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金5988wan.税率 100分子17两年每月多钱

ASUS 华硕 F555LA-AB31 15.6英寸 笔记本电脑 $329.99(约¥2330)_海淘ASUS/华硕__海淘推荐_第6页_什么值得买
当前位置:
ASUS 华硕 F555LA-AB31 15.6英寸 笔记本电脑
&&&$329.99(约¥2330)
好价信息来自热心值友爆料和商家自荐,经小编人工审核或小值机器人智能判断后发布。
更新时间: 09:42
鼠标移到标签上方,
尝试关注标签~
配置上来说,14nm的i3 5010办公休闲方面堪堪够用,自带的HD 5500播个蓝光原盘毫无问题,硬盘的话不出意外大家都会换上固态吧,至于内存,尚不知道是否单根4G,到手后可自行权衡。此款笔记本主打性价比但也是面面俱到,15寸1080P在Win10下125%缩放比例应该非常舒服,同时还配备了数字小键盘,对有相关需求的朋友无疑是锦上添花。
目前售价329.99美元,转运到手约为2330元,1080P全高清屏幕,办公娱乐不错的选择~一年全球质保和一年意外损坏险,也更让人放心。
值友“holyhou”爆料原文: 现有 新款华硕ASUS 15.6" 1080P Windows10 全高清笔记本电脑 F555LA-AB31,现价$329.99(原价$499)。
美国境内免运费。
产品介绍:15.6" 全高清屏幕,最新第五代i3-GHz处理器,4GB内存,500GB硬盘,WiFi 802.11ac,Window10,另含一年全球质保和一年意外损坏险。
[海淘小贴士]
支持银联卡
支持国内双币卡
支持直邮中国
对转运地址支持友好
满$25免美国运费
中亚客服支持部分咨询业务
站内搜索《亚马逊全球攻略2017》,小小值手把手教你淘遍世界~
支持30日内免费退货
什么值得买是一家中立的消费门户网站,好价信息来自热心值友爆料和商家自荐,经小编人工审核或小值机器人智能判断后发布。促销折扣可能随时变化,请值友们购买前注意核实。
我要举报:
请选择举报理由:
信息涉及黄色,反动内容
虚假优惠信息
&&值得买&12
已有 229用户参与
微信号:smzdm_smzdm
海淘优惠:专注于海外购物领域,手把手海淘攻略、丰富优惠信息、海外购物经验以及晒物,足不出户享受全球优质商品。
赞27评论68
赞11评论18
赞12评论30
热门优惠券
已领: 141114 张
已领: 9519 张
已领: 20708 张
已领: 9458 张
已领: 51504 张
MayAir 美埃D-Genius340R新风机+空气净化器一体机
DJI大疆创新“御”Mavic Pro铂金版
BAOMI/豹米 GENERATION 3 空气净化器
万家乐A+变频恒温热水器 14L
小米米家空气净化器2s
范克 flatmini 双肩包
爱普生新一代GPS运动手表ProSense J-50
锤子科技新品
Garmin vívoactive 3 GPS智能运动支付手表
锤子科技新品
IOG欧果G2智能行车安全助手
壁挂新风机
赞346评论115
赞258评论39
赞181评论50
收藏89评论60
收藏89评论99
收藏116评论137
收藏960评论47
收藏390评论57
收藏309评论96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股票/基金&
国泰估值(160212)
和讯基金频道合作热线
国泰估值: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二号)
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 第 二 号)
基 金管 理人 : 国泰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截止 日: 二〇 一 五 年 八 月十 日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国泰估 值优 势可 分离 交易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以下 简称 “ 本 基金”) 经 中国 证 监会 2009
年 12 月 3 日证 监许 可[ 号文 核准 募集。 《 国泰估 值优 势可 分离 交易 股票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 以下 简 称“ 基 金合 同”) 于2010 年 2 月10 日正 式生 效。
根据基 金合 同的 有关 规定 , 本 基金 的封 闭期 于 2013 年2 月18 日届 满 , 基 金管 理人国 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 称 “基 金管 理人 ” ) 向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申请 终止 本基 金估值 优先 、
估值进取 基金份额 上市交 易,并获 得深圳证 券交易 所《终止 上市通知 书》 (深 证上〔2013 〕
61 号) 的同 意 , 自本 基金 封闭期 届满 日次 日 (2013 年 2 月19 日) 起 , 本 基金 的 估值 优先 、
估值进 取基 金份 额终止 上市 。
封闭期 届满 后 , 本 基金 管 理人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将 估值 优先 份额 和估 值 进取份 额转
换为同一 上市开放 式基金 (LOF )的 份额, 本基金 的 基金名称 变更为国 泰估值 优势股票 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基金 简称和基 金代码不 变,基 金简称仍 为“国泰 估值” , 基金代码 仍 为
“160212”。
本基金 转换 完成 后, 基金 合 同 中除 仅适 用于 国泰 估值 优势可 分离 交易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的条 款外 ,继 续适 用于 转换后 的国 泰估 值优 势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根据2014 年 8 月 8 日起 实 施的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 《 关于 实 施 〈公
开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有 关问 题的 规 定》 及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 约定 , 本 基金 自
2015 年 8 月 8 日起 基金 类 别变更 为混 合型 基金 ,基 金名称 由“ 国泰 估值 优势 股票型 证券 投
资基金(LOF ) ”修 改为“ 国泰估值 优势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 同部分条 款 相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招募 说明 书经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核 准,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在投资 本基 金前 ,投 资者 应全面 了解 本基 金的 产品 特性, 充分 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受 能
力, 理性 判断 市场 , 对认 购基金 的意 愿 、 时 机 、 数 量等投 资行 为作 出独 立决 策, 获得 基金 投
资收益 , 亦承 担基 金投 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 包 括 : 因 整体 政治 、 经济 、 社 会等环 境因 素对
证券价 格产 生影 响而 形成 的系统 性风 险 , 个 别证 券 特有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金 投资 人连
续大量 赎回 基金 产生 的流 动性风 险, 基金 管理 人在 基 金管理 实施 过程 中产 生的 基金管 理风 险 ,
本基金 的特 定风 险等 等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认 购 (或 申购 ) 基 金时 应认 真 阅读本 招募 说明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诚实 信用 、谨 慎勤 勉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投资者 在进 行投 资决 策前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的《 招募说 明书 》及 《基 金合 同》 。
本招募 说明 书中 涉及 的与 托管相 关的 基金 信息 已经 本基金 托管 人复 核。 本招 募 说明书 所载 内
容截止 日 为2015 年8 月10 日, 投资 组合 报告 为2015 年2 季度 报告 ,有 关财 务数据 和净 值
表现截 止日 为2015 年 6 月 30 日。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第一节绪言 4
第二节释义 4
第三节基 金管 理人 9
第四节基 金托 管人 20
第五节相 关服 务机 构 24
第六节封 闭期 基金 份额 的分离 与收 益分 配原 则 35
第七节基 金的 募集 39
第八节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40
第九节基 金份 额的 上市 交易 40
第十节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与赎回 42
第十一 节基金 的投 资 52
第十二 节基金 的业 绩 61
第十三 节基金 的财 产 62
第十四 节基金 资产 估值 63
第十五 节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67
第十六 节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68
第十七 节基金 的会 计与 审计 70
第十八 节封闭 期届 满与 基金份 额转 换 71
第十九 节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71
第二十 节风险 揭示 76
第二十 一节基 金合 同的 变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78
第二十 二节基 金合 同的 内容摘 要 80
第二十 三节基 金托 管协 议的内 容摘 要 94
第二十 四节对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服 务 102
第二十 五节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103
第二十 六节招 募说 明书 存放及 查阅 方式 106
第二十 七节备 查文 件 106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第一节绪言
本 《 招募 说明 书》 依据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以下 简称 《基 金 法》 ) 、 《 公
开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以 下简称 《运 作办法 》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以下 简称 《 销售 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管理办 法》 (以 下简 称 《 信 息披露 办法 》 ) 、
《证券投 资基金 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 式准则 第5号 》 等有关法 律法
规以及 《国 泰估 值优 势 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基 金合同 》 编 写。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本招 募说 明书不 存在 任何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 漏 , 并对 其
真实性 、 准确 性 、 完 整性 承担法 律责 任 。 本 基金 是 根据 本 《 招募 说明 书 》 所 载明的 资料 申请
募集的 。 本基 金管 理人 没 有委托 或授 权任 何其 他人 提供未 在本 招募 说明 书中 载明的 信息 , 或
对本招 募说 明书 作任 何解 释或者 说明 。
本招募说 明书根据 本基金 的 《基金 合同》编写 ,并 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基金 合同》 是
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 间权利 、义务的 法律文件 。基金 投资 者自依 《基金 合同》 取得基金 份额 ,
即成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和 《 基金合 同 》 的当 事人 , 其持 有基金 份额 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其 对 《基
金合同 》 的承 认和 接受 , 并按照 《 基金 法》 、 《基 金 合同 》 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享 有权利 、 承担 义
务。基 金投 资 者 欲了 解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 应 详细 查阅 《基 金合 同 》 。
第二节释义
《 招募 说明 书 》 中除 非文 意另有 所指 ,下 列词 语具 有如下 含义 :
本合同 、 《 基金 合同 》 《国泰 估值 优势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基金合同》 及对
本合同 的任 何有 效的 修订 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仅 为 《 基金 合 同 》 目 的 不 包 括 香 港特 别 行 政
区、澳 门特 别行 政区 及台 湾地区)
法律法 规 中国现 时有 效并 公布 实施 的法律 、 行 政法 规、 部门 规章及 规范
性文件 及其 修订 与解 释
《基金 法》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销售 办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运作 办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信息 披露 办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元 中国法 定货 币人 民币 元
基金或 本基 金 国泰估 值优 势混合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招募说 明书 《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招 募 说 明 书 》 ,即
用于公 开披 露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及 基金 托管 人、 相关服 务机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构、 封 闭期 基金 份额 的分 离与收 益分 配原 则、 基金 的募集 、 基
金合同 的生 效、 基金 份额 的上市 交易 、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和 赎回 、
基金的 投资 、 基 金的 业绩 、 基金 的财 产、 基金 资产 的估值 、 基
金收益 与分 配、 基金 的费 用与税 收、 基金 的会 计与 审计、 封闭
期届满 与基 金份 额转 换、 基金的 信息 披露 、 风 险揭 示、 基 金合
同的变 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清 算、 基金 合同 的内 容摘要 、 基
金托管 协议 的内 容摘 要、 对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服务 、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 招 募说 明书 的存 放及查 阅方 式、 备查 文件 等涉及 本基
金的信 息, 供基 金投 资者 选择并 决定 是否 提出 基金 认购或 申购
申请的 要约 邀请 文件 ,及 其 定期 的更 新
托管协 议 基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 管人 签订的 《国 泰估 值优 势可 分离交 易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托 管协 议》及 其任 何有 效修 订和 补充
发售公 告 《 国 泰 估 值 优 势 可 分 离 交 易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
《业务 规则 》 《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规则 》
《上市 规则 》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证 券投 资基金 上市 规则 》
上市公 告书 《 国 泰 估 值 优 势 可 分 离 交 易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国泰估值
优先基 金份 额和 国泰 估值 进取 基 金份 额上 市交 易公 告书》
中国证 监会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银行监 管机 构 中国银 行业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或其 他经 国务 院授 权的 机构
基金管 理人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根据 《 基金 合同 》 及 相关 文件合 法取 得本 基金 基金 份额的 投资
基金代 销机 构 符合 《 销售 办法》 和中 国 证监会 规定 的其 他条 件, 取得基 金代
销业务 资格 ,并 与基 金管 理人签 订基 金销 售与 服务 代理协 议,
代为办 理本 基金 发售 、 申 购、 赎 回和 其他 基金 业务 的代理 机 构
销售机 构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代 销机 构
基金销 售网 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 记业 务 基金登 记、 存管、 清算 和 交收业 务, 具体 内容 包括 投资者 基金
账户管 理、 基金 份额 注册 登记、 清算 及基 金交 易确 认、 发 放红
利、建 立并 保管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名册 等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 国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委 托 的 其 他 符 合 条 件 的 办 理 基 金
注册登 记业 务的 机构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基金 合同 》当 事人 受 《基 金合 同》 约 束, 根 据 《基 金合 同》 享 受权 利 并承担 义务
的法律 主体 , 包 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和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
个人投 资者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条 件 可 以 投 资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自
机构投 资者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可 以 投 资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在 中 国 合
法 注 册 登 记 并 存 续 或 经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设 立 的 并 存 续 的 企
业法人 、事 业法 人、 社会 团体和 其他 组织
合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 符合 《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 者境内 证券 投资 管理 办法 》 及相 关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可 投 资 于 中 国 境 内 合 法 募 集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中国境 外的 基金 管理 机构 、 保险 公司 、 证 券公 司以 及其他 资产
投资者 个人投 资者 、 机 构投 资者 、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 者和 法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购买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其他 投资 者的 总称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基金募集 达 到法 律规 定及 《 基金 合同 》 约定 的条 件 , 基金 管理
人聘请 法定 机构 验资 并办 理完毕 基金 备案 手续 , 获 得中国 证监
会书面 确认 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 份额 发售 之日 起不 超过 3 个月 的期 限
基金存 续期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合法 存续的 不定 期之 期间
日/天 公历日
工作日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和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的 正常 交易 日
开放日 销售机 构办 理本 基金 份额 申购、 赎回 等业 务的 工作 日
交易时 间 开放日 基金 接受 申购 、赎 回或其 他交 易的 时间 段
T 日 申购、 赎回 或办 理其 他基 金业务 的申 请日
T+n 日 自T 日起第 n 个 工作 日( 不包 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 金募 集期 内投 资者 购买本 基金 基金 份额 的行 为
发售 在本基 金募 集期 内, 销售 机构向 投资 者销 售本 基金 份额的 行 为
申购 基金投 资者 根据 基金 销售 网点规 定的 手续 , 向 基金 管理人 购买
基金份 额的 行为
赎回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根据 基金 销售网 点规 定的 手续 , 向 基金管 理人
卖出基 金份 额的 行为
巨额赎 回 在单个 开放 日, 本基 金的 基金份 额净 赎回 申请 (赎 回申请 总数
加 上 基 金 转 换 中 转 出 申 请 份 额 总 数 后 扣 除 申 购 申 请 总 数 及 基
金转换 中转 入申 请份 额总 数后的 余额 ) 超 过上 一日 本基金 总份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额的10% 时 的情 形
场外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外 的 销 售 机 构 进 行 基 金 份 额 认
购、 申 购和 赎回 等业 务 的 销售机 构和 场所 。 通 过该 等场所 办理
基金份 额的 认购 、 申 购、 赎回也 称为 场外 认购 、 场 外申购 、 场
场内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内 具 有 相 应 业 务 资 格 的 会 员 单 位 利 用 交
易所开 放式 基金 交易 系统 办理基 金份 额认 购、 申购 、 赎回 和上
市交易 等业 务的 场所 。 通 过该等 场所 办理 基金 份额 的认购 、 申
购、赎 回也 称为 场内 认购 、场内 申购 、场 内赎 回
日常交 易 场外申 购和 赎回 等场 外基 金交易 , 以 及场 内申 购和 赎回及 上市
交易等 场内 基金 交易
注册登 记系 统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开 放 式基 金登 记结 算系统
证券登 记结 算系 统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系
上市交 易 基 金 存 续 期 间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内 会 员 单 位 以 集 中 竞 价 的 方 式 买
卖基金 份额 的行 为
转托管 投 资 者 将 其 持 有 的 同 一 基 金 账 户 下 的 基 金 份 额 从 某 一 交 易 账
户转入 另一 交易 账户 的业 务
系统内 转托 管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将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在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内 不 同 销
售机构 (网 点) 之 间或 证 券登记 结算 系统 内不 同会 员单位 (席
位或交 易单 元) 之间 进行 转 登记 的行 为
跨系统 转托 管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将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在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和 证 券 登
记结算 系统 间进 行转 登记 的行为
基金份 额转 换 在封闭 期末 按照 《基 金合 同》 规 定的 份额 转换 规则 , 国泰 优先
和 国 泰 进 取 基 金 份 额 在 转 换 日 自 动 转 换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份 额
基金份 额转 换日 本 基 金 份 额 所 分 离 的 国 泰 优 先 和 国 泰 进 取 基 金 份 额 转 换 日 为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 起 至三 年封闭 期末 对应 日。 如该 对应日 为非
工作日 ,则 封闭 期到 期日 顺延到 下一 个工 作日
基金份 额的 本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认购份额与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0
元)的 乘积
基金账 户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给 投 资 者 开 立 的 用 于 记 录 投 资 者 持 有 基 金
管理人 管理 的开 放式 基金 份额情 况的 账户
交易账 户 各 销 售 机 构 为 投 资 者 开 立 的 记 录 投 资 者 通 过 该 销 售 机 构 办 理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基金交 易所 引起 的基 金份 额的变 动及 结余 情况 的账 户
基金转 换 投 资 者 向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出 申 请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某一 开放 式基 金 ( 转出 基金) 的全 部或 部分 基金 份额转 换为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且 由 同 一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办 理 登 记 结 算 的 其 他
开放式 基金 (转 入基 金) 的基金 份额 的行 为
定期定 额投 资计 划 投资者 通过 有关 销售 机构 提出申 请, 约定 每期 扣款 日、 扣 款金
额及扣 款方 式, 由销 售机 构于每 期约 定扣 款日 在投 资者指 定银
行账户 内自 动完 成扣 款及 基金申 购申 请的 一种 投资 方式
基金收 益 基金投 资所 得红 利、 股息 、 债券 利息 、 证 券投 资收 益、 证 券持
有期间 的公 允价 值变 动、 银行存 款利 息以 及其 他收 入。
基金资 产总 值 基金所 拥有 的各 类证 券及 票据价 值、 银行 存款 本息 和本基 金应
收的申 购基 金款 以及 其他 投资所 形成 的价 值总 和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资 产总 值扣 除负 债后 的净资 产值
基金份 额净 值 (NAV ) 计算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除以 计算日 基金 份额 总数
基金份 额参 考净 值 在T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计算 的基础 上, 采用 “虚 拟清 算 ” 原 则,
即假 定T 日 为本 基金 在封 闭期内 的提 前终 止日 , 本 基金按 照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份 额 收 益 分 配 和 资 产 分 配 规 则 进 行 资 产 分 配 从
而计算 得 到T 日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所分 离的 两类 基金 份额的 估算
价值。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是对两 类基 金份 额价 值的 一个估 算,
并不代 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可获得 的实 际价 值
基金份 额分 离 本基金 通过 基金 资产 及收 益的不 同分 配安 排, 将基 金份额 分成
预期收 益与 风险 不同 的两 个类别 , 即 优先 类基 金份 额 (国 泰优
先)和 进取 类基 金份 额 ( 国泰进 取)
国泰优 先 本基金 份额 按基 金合 同约 定规则 所分 离的 优先 类基 金份额
国泰进 取 本基金 份额 按基 金合 同约 定规则 所分 离的 进取 类基 金份额
国泰优 先 约 定基 准收 益率 本 基 金 在 封 闭 期 为 每 份 国 泰 优 先 所 设 定 的 每 年 应 获 得 的 收 益
率,国 泰优 先 约 定年 基准 收 益率为 单 利5.7%
国泰优 先 约 定应 得收 益 国泰优先 在 封 闭 期 的 应 获 得 的 约 定 基 准 收 益 和 可 能 获 得 超 额
收益分 配的 总金 额 。 但基 金管理 人并 不承 诺或 保证 封闭期 满时
国泰优 先持 有人 的该 等收 益, 即 如在 封闭 期末 本 基 金资产 出现
极端损 失情 况下 , 国 泰优 先 仍可 能面 临 无 法取 得约 定应得 收益
乃至投资 本金 受 损的 风险
国泰进 取 应 得资 产及 收益 在封闭 期末 , 本 基金 净资 产优先 分配 予 国 泰优 先 基 金份额 的本
金及约 定应 得收 益后 的剩 余净资 产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封闭期 或 基 金封 闭期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至 三年后 对应 日止 。 如 该对 应日为 非工
作日, 则封 闭期 到期 日顺 延到下 一个 工作 日
基金资 产估 值 计算评 估基 金资 产和 负债 的价值 , 以 确定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过 程
货币市 场工 具 现金; 一年 以内( 含一 年) 的银行 定期 存款 、 大 额存 单; 剩 余期
限在三 百九 十七 天以 内( 含 三百九 十七 天) 的债 券; 期 限在一 年
以内( 含一 年)的 债券 回购 ; 期限 在一 年以 内( 含一 年)的中 央银
行票据 ; 中 国证 监会 、 中 国人民 银行 认可 的其 他具 有良好 流动
性的金融 工具
指定媒 体 中国证 监会 指定 的用 以进 行信息 披露 的报 刊 ( “指 定 报刊” ) 和
互联网 网站 ( “ 网站” )
不可抗 力 本合同 当事 人不 能预 见、 不能避 免且 不能 克服 的客 观事件 。
第三节基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设立日 期:1998 年3 月5 日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 融中 心 3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公平 路 18 号 8 号楼 嘉昱 大 厦 16 层-19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勇胜
注册资 本: 壹亿 壹千 万元 人民币
联系人 :何晔
联系电 话:021- ,
股本结 构:
股东名 称 股权比 例
中国建 银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 60%
意大利 忠利 集团 30%
中国电 力财 务有 限公 司 10%
二、 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 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5 年8 月10 日, 本基金 管理 人共 管 理 55 只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泰金鹰 增
长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 国泰金 龙系 列证 券投 资基 金 ( 包括2 只 子基 金, 分 别为国 泰金 龙行
业精选证 券投资基 金、国 泰金龙债 券证券投 资基金) 、国泰金 马稳健回 报证券 投资基金 、 国
泰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金 鹿保 本增 值混 合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 泰金 鹏 蓝筹价 值混 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国 泰金鼎 价值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由 金鼎证券 投资基 金转型而 来)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国泰金 牛创 新成 长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 泰沪 深 300 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 由 国泰金 象保 本
增值混合 证券投资 基金转 型而来) 、 国泰双 利债券证 券投资基 金、国泰 区位优 势 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国泰中 小盘成 长 混合 型 证券投资 基金(LOF ) (由金 盛证券 投资基金 转型而来) 、
国泰纳 斯达 克100 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 泰价 值经 典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 上证180
金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 泰上 证180 金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联
接基金 、 国泰 保本 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 泰事 件 驱动策 略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信 用
互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中 小板300 成长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中 小
板 300 成长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 接基 金、国 泰成 长优 选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泰大宗 商品配置 证券投 资基金(LOF)、国 泰信用 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国泰 现金管理 货币
市场基金 、国泰金 泰平衡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由 金泰证券 投资基金 转型而 来) 、国泰 民 安
增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 国泰 国证 房地 产 行业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泰 估值 优
势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由 国泰 估值 优势 可分 离交易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封闭 期届 满
转换而 来) 、上 证 5 年 期国 债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国泰 上 证 5 年 期国债 交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基 金 、 纳 斯达 克10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 国泰 中
国企业 境外 高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 泰黄 金 交易型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 基 金、 国泰 美国 房
地产开 发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国 证医 药卫 生 行业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泰 淘金 互
联网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聚 信价 值优 势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泰民 益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 国泰 国策 驱动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泰 浓益 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泰 安康 养老 定期 支 付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国泰结 构转 型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泰 金鑫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由金 鑫证 券投 资基 金转型 而来 ) 、
国泰新经 济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泰国 证食品饮 料行业指 数分级 证券投资 基金 、
国泰创 利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由国泰 6 个月 短期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转型而 来) 、 国
泰策略 收益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由 国泰 目 标收益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转型 而
来) 、 国泰 深证 TMT50 指 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 国泰 国证有 色金 属行 业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
金 、 国泰 睿吉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国 泰 兴益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国 泰
生益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国泰互 联网+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另外 ,本基金 管 理
人于 2004 年获 得全 国社 会 保障基 金理 事会 社保 基金 资产管 理人 资格 ,目 前受 托管理 全国 社
保基金 多个 投资 组合 。2007 年 11 月 19 日 ,本 基金 管理人 获得 企业 年金 投资 管理人 资格 。
2008 年2 月 14 日, 本基 金 管理人 成为 首批 获准 开展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 ( 专户理 财) 的
基金公 司之 一, 并 于 3 月 24 日 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获 得合格 境内 机构 投资 者(QDII ) 资格 ,
成为目 前业 内少 数拥 有 “ 全牌照 ” 的基 金公 司之 一 , 囊 括了 公募 基金 、 社 保 、 年 金、 专户 理
财和QDII 等管 理业 务资 格 。
三、主要人员情况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一) 董事 会成 员:
陈勇胜 ,董 事长 ,硕 士研 究生, 高级 经济 师,23 年 证券从 业经 历。1982 年起 在中国 建
设银行 总行 、 中国 投资 银 行总行 工作 。 历任 综合 计 划处 、 资 金处 副处 长、 国 际结算 部副 总经
理 (主 持工 作) 。1992 年 起 任国泰 证券 有限 公司 国际 业务部 总经 理, 公司 总经 理助理 兼北 京
分公司 总经 理 , 1998 年 3 月起任 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 、 总 经理 , 1999 年 10 月起 任公
司董事 长,2014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5 年 8 月 6 日期间 代任 公司 总经 理。
张瑞兵 ,董 事, 博士 研究 生。2006 年 7 月起 在中 国 建银投 有限 责任 公司 工作 ,先后 任
股权管 理部 业务 副经 理 、 业务经 理 , 资 本市 场部 业 务经理 , 策略 投资 部助 理 投资经 理 , 公 开
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 ,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 组负责人,现任战略发展 部处长。2014
年 5 月 起任 公司 董事 。
陈川, 董事 , 博 士研 究生 , 经济 师。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 在中 国建 设 银行总 行
工作, 历任 中间 业务 部、 投资银 行部 、公 司业 务部 业务副 经理 、业 务经 理。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 在中 国建 银 投资有 限责 任公 司工 作, 历任投 资银 行部 、委 托代 理业务 部业 务
经理、 高级 副经 理。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 在中投 证券 资本 市场 部担 任执行 总经 理 。
2008 年 5 月至 2012 年 6 月 , 在中 国建 银投 资有 限责 任 公司工 作, 历任 投资 银行 部 高级经 理、
投资部 高级 经理 、 企 业管 理部高 级经 理。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 任建 投 科信科 技股 份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 任 中建投 租赁 有限 责任 公司 纪委书 记、 副
总经理 。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 月, 任中 国建 银投 资 有限责 任公 司长 期股 权投 资部总 经理 。
现任中 国建 银投 资有 限责 任公司 战略 发展 部业 务总 监。2014 年 5 月起 任公 司 董事。
Santo Borsellino , 董 事 , 硕 士研究 生 。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责经 济 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 融部 助理,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 金融分 析师 ;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 险研 究员 ;
年任 URWICK CAPITAL LLP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 总裁 ;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 研究 员/ 基 金经 理 。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 益部 总
监。2013 年 6 月起 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 理 。2013 年 11 月起 任公 司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 )及英国特许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 1989 年起任 中国 人民 保险 公司 总公司 营业 部助 理经 理 ; 1994 年 起任 中
国保险 ( 欧洲) 控 股有 限公 司总裁 助理 ;1996 年起 任 忠利保 险有 限公 司英 国分 公司再 保险 承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保人; 1998 年起 任忠 利亚 洲中国 地区 总经 理。 2002 年起任 中意 人寿 保险 有限 公司董 事。 2007
年起任 中意 财产 保险 有限 公司董 事、 总经 理。 2010 年 6 月起 任公 司董 事。
侯文捷 , 董 事, 硕 士研 究 生, 高 级工 程师。1994 年 3 月至 2002 年 2 月 在中 国 电力信 托
投资有 限公 司工 作 , 历 任 经理部 项目 经理 , 证券 部 项目经 理 , 北 京证 券营 业 部副经 理 , 天 津
证券营 业部 副经 理、 经理 。2002 年 2 月 起在 中国 电 力财务 有限 公司 工作 ,先 后任信 息中 心
主任 、 信 息技 术部 主任 、 首席信 息师 、 华北 分公 司 总经理 、 党组 副书 记 , 现 任中国 电力 财务
有限公 司党 组成 员、 副总 经理。2012 年 4 月 起任 公 司董事 。
王军,独立 董事, 博士研 究生,教授 。1986 年起 在 对外经济贸 易大学 法律系 、法学院
执教, 任助 教、 讲 师、 副 教授、 教授、 博士 生导 师 、 法学 院副 院长、 院长, 兼任国 务院 学位
委员会 第六 届学 科评 议组 法学组 成员 、 全国 法律 专 业学位 研究 生教 育指 导委 员会委 员 、 国 际
贸易和 金融 法律 研究 所所 长、 中国 法学 会国 际经 济 法学研 究会 副会 长 、 中 国 法学会 民法 学研
究会常 务理 事 、 中 国法 学 教育研 究会 第一 届理 事会 常务理 事 、 中 国国 际经 济 贸易仲 裁委 员会
仲裁员 、 新加 坡国 际仲 裁中 心仲裁 员 、 北 京仲 裁委 员会 仲裁员 、 大连 仲裁 委员 会仲 裁员等 职 。
2010 年 6 月起 任公 司独 立 董事。
刘秉升,独 立董事 ,大学 学历,高级 经济师 。1980 年起任吉林 省长白 县马鹿 沟乡党委
书记;1982 年起 任吉 林省 长白朝 鲜族 自治 县县 委常 委、常 务副 县长 ;1985 年 起任吉 林省 抚
松县县 委常 委、 常 务副 县 长; 1989 年 起任 中国 建设 银行吉 林省 白山 市支 行行 长、 党委 书记 ;
1995 年 起任 中国 建设 银行 长春市 分行 行长 、党 委书 记;1998 年 起任 中国 建设 银行海 南省 分
行行长 、党 委书 记。2007 年任海 南省 银行 业协 会会 长。2010 年 11 月 起任 公 司独立 董事 。
韩少华,独 立董事 ,大学 专科,高级 会计师 。1964 年起在中国 建设银 行河南 省工作,
历任河 南省 分行 副处 长 、 处长 ; 南 阳市 分行 行长 、 党 组书记 ; 分行 总会 计师 。 2003 年至 2008
年任河 南省 豫财 会计 师事 务所副 所长 。2010 年 11 月起任 公司 独立 董事 。
常瑞明,独 立董事 ,大学 学历,高级 经济师 。1980 年起在工商 银行河 北省工 作,历任
河北沧 州市 支行 主任 、 副 行长 ; 河 北省 分行 办公 室 副主任 、 信息 处处 长 、 副 处长 ; 河 北保 定
市分行行 长、党组 副书记 、书记; 河北省分 行副行 长、行长 、党委书 记;2004 年起任 工商
银行山西省 分行行 长、党 委书记;2007 年起任工 商 银行工会工 作委员 会常务 副主任;2010
年至 2014 年任 北京 银泉 大 厦董事 长。2014 年 10 月 起任公 司独 立董 事。
(二) 监事 会成 员:
梁凤玉 , 监 事会 主席 , 硕 士研究 生, 高级 会计 师。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 , 先后 建
设银行辽 宁分行国 际业务 部、人力 资源部、 葫芦岛 市分行城 内支行、 葫芦岛 市分行计 财部 、
葫芦岛 市分 行国 际业 务部 、 建 设银 行辽 宁分 行计 划 财务部 工作 , 任业 务经 理 、 副 行长 、 副 总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经理等 职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 中国 建银 投 资有限 责任 公司 财务 会计 部工作 。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2 月 在中 国投资 咨询 公司 任财 务总 监。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 在中 国
建银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财 务会计 部任 高级 经理 。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 在 建投投 资有 限
责任公 司任 副总 经理 。2014 年 12 月 起任 公司 监事 会 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 监事, 大学 本科 。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 书及 法务 。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 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 合规
部主管 、公 司秘 书兼 法务 。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 副 总
经理。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
律及合 规部 主管 。 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
南亚及 南亚 合规 部主 管。2014 年 3 月 17 日起 任 Generall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 席执 行
刘顺君 , 监 事, 硕 士研 究 生, 高 级经 济师。1986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 在中 国 人民解 放
军军事 经济 学院 工作 , 历 任教员 、 副 主任 。2000 年 4 月至 2003 年 1 月 在长 江 证券有 限责 任
公司工 作, 历任 投资 银行 总部业 务主 管、 项目 经理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长 江巴 黎
百富勤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北京部 高级 经理 。2005 年 6 月 起在 中国 电力 财务 有限公 司工 作 ,
先后任 金融 租赁 公司 筹建 处综合 部主 任 , 营 业管 理 部主任 助理 , 华北 分公 司 总经理 助理 、 华
北分公 司副 总经 理 、 党 组 成员 、 纪 检组 长、 工会 主 席, 福建 业务 部副 主任 、 主任 , 现 任中 国
电力财 务有 限公 司投 资管 理部主 任。2012 年 4 月 起 任公司 监事 。
李辉, 监 事 ,大 学本 科。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 于上 海远 洋运 输公 司,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 职于中 宏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 任职 于 海
康人寿 保险 有限 公司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 任 职于 AIG 集 团,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 任职 于星 展银 行。2010 年 4 月加 入国 泰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先 后担 任财 富大学 负责 人、
总经理 办公 室负 责人 。现 任公司 人力 资源 部( 财富 大学) 及行 政管 理部 负责 人 。2013 年 11
月起任 公司 职工 监事 。
束琴, 监事 , 大 专学 历。1980 年 3 月至 1992 年 3 月 分别任 职于 人民 银行 安康 地区分 行
和工商 银行 安康 地区 分行 , 1993 年 3 月至 2008 年 8 月 任职于 陕西 省住 房资 金管 理中心 。 2008
年 8 月 加入 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 先 后担 任行 政 管理部 主管 、 总监 助理 。 现任公 司行 政部
副总监 。2013 年 11 月 起 任公司 职工 监事 。
邓时锋 ,监 事, 硕士 研究 生。曾 任职 于天 同证 券。2001 年 9 月 加盟 国泰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 历 任行 业研究 员 、 社保 111 组合 基金 经理 助 理、 国泰 金鼎 价值混 合和 国泰金 泰封 闭的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基金经 理助 理,2008 年 4 月起任 国泰 金鼎 价值 精选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09 年 5 月
起兼任 国泰 区位 优势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 兼任 国 泰
估值优 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 8 月 起任 公司 职 工监事 。
(三) 高级 管理 人员 :
陈勇胜 ,董 事长 ,简 历情 况见董 事会 成员 介绍 。
张峰 , 硕 士研 究生 , 16 年 证券从 业经 历 。 1987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就 职于 国 家计划 委
员会 , 历 任产 业经 济研 究 所科员 、 政研 室经 济分 析 处副处 长 、 财 金司 综合 处 处长 。1999 年 3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 嘉实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工作 ,任 研究部 副总 监、 市场 部总 监。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 在中 保集 团资产 管理 公司 , 任 总经 理助理 。2002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在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工 作,历 任督 察长 、副 总经 理兼首 席市 场官 。2015 年 5 月 加入 国 泰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2015 年 8 月 起任 公司 总经 理。
巴立康 , 硕 士研 究生, 高 级会计 师,22 年 证券 基金 从业经 历。1993 年 4 月至 1998 年 4
月在华 夏证 券工 作 , 历 任 营业部 财务 经理 、 公司 计 划财务 部副 总经 理兼 上海 分公司 财务 部经
理。1998 年 4 月至 2007 年 11 月在 华夏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工作 ,历 任综 合管 理部总 经理 、
基金运 作部 总经 理、 基金 运营总 监、 稽核 总监 。2007 年 12 月 加入 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2008 年 12 月起 担任 公司 副总经 理。
周向勇 ,硕 士研 究生 ,19 年金融 从业 经历 。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 中 国建设 银
行总行 工作 ,先 后任 办公 室科员 、个 人银 行业 务部 主任科 员。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
在中国 建银 投资 公司 工作 ,任办 公室 高级 业务 经理 、业务 运营 组负 责人 。2011 年 1 月加 入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任总经 理助 理,2012 年 11 月起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贺燕萍 , 硕士 , 17 年 证券 业从业 经历 。 1998 年 2 月至 2007 年 8 月 在中 信建 投 证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原 华夏 证券 有限 公司) 研 究所 和机 构业 务部 任总经 理助 理;2007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历 任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销售 交易 部副 总经 理、 总 经理 和光 大证 券资 产管理 有限 公 司
总经理 ;2013 年 8 月加 入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2013 年 10 月起 任公 司副 总 经理 。
林海中 , 硕士 研究 生, 13 年证券 基金 从业 经历 。 2002 年 8 月至 2005 年 4 月 在 中国证 监
会信息 中心 工作 , 历 任专 业助理 、 主 任科 员;2005 年 4 月至 2012 年 6 月在 中 国证监 会基 金
监管部 工作 , 历 任主 任科 员、 副 处长、 处长 。 2012 年 6 月 加入 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2
年 8 月 起任 公司 督察 长 。
(四)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1 、 现任 基金 经理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杨飞, 男, 硕士 研究 生,7 年 证券 基金 从业 经验 。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 在诺德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任助 理研 究员, 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2 月 在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任
研究员 。2011 年 2 月加 入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研 究员 、 基 金经 理助 理。2014 年 10
月起任 国泰 金龙 行业 精选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15 年 3 月 起兼 任国 泰 估值优 势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的基金 经理 (原 国 泰估 值 优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的基金
经理 ) ,2015 年 5 月起 兼 任国泰 中小 盘成 长混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原国泰中 小盘 成
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和国泰成长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原 国泰
成长优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 。
2、历 任基 金经 理
自本基 金成 立 至2011 年2 月 28 日由 余荣 权、 程洲担 任基金 经理 , 自 2011 年3 月1 日
至 2011 年 4 月 10 日 ,由 程洲担 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自 2011 年 4 月 1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3 日 ,由 程洲 、周 广山 共同担 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 理,自 2011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12 年 8
月 5 日由周 广山 、刘夫 共 同担任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自 2012 年 8 月 6 日至 2013 年 9 月 8
日 由刘 夫担 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自2013 年9 月9 日 至 2015 年3 月25 日 由 邓时锋 担任 本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起 由杨 飞担 任 本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
(五)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
本基金 管理 人设 有公 司投 资决策 委员 会 , 其 成员 在 公司分 管副 总经 理 、 投 资 总监 、 绝 对
收益投 资 (事 业) 部、 权 益投资 ( 事业 ) 部 、 量 化 投资 (事 业) 部等 相关 人 员中产 生 。 公 司
总经理 可以 推荐 上述 人员 以外的 投资 管理 相关 人员 担任成 员, 督察 长和 运营 体 系负责 人列 席
公司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会议 。 公 司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主 要职责 是根 据有 关法 规和 基金合 同 , 审 议
并决策 公司 投资 研究 部门 提出的 公司 整体 投资 策略 、 基 金大 类资 产配 置原 则 , 以及研 究相 关
投资部 门提 出的 重大 投资 建议等 。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组成 如下:
周向勇 :副 总经 理
黄焱: 总经 理助 理兼 投资 总监兼 权益 投资 (事业 ) 部总经 理
吴晨: 绝对 收益 投资 (事 业)部 副总 监
张则斌 :权 益投 资总 监
(六) 上述 人员 之间 均不 存在近 亲属 或家 属 关 系。
四 、基金管理人的职 责
(一 ) 依 法募 集基 金 , 办 理 或者委 托经 中国 证监 会 认 定的其 他机 构代 为办 理基 金份额 的
发售、 申购 、赎 回和 登记 事宜;
(二) 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三) 对所 管理 的不 同基 金财产 分别 管理 、分 别记 账,进 行证 券投 资;
(四 ) 按照 《 基金 合同 》 的 约定确 定基 金收 益分 配方 案, 及时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分配 收
(五) 进行 基金 会计 核算 并编制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六) 编制 季度 、半 年度 和年度 基金 报告 ;
(七) 计算 并公 告基 金资 产净值 ,确 定基 金份 额申 购、赎 回价 格;
(八) 办理 与基 金财 产管 理业务 活动 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项 ;
(九) 召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
(十) 保存 基金 财产 管理 业务活 动的 记录 、账 册、 报表和 其他 相关 资料 ;
(十一 ) 以基 金管 理人 名 义, 代表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利益行 使诉 讼权 利或 者实 施其他 法律
(十二 ) 法 律法 规、 中国 证监会 和《 基金 合同 》规 定的其 他职 责。
五 、基金管理人的承 诺
(一)本 基金管理 人承诺 严格遵守 现行有效 的相关 法律、法 规、规章、 《基金 合同 》 和
中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 , 建立健 全内 部控 制制 度 , 采取有 效措 施 , 防 止违 反 现行有 效的 有关
法律、 法规 、规 章、 《 基 金 合同 》 和中 国证 监会 有关 规定的 行为 发生 。
(二 ) 本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 严格遵 守 《证 券法 》 、 《基 金法 》 及 有关 法律 法规 , 建立健 全内
部控 制 制度 ,采 取有 效措 施,防 止下 列行 为发 生:
1.将 其固 有财 产或 者他 人 财产混 同于 基金 财产 从事 证券投 资;
2.不 公平 地对 待其 管理 的 不同基 金财 产;
3.利 用基 金财 产为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以 外的 第三 人谋 取利益 ;
4.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违 规 承诺收 益或 者承 担损 失;
5.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 禁止的 其他 行为 。
(三 ) 本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 加强人 员管 理 , 强 化职 业 操守 , 督 促和 约束 员工 遵 守国家 有关
法律、 法规 及行 业规 范, 诚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不 从事以 下活 动:
1.越 权或 违规 经营 ;
2.违反 《 基金 合同 》 或 《 托管协 议 》 ;
3.故 意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或其 他基 金相 关机 构的 合法利 益;
4.在 向中 国证 监会 报送 的 资料中 弄虚 作假 ;
5.拒 绝、 干扰 、阻 挠或 严 重影响 中国 证监 会依 法监 管;
6.玩 忽职 守、 滥用 职权 ;
7. 违 反现 行有 效的 有关 法 律、 法规 、 规 章、 《基 金合 同 》 和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 规定 , 泄
漏在任 职期 间知 悉的 有关 证券 、 基 金的 商业 秘密 , 尚未依 法公 开的 基金 投资 内容 、 基 金投 资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计划等 信息 ;
8. 违 反证 券交 易场 所业 务 规则 , 利 用对 敲、 倒仓 等手 段操纵 市场 价格 , 扰乱 市 场秩序 ;
9.贬 损同 行, 以抬 高自 己 ;
10.以 不正 当手 段谋 求业 务发展 ;
11.有 悖社 会公 德, 损害 证券投 资基 金人 员形 象;
12.在 公开 信息 披露 和广 告中故 意含 有虚 假、 误导 、欺诈 成分 ;
13.其 他法 律、 行政 法规 以及中 国证 监会 禁止 的行 为。
六 、基金经理承诺
(一 ) 依 照有 关法 律法 规 和 《 基金 合同 》 的 规定 , 本 着谨慎 的原 则为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
取最大 利益 ;
(二) 不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己、 受雇 人或 任何 第三 者谋取 利益 ;
(三 ) 不 泄露 在任 职期 间 知悉的 有关 证券 、 基金 的 商业秘 密 , 尚 未依 法公 开 的基金 投资
内容、 基金 投资 计划 等信 息;
(四) 不以 任何 形式 为其 他组织 或个 人进 行证 券交 易。
七 、基金管理人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一) 内部 控制 制度 概述
基金管 理人 为防 范和 化解 经营运 作中 面临 的风 险, 保 证经营 活动 的合 法合 规和 有效开 展 ,
制定了 一系 列组 织机 制 、 管 理方法 、 操作 程序 与控 制措 施, 形成 了公 司完 整的 内部 控制体 系 。
该内部 控制 体系 涵盖 了内 部会计 控制 、 风 险管 理控 制 和监察 稽核 制度 等公 司运 营的各 个方 面 ,
并通过 相应 的具 体业 务控 制流程 来严 格实 施。
1.内 部风 险控 制遵 循的 原 则
(1)全面 性原则: 内部风 险控制必 须覆盖公 司所有 部门和岗 位,渗透 各项业 务过程 和
业务环 节;
(2)独立 性原则: 公司设 立独立的 稽核监察 部,稽 核监察部 保持高度 的独立 性和权 威
性,负 责对 公司 各部 门内 部风险 控制 工作 进行 稽核 和检查 ;
(3) 相互 制约 原则 : 公司 及 各部门 在内 部组 织结 构的 设计上 形成 一种 相互 制约 的机制 ,
建立不 同岗 位之 间的 制衡 体系;
(4)保持 与业务发 展的同 等地位原 则:公司 的发展 必须建立 在风险控 制制度 完善和 稳
固的基 础上 ,内 部风 险控 制应与 公司 业务 发展 放在 同等地 位上 ;
(5)定性 和定量相 结合原 则:建立 完备风险 控制指 标体系, 使风险控 制更具 客观性 和
2.内 部会 计控 制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公司根据 国家有关 法律法 规和财务 会计准则 的要求 ,建立了 完善的内 部会计 控制制度 ,
实现了 职责 分离 和岗 位相 互制约 , 确保 会计 核算 的 真实 、 准 确、 完整 , 并 保证 各基金 会计 核
算和公 司财 务管 理的 相互 独立, 保护 基金 资产 的独 立、安 全。
3.风 险管 理控 制制 度
公司为 有效 控制 管理 运营 中的风 险 , 建 立了 一整 套 完整的 风险 管理 控制 制度 , 其 内容 由
一系列 的具 体制 度构 成 , 主要包 括 : 岗 位分 离和 空 间分离 制度 、 投资 管理 控 制制度 、 信息 技
术控制 、 营销 业务 控制 、 信息披 露制 度 、 资 料保 全 制度和 独立 的稽 核制 度 、 人力资 源管 理以
及相应 的业 务控 制流 程等 。 通 过这 些控 制制 度和 流 程, 对公 司面 临的 投资 风 险和管 理风 险进
行有效 的控 制。
4.监 察稽 核制 度
公司实 行独 立的 监察 稽核 制度 , 通 过对 稽核 监察 部 充分授 权 , 对 公司 执行 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情 况 、 以 及公 司内 部 控制制 度的 遵循 情况 和有 效性进 行全 面的 独立 监察 稽核 , 确 保公 司
经营的 合法 合规 性和 内部 控制的 有效 性。
(二) 基金 管理 人内 部控 制要素
1.控 制环 境
公司经 过多 年的 管理 实践 , 建 立了 良好 的控 制环 境 , 以保证 内部 会计 控制 和管 理控制 的
有效实 施 , 主 要包 括科 学 的公司 治理 结构 、 合理 的 组织结 构和 分级 授权 、 注 重诚信 并关 注风
险的道 德观 和经 营理 念、 独立的 监察 稽核 职能 等方 面 。
(1) 公司 建立 并完 善了 科 学的治 理结 构, 目前 有独 立董事 3 名 。董 事会 下设 提名及 资
格审查 委员 会 、 薪 酬委 员 会、 考核 委员 会等 专业 委 员会 , 对 公司 重大 经营 决 策和发 展规 划进
行决策 及监 督;
(2)在组 织结构方 面,公 司设立的 分管领导 议事会 议、总经 理办公会 议、投 资决策 委
员会 、 风 险管理 委 员会 等 机构分 别负 责公 司经 营 、 基金投 资和 风险 控制 等方 面的决 策和 监督
控制 。 同 时公 司各 部门 之 间有明 确的 授权 分工 和风 险控制 责任 , 既相 互独 立 , 又 相互 合作 和
制约, 形成 了合 理的 组织 结构、 决策 授权 和风 险控 制体系 ;
(3)公司 一贯坚持 诚信为 投资者服 务的道德 观和稳 健经营的 管理理念 。在员 工中加 强
职业道 德教 育和 风险 观念 ,形成 了诚 信为 本和 稳健 经营的 企业 文化 ;
(4)公司 稽核监察 部拥有 对公司任 何经营活 动进行 独立监察 稽核的权 限,并 对公司 内
部控制 措施 的实 施情 况和 有效性 进行 评价 和提 出改 进建议 。
2.控 制的 性质 和范 围
(1) 内部 会计 控制
公司建 立了 完善 的内 部会 计控制 , 保证 基金 核算 和 公司财 务核 算的 独立 性 、 全面性 、 真
实性和 及时 性。
首先 , 公 司根 据国 家有 关法 律法规 、 有关 会计 制度 和准 则, 制定 了完 善的 公司 财务 制度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基金会计 制度以及 会计业 务控制流 程,做好 基金业 务和公司 经营的核 算工作 ,真实、 完整 、
准确地 记录 和反 映基 金运 作情况 和公 司财 务状 况。
其次 , 公 司将 基金 会计 和 公司财 务核 算从 人员 上 、 空间上 和业 务活 动上 严格 分开 , 保 证
两者相 互独 立 , 各 基金 之 间做到 独立 建帐 、 独立 核 算, 保证 基金 资产 和公 司 资产之 间 、 以 及
各基金 资产 之间 的相 互独 立性。
公司建 立了 严格 的岗 位职 责分离 控制 、 凭证 与记 录 控制 、 资 产接 触控 制、 独 立稽核 等制
度, 确保 在基 金核 算和 公 司财务 管理 中做 到对 资源 的有效 控制 、 有关 功能 的 相互分 离和 各岗
位的相 互监 督等 。
另外公 司还 建立 了严 格的 财务 管 理制 度 , 执 行严 格 的预算 管理 和财 务费 用审 批制度 , 加
强成本 控制 和监 督。
(2) 风险 管理 控制
公司在 经营 管理 中建 立了 有效的 风险 管理 控制 体系 ,主要 包括 :
岗位分 离和 空间 隔离 制度 : 为 保证 各部 门的 相对 独 立性 , 公 司建 立了 明确 的 岗位分 离制
度;同 时实 行空 间隔 离制 度,建 立防 火墙 ,充 分保 证信息 的隔 离和 保密 ;
投资管 理业 务控 制 : 通 过 建立完 整的 研究 业务 控制 、 投 资决 策控 制、 交易 业 务控制 , 完
善投资 决策 委员 会的 投资 决策职 能和 风险 管理 委员 会的风 险控 制职 能, 实行 投 资总监 和基 金
经理分级 授权制度 和股票 池制度, 进行集中 交易, 以及稽核 监察部对 投资交 易实时监 控等 ,
加强投资 管理控制 ,做到 研究、投 资、交易 、风险 控制的相 互独立、 相互制 约和相互 配合 ,
有效控 制操 作风 险 ; 建 立 了科学 先进 的投 资风 险量 化评估 和管 理体 系 , 控 制 投资业 务中 面临
的市场 风险 、 集中 风险 、 流动性 风险 等 ; 建 立了 科 学合理 的投 资业 绩绩 效评 估体系 , 对投 资
管理的 风险 和业 绩进 行及 时评估 和反 馈;
信息技 术控 制 : 为 保证 信 息技术 系统 的安 全稳 定 , 公司在 硬件 设备 运行 维护 、 软 件采 购
维护、 网络 安全 、数 据库 管理、 危机 处理 机制 等方 面均制 定实 施了 完善 的制 度和控制 流程 ;
营销业 务控 制 : 公 司制 定 了完善 的市 场营 销 、 客 户 开发和 客户 服务 制度 , 以 保证在 营销
业务中 对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遵守, 以及 对经 营风 险的 有效控 制;
信息披 露控 制和 资料 保全 制度 : 公 司制 定了 规范 的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保 证 信息披 露的
及时 、 准 确和 完整 ; 在 资 料保全 方面 , 建立 了完 善 的信息 资料 保全 备份 系统 , 以 及完 整的 会
计、统 计和 各种 业务 资料 档案;
独立的 监察 稽核 制度 : 稽 核监察 部有 权对 公司 各业 务部门 工作 进行 稽核 检查 , 并 保证 稽
核的独 立性 和客 观性 。
(3) 内部 控制 制度 的实 施
公司制 定了 公司 风险 控制 制度 , 对 公司 面临 的主 要 风险进 行辨 识和 评估 , 制 定了风 险控
制原则 。 在风 险管理 委 员 会总体 方针 指导 下 , 各 部 门根据 各自 业 务 特点 , 对 业务活 动中 存在
的风险 点进 行了 揭示 和梳 理, 有针 对性 地建 立了 详 细的风 险控 制流 程 , 并 在 实际业 务中 加以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3.内 部控 制实 施情 况检 查
公司稽 核监 察部 在进 行风 险评估 的基 础上 , 对 公司 各 业务活 动中 内部 控制 措施 的实施 情
况进行 定期 和不 定期 的监 察稽核 , 重点 是业 务活 动 中风险 暴露 程度 较高 的环 节, 以确 保公 司
经营合 法合 规、 以及 内部 控制制 度的 有效 遵循 。
在确保现 有内部控 制制度 实施情况 的基础上 ,公司 会根据新 业务开展 和市场 变化情况 ,
对内部 控制 制度 进行 及时 的更新 和调 整 , 以 适应 公 司经营 活动 的变 化 。 公 司 稽核监 察部 在对
内部控 制制 度的 执行 情况 进行监 察稽 核的 基础 上, 也 会重点 对内 部控 制制 度的 有效性 进行 评
估,并 提出 相应 改进 建议 。
4.内 部控 制实 施情 况的 报 告
公司建 立了 有效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实施 报告 流程 , 各 部 门对于 内部 控制 制度 实施 过程中 出
现的失 效情 况须 及时 向公 司高级 管理 层和 稽核 监察 部报告 , 使 公司 高级 管理 层 和稽核 监察 部
及时了 解内 部控 制出 现的 问题并 作出 妥善 处理 。
稽核监 察部 在对 内部 控制 实施情 况的 监察 中, 对发 现 的问题 均立 即向 公司 高级 管理层 报
告, 并提 出相 应的 建议 , 对 于重大 问题 , 则通 过督 察长 及时向 公司 董事 长和 中国 证监会 报告 。
同时稽 核监 察部 定期 出具 独立的 监察 稽核 报告 ,直 接报公 司董 事长 和中 国证 监会。
(三) 内部 控制 制度 声明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以上 披露 真实 、 准 确 , 并 承诺 公司 将 根据市 场变 化和 业务 发展 不断完 善
内部控 制制 度, 切实 维护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 益。
第 四 节基金托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 话:010-
联系人 :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 年 3 月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 203 人 , 平 均 年 龄 30 岁,
95% 以 上 员 工 拥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 高 管 人 员 均 拥 有 研 究 生 以 上 学 历 或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 营情 况
作 为 中 国 大 陆 托 管 服 务 的 先 行 者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自1998 年 在 国 内 首 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 秉 承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宗 旨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 先 进 的 营 运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 严 格 履 行 资 产 托 管 人 职
责 , 为 境 内 外 广 大 投 资 者 、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服 务 , 展 现 优 异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 建 立 了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 成 熟 的 产
品 线 。 拥 有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托 资 产 、 保 险 资 产 、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安 心 账 户 资 金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QFII资 产 、QDII 资 产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证 券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商 业 银 行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 基 金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
QDII 专 户 资 产 、ESCROW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托 管 产 品 体 系 , 同 时 在 国 内 率 先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管 理 等 增 值 服 务 , 可 以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托 管 服 务 。 截 至2015 年3 月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共 托 管 证 券 投 资 基 金428 只 。 自2003 年 以 来 , 本 行 连 续 十 一 年 获 得 香 港 《 亚
洲 货 币 》 、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 香 港 《 财 资 》 、 美 国 《 环 球 金 融 》 、 内 地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等 境 内 外 权 威 财 经 媒 体 评 选 的45 项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大 奖 ; 是 获 得 奖 项 最
多 的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 优 良 的 服 务 品 质 获 得 国 内 外 金 融 领 域 的 持 续 认 可 和 广 泛 好 评 。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 部控 制制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项 业务 飞 速发展 , 始终 保持 在资 产 托管行 业的
优势地 位 。 这 些成 绩的 取 得, 是与 资产 托管 部 “一 手抓业 务拓 展 , 一 手抓 内 控建设 ” 的做 法
是分不 开的 。 资产 托管 部 非常重 视改 进和 加强 内部 风险管 理工 作 , 在 积极 拓 展各项 托管 业务
的同时 , 把加 强风 险防 范 和控制 的力 度 , 精 心培 育 内控文 化 , 完 善风 险控 制 机制 , 强 化业 务
项目全过程 风险管理 作为 重要工作来 做。继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年七次顺利 通过评 估组织 内部控制和 安全措 施是否 充分的最权 威的 SAS70 ( 审计标准 第 70
号)审 阅后 ,2014 年中 国 工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第八 次通 过 ISAE3402(原 SAS70 )审 阅获 得
无保留 意见 的控 制及 有效 性报告 , 表明 独立 第三 方 对我行 托管 服务 在风 险管 理、 内部 控制 方
面的健 全性 和有 效性 的全 面认可 。 也 证明 中国 工商 银 行托管 服务 的风 险控 制能 力已经 与国 际
大型托管银 行接轨 ,达到 国际先进水 平。目 前,ISAE3402 审阅已经 成为年 度 化、常规化 的
内控工 作手 段。
1、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化 和建 立守 法 经营 、 规 范
运作的经 营思想和 经营风 格,形成 一个运作 规范化 、管理科 学化、监 控制 度 化的内控 体系 ;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 保 障 资产托 管业 务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2、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 内 控
合规部、 内部审计 局) 、资 产托管部 内设风险 控制处 及资产托 管部各业 务处室 共同组成 。 总
行稽核监 察部门负 责制定 全行风险 管理政策 ,对各 业务部门 风险控制 工作进 行指导、 监督 。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备 专职 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业 务 的运行 独 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3、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合法 性原则。 内控制 度应当符 合国家法 律法规 及监管机 构的监管 要求, 并贯穿 于
托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始终。
(2) 完整 性原 则 。 托 管业 务 的各项 经营 管理 活动 都必 须有相 应的 规范 程序 和监 督制约 ;
监督制 约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及时 性原则。 托管业 务经营活 动必须在 发生时 能准确及 时地记录 ;按照 “内控 优
先”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审慎 性原则。 各项业 务经营活 动必须防 范风险 ,审慎经 营,保证 基金资 产和其 他
委托资 产的 安全 与完 整。
(5)有效 性原则。 内控制 度应根据 国家政策 、法律 及经营管 理的需要 适时修 改完善 ,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独立 性原则。 设立专 门履行托 管人职责 的管理 部门;直 接操作人 员和控 制人员 必
须相对 独立 , 适当 分离 ; 内 控制度 的检 查 、 评 价部 门必 须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和执行 部 门 。
4、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严格 的隔离制 度。资 产托管业 务与传统 业务实 行严格分 离,建立 了明确 的岗位 职
责、 科学 的业 务流 程、 详 细 的操 作手 册 、 严 格的 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 并 采取 了
良好的防 火墙隔离 制度, 能够确保 资产独立 、环境 独立、人 员独立、 业务制 度和管理 独立 、
网络独 立。
(2)高层 检查。主 管行领 导与部门 高级管理 层作为 工行托管 业务政策 和策略 的制定 者
和管理 者 , 要 求下 级部 门 及时报 告经 营管 理情 况和 特别情 况 , 以 检查 资产 托 管部在 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 根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 制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 门改进 。
(3 ) 人 事控 制 。 资产 托管 部严格 落实 岗位 责任 制 , 建立 “自 控防 线” 、 “ 互控 防 线” 、 “监
控防线 ” 三道 控制 防线 , 健全绩 效考 核和 激励 机制 , 树 立 “ 以人 为本 ” 的 内 控文化 , 增强 员
工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团队 精神 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 通过 进行 定期 、 定 向 的业务 与职 业道
德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 员工树 立风 险防 范与 控制 理念。
(4)经营 控制。资 产托管 部通过制 定计划、 编制预 算等方法 开展各种 业务营 销活动 、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内部 风险管理 。资产 托管部通 过稽核监 察、风 险评估等 方式加强 内部风 险管理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控 ,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 评估 , 制 定
并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 ,排 查风险 隐患 。
(6)数据 安全控制 。我们 通过业务 操作区相 对独立 、数据和 传真加密 、数据 传输线 路
的冗余 备份 、监 控设 施的 运用和 保障 等措 施来 保障 数据安 全。
(7)应急 准备与响 应。资 产托管业 务建立专 门的灾 难恢复中 心,制定 了基于 数据、 应
用、 操作 、 环 境四 个层 面 的完备 的灾 难恢 复方 案 , 并组织 员工 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近
实战 , 资 产托 管部 不断 提高 演练标 准 , 从 最初 的按 照预 订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 在的 “ 随机演 练” 。
从演练 结果 看, 资产 托管 部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 灾难 的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 恢复 业务。
5、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资产 托管部内 部设置 专职稽核 监察部门 ,配备 专职稽核 监察人员 ,在总 经理的 直
接领导 下 , 依 照有 关法 律 规章 , 全 面贯 彻落 实全 程 监控思 想 , 确 保资 产托 管 业务健 康 、 稳 定
(2)完善 组织结构 ,实施 全员风险 管理。完 善的风 险管理体 系需要从 上至下 每个员 工
的共同 参与 , 只有 这样 ,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措施 才会 全面 、 有 效。 资产 托管 部 实施全 员风 险管
理, 将风 险控 制责 任落 实 到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每位 员工 对自 己岗 位 职责范 围内 的风
险负责 , 通过 建立 纵向 双 人制 、 横 向多 部门 制的 内 部组织 结构 , 形成 不同 部 门、 不同 岗位 相
互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建立 健全规章 制度。 资产托管 部十分重 视内控 制度 的建 设,一贯 坚持把 风险防 范
和控制 的理 念和 方法 融入 岗位职 责 、 制 度建 设和 工 作流程 中 。 经 过多 年努 力 , 资 产托 管部 已
经建立 了一 整套 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 包 括 : 岗 位职 责、 业务 操作 流程 、 稽核 监察制 度 、 信 息
披露制 度等 , 覆盖 所有 部 门和岗 位 , 渗 透各 项业 务 过程 , 形 成各 个业 务环 节 之间的 相互 制约
(4)内部 风险控制 始终是 托管部工 作重点之 一,保 持与业务 发展同等 地位。 资产托 管
业务是 商业 银行 新兴 的中 间业务 , 资产 托管 部从 成 立之日 起就 特别 强调 规范 运作 , 一 直将 建
立一个 系统 、 高效 的风 险 防范和 控制 体系 作为 工作 重点 。 随 着市 场环 境的 变 化和托 管业 务的
快速发 展 , 新 问题 、 新 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 托管 部 始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 务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置 ,视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 发展 的生命 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 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 金法》 、基 金合同 、托管协 议和有关 基金法 规的规定 ,基金托 管人对 基金的 投
资范围 和投 资对 象 、 基 金 投融资 比例 、 基金 投资 禁 止行为 、 基金 参与 银行 间 债券市 场 、 基 金
资产净 值的 计算 、 基金 份 额净值 计算 、 应收 资金 到 账、 基金 费用 开支 及收 入 确定 、 基 金收 益
分配 、 相 关信 息披 露、 基 金宣传 推介 材料 中登 载基 金业绩 表现 数据 等进 行监 督和核 查 , 其 中
对基金 的投 资比 例的 监督 和核查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后的三 个月 开始 。
基金托管 人发现基 金管理 人违反《 基金法》 、 基金合 同、基金 托管协议 或有关 基金法 律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法规规 定的 行为 , 应及 时 以书面 形式 通知 基金 管理 人限期 纠正 , 基金 管理 人 收到通 知后 应及
时核对 , 并以 书面 形式 对 基金托 管人 发出 回函 确认 。 在 限期 内, 基金 托管 人 有权随 时对 通知
事项进 行复 查 , 督 促基 金 管理人 改正 。 基金 管理 人 对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 事项未 能在 限期
内纠正 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 应 立 即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 同 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第五节相 关 服务 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 构
(一) 场外 直销 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国泰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上 海直 销柜 台
地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公平 路 18 号 8 号楼 嘉昱 大 厦 16 层-19 层
客户服 务专 线:400-888-8688 ,021-
传真:021- 网址:
电子交 易平 台
电子交 易 网 站: 登录网 上交 易页面
智能手 机 APP 平 台:iphone 交易 客户 端、 Android 交 易客户 端
“国泰 基金 ”微 信交 易平 台
电话:021- 联系人 : 李 静姝
(二) 场外 其他 销售 机构
1、销售 银 行及 券商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100005 )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100005 )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电话:95588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蒋 超良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联系人 : 客 户服 务中 心 传真:010-
中国银行股份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1 号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 国立 联系人 :客 户服 务中 心
客服电 话:95566 网址: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客服电 话:95533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牛 锡明 客服电 话:95559
联系人 :曹 榕 电话:021-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傅 育宁 联系人 :邓 炯鹏
电话:8 传真:9
客户服 务热 线:95555 网址: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电话:021-
联系人 :高 天、 虞谷 云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联系人 :董 云巍 、吴 海鹏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95568 网址:.cn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17 号首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冰竹 联系人 :谢 小华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010-95526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 传真:021-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客服电 话:400-888-8666 网址: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魏 明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网址: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齐 晓燕
电话:3 传真:2
客服电 话:95536 网址:.cn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电话:6 传真:6
客服电 话:400-888-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400-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联系人 :李 笑鸣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400-888-8001 (全国 ) ,021-95553
申万宏 源证 券有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电话:021- 客服电 话: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福建 省福 州市 湖东 路268 号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谢 高得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400-888-8123 网址:.cn
中信证 券( 浙江 )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解放东 路 29 号 迪凯 银座22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联系人 :周 妍
电话:3 客服电 话:
万联证 券有 限责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东 路 11 号高 德置 地 广场 F 栋
法定代 表人 :张 建军 联系人 :罗 创斌
电话:020- 传真:020-3
客服电 话:400-888-8133 网址:.cn
民生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 融中 心 A
座16-18 层
法定代 表人 :余 政 联系人 :赵 明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400-619-8888 网址:
东吴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翠园 路181 号商 旅大 厦 18-21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永敏 联系人 :方 晓丹
电话:6 传真:1
客服电 话:8 网址:.cn
东方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联系人 :吴 宇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95503 网址:.cn
上海证 券有 限责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郁 忠民 联系人 :张 瑾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021-962518 网址:
国盛证 券有 限责
注册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永叔 路15 号
办公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金 融大 厦 4
法定代 表人 :曾 小普 联系人 :徐 美云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电话: 传真: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徐 浩明 联系人 :刘 晨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 、400-888-8788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 区天 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 广场 43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19 、36、
38、39 、41 、42 、43 、44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 岚
电话:020- 传真:020-
客服电 话:95575 网址:.cn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 传真:010-
网址:www.
渤海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宾水 道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杜 庆平 联系人 :王 兆权
电话:022- 传真:022-
客服电 话:400-651-5988 网址:
中信万 通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 册 地 址 :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苗 岭 路 29 号 澳 柯 玛 大 厦 15 层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第20 层(266061 )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6 传真:5
客服电 话: 网址:.cn
华泰证 券有 限责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华泰 证券 大 厦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华泰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联系人 :张 小波
电话:025- 网址:.cn
客服电 话:95597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 传真:027-
客服电 话:95579 网址:
中原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郑州 市郑 东新 区商务 外环 路 10 号
办公地 址: 郑州 市郑 东新 区商务 外环 路 10 号17 层
法定代 表人 :菅 明军 联系人 :程 月艳 、耿 铭
电话:0 传真:5
客服电 话:400-813-7218
齐鲁证 券有 限公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市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5 传真:5
客服电 话:95538 网址:.cn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安 联大 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联系人 :陈 剑虹
联系电 话:1 传真:5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111 号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王 旭华
电话: 传真:
客服电 话: 网址:
东莞证 券有 限责
注册地 址: 东莞 市莞 城区 可园南 路1 号金 源中 心 30 楼
法定代 表人 :游 锦辉 联系人 :梁 健伟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电话:1 传真:9
客服电 话: 网址:.cn
中国中 投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 市福田区 益田路与福中路 交界处荣 超商务中
心A 栋第 18 层-21 层及 第04 层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联系人 :刘 毅
电话:2 传真:9
网址:www.
客服电 话:400-600-8008 、95532
长城国 瑞证 券有
注册地 址: 厦门 市莲 前西 路二号 莲富 大厦 十七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勇 联系人 :赵 钦
电话: 传真:
客服电 话: 网址:
华宝证 券有 限责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00 号环 球金 融中 心 57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联系人 :刘 闻川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400-820-9898 网址:
英大证 券有 限责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中 路华 能大 厦三 十、 三十一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 文安 联系人 :王 睿
电话:9 传真:7
客服电 话:400-869-8698 网址:.cn
中国国 际金 融有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街 1 号国 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法定代 表人 :李 剑阁 联系人 :罗 文雯
电话:010- 传真:010-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7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联系人 :张 腾
电话:1 传真:0
客服电 话: 网址:.cn
天相投 资顾 问有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19 号富 凯大 厦B 座 701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联系人 :林 爽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010- 网址:
信达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高 冠江 联系人 :唐 静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网址:
中国民 族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5 号新 盛大 厦A 座 6-9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 大建 联系人 :李 微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服电 话:400-889-5618 网址:
华龙证 券有 限责
注册地 址: 甘肃 省兰 州市 静宁 路30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晓安 联系人 :李 昕田
电话: 传真:
客服电 话: 、4890619 、4890618
国元证 券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寿春 路179 号
法定代 表人 :凤 良志 联系人 :祝 丽萍
电话: 传真:
客服电 话:95578 网址:.cn
华安证 券股 份有 限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财 智
中心 B1 座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联系人 :汪 燕
电话:5 传真:0
客服电 话: 网址:
华鑫证 券有 限责 任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4018 号 安联 大厦28 层 A01 、
B01(b )单 元
法定代 表人 :俞 洋 联系人 :王 逍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021- ;029- ;
网址:.cn 国泰估值优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二号)
宁波银 行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宁波 市江 东区 中山东 路 294 号
法定代 表人 : 陆 华裕
客服电 话:96528 ( 上海 地 区 962528 )
晋商银 行股 份有
注册地址:山 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 西街一号丽华大 厦 A
法定代 表: 上官 永清
客服电 话: 网址:
52浙商银 行股 份有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庆春 路28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达洋
客服电 话:95527
2、第 三方 销售 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诺亚正 行( 上海 )
基金销 售投 资顾 问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金山 区 廊下镇 漕廊 公 路7650 号205 室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方 成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服电 话: 网址:www.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虹口 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薛年
电话:021- 传真:0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二手房满两年税率多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