方乖乖的掏钱过来
那是你没认真处理过事故。纸上谈兵不顶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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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玉之山 发表于
都没处理过事故?按照现在这个保险公司省自己事的赔付过程,全责一方不但不必垫付对方修理费,而且可以无限拖延付给对方修理费。在保险公司同意的修理...那是你没仔细研究过保险法,以楼主的案例来说,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念给他听这一条,全责方乖乖的掏钱过来。
详见保险法第65条。
本帖由安卓客户端编辑于: 22: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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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捅 发表于
对的,修多少就多少,律法以外的一律三不一没有。直接摇头摊手。。...明显的贬值损失肯定要赔人家,这种事根本就不应该由法院判决,而是自己主动赔。这是一个健全社会人的起码心智------责任。该承担的责任得有勇气承担,如果这种明显给人造成损失的责任都试图逃避,法律和道义先不谈,首先从这人本身讲就不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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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情于理都应该赔点吧?当然价钱可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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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那个,叫做“贬损值”,可以通过评估部门做出来的。我认识的人做过。所以,要看有资质的部门认定一下。自己说的不算数。
泡网分: 2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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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7年12月
joshen 发表于
所谓”乏值费“根本就不该赔,无极很多人支持赔,这是站在个人利益的角度上看问题。关键是汽车这种交通工具行驶在规定的区域(道路),相互是移动的物...事故责任方应该对无责方有一定程度的赔偿,从另一个角度讲会约束每个司机以认真的态度对待驾驶,否则有可能会助长开车无规矩、出了事故走保险了事的不负责任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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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6年07月
joshen 发表于
所谓”乏值费“根本就不该赔,无极很多人支持赔,这是站在个人利益的角度上看问题。关键是汽车这种交通工具行驶在规定的区域(道路),相互是移动的物件。在你购买使用之前就应该意识到”有相互擦碰“的危险,明知擦碰不可避免,你也要去使用,就应该承担应有的后果。尽管你是无责,但是对方也是无故意,发生擦碰只是个概率问题。
更加反对所谓”豪车“上路,这种完全不对等的赔付模式。对的,修多少就多少,律法以外的一律三不一没有。直接摇头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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