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结婚后买房子怎么才是属于个人财产信息的有,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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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新婚姻法出台后,婚前买的房子变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存在。那么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按约定处理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前一方已经买了一套房,婚后一年才办理房产证,这样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该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该房屋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配偶婚前已出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和你结婚后,才领取该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
  其次,该房产不能因为你的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据此,要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你的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
  3.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房产怎么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里的出资指全额出资,如父母仅付了首付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仅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本金+增值),如果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的,当然属于共有,未做份额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通过上面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大家!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法律法规网
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佚名 法律法规网  
11:07:15  评论(/)
原标题: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一般家庭,房子是夫妻最重要的财产之一,一旦离婚,除了子女的抚养权要分清之外,房产的分割也要分得清清楚楚,但由于前提条件不同,相较于子女的抚养权来说,房产的分割也更为复杂,具体如下:一、婚前买房属于共&
在一般家庭,房子是夫妻最重要的财产之一,一旦离婚,除了子女的抚养权要分清之外,房产的分割也要分得清清楚楚,但由于前提条件不同,相较于子女的抚养权来说,房产的分割也更为复杂,具体如下:
一、婚前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具体要看情况,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ta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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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张小华(化名)在前买了一套房子,张小华在与小汪结婚之后才办理了房产证。现在张小华与小汪因感情不和起诉,小汪认为既然张小华这套房子是结婚后才办理的房产证,应该属于。小汪的说法能得到支持吗?张艺律师评析:根据《》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张小华在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张小华和小汪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也不能因为该房产不能因为小汪的居住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套房产不是张小华与小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而是于张小华的婚前财产,属张小华所有。相关法规: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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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双方还贷款,离婚后是共同财产吗?又怎么确认双方都有还贷款?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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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双方还贷款,离婚后是共同财产吗?又怎么确认双方都有还贷款?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按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个主要是看房证是谁的名字
如果首付是男方交的 房证也是男方的名字 那么不论是否共同还款 这个都属于个人财产 只是离婚时候 共同还款的部分协商解决而已 产权扔归男方
谢谢,不过我还有问题,我才和男朋友订婚,可他刚买了房子,买卖合同写的是他和他父亲的名字,三年左右在结婚,那结婚后不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后没有赔偿吗?
呵呵 恁该研究下婚姻法的最新解释(三)一共19条。。 现在很多未婚的情侣都很关心这个。。。恁也最好看看 呵呵订婚 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那张纸才是恁们夫妻关系的唯一凭证。。。就像上面的回答 如果首付和房证名字都是男方的 不变更的话 财产还是男方个人的 这个恁一看解释就很清楚 离婚的时候 共同还款的部分是作为男方的负债。。。
我对这些都不懂,不好意思麻烦你了。那加上女方的名子后呢?
那得具体分析了 偶不是专业律师呵呵 只是研究过这个新的婚姻法解释。。。再个银行运作过程中也碰到这种情况所以才敢答恁开始的问题。。再详细的 偶无奈了 呵呵 抱歉
没关系,谢谢你啊,我和我朋友一起去买房子的,可我又不懂被他忽悠过去了,我和他手写上我的名字他说写了,其实。。。。骗我
呵呵 恁最好是看下新的解释 这个不管是房产问题 还有生育权的问题等等 一共19条。。这个都是保障自身的权益。。知道的越多越好 感情不能当饭吃 珍惜是一个方面 还是得清清楚楚的 虽然说离婚的话题很杯具。。。
我我有写舍不得啊?
呵呵 这个恁得自己斟酌 自己的事情自己最清楚 别人说破了天还是得看自己怎么考虑的 是不 如果感情好的要命不结婚不能活了 那么就没什么值得不值得的了。。仙剑里面有句台词 没有值得不值得 只有愿意不愿意 呵呵
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我决的着什么鬼新婚姻法,还不如不结婚!气!
呵呵 感情和财产问题本身就是双刃剑。。。幸福的家庭基本相同 不幸的家庭各有冤情 还是得自己把握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双方还款的确认,或者男方和他父亲的名字,所以,一般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还的贷款,都算共同还贷,依据你所说,房产买卖合同登记的是男方和他父亲的名字,以及相应的增值,是不是拿共同财产还的贷款。比如,不过,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谁的名字,就算谁的,主要是看双方结婚登记的时间之后。如果只登记男方婚前男方买的房子,你可以就共同财产还款的部分,获得一定的补偿,结婚之后,双方的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都算共同财产,则就属于他们所有,不能算共同财产。对此的做法,是可以选择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至于双方还的贷款
那加上女方的名字会有什么区别?(需要费用吗?)
证书上加上你名字,说明你也是所有人之一啊。至于费用,好像只要工本费几十块。原来说的加名契税要房产价值的4%,现在不用交了。当然,前提是你男友和他老爹也同意加名。
哦。谢谢拉。
属于共同财产,债务是夫妻两人还的啊,还款时间是你们结婚后还的,就可以确认的
但是结婚前三年是南方自己还的,而且写的是男方的名字还有他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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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后夫妻两人共同财产买的房子算是婚后共同财产吗!如果结婚前有文书公证过一方变心导致的婚外情就净身出户受这样的公证法律受保护吗
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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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种承诺是否有效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离婚时对方反悔,法院还是会按照一般的分割原则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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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婚后财产问题,婚前财产是不是不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属于两方的共同财产的?那如果婚后父母赠送房子的话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1、如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永远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进行约定,婚前财产可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婚后父母赠送房子的话是属于个人。多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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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份协议是有效的,协议并不是因为有了公证才生效,只要是两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为有效,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订立协议之时遭受到胁迫,当然,我相信是没有的。所以你是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主张权利的,关于证据准备等细节,你可以来电咨询或者加我的微信进行咨询,以便更详细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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