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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房屋征收局2015年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2015&年,我局(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扬“四种”精神,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市政项目房屋征收等各项任务开展,较好地实现了我局(委)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一、2015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服务创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2015年我市省重点项目67个(含子项目102个),年度计划投资327.6亿元,10月完成投资43.64亿元,1—10月累计完成投资384.56亿元,占年度计划117.38%,同比增长26.65%,超序时进度(倒排工期计划)64.69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投资达420亿元以上。
  1.我市省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截止10月底,我市省重点项目中已有91个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尚有11个项目未开工。11个未开工项目中,海口金芦荟产业项目、海口罗牛山爱华城市广场项目、海口红树林湿地森林小镇项目、海口广东大厦项目、海口宏达商城项目5个项目因控规、土规调整等客观原因影响年内无法开工,尚有省结核病医院建设项目、江东大道二期工程、和风家园开发项目等6个项目因资金、征地拆迁和前期行政审批等原因尚未开工。
  2.深入项目现场摸底进展情况。2015年3月底,根据市领导工作要求及我局(委)工作安排,深入项目现场一线走访企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助项目业主制定项目倒排工期及投资计划,确保每个项目有一套细化到月份的倒排工期计划和完善的工作措施,并会同业主单位对每个省重点项目分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重点项目年度推进工作方案》,将项目进度计划、投资计划分解到月,按计划节点配套推进工作措施,为项目全年投资确定了投资目标,明确了建设进度,为项目的进展夯实了基础。
  3.创新双“六个一”责任模式:实行市区两级“双六个一”责任模式。各辖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由以往仅负责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变为全程参与项目选址到竣工的每个环节,委派专人下沉到项目一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采取一站式服务,点对点跟踪落实市政府决策事项。同时,各区加大对重点项目可能存在的维稳风险进行排查和评估,做出预案和预警,及时化解项目选址、征地拆迁及历史遗留等焦点问题,将重点项目的维稳风险降到最低。
  4.积极协调并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服务月”、“重点项目督查月”活动。针对今年我市重点项目多、问题难、目标高、任务重的特点,市政府分别于自4月7日和7月7日在全市开展“重点项目服务月”和“重点项目督查月”活动,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各种问题。活动期内完成项目问题排查处理,完成项目要素条件配给,为全面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夯实基础,我局(委)在活动中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服务月、督查月活动方案、市领导走访计划表和调研活动方案,规划调研路线,保障了调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截止前三季度,我市通过各种服务活动累计召开重点项目现场会、专题会158次,处理问题350件次;召开项目督办会8次,全市重点项目并联审批会3次,下发督查建议书和督办函102件;各责任单位召开协调会125次,落实项目推进事项375件次;各部门办理重点项目联审联批84件,办结率85%,审批时间压缩40%,协调解决项目用水、用电、规划、用地、资金、行政审批等存在问题、为项目加快推进开通绿色通道。
  5.积极落实重点项目要素,有序推动重点项目进展。在重点项目要素条件配给落实方面,我局(委)多次主动联系项目业主反复核定重点项目用地、农地转用、土规调整、占林需求,供电、用水等问题,并将相关问题归集汇总上报市政府。国土部门正开展重点项目批次农地转用申报材料组织工作和重点项目土地征收的权属调查、方案报批工作;林业部门正在稳步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的指标申请和材料申报工作;辖区政府也已开展重点项目房屋征收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协调发改、财政部门正在制定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开工建设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方案;目前,67个省重点项目正在落实相关要素,并按节点计划有序推进。
  6.积极谋划百日大会战活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委)于9月2日制定百日大会战活动方案并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积极开展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各项活动,根据大会战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委)积极主动协调各项目业主做好项目推进相关服务工作,为长影环球100生态修复、灵山镇片区旧城改造、万达商业综合体、美丽沙综合体、海南国际汽车园、海口鸿洲江山等项目开通“绿色通道”,进入联合审批窗口,为确保项目在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提供保障,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在百日大会战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召开倪强市长重点项目第三次并联审批会议,主要解决了江东大道二期、椰海大道C段、和风家园项目征地问题;海口如意岛项目三期海域使用权证办理及填海砂源问题;丁村现代物流园山高变电站建设问题,金龙城市广场涉及国贸片区农贸市场选址建设问题,重点项目占用林地指标问题,同时对海秀快速路建设提速提出具体要求。通过百日大会战活动,我市海口观澜湖项目、海口东海岸人工岛工程、海口美安科技新城项目、海口丁村现代物流项目等55个在建项目投资超序时进度;中国城新濠酒店项目、省儿童医院、海口美洲假日花园3个新开工项目在9月份实现开工,长流十号路、美兰机场二期、南渡江引水工程、海口航空科技体育文化旅游4个新开工项目在10月份实现开工。
  (二)坚持举措创新,全力加快棚改步伐
  2015年,我市计划启动新海村、博义盐灶、八灶、滨江西路南段、滨江新城二期、红城湖片区、演丰镇墟、海织小区、龙岐村、白沙坊一期、下洋瓦灶片区、新琼片区、滨江西路北段(流水坡二期)、炳庄片区等14个棚改项目,总共涉及土地面积5322.48亩,房屋面积498万平方米,2.45万户,9.46万人。基本完成征收项目有滨江西路北段(流水坡二期)、滨江西路南段、海织小区、白沙坊一期;正在实施征收项目有新海村、博义盐灶片区、演丰镇墟、炳庄片区;本月底计划启动征收项目有滨江新城二期、新琼片区;12月计划启动下洋瓦灶、红城湖片区、龙岐村项目。截止目前,累计完成任务量8950户/套,全部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
  1.制定新征收补偿政策,指导棚改工作。为贯彻落实6月18日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棚改工作的部署,我局(委)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按照合情合理合法原则,结合海口的实际情况,从提高按时签订协议奖励标准、补偿安置隐性成本显性化和货币化等方面对原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进行调整。日市政府印发了《海口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快了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推进,有效地支持了新一轮的棚改工作提速。
  2.组织制定棚改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我局(委)制定了《海口市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十三五”规划》及《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以及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明确我市今后3-5年的改造任务。同时,7月份根据市委市政府调整棚改工作思路要求,拟定了《海口市2015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调整方案》,及时调整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启动项目计划目标,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加快推进今年棚改进度,提前启动明年项目前期工作。
  3.组织完成概算审核,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委)以“五加二、白加黑、钉钉子、马上办、拍拍看”的精神,采取提前介入指导、压缩审批时限等方式,委托专业测绘机构对申报数据按比例抽查,组织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补偿价格标准进行评审,按倒排工期时间节点完成了演丰镇、流水坡二期(滨江西路北段)、滨江西路南段、博义盐灶片区、桂林洋炳庄、新海村、白沙坊一期、新琼片区等项目征收补偿概算审核工作,概算总额约168.7亿元,经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概算审核工作过程中力求申报要件齐全,做到政策统一、标准合规、程序规范,项目前期审批提速,促进项目加快启动。
  4.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督办,确保完成任务目标。一是每周定期一到二次到项目现场,了解项目进展和问题,指导项目前期调查、概算编制等工作;二是加强督办,今年已累计下发督办函19件,有效促进项目加快推进;三是负责制定了项目加快推进倒排工期表,细化和量化了各责任单位的棚改任务户数,明确了每个棚改项目倒排时间节点。收集每周进展情况,草拟通报并在双创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进度和节点事项完成情况,有效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完成全年改造任务。
 (三)坚持机制创新,全面完善路网建设
  2015年全年完成房屋征收项目12个,方案上报资金总和为913,936,501.44元,我局(委)审定资金总数为604,787,267.78元,核减资金总数为309,149,233.66元。
  1.房屋征收项目完成情况。(1)完成审批市政贯通工程项目:海榆中线永兴至枫木公路(海口段)、海甸岛海彤整治工程道路项目、幸福路工程项目、椰海大道C段(原琼山大道延长线)道路项目、海甸岛环岛路二期B段项目、省府北路、江东大道(二期)。项目涉及征收建筑物总面积58575.94㎡,补偿总经费475,588,667.46元。(2)完成其他市政项目审批:华闻传媒公司、东西环铁路联络线工程项目、秀英区土地储备(招商引资万达)项目、户外休闲运动中心项目、逸龙广场。项目涉及征收建筑物总面积83391.81㎡,补偿总经费438,347,833.98元。
  2.严格执法,妥善做好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一是严格项目方案审核报批程序,缺少要件、不合规范、不合理的一律不予审批;二是征收过程中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坚持规范操作,确保了程序正当,结果公开;三是加强对征收实施单位的业务监管,不定期对项目补偿协议进行抽查,督促实施单位严把协议审核关,对协议内容违规或重复计算、补偿不到位等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确保了征收工作高效有序全面推进。
  3.注重安全生产,抓好拆除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为落实拆迁工地卫生管理工作,我局(委)多次强调安全施工和进行施工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项目现场会同征收业主和征收单位进行实地的检查,对不按规范操作、存在违规行为尤其是有安全隐患的单位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总结、上报,进一步确保拆除施工现场整洁、卫生、安全,提升了施工现场对外的整体形象。
 (四)坚持模式创新,强化资金保障力度
  2015年,我局(委)严抓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拨付、审核、监管等各项工作,确保了棚改和市政建设工作全面提质提速开展。截止10月底,已协调落实拨付资金共计4万元,其中补偿安置费、过渡费共计万元,审核补偿协议、过渡费协议共计14213份。
  1.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情况。(1)棚改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情况。2015年,灵山、滨涯村、五源河片区等在建棚改项目加快建设,新启动的白沙坊片区、滨江西路南段、桂林洋炳庄、演丰镇、流水坡、博义盐灶八灶片区、新海片区等棚改项目正有序推进。我处对各项目的资金拨付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协调、专款专用和监督检查原则。截至今年10月底,已协调落实拨付棚改资金共计万元,其中补偿安置费、过渡费共计万元,审核棚改项目补偿协议、过渡费协议共计13032份。(2)市政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情况。红城湖延长线、博雅廉租房、新东大桥、江东大道、新埠岛东兴大道、海甸岛三西路南侧20米规划路、永万东路(南海大道-货运大道)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截至今年10月底,已协调落实拨付资金共计万元,其中补偿安置费、过渡费共计万元,审核市政项目补偿协议、过渡费协议共计1181份。
  2.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年棚改任务繁重,为进一步加强棚改资金管理、解决棚改资金统筹不足、拨付手续繁琐等问题,我局(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文件和国家开发银行对棚改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由海口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于日联合印发出台。该《办法》规范了我市棚改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了棚改资金专款专用,解决了棚改贷款资金拨付过程中关于代理银行数量和申拨资金应予全额拨付的问题。二是为加快资金的使用进度,减少各棚改项目银行账户资金沉淀状况,全方位动态监控资金使用,建立报表机制,要求各区及桂林洋管委会年初报送2015年棚改项目倒排资金需求计划表和每月报送月份棚改项目工作进度月报表、月份棚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三是积极协调国开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做好资金统筹安排工作,确保各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并根据资金监督与检查遵循日常监督、联合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原则,针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效率、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3.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我市一期、二期棚改项目于2007年正式启动,至今一部分项目已基本竣工或正在进行工程结算,一部分项目存在进展缓慢、安置房建设滞后、过渡费超支付等遗留问题。同时,由于一、二期资金包内资金调剂,扣除贷款利息等支出,导致无法继续支付各项目补偿款和工程结算款,引起被征收人和工程建设方的强烈不满。根据海重棚〔2015〕79号关于印发《集中解决房屋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棚改一期、二期存在的资金方面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委)组织各区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将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政府。
  4.创新棚改新的融资模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根据购买服务模式的要求出台了《海口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办法》、《海口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棚七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政府购买服务承受能力的评估报告》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资金筹措、款项拨付和本息偿还等问题的解决途径和办法,积极有效地促进了棚改项目的推进步伐。2016年即将启动的棚户区第七期项目经市政府批准,采用政府购买模式,由市房屋征收局作为购买主体,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市房屋征收局与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签订《政府购买服务总合同》。棚七项目采用的政府购买模式符合国际融资模式的发展方向及我国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有助于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也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提供了新的有效路径。
 (五)坚持制度创新,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在规范性文件规范与清理和指导与法核及备案方面,一是为加强对我局(委)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化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制定了我局(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配套工作流程;二是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组织制定了我局(委)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修改说明》、《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废止说明》的编制内容与要求参考文本;三是组织完成了我局(委)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制定了我局(委)201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四是组织完成了对《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程》、《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规定》、《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前置法律审核工作。
  2.在合同文件法律审核方面,组织完成了我局(委)《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市棚改联席办策划组《技术服务合同》、市棚改联席办资金组《咨询服务合同》等3项合同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
  3.在信访工作规范与督办和处理方面,主要组织完成了5项工作:一是为规范我局(委)信访工作管理,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制定了我局(委)《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工作流程;二是组织建立和完善了我局(委)信访工作台账,做到信访处理有制可依、有帐可查;三是组织对历史遗留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8个信访件进行处理。
  4.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和处理方面,主要完成2005年海府立交桥工程被拆迁户夏瑶村村民陈世华诉讼我局(委)和项目业主案的应诉及处理工作,我局(委)取得胜诉。
  5.在政策法规学习与宣传方面,一是组织建立与完善了国家和本省市涉及我局(委)工作范围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颁布和废止台账,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家和本省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颁发和废止情况,做到依法行政及为工作中学法、用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二是组织完成了176个国家和本省市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项目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排版、印刷工作,发至全委人手一册,供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三是组织全委工作人员进行了3次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五)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建工作落实
  2015年,我局(委)紧紧围绕市委全年工作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发挥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和发展功能,较好地完成2015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之下,2014年荣获省政府重点项目考核上台阶奖的最高评奖标准,同年又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海口市绩效考核优秀单位、政务服务工作三等奖,2015年被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最佳党日”活动,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35个单位中排名第四。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委)党建工作,党组研究和部署了2015年党建工作,制定了《2015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2015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陈昊旻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建“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3月份对全体党员基本情况进行核查与统计,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和准确掌握党员基本情况;5月份在全体党员中进行了党建调查问卷工作,适时了解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满意率达到100%,确保了我局(委)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制度,强化教育,全面提高党员思想素质。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专题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支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和廉政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支部组织生活,组织全委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重点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省、市委党代会精神。在10月份我局(委)编制了《党风廉政工作法规制度汇编》,涵盖了近几中央、省市新增的党风廉政法规,并印发到所有党员干部进行自学;抓好廉政教育制度,每季度出一期廉政教育专栏,在第三季度专题学习《廉政准则》和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11月5日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制定《2015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计划》,积极参与“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和海口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并做好了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2015年被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最佳党日”活动。二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1)加强理论学习。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以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为载体,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资料,在5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知识测试,合格率达100%。在7月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向党旗宣誓活动,重温入党誓词,筑牢党的宗旨,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不褪色。积极征订党报党刊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营造党员学习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不断使党员吸收党的新理论和新观念,紧跟党的步伐。(2)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心得体会。为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我局(委)于8月27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海口监狱)参观警示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了“以反面典型为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活动,并召开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专题研讨会。(3)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10月份我局(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活动以党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为主题,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认真学习新颁布的党纪政纪条规及反腐倡廉重要文件规定,大力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勤廉从政意识。
  3.积极开展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政治理论素养。一是积极参加党务干部培训。通过党支部推荐党员,积极参加市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2015年党务干部思想信念教育培训班》、《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理论培训班》和《在全市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反面典型为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培训工作》,经过培训,党员干部提升了党性修养、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开展党课教育培训工作。党组成员在4个季度,共上了14堂党课,教育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交出加快发展的优异答卷,又要交出永不变质的优异答卷。争当学习贯彻党章,严明党的纪律,转作风树新风的先锋模范。三是通过支委会定期研究培训工作。经过会议研究全委达成了三点共识:一是要有超前意识,注重“预防”;二是要主动创新,注重“方法”;三是要提升服务内容,注重“实效”。并议定每逢节日,以短信和微信的形式发给全体干部廉政警示语,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廉政纪律。并通过组织观看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参观“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海口抗战历史图片展”、开展文明礼仪培训、观看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普法讲座,达到了“提高理论素养,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方法,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
  4.扎实推进帮扶共建活动。我局(委)按照市直机关工委《海口市“十二五”期间贫困村“城乡统筹、结对共建和联手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促进机关干部认真践行为民、务实、清廉,深入开展农村帮扶活动。今年1月份我局(委)党支部深入昌汉村,走村入户,对村情民意进行了了解,结合村情实际,在“情系农村、美化环境、富民强村”等三个方面,制定在职党员进农村工作计划。一是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捐款活动。强台风后和今年年初,两次为10户特困户送去米油及救济金等2万余元,为贫困群众解除后顾之忧。慰问受灾户并为他们送去一些生活物资,积极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开展“爱我村庄、美化环境”活动。为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开展了“美化环境”活动,全体党员干部与村民在昌汉村鱼塘周围进行除草植树,并将鱼塘周围建起栏杆,为确保安全,经我局(委)党组研究解决5万元经费铺设地砖便于村民活动。三是昌汉村的饮水工程。昌汉村没有水塔,村民现饮水出现困难,我局(委)领导积极协调水务局与琼山区政府共同解决,争取列入明年建水塔计划。四是鼓励村民种植养殖,增加经济收入,我局(委)党组研究决定,解决村民的种植苗和幼畜问题。五是引进公司带动村民致富。我局(委)积极协调解决海南旭日腾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羊舍补贴款的问题,以带动村民一起走创新致富之路。
  (六)坚持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助推“双创”
  1.深入动员,提高觉悟。召开动员会,动员全委全员参与,激发创建热情,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的幸福指数。认真组织学习省市领导在全市“双创”工作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多次组织学习领会市委办印发的《2015年海口市“双创”工作实施方案》(海办字〔2015〕6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全委共产党员从我做起,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带动全委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开展“双创”活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好“双创”工作的各项任务。
  2.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有效落实“双创”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局(委)“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陈昊旻,副组长为林宇、朱军,成员为周学英、曾泽山、罗卫东、邢益宁、王祥建、符永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双创”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泽山兼任,成员为陈文军、庄楚旭、张介娇、解文宇、黄蕾,为切实抓好“双创”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狠抓落实,全员参与。我局(委)在加强宣传教育,广泛覆盖动员的基础上,将任务分解到处室,分解到党小组,营造人人参与创建浓厚的工作氛围。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配合包点社区发放有关“双创”宣传资料5000份,张贴宣传海报600张;二是组织到滨海街道、帮扶村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滨海社区夜间巡查劝导占道经营29次,累计人数233人次,清理卫生死角45处;三是组织党员开展文明交通劝导13次65人次参加;四是到社区开展“门前三包”宣传教育10次,配合社区张贴“门前三包”责任书165份,发放“门前三包”责任制度165份;五是协助包点社区开展除“四害”活动,提升了社区环境卫生水平;六是按照市“双创”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人员参加了滨海街道对“双创”工作的督查督办;七是组织党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宣传教育5次;八是在“双创”中制定下发计划、通知、方案及建立各项制度32项,如我局(委)“双创”工作实施方案、包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党员志愿服务实施方案、开展与滨海街道共同巡查的通知等等;九是建立联席工作会议机制,由挂点领导组成,对“双创”工作中“重、大、难”问题提供解决平台和机制;十是严抓办公区办公秩序。委领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抓好本处室“双创”工作的落实。各处室每天上午上班检查卫生情况,全体人员每天上午要打扫自己办公室的卫生,每月进行一次卫生大评比活动,办公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同时,在全委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坚决杜绝海口“十大不文明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文明礼仪培训,逐步提高了全委人员的文明素质。
  二、2016年工作思路
 (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
  为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一是继续采取多种工作机制,做好重点项目的全程跟踪、协调、督办和服务工作。继续实行重点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加强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窗口工作力度,对重点项目实行《海口市重点项目试行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有效缩短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二是继续按照双“六个一”一揽子负责制的要求,对推进工作实施任务分级管理。三是为尽早谋划2016年我市重点项目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我局(委)已于10月底着手编制2016年省重点项目的计划工作,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向全市征集2016年省重点项目,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研究和筛选,目前已行文上报市政府。力争在明年2月份前完成这项工作,为明年的市重点项目建设争取更多的时间。
  (二)全面提速棚改工作。
  为大力推进棚改项目建设,一是做好棚改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根据市政府颁布的《海口市2015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调整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十三五”规划》,做好明年工作计划,制定各区2016年棚改计划目标,计划包括启动项目和预备项目,为棚改明确工作目标。二是做好资金融资,主动与开行对接,做好资金保障。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好融资工作,充分利用政策性贷款,做好棚改资金保障工作。同时,积极创新棚改模式,探索引入和利用社会资金参与棚改工作,使棚改工作模式更加灵活。三是继续做好全市棚改的统筹协调服务工作。我局(委)将加快对项目策划方案及征收补偿概算的审批速度,做好今年棚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各个棚改项目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做好棚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以确保各个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稳步推进房屋征收。
  积极做好征收项目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操作规范,认真落实好征收项目实施工作,重点抓好对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征收工作的监督、指导,为其提供优质服务。继续加强对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确保施工现场不出意外、环境卫生有所保障。同时,加强对各区房屋征收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的培训。目前,各区尚未上报2016年房屋征收计划,待各区上报市政府后,按市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办理。
 (四)狠抓落实资金监管。
  &一是及时跟踪了解棚三至棚六项目和市政项目的建设进度,协调国开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做好项目资金申拨的审核工作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发放的监管工作,保证老百姓的补偿安置资金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发放到位,并做好资金信息收集和台帐登记的管理工作,为各级领导提供准确的最新数据,为各项目目提供优质服务。二是与国开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就棚户区改造第七期项目事宜对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要求提供材料支持,推进棚七项目的顺利进展。
 (五)严格规范监督检查。
  一是制定《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及相配套的协议签订阶段监督检查各类用表、反馈意见书、监督检查报告格式和内容与协议签订。二是向社会企业购买服务,完成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监督检查工作配套的向社会企业购买服务的合同文本的制定。三是按市政府发布的《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购买服务的社会企业对新海村、白沙坊、丙庄片区、滨江西路南段、滨江新城二期、演丰镇墟、下洋瓦灶片区、中山路北片区、红城湖等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涉及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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