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第三条第研究生培养的四项能力否办理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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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的条件 哪些人可以提前退休 怎么申请病退 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有哪些 病退年龄最新规定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 15:31:08
导读:我国法律对退休年龄有限制,男的是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即可退休,但是一些特殊工种可以提早退休,哪些人可以提前退休?律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
我国法律对退休年龄有限制,男的是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即可退休,但是一些特殊工种可以提早退休,哪些人可以提前退休?律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二、特殊工种  1、在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  2、患有某些疾病,经过审批可以在一定规定年龄办理病退。  3、某些特殊情况(如企业破产),政府为了安置职工,规定的特殊政策,可以提前几年退休。  4、有些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经过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三、办理退休还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四、申请病退要符合哪些条件?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不得不提前退休,一般称之为病退。因病提前退休必须作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申请,而且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1)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缴费年限满10年;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者。  (2)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者。  2、职工由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患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3)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预付,如经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4)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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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但未到达退休年龄,可以提前退休吗?
发布时间: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咨询:我是河北省一企业男职工,今年46岁,缴费年限20年,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了.像我这种情况可以提前退休吗?
  解答: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条件是: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职工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由于您的情况不符合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条件,所以只能领取病残津贴。
  依据: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文件。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如果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作者:孙建东&&&&&&&&&&&
作者单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京ICP备号2016年烟台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条件及提前退休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 17:39:18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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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小编收集了《2016年烟台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条件及提前退休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到大家。  2016年烟台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条件  磷、碳基镍,氯甲醚、锰、氰化物、三硝基甲苯,铅及其他化合物和二硫碳等。但目前的工艺设备还不能完全控制其危害,劳动条件在短期内仍难以改善的,在确定和审批有毒、有害作业提前退休工种时,要严格掌握。要对毒物的危害程度和工人接触毒物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比较;然后将危害严重的工种列为本行业的提前退休工种试行,不应采取对接触毒物的工人,不论是直接接触还是间接接触,也不分经常接触还是偶尔接触,一律列人提前退休工种的做法,对有的有毒、有害工种一时看不准分不清的,可以暂时不定。(5)凡是有条件通过工艺改革、技术措施等办法劳动条件得到改善而不认真采取措施改善的,从事这种作业的工种不能列为提前退休工种。例如对从事玻璃、耐火、建材、炭黑等有粉尘的作业工种暂不列为提前退休工种。为了严格执行提前退休工种的规定,1993年,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不符合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企业对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耍妥善安Z。因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的,可以实行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按一定比例发给工资。离岗退养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费。2.关于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的规定。北京市卫生局、劳动局、人事局[79]市劳险字第37号印发的《北京市职工因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鉴定标准试行草案》,规定了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必须符合28种情况的一种。3.关于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对致残程度划分了10个等级,其中符合评残标准l级至4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4.关于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身份的确定问题。劳动部1992年下发的《关于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八条规定:‚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需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按其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限和条件执行。‛其中,‚现工作岗位‛是指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不再保留原固定身份。如原身份是干部,现到工人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原身份是工人,现到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干部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近年来,一些地区和用人单位出于利益需要违反规定擅自大量办理提前退休,致使养老保险负担不合理加重,冲击了职工养老保险的正常运行。为此,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暂停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严格制止无故提前退休。根据《紧急通知》的规定:1999年底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和条件的,已办理的退休手续有效,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金;1999年底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和条件的,已办理的退休手续无效,由企业统筹安排,应当安排下岗的职工进人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其基本生活。所以,在《紧急通知》前已办理的退休手续是否有效应看这部分职工在1999年底前是否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和条件。如就年龄条件来看,特殊工种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除外,一般在1999年底前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并符合其他退休条件的职工,其在《紧急通知》前已办理的退休手续应确认为有效,应享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养老金。  以上是2016年烟台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条件    2016年烟台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解读  各市、区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主管部门(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现就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  (一)&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含以工代干和聘任制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单位,女干部在管理岗位工作不满20年,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后在工人岗位工作满5年,且退休时仍在工人岗位的,若本人自愿,也可按工人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工人的有关待遇。  (二)&特殊工种退休。从事符合劳人护[1985]6号文件规定的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由指定医院证明并经青岛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四)&提前退休。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和中发[1998]10号文件规定的国有纺织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五)&退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由指定医院证明并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满15年的,若本人申请,可办理退职手续。  二、严格规范退休(职)审批程序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因病退休和退职的审批工作,并负责提前退休的审核工作,有关程序如下:  (一)&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因病退休和退职手续的,企业应填制《青岛市城镇企业从业人员退休(职)审批表》,携带退休(职)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档案、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单等材料,驻市内四区企业直接报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审核后,由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批;驻其他市、区企业,由所在市、区社会劳动保险机构汇总并经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审核后,统一报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其中,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手续的还需携带能证明职工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原始材料;办理因病退休和退职审批手续的还需携带青岛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企业病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二)&国有破产工业企业和纺织压锭企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应填制《青岛市城镇企业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携带提前退休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档案和养老保险基金结算单,报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由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其中,国有破产工业企业还应携带法院宣告其破产的民事裁定书,纺织压锭企业应提供经批准压锭的数量以及能证明职工系纺纱、织布工种档车工的原始材料。  (三)&各级职能部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各项退休、退职的审核、审批手续。  1.&对退休时间的认定,应同时查验职工的身份证和档案,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2.&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确认,以青岛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统一组织鉴定的结果为准。鉴定的程序和标准按青劳[1997]17号文件执行。  3.&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手续的,以职工的原始档案为准,档案记载不清的,企业应提供职工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时领取保健补贴的花名册、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原始材料,无法提供原始材料的不予办理。  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于每年12月份向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从事特殊工种的人数和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花名册及其从事特殊性工种的时间。特殊工种名录必须符合《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和《劳动部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号)文件的规定,在国家公布新的特殊工种名录之后,改按新名录执行。  三、严格核定退休(职)人员的待遇  (一)&正常退休职工、退职人员和特殊工种退休职工的退休待遇按原规定计发。其中,特殊工种退休职工按老办法计发养老金时,日前在特殊工种岗位的工作年限,按规定折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但折算后增加的年限最长不超过5周年,折算的工龄不计发工龄补贴;日后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年限,不再折算工龄。  (二)&因病退休和国有破产工业企业提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青政发[号)规定的办法计发,但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部分不予弥补。  (三)&纺织压锭企业提前退休人员按鲁劳发[号文件规定计发养老金。具体计算办法为: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1-提前退休年数×2%)+个人帐户养老金。  四、有关要求  各级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在办理退休(职)审核手续时要严格把关,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弄虚作假,提供假出生日期、假档案、假证明的,应坚决退回,三年内不予办理退休手续,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职工从办理退休(职)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养老待遇。  以上是2016年烟台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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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办理提前退休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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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办理提前退休初审
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安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定安县)
个人办事,企业办事
(一)《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发〔1999〕8号)第一条规定。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2项
(一)&男满50岁,女满40岁;
(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三)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一)&受理:因病或非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每月报批一次,各单位于每月10日至15日报送当月到龄退休人员的有关材料,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受理。
(二)初审:由具体承办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送审材料进行初审。
(三)领导审批: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呈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四)告知:每月审批完毕,告知相关单位领取档案,对不符合条件未予审批的,要书面说明原因。
每年1月将上年审批人员名单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备案。
(1)本人档案材料
(2)《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现场领取,指导填写)
(3)省级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表》
收费项目、标准、依据
版权所有: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  主办:定安县人民政府
承办: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定安县委宣传部、定安县新闻办公室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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