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店入门有恶意刷单怎么办

电商状告恶意刷单平台
严打网店刷单,或致刷单成本攀升,猫和老鼠游戏进入深层博弈
&&&&每天从各种聊天器接到刷单邀约,对网商们来说已经司空见惯。&&&&□本报记者杨霄文记者白周峰摄影&&&&不解恨阿里对傻推网等刷单平台开启“追杀”模式&&&&“法无可依即可逍遥自在?”12月5日,阿里巴巴发布消息称,已将刷单平台“傻推网”诉上法院,状告其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标的216万元。&&&&这是国内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团伙的首例,也是政企联手实地打击刷单的首个成功样本。所谓刷单,又称信用炒作(简称炒信),是指网店付款请人假扮顾客,用以假乱真的购物方式产生交易记录、好评,以求提高该网店在电商平台的排名和销量,从而获取更多顾客消费。&&&&早在4月,傻推网就被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阿里联手揪了出来。该刷单平台由一名90后小伙成立,业务覆盖几乎所有电商平台,开业仅一年就获利颇丰。经查,除杨某本人获利36万元,其余数名刷手合计获利超180万元。此后,执法机构对傻推网进行了查处。&&&&那么,傻推网已受到行政处罚,阿里为何还穷追不舍?&&&&阿里平台治理部一相关负责人称,傻推网组织刷单非法牟利超过200万元,但据《网络管理交易办法》规定,行政处罚上限为20万元,而杨某及其团伙仅被处以10余万元罚款。可以说,这对他们来说影响不大,随时可以另起炉灶。既然行政处罚已不能有效惩罚刷单,那么该公司将寻求通过民事诉讼,在法律框架内尽一切手段“追杀”刷单组织者。&&&&被“追杀”者不止傻推网,如阿里方面称,仅由4月至今,已配合执法部门连续查处了“整点抢”、“牛刷刷”、“领啦网”、“蓝天碧水”、“蓝天网”等大型炒信平台。&&&&在递交法院的诉状中,阿里巴巴明确表示,刷单行为使平台数据受到严重污染,不仅破坏评价体系、误导消费者,也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损害阿里巴巴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将利用获得的民事赔偿筹建‘反刷单基金会’,用以支持更大范围内的反刷单行为。”&&&&除将刷单服务商诉至法律层面外,阿里亦在同日宣布,针对商家“好评返现”等营销行为,天猫明令禁止并予以重罚。&&&&“好评返现”,是一种较温和的变种刷单手段。通常,卖家会在商品页面或发给买家的包裹里夹带诱导性的广告,如“买家给出5分好评、评论写够20字,即可拿5元返现”等。&&&&毋庸置疑,阿里系电商“篱笆”又一次筑高,对卖家的“刷单”营销手段将产生冲击。但这能否摧毁网商的刷单诉求,或从根本上遏制刷单服务者对破规矩的“道行”修炼,仍值得商榷。&&&&生存博弈网商刷单成本6年翻了10倍&&&&“交易量清零或永久关闭店铺。”这是阿里对“刷单涉案”网商们做出的严厉处罚。&&&&但问题是,刷单虽违背了卖方的基本诚信,乃至成了不良商家炒作爆款或低劣商品倾销的恶意手段,同时却是很多网商在市场上博弈生存空间的基本方式。&&&&“不刷单,店就活不成。”省内一知名通讯器材电商负责人高强(化名)称,刷单是网商适应平台上商品排序规则的一种手段。简单说,网店及商品的购买频次越高、搜索量越大、好评率越多,平台就会对店铺与商品划拨更多的流量引入。尤其是新开的店铺,经过平台短暂扶持后,就会沉没在广袤的商品市场。&&&&“你买商品,会翻到某个类目的第10页以后吗?这就是根本症结。全国网商都挤一起竞争,太惨烈了。”高强坦言,自己代售的通讯类商品分属一个小类目,品牌在业内的优势性相对较强,因此每月只需刷几十单即可在类目中迅速上位。但经营大类目商品的网商就没这么幸运了,每月刷上几千单也难有好的起色,比如服装、化妆品等。&&&&不过,高强对刷单既爱又恨。爱的是,这能为他在短期迅速带来收益,并与同业竞争者形成等量对峙;恨的是,他销售的商品由于体积过小,经常会被某些快递公司当做“空单”(空包裹)直接扔掉。而2014年后,很多人会莫名其妙收到一些空包裹,即是因某些快递业在助推或直接参与为网商刷单服务。&&&&“与电商平台每轮实施严打相对应的,其实是刷单服务商‘道行’的相应提升,以及服务价格的上涨。”如省内某食品企业前电商部负责人范某称,2010年,由他主持公司在各平台开设官方网店,刷单成本为0.6~1元/单。而今,能拿到5元/单一定是非常牛的网商,与刷单服务商非常默契且订单稳定、足量。但即便如此,只要平台打击的风头稍紧,刷单的成本会立刻飙至10元/单以上。&&&&也就是说,刷单成本较6年前翻了10倍。省内另有3家网商负责人给予确认。据了解,这是平台不断变化游戏规则、加大处罚力度所传导的结果。6年前刷单,只需通过聊天器传给“刷客”商品链接地址,无需规避太多的规则。而今,必须要求“刷客”的一系列动作看起来都像真的,从进入平台、选择商品内容、搜索关键词、聊天内容、页面浏览时间、商品打分与撰写好评等。&&&&不止如此,刷单产业对国内互联网经济几乎每一寸肌体都有深度侵蚀,尤其是每年的“双11”期间,是各类品牌或网商刷单对飙的最疯狂时段。同时,此前重灾区多集中在电商平台、网约车、外卖、公众号,如今就连直播平台炒作“网红”,都有相应的刷人气、上热门的套餐服务。而这,是中国公司留给全球互联网产业的笑柄。&&&&这场电商与品牌商、网商之间的“猫鼠大战”,虽然结果难以预料,但至少,官方与企业已开启了联手打击行动。如在10月,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中央网信办等7部委,邀请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糯米、滴滴出行在内的8家互联网公司组建了反刷单联盟,共享反刷单信息打击网络刷单行为。&&&&“刷单看似是网商对自家交易额的注水,实则是对电商和自有品牌的自毁,对消费者信任的亵渎。”河南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张苏丰举例,越来越多网购者对商品需求,正在从价格驱动转向为商品质量和服务内容驱动,相信会有更多消费者,对那些非诚信的商家站出来投反对票,拒买他们的任何商品,“希望河南网商不要随波逐流,好的产品和服务才是赢得市场未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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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找人刷单遭“违约” 判决:35万元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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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刚刚过去的“双十一”让网购成为当前的热点话题。对很多消费者来说,选择在哪个店购物很多时候是以货品销量和顾客评价为参考,由此也产生了职业“刷单”或职业“炒信”这一行业。日前,顺德区法院审理了一宗职业“炒信”案,一名淘宝卖家彭某将自己委托的“刷单”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自己支付的“刷单”款。最终,法院判决彭某败诉,但被委托“刷单”一方也没有“落好”,剩余的35万元“刷单”款最终被裁定收归国家所有。
  网店找人“刷单” 35万元被没收
  法院:合同关系无效收缴35万元归国有
  刚刚过去的“双十一”让网购成为当前的热点话题。对很多消费者来说,选择在哪个店购物很多时候是以货品销量和顾客评价为参考,由此也产生了职业“刷单”或职业“炒信”这一行业。日前,顺德区法院审理了一宗职业“炒信”案,一名淘宝卖家彭某将自己委托的“刷单”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自己支付的“刷单”款。最终,法院判决彭某败诉,但被委托“刷单”一方也没有“落好”,剩余的35万元“刷单”款最终被裁定收归国家所有。
  41万元找人“刷单”遭“违约”
  彭某经营着电商平台的一家网店,为吸引顾客他委托方某找刷手“刷单”,并将刷单所需货款共计41万元转至方某指定支付宝账户,再由方某安排“刷手”在彭某网店中购买商品并支付货款。不过,彭某将41万元转给方某后,方某并未按照约定完成刷单。
  彭某说,日,双方签订还款协议,约定由被告方某分期向原告彭某退还上述款项,逾期则支付违约金。但协议签订后,方某仅支付了60000元,后未再支付任何款项。由于本案债务发生于方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彭某起诉至顺德法院,要求方某及其妻子朱某(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者)退还原告淘宝刷单货款本金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的事实如下:彭某委托方某雇请“刷手”为其经营的网店“刷单”,以达成提高其经营网店的销量、信誉等。因未达到约定刷单效果,双方就偿还刷单款项事宜签订《还款协议》一份……原告自认被告于日、5月19日分别还款30000元,即目前尚有35万元未付。
  法院:“刷单”扰乱网购市场秩序
  经过审理,顺德法院认为,“刷单”并不产生真实的交易,而是原被告通过恶意串通,由原告承担有关费用,再由被告雇请刷手,购买原告经营网店的商品,以达到提高原告经营网店的销量或信誉的目的。在网购交易平台上,消费者往往倾向于选择向销量高、信誉好的商家购买商品,这样选择通过“刷单”等不诚信的经营手段虚假提高自己销量、信誉的商家则会因此受益,而恪守公平、诚信、自愿、守信等公开市场准则的商家则会因此受到市场无情挤压,反而没有了生存的空间。久而久之,必然会形成“劣币驱除良币”的互联网营销生态,严重扰乱了网购市场的公开竞争秩序。
  法院还提到,“刷单”行为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刷单”产生的成本必然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让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商家的“刷单”行为买单,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同时,“刷单”制造了商家不真实的销量、信誉,必然妨碍了消费者对商家销量、信誉等的正确选择和判断,也侵害了消费者对商家信誉等的合理知情权。
  判决:没收35万元归国家所有
  顺德法院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委托被告刷单,并向被告支付刷单货款,应属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原、被告之间有关委托刷单的相关合同关系应为无效。原告依该所谓“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货款应属不法给付。该不法给付,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并得到司法权的救济。因此,法院的判决驳回了原告彭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网店卖家的“刷单钱”要不回来了,那剩下的35万元岂不是由被委托“刷单”的一方侵占?顺德法院在判决中分析,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原被告串通通过“刷单”获取不真实的商誉、销量,不但不应得到保护,还需受到惩罚,以阻吓同类意图萌生。因此,应施以收缴财产归国家所有的惩罚措施。
  最终,顺德法院在出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外,还出具了民事制裁决定书,决定收缴被制裁人依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35万元归国家所有。(王鹏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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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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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
  明年“刷单”将严处
  “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对虚假宣传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其第二十条还明确,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法院提醒,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就意味着,除了经营者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原标题:网店找人“刷单”35万元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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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网店店主疑遭恶意刷单 或因宣传用语存在违法
4月4日晚,南宁市民陈先生的网店突然“爆单”,在将近半小时的时间有多名买家买了100多瓶总共约18000元的同款红酒,这几乎是他平时半个月的销量。面对交易量暴增,陈先生不喜反忧,经验告诉他,他的网店很可能遭遇了职业打假人。陈先生咨询律师后发现,问题可能出现在他的宣传标语上,因为他使用了“超级”一词形容他的葡萄酒,或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职业打假人很可能是抓住了他这个把柄。网店交易量莫名暴增陈先生开了一家网店,销售葡萄酒。4日22时50分左右,他的网店突然收到一笔订单,一名买家在没有提前跟他进行任何咨询沟通的情况下,一下子购买了10瓶标价为368元/瓶(优惠后价格为135元/瓶)的一款葡萄酒。这让陈先生感到有点奇怪,一般用户都是先咨询才购买,而且每次一般购买一两瓶。更令他想不到的是,在接到这笔订单后,不断有同样的大额订单发来。这些买家拍下的商品都超过6件,而且全部都是同一款酒,其中一名买家更是花5000多元拍下了37瓶。从22时50分到23时17分,将近半小时的时间内,几名买家总共花18000元买下了100多瓶同款葡萄酒。记者从陈先生网店的销售记录上看到,他的店铺每天订单也就几单,但在事发当天晚上,订单十分密集,甚至在1分钟时间内就有三四个订单。平时陈先生的网店每天的销售额在1000元左右,当天晚上一下子就卖出了18000元红酒,他第一感觉是这其中有问题。店主推测遭遇“打假人”陈先生仔细研究发现,除了不咨询就大批量拍商品,这批买家还呈现出几个相同的特征。首先是他们的好评度都低得离谱,一般买家好评度都是在97%以上,少数好评度低的买家也有90%以上,但这几个集中来他店里拍货的买家,有的好评度只有60%左右,有的甚至不到50%。从这个数据上看,他觉得这些买家有问题。另外,他的店铺规定,买家在店里购买商品满300元就免运费,但这批买家根本不管这个,随便点一批商品就直接下单付款,产生的运费也照样支付。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交易记录看到,多名买家支付了运费,其中拍下37瓶红酒的买家支付了111元运费。“种种迹象表明,这些人肯定不是真的要买酒,而是找到我的网店有某种漏洞,想要买酒然后敲诈我的。”陈先生说,根据他开网店的经验以及跟其他店主沟通,他觉得自己遭遇职业“打假人”了。出于这些担心,陈先生一直不敢给这批买家发货。“你不发货的话就等着法院传票吧!”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与买家的聊天记录看到,由于他不发货,几名买家就不断催促他,有的甚至用带有威胁的语气。
编辑:利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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