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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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许多消费者在买卖房屋过程中,都关注房子的位置、价格,很少关注《购房合同》中的细节,特别是对定金、订金的概念模糊,一旦出现纠纷,不好解决。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通过两个不同的房产纠纷案例告诉大家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并对关于适用定金的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做了详细陈述。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购房陷阱之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许多消费者在买卖房屋过程中,都关注房子的位置、价格,很少关注《购房合同》中的细节,特别是对定金、订金的概念模糊,一旦出现纠纷,不好解决。
定金——合同履约的保证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案例】商女士一直想购买一套二手房。2009年8月,经过多方踏查,看中了陈先生位于文化广场附近的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谈好交易价格40万元,与陈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当场交了2万元购房定金。
谁知,第二天陈先生的朋友看中了这套房子,想买给父母,因为房子临近文化广场,父母休闲方便,又与某重点中学近,将来孩子上学也很方便,愿意出43万元购买这套房,一次性付款,陈先生随即将房屋卖给了朋友。
本来商女士谈好的房子,陈先生却私自转手给了他人,而且不愿退还双倍定金,只想还回商女士的2万元。商女士提出了仲裁申请。有关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后来,商女士收到了陈先生退还的4万元。
订金——预付性质的支付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定金也就当然不能适用。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就可。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案例】投资人士卢喜彬第一次卖房时就遇到了这样的经历,当时一位女士看好了他要出售的房子,交了5000元订金,是手写的收条,等到办理交易手续时那位女士说他的房子价格有点儿贵,希望再便宜点儿。
卢喜彬不同意,那位女士就提出不买了,要求退还订金。卢喜彬说你都耽误我卖房子了,我没向你要钱就不错了。可咨询了业内人士后,卢喜彬才发现一字之差区别很大,只好自认倒霉,退还了人家5000元钱,房子没卖出去,还耽误了很多功夫。
区别——购房前要弄清楚
《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如果开发商收取了定金后,并没有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那么两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并没有形成。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客户向开发商交的2万元钱就可能是“定金”,也可能是“订金”。
如果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则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那么买方反悔不买时,开发商就完全有权没收定金。
律师指出,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公开发售,才能收取买受人的定金。作为消费者,应先搞清楚开发商是否有合法的销售证件,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合法销售证件的时候,开发商如果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认购时交纳的是保留金,购房者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购房者的约束力较小。
【关于适用定金的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
【定金】两种作用:
1、合同履行,定金充作价款;
2、合同不履行: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提示】签订“房屋认购书”注意:
1、约定 “订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买受人可与出卖人详细约定“订金”的性质,否则主张“定金”的权利,不会被支持。
2、约定“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日起施行)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受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认购书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日起施行)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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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买车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不知道可能一分钱也要不回来!
摘要:买车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不知道可能一分钱也要不回来!
来源 |头条号-老牛说汽车网址(ID:/a8593294/)榜哥说昨天有粉丝在后台留言买车时交的定金如果车子不想要了,能不能拿回来,今天榜哥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定金”和“订金”的区别!现在去4S店买车的话,有些时候4S店都会说没有现车,车主想买的话可以先交“ding金”,但是有些人交了“ding金”以后隔了几天又不行买了,这时候有些人能把钱全额退回来,而有些人却一分都退不回来,这是为啥?原因就在“ding”金的ding字上面。说起定金和订金,有朋友能够完整解释出来的吗?虽然这两个词就相差一个字,但是其含义确实千差万别的。“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举个例子,你去看车,看中一款日系车,在销售员的忽悠下就交了定金。但之后老婆不让买日系车,要买国产车,然后想退回定金。这时,4S店是有权不给你退定金的。如果是因为4S店迟迟不能交车,没车交给你,要是把定金退给你,就是退双倍了。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在买车上来说,不论是哪一方的过错,因为一些原因不能继续交易的话,消费者有权退回订金。总的来说就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订金是没确定的意思,而定金是确定了的意思,你签的合同上写的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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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和定金最简单的区别
不要把网上写的东西抄下来 谢谢就请简单说明假如我是消费者应该注意哪一个更好假如我是一名生意人我应该写哪一个更好写出来的用处有多大利益有多大我就看的明白了
  定金与订金仅是一字之差,在实践中人们经常把两者混淆,其实两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订金在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或者视为对立约的保证,但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形成约束。若收受方违约,给付方的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返还。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司法解释》第118条作出了相应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但没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是不同的,同样道理,其他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如果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也不具有定金的法律后果,因此找律师网的律师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一定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合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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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违约,无权要回定金,违约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订金:就是无约的可商讨的金额,违约方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买房子付定金开包厢付订金
定金是又罚制的,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订金是单罚制的,卖方违约,买方只有权要回定金,没有惩罚的性性,而买方违约,无权要回定金定金:就是立约的确定了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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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订金能退
定金不能退 双方订金后,如果合同不成,可以相互退还订金相反,如签订的是定金后双方发生纠纷,缴纳定金者过失将不能退定金收取定金者过失将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消费者和生意人来讲,定金和订金是相互的,都有利有弊但看你对合同成立的期望了!
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订金不具备上述特点
问别人东西,需要帮助时客气点!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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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区别?
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以逃避法律制裁,将定金写成“订金”。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与他人签合同时。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为避免损失。
相比之下“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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