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如何取住房公积金的钱卡里没钱

别让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闲着 咋让它发挥最大效用
公积金制度既牵涉到老百姓最关心的“房市”,又与千百万普通职工的切身利益相关,只有了解我国公积金制度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才能化解我们心中的公积金之惑。公积金之惑“你这样一个基金,让我欢喜让我忧……”套用周华健的经典情歌,今天的公积金正在成为让许多百姓又喜又忧的“鸡肋”资产。“喜”的地方在于,与养老金、医疗金、失业金等其他社保缴费的大部分都被归入统筹基金不同,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都归入个人账户,因此是含金量最足的“一金”;“忧”的地方在于想把这“一金”变成真金白银的现钱,却非常困难。因为不差钱的土豪买房不需要公积金,而大多数普通人面对高房价只能“望楼兴叹”,买不起房也就无法使用公积金,使得公积金只好躺在账上“睡大觉”。即使有些人勉强凑到了买房门槛,却发现无论是公积金的缴费金额还是贷款额度,与现在的房价相比,真心不给力。近日媒体开展的一项针对住房公积金的网络调查也印证了上述说法,有近六成的受访网友认为现有住房公积金政策对扶持中低收入者购房的目的效果不明显。公积金存在的问题,远不止摆在老百姓面前的这几样。眼下公积金制度可谓漏洞百出:一是放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在不断贬值,保值增值相当困难;二是公积金管理不透明,很容易就被地方政府挪用;三是公积金提取门槛较高,许多地方政府既缺乏管理能力,又缺乏服务意愿,让民众干受气;四是公积金的缴存不规范,许多中小民企不给职工缴纳公积金或只缴纳最低标准公积金,而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却给员工缴纳高额补充公积金,成了变相灰色福利……尤其是过去这些年房价持续快速上涨,我国的公积金制度更是被许多专家和民众认为早已丧失了当初的本意,成了“劫贫济富”的工具。改革公积金制度的呼声也由来已久,此起彼伏,外界对公积金制度应该如何改革以及是否应该废除则争论不休。公积金制度既牵涉到老百姓最关心的“房市”,又与千百万普通职工的切身利益相关,只有了解我国公积金制度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才能化解我们心中的公积金之惑。本期封面文章,我们试图通过宏观(制度缺陷)与微观(个人理财)这两个空间维度,以及历史(过往教训)和未来(改革展望)这两个时间维度,来勾画出一个立体的住房公积金全貌。宏观分析篇公积金的五大乱象围绕公积金存在的种种问题发展至今,早已深入骨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公积金,想说爱你不容易!公积金制度之所以饱受诟病,总体来看,主要有以下五大乱象。乱象一:济富不济贫现行公积金制度最为人诟病的就是济富不济贫。当年从新加坡引入一整套社保制度时,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都采取强制缴费制度,由社保局统一征收管理。考虑到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因此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成为社保的一部分而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强制推行,导致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公积金的积极性和金额大不相同。许多经营不规范,利润较微薄的民营企业想方设法逃避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责任。调查显示,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是9100 余万人,其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人数就高达6100 多万人,导致名义上我国公积金已覆盖约78%的城镇职工,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却不足20%,这意味着超过80%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未享有住房公积金保障。而与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民企员工的收入相对更低,这就导致穷人反而无法享受公积金的怪相。更严重的不公在于,在那些缴纳了公积金的员工中,同样存在两极分化现象。一边是大量民企职工虽纳入公积金体系却按最低法定标准缴费,另一边却是大量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行业的国企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以最高标准给职工缴纳公积金后,还缴纳了金额更高的补充公积金。去年年底网上流行晒工资单时,许多人发现,不同行业的员工,公积金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超过30 倍!其中银行最高,月缴存额高达数千元,而一些民企和编制外国企和事业单位员工,每月公积金仅200 多元。这就导致两个基本工资相同的员工,一边是民企员工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只有200 元,对缓解购房压力根本毫无作用;另一边是国企员工每月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缴纳数千元,每月房贷基本可以靠公积金抵充,轻松购房无压力。由此可见,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强制性,公积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沦为国家财政对公职人员以及垄断国企对职工发放工资外福利的工具,公积金制度设立时的全民普惠初衷几乎消失殆尽。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低收入者在缴纳了公积金后,却因没有购房能力而无法享受制度优惠,反而让那些高收入阶层占到了制度的便宜。这种借公积金制度变相发放福利,客观上又变成了体制内高收入阶层避税的工具,从而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引发社会阶层之间情绪对立。乱象二:提取太困难在老百姓与公积金中心打交道的过程中,公积金提取范围过于狭窄、手续过于繁琐是最突出的问题。比如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就必须要办理好几道手续,跨过多个“门槛”,甚至必须先付齐首付款、办理完过户手续并拿到房产证后才可提取公积金。而完成前面那些步骤就要一个多月时间,之后再申请提取公积金,往往又要等上几天到几周的时间。有时候公积金发放速度还得碰运气,一两天是“惊喜”,一两个星期算“正常”,一两个月也“认了”。尽管部分地方政府也在努力简化材料,缩短流程,扩大款公积金提取范围。比如补贴低保、医保费用或支付房租、物业费、装修费等。可实际上,虽然不少城市明文规定可以这么做,但真要落到实处却并不容易,成功者寥寥,因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面临着三大难题。一是为了严防骗提套取公积金,导致提取公积金仍然要准备不少材料,让许多申请者打了退堂鼓。二是缺乏专业的金融人才,部分公积金中心对资金的流动性控制没有科学的标准,导致对提取额的控制过于谨慎,造成提取周期过长,让申请者觉得太费时间。以上“两难”都是在公积金体系内的问题,相对还容易解决,而第三难则涉及范围更广。那就是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导致屡屡遭遇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目前许多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和公安、民政等部门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公积金中心对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等资料出现疑问时往往只能通过函询,大量的时间耗在部门间的比对、沟通之上。乱象三:管理难放心由此又引申出第三个乱象——管理混乱。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是“房委会决策、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形式上很完美,但公积金的真正所有者始终被置于无建言权、无监督权的位置。其中决策者“房委会”成员多为政府官员,负责具体运作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是具有实权的市房改办、财政局、建委的隶属机构,或是与地方房改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这令公积金很容易被特权者挤占、挪用。例如,2005 年湖南衡阳2.53 亿元住房公积金被挪用,2008 年广东湛江4.6 亿元公积金被挪用炒股,等等。而在整个公积金制度体系中本应处于核心地位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上是个“三无单位”:无资本金、无风险承担能力、不是独立的金融机构,根本不具备承担经营风险和民事责任的能力。这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一个制度设计上最忌讳出现的机构:权很大,可以运作庞大的资金;但责很小,其本身的资产根本不足以承担任何风险。此外,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封闭管理,地区间的资金无法调剂使用,导致了部分地区有钱无贷,部分地区有贷无钱的局面。一些城市资金供给紧张,中西部城市资金则大量结余闲置,异化为银行低成本运营资金。这种情况下,尽早提取公积金成了很多人的愿望,这也是社会上非法骗提、骗贷公积金事件屡屡发生的原因。乱象四:保值成难题一方面设立了提取公积金的高门槛,导致公积金利用率下降、结余额攀升;另一方面,公积金管理中心又疏于管理,不善理财,导致大量公积金结余无法保值增值,面对连年上涨的物价和如脱缰野马的房价,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每天都在贬值。对于那些在退休前没有机会提取公积金的人来说,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就相当于低利息、强制性、超长期的存款,在退休时取出时必然会面临购买力的大幅缩水。为了解决公积金保值难题,有关方面也作了诸多探索,比如把公积金投入股市以适当增加收益率。政府的算盘是:公积金入市,既有利于市场行情稳定,又能保证公积金增值。可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指出,职工个人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其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管理机构只不过是代为保管这部分资金罢了,怎么可以越俎代庖,替所有人决定这笔钱的投资去向呢?毕竟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谁能保证公积金入市后带来的是更高的收益而不是更高的风险呢?乱象五:权利不明晰由此又引发了第五个问题。那就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公积金,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力挪用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上?早在2009 年,住建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表示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住房贷款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来支持保障房的建设。这个意见的出台,为地方政府打开了将公积金挪作他用的一个合规通道。这个口子开了以后,在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上本就捉襟见肘的地方政府自然会想方设法把口子越拉越大。因为保障房建设是政治硬指标,而满足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则是一个可以浮动的软指标,所以地方政府为保证保障房资金而刻意压低贷款量的情况屡见不鲜。更关键的问题是,基本的住房保障是政府的责任,属于全民统筹的范畴,而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财产,属于缴存者之间互助的范畴。拿公积金搞保障房建设,存在“划私为公”、挪用他人财产的资金而造成错位嫌疑,混淆了公积金与公共财政的概念。从逻辑上说,保障房的受益人是低收入人群,而公积金缴存人中的部分中低收入者因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等原因未能享受,同时这部分缴存人因经济条件等原因又买不起商品房,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结果导致“穷人缴费,富人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基础上,又出现“穷人缴费,更穷的人享受(保障房)”的怪相。微观操作篇如何用好公积金你可能不知道,公积金贷款有许多省钱窍门。而如果你暂时无力贷款买房,也别让公积金账户里的钱闲着!尽管公积金制度饱受争议,不过买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是能帮我们省下不少利息!可你知道如何使用公积金才能发挥最大的理财效用吗?技巧一:合理拉长贷款年限我们以上海的公积金管理办法为例,一手房和竣工5 年以内的次新房的最长贷款年限为30 年,其他二手房的最长贷款年限为15 年,并且不能长于借款人离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 年,即男性贷款人可以贷到65 岁,女性贷款人可以贷到60 岁。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上海最高30 万元/人,60 万元/户,有补充公积金最高40 万元/人,80 万元/户),大部分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不得不采取“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组合形式,所以很多人都是简单地采用相同年限的贷款方式。但由于5 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同期限的商业贷款利率低2%,甚至比7 折优惠利率还要低,所以聪明的贷款人会选择合理拉长公积金贷款期限,适当压缩商业贷款期限。如此一来,在贷款金额和还贷期限相同的情况下,就能用较大比例资金先偿还利率较高的商业贷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利息支出。比如100 万元组合贷款,如果其中公积金贷款50 万元、商业贷款50 万元,那么采取公积金贷款30 年还清、商业贷款15 年还清会比公积金贷款15年还清、商业贷款30年还清,月供少99 元。另外,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公积金贷款的年限依据房龄和主贷人的年龄来决定。所以要拉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和谁来做主贷人也有一定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的年龄差异不大,那么丈夫来做主贷人,申请到的贷款年限时间更长;而在“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的家庭里,年龄较小的那一方做主贷人,可以申请到期限更长的公积金贷款。技巧二:“年冲”未必真划算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年冲”,在每年4 月或9 月使用账户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金;另一种是“月冲”,按月使用账户上的余额冲还当月的还款额(本息一起冲)。一般人都觉得年冲更合算,因为可以直接冲本金,从而节省更多的贷款利息。可事实上年冲未必真划算。由于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利息很低,因此公积金冲还贷的首要原则是尽可能用公积金低息存款来冲减高息的商业贷款。而在组合贷款中,无论选年冲还是月冲,公积金账户余额都会自动优先冲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后冲还商业住房贷款部分。对月冲来说,由于月供是固定的,因此不管先冲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部分,自己实际还需现金偿还的贷款金额都是固定的;而对于年冲来说,一次性冲还大量公积金贷款的本金部分后,今后反而无法享受到低息贷款额度了,几次年冲后,可能就会出现低息的公积金贷款已全部还清,而高息的商业贷款却还留有许多。因此如果希望继续保持公积金的低息贷款额度,购房者不必急于使用年冲,而可以通过月冲用账户上的余额先冲还部分商业贷款,增加每月可支配收入,既可以使每月手头上的现金流更宽裕,积累了一段时间后,也可以主动向银行申请提前偿还商业贷款,从而更有效地节省利息。另外,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多或每月缴纳公积金不多的话,即使采用年冲,减少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支出也很有限,与其把资金放在公积金账户存一年,不如用月冲以减少每个月的还款压力。不过对那些只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或每月缴纳公积金较多的购房者来说,则采用年冲办法,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是最划算的办法。所以选择哪种冲还贷方式因人而异。技巧三:贷款买房前再停止冲房租为了改变公积金的尴尬局面,许多地方政府也做了各种探索,如今公积金除了能用来贷款买房外,还能租房、装修甚至看病等其他用途。可许多人有一种观念,认为公积金要留着今后买房,所以提出来付房租“不划算”,其实从理财角度看,提取公积金租房反而更划算。以上海的公积金贷款规定为例,上海规定个人单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上限为30 万元,公积金缴存金额与贷款上限之间的杠杆比例是1:40,即公积金账户里有1 元,最高可申请40 元公积金贷款。另外还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必须连续缴纳半年以上公积金。综合这几条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对于未来一两年内没有买房意愿,还会继续租房生活的人来说,完全可以先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租,而自己原本应该用于支付房租的资金则可以用于投资。根据目前的规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 月1 日至本年6月30 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央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央行公布的一年期零存整取利率计息(视为按月“零存”,在购房或退休时一次性“整取”),当前利率为2.6%。即使全部以2.6%计算,公积金冲房租的资金机会成本也只有每年2.6%。只要你的投资收益率超过2.6%,就一定更划算!如今就算收益下滑后的余额宝等货币基金收益率依然保持在4%以上,许多收益稳健的银行理财产品年收益率则高达5%~6%,如果选择更激进的股票、P2P 等投资品,潜在收益更高,所以想要跑赢公积金利率,毫无压力感。而当你准备在未来一两年内享受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买房的话,也只要算好时间,提前申请停止公积金冲房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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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交了两个月怎么卡里没钱,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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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问银行去啊 到这里来问有什么用?????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房租近些年来一路上涨,无形中给城市生活的人很大的压力,面对日益见长的房租,对于又一部分积蓄的工薪阶层来说,还可以勉强应对,然而对于刚刚大学毕业的月光族,经常有入不敷出至窘境,其实没钱交房租并不可怕,可以找亲戚朋友借,还可以刷信用卡已解燃眉之急,在这里小编还可以提供给你一个更为长远的方法,就是可以用
没钱交房租不可怕 住房公积金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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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公积金发短信说,这个月20号首次扣款,我都把钱存到公积金卡上了,怎么没有扣款了_公积金扣款-宜人贷问答
公积金发短信说,这个月20号首次扣款,我都把钱存到公积金卡上了,怎么没有扣款了
提问者:c***8
地区:长春
您好,如您签订了按月冲还贷的协议,会首先从借款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还款额,如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月还款额,则不会再从还款卡里扣划;如未签订按月冲还贷的协议,则会在借款人的还款卡扣划还款额。建议您分别查询本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还款卡的扣款明细进行确认。
您好,借款合同签订银行放款后,放款当月不执行扣款,首次扣款日期为放款后下一个月20日。首次扣款金额按照放款当日至放款后下一个月20日的实际天数计算。如果放款日至首次扣款日不足30天,首次还款额会小于正常的月还款额,如果放款日至首次扣款日超过30天,首次还款额会超过正常的月还款额。建议您关注下个月还款提示短信,如金额比本月有所增加您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
您好,公积金扣款日为每个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职工需要在扣款日之前确保还款卡内余额足够扣划当月贷款。如有逾期还款,借款人会接收到相应的提示短信。注:如签订按月冲还贷协议的,需要确保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与还款卡内余额之和足够扣划当月还款额。
您好,由于本月银行晚扣款一天,所以短信上没有显示还款卡扣款信息,建议您查询还款卡中是否扣款,以实际扣款记录为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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