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保单质押的保单报险后要存财政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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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财政局:关于营口市农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11:46 来源:辽宁省营口市财政局&   |
  近日,辽宁营口市财政局采取查阅保险、查看理赔卷宗和实地抽查农户以及到农村信用社进行核查等方式,对营口市2011年各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情况进行了检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营口市农业保险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市财政局以及各保险公司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农业保险工作。2011年营口市种植业投保面积93.5万亩,保费总额2651.4万元,截止到2011年12月,中央、省、市、县区财政配套资金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保险公司,农户自缴保费也全部缴齐。据调查,各保险公司理赔情况是:   1、人保保险公司理赔率41.59%;   2、中华联保险公司理赔率30.99%;   3、安华保险公司理赔率28.7%。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突出一个&早&字   由于农业保险季节性强,每年春季营口地区农作物开始播种,为了避免由于自然灾害突发而农民利益受损,结合以往年度的工作实际,应将农业保险工作尽早进行。早规划、早布置、早宣传、早承保。   2、落实一个&实&字   通过检查发现,现在的农业保险的保单还存在着村委会代签、个别大户代保、无保单凭证等现象。为使我市农业保险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实农业保险的基础工作,按章行事。对继续有代签、代保和无保单等问题的保险公司,要坚决取缔在营口地区承保农险的工作。   3、加强一个&准&字   对农业保险赔付款,有的部门和个别保险公司认为赔付完了就万事大吉了,但恰恰相反,由于存在着保险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等问题,容易给个别人造成了套保、骗保的机会。因此,相关的管理部门和各个保险公司对赔付款必须进行跟踪核对,做到准确无误,使真正受灾的农户得到及时、足额赔偿。   4、体现一个&量&字   个别保险公司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之所以没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2011年底前将当年应赔偿款赔付到位,究其主要原因就是有的保险公司出现了小马拉大车的现象。由于人员少、承保乡镇多、承保面积大、查勘理赔慢等原因,造成农业保险赔偿款没有及时拨付到受灾的农户手中。所以,我们要根据各保险公司的实际规模,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地安排好营口市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真正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5、把握一个&度&字   通过近几年来农业保险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应该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的原则,让各个乡镇和农民根据本地区种植品种的实际,考虑到几年来各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情况的好坏,自主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承保。这样,既避免了由于过分的行政干预而引起保险失真、理赔不到位,进而农民利益受到影响,也充分调动了农民自愿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更有利于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完成,使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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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存困境“保护伞”还需更多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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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农业“保护杀还需更多呵护(样本观察经济一线)500)this.width=500' align='center' hspace=10 vspace=10 />制图:李姿阅&&&&目前,黑龙江省春耕在即,作为全国粮食总产量第一的大省,去年遭遇了特大洪涝灾害,受灾的农民是否有资金准备今年的春耕?记者走访了去年灾情严重的黑河市孙吴县沿江乡。
  孙吴县沿江乡2013年有11.3万亩耕地被淹,受灾农田达到78%,4.2万亩绝产。记者发现,与过去大灾之后农民好几年缓不过来,甚至撂荒数年的情况不同,农业保险让很多受灾的农民能顺利准备春耕。但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在基层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矛盾集中在县级财政。产粮大县多是财政穷县、弱县,补贴资金困难,农业保险规模难以扩大,不能普惠农民。
  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可谓对症下药。
  沿江乡哈达彦村农民冯笃全说:“就盼着电视里看到的好政策能早点落实到自己头上。”
  县级财政资金有限,地方农险指标不够分,小散户参保困难
  目前,黑龙江省耕地面积超过2亿亩,2013年种植业保险承保面积突破1亿亩,垦区内实现了应保尽保,但垦区外承保覆盖率不足40%。
  孙吴县副县长贺玉斌说:“孙吴县的自然条件可以说是十旱九收、十涝九丢,农民因灾返贫的现象很普遍,农业保险非常重要。”
  “过去农民认识不到保险的好处,去年沿江乡是重灾区,让很多农民有了保险意识。但全县耕地176万亩,今年预计能保60万亩,去年保了55万亩,参保率并没有提高多少。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拿不出那么多钱补贴农民投保。”沿江乡书记秦英说。
  孙吴县是省级贫困县,2013年县财政总收入6000万元左右,全口径支出10亿元左右。中间巨大的差额都是靠中央转移支付和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等解决。“去年全县农业保险补贴100多万元,对县财政来讲负担不小,要想扩面全覆盖负担就更大了。”贺玉斌说。
  “资金有限,只能先到先得,赶不上就保不了。”孙吴县农业局副局长李建伟说,“按政策,地方农险指标会优先农业合作社、产粮大户。”而小散户参保相对来说更困难。
  “有些县采取总量限制、划分指标的办法,甚至出现农户争抢农业保险指标的现象。县级财政配套困难已成为制约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瓶颈。”黑龙江省财政厅国际金融处处长于小菲说,“到2020年要实现农业保险全覆盖,不仅县级财政吃不消,省级财政也有困难。”2013年黑龙江省财政收入1700多亿元,支出3000多亿元,差额全靠国家转移支付。
  黑龙江省粮食产量占全国的1/10,商品量占全国的近1/6,调出量占全国的1/3,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重大贡献。“希望国家能继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于小菲说。
  地方农业保险无法覆盖物化成本,种类太少,农民不解渴
  “以玉米为例,如果地是自己的,种子、化肥、人力等加起来每亩玉米成本最低也得400元到500元。”沿江乡哈屯现代玉米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王跃龙介绍。
  中国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张伟介绍:“黑龙江地方农险的保险费近年来始终是一刀切的15元/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6元;省财政补贴25%,3.75元;县财政补贴15%,2.25元;个人拿20%,3元。这15元的保险费对应的保险金额分别是玉米145元/亩、大豆125元/亩、小麦120元/亩、水稻200元/亩。也就是说,假如粮食绝收了,农民最多也就能拿物化成本(除人工外的成本)1/3左右的赔偿。”目前黑龙江有两家保险公司做农业保险,一家是以垦区为主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一家是以地方为主的中国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
  “保这些不解渴,真想多保点,国家多给补贴点,有灾了可以多赔点。”冯笃全说。
  然而,提高保费意味着中央、释县的补贴资金要相应增加,而当前的保费水平对县级财政来说都是一个很重的包袱。“县级财政是真拿不出钱提高补贴了。”贺玉斌说。
  而农业战线的“国家队”黑龙江农垦地区,农业保险的补贴政策为:中央财政补贴65%,农(牧)尝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补贴10%,参保农户交纳25%。玉米种植保险可差异化投保,每亩保险费40、45、50元不等,相应的保险金额分别为390、440、490元/亩。如果出现绝收的情况,最高一档保险金额是可以覆盖物化成本的。
  “经测算,如果地方农业保险保费从现在的每亩15元提高到40元,基本就可以覆盖玉米种植的物化成本。”中国人保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黑河市总经理李广贵说,“最好能差异化保费、差异化保额,让农民根据自己的需求投保。”
  此外,自2008年黑龙江省参加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以来,参保品种只有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4类种植业品种和能繁母猪、奶牛等2类养殖业品种。很多农民希望农业保险参保的种类可以扩大,可以因地制宜。
  跨地区耕种效率高,但上不了农险
  王跃龙是沿江乡哈达彦村土生土长的农民,2011年成立了哈屯现代玉米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始的时候有100多户农民入社,整合土地1.8万亩。“一起运输、一起砍价,合作社第一年光化肥钱就省了80万元。”他说,2013年除入社土地外,合作社还承包了五大连池市1万亩土地,仅用5个人、4套机车就种了原本属于4个村子的土地。
  随着土地集中,跨地区耕种将越来越普遍,问题也随之而来。王跃龙2013年在五大连池承包的1万亩土地上不了农业保险,当年受灾1800亩,损失都要合作社承担。而王跃龙社里本地的3万亩土地全上了保险,赔付了120多万元。王跃龙说:“五大连池那边说我们是外地的合作社,地方财政不给匹配保险补贴;孙吴县说我们种的是外县的地,也不给匹配保险补贴。”
  贺玉斌说:“如果能取消县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就能打破县域分割对大型农业合作社跨地区经营的限制。”未来,大型农业合作社跨地区经营将越来越普遍,更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率,也更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政策。
  记者采访结束时了解到: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农业保险十分重视,一是省委副书记任组长、主管农业副省长任副组长的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业保险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二是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以及“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等制度。(林丽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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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财政局加强资金引导 创新管理模式 全面提升农业保险财政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
海安县财政局
  自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来,在省厅和市局的关心支持及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以完善管理机制为保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细化基础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努力探索和创新农业保险资金管理新模式,有力促进了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支持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开办了16个险种,累计实现保费收入 4.01亿元,共有121.23万户次农户享受到1.78亿元赔付,政府保费累计结余达1.05亿元。我县首创的“三级防保”管理体系实用有效,县镇村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自主研发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软件受到了有关专家和省市领导的肯定,目前已在全南通市全面普及使用;在省金融办《2010年全省农业保险试点检查情况通报》中,我县四个方面的工作受到了肯定;在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中,我县绩效评价被评为全省四个A级地区之一;我县农业保险工作连续8年获南通市一等奖,2012年获得全省农业保险示范县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农业保险财政管理基础
  由于不同险种间差异大,往往存在“定性容易定量难”的问题,我们从基础工作入手,通过不断创新,逐步摸索出具有海安特色的农业保险财政管理模式。一是组建三级防保体系,健全服务网络。2008年,我们会同农口部门和联办保险根据联办共保特点,建立了县、镇、村三级防保体系。县建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农业保险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镇成立由分管镇长任组长的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经办公司挂牌设立“三农保险服务所”,招聘专职农险员,负责辖区内参保、查勘定损和协调化解矛盾等工作;村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点”,县在各村招聘了210名兼职协保员,做好保费收缴、协助查勘等工作。三级联动防保体系建立后,各辖区内所有农险工作整体联动,解决了保险公司人手少和基层干部只懂农业、不懂保险业务的矛盾,使出险迅速、定损准确、理赔及时成为现实。二是完善操作流程,科学规范运作。2009年我们制定下发了一套较为完整、实用的农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从参保、查勘定损、公示理赔各个方面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事。参保农户出险后,一般零星灾险由承保公司直接查勘;大面积灾险则先由村协保员逐户查勘损失数量上报后,镇农险所组织抽查,在此基础上县抽查出险严重和群众有反映的村组,抽查面不低于20%,确保不滥赔、不惜赔。建立县镇村三级防保体系和“农户报案、村级初查、县镇二次抽查、赔付公示”的查勘定损模式,保证了查勘的专业性和客观公正性。三是强化业绩考核,增强工作责任感。为了做好农险工作,我们细化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县委、县政府每年把农业保险工作列入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和农业现代化指标考核,真正使农业保险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保障,确保工作有人抓、业务有人管。根据职能确定镇、村、蚕桑站及兽医站的职责,从参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各个环节明确工作目标,以考核结果衡量工作成效,有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县对区镇分配工作经费时,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年终按参保数量、参保率等考核结果下拨农户保费征收手续,根据查勘量、抽查准确率考核下拨村级协保员协查工作经费,同时进行综合排名,安排一定的考核奖以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为了提高定损准确率,积极理赔,促进经办机构支农惠农,我们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与联办公司签署协议,将赔付率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适当挂钩,赔付率越低,支持幅度就越大,确保不惜赔、不滥赔。
  二、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全面规范农业保险财政管理业务
  规范管理是保障农业保险资金安全的基础。工作中,我们一是将农业保险纳入政府基金规范管理。农业保险开办的第二年,我们就按部门预算要求,综合上年收入实绩、参保险种、参保率等增减变化因素,分析测算保费收入,根据项目排定基金支出,并在此基础上分解下达各区镇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同时加强考核,确保预算目标实现。2015年农业保险预算收入7,710万元,预算支出7,677.78万元,实际完成收入7,678.41万元,完成预算99.6%,比上年增长11.4%;实现支出6,059.41万元,完成预算93.93%,比上年增长6.87%;政府基金当年结余1,581.31万元。此外,我们以县农险办为部门预算单位,按照“零基法”编制农业保险工作经费预算,确保农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015年预算安排工作经费150万元,其中直接下拨基层142.6万元,占85.7%,超过上级规定。二是制定并适时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农业保险资金管理。我县自农业保险试点开办之初,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农业保险基金在国库集中管理模式和框架中,依据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方式,实行专项管理,封闭运转,专款专用”, 2011年又重新修订了《海安县农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从保费、理赔、管理费用、巨灾风险准备、资金管理与监督、绩效管理等方面对农业保险资金收支进行了规范,保证了基金安全,2013年省财政厅农业保险检查工作组对我县资金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农业保险业务。制度建设是规范管理农业保险的根本,2011年我们汇同县农险办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根据农业保险工作特点,结合海安实际,在全省率先修订出台了《海安县农业保险工作考核办法》、《海安县农业保险基础管理规范》、《海安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及职责》、《海安县农业保险参保业务流程》、《海安县农业保险查勘业务流程》、《海安县农业保险理赔业务流程》等制度和办法,对不同层面、各个环节的农险业务进行了规范,使我县农业保险工作及考核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工作质量得到保证。
  三、以创新改革为驱动,有效提升农业保险财政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们按照“重点突出、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农业保险财政管理精细化。针对农业保险涉及千家万户,险种杂,工作面广量大的特点,我们用三年的时间,“成功研发了南通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农户信息与 “一折通”完全一致;县镇村三级所有涉及参保、查勘、理赔业务的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共用一个工作平台,适时统计分析传输数据,财政部门根据“系统”核定参保、查勘信息,联办公司通过“系统”导出数据出单、做赔案。解决了农业保险工作中众多的工作难题,规范了业务流程,统一了定损标准和尺度,简化了数据信息编报,缩短了报表周期,加快了理赔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率,大面积出险查勘理赔周期从原来最初的3-4个月下降为20天内,打卡失败率由9%左右下降到0.2%以下。有效解决了信息封闭分散、标准不统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实现了农业保险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将管理触角向前延伸,防患于未然。我们除依靠“系统”适时监管外,还经常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会商,深入一线,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2013年6月上旬,我县连续高温阴雨,不少小麦在田里发芽霉变,如不及时查勘,麦农将在天晴后两天内抢收完毕,失去最佳定损时间。灾情发生后,我们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会同农办、农委、联办公司分赴灾情最严重的几个区镇,深入田间地头,察看灾情,并组织基层开展查勘,仅用 2天时间就完成了62,034.4亩受损小麦初勘以及县、镇两级抽查(准确率达98%),18天内将1,240.47万元赔款通过“一折通”打到70,745户农户手中。三是优化服务程序,打造农险财政服务“直通车”。农业保险是一项公共灾害防预与救济事业,其每一个服务环节、工作节奏都直接影响到最终的救助效果。为提高服务效率,我们明确岗位职责,简化工作程序,规定无论是拨付分成保费还是支付理赔款,联办公司出具申请报告和相关单据后,在县农险办审核的基础上,一般须于当天将申请数据与“系统”相核对,确认一致后,办理拨款手续。我县“一折通”业务由各区镇财政局(所)负责办理,由于工作量较大,一般采取定期打卡,为了加快理赔速度,我们将农险理赔调整到县级实行集中打卡,一般两天就能到达受灾农户手中。
  四、以财政扶持为引领,不断拓展农业保险发展空间
  农业保险是农业灾害的“减震器”,而财政支持又是农业保险发展的经济基础。近年来,我们一是加大投入力度,足额保证农业保险需求。2015年在财政预算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仍安排2345.83万元用于农业保险县级配套补助,剔除不可比因素,比上年增加435.29万元,增长31.7%;财政补助总额5345.23万元,比上年增加766.7万元,增长16.05%。二是支持险种创新,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保险服务“三农”新模式,我们研究出台了《海安县涉农贷款保证保险工作意见(试行)》,除足额安排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承担政府风险分担贷款本金损失外,还积极研发条款,将涉农贷款保证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县财政补贴保费的50%,切实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为了提高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保险保障水平,我们采取县财政补助一点、新型经营主体交一点的办法,将全县100亩以上种粮大户的年度保障水平提高到2000元/亩(水稻1200元/亩、小麦800元/亩)。2015年水稻承保3.1万亩,出险4,036.96亩,理赔182.45万元,出险户平均每亩赔付452元,是未提标种植户的4倍。南莫镇种植大户储开荣承保水稻601.95亩,经市、县、镇、村等各级查勘定损,折实损失面积450亩,理赔40.5万元。保险保障水平的提高,切实增强了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生产中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前移防灾关口,健全完善防保体系。我县是生猪、家禽和蚕茧养殖大县,为了有效地帮助农户转嫁风险减少损失,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动植物防疫网络的作用,把按规定免疫、落实防疫措施和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测报、统防统治作为参保的先决条件。我们坚持常年防疫、防治和突击防疫、防治相结合,参保数量与防疫、防治数量相一致,每年根据疫病、疫情流行趋势,认真制定防疫、防治规划,层层落实防疫责任,并以检疫、测报工作促进防疫、防治工作的到位,以防疫、防治工作促进保险工作的到位。近年来,我县从未发生过重大动植物疫情,稳定的动植物防疫体系、扎实的基础工作促进了我县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据江苏省人保财险公司理赔系统统计,我县理赔的整体水平在全省一直名列前茅。
  五、以绩效评价为手段,努力实现农业保险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绩效评价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提高农户参保率、政策到位率以及群众满意度,确保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我们以农业保险项目管理为对象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重点检查 “三级防保体系”运转、数据准确率、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展业规范性、查勘的准确率、理赔时效性、打卡准确率、会计核算等方面。项目绩效包括保险覆盖率、参保率、理赔兑现率、保障水平、资金放大倍数、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政策知晓度、农户满意度等情况。我们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评价相结合,予评价于日常管理工作中;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合理确定绩效评价指标;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绩效评价,一是提高了保险补偿的精准度,加大了农业防灾减损的力度。农业保险通过及时足额赔付大大减轻了参保农户的损失。2015年我县普通农户水稻投保550元,缴费6.6元/亩,受灾后最高亩均赔款400元左右;种植大户保额1200,缴费20.4元/亩,受灾后最高亩均赔款900元。当年水稻出险19271.01亩,保险赔付 元,简单赔付率64.89%。2014年养殖业保险共赔付2393.1 万元,赔付率65.26%。二是放大了财政资金支农效益,提升了灾民恢复再生产的能力。2015年,财政投入农业保险补贴5327万元元,撬动了9979万元涉农保险保障资金,财政资金放大倍数1.9倍。滨海新区周庄村16组养殖户吴国英投保蛋鸡21080只,缴纳保费10118.4元,因重大疫情造成11000只死亡,损失严重,在获得保险赔款169314元后,马上重新购买苗鸡补栏,迅速恢复了生产。三是支持了我县蚕茧养殖,促进了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我县是蚕桑大县,每年从养蚕到丝绸产品深加工产值300多亿元,但蚕茧生长对自然环境要求极为苛刻,养殖风险大,为提高蚕茧生产抗风险能力,2009年我县开办了蚕茧保险,虽然赔付率远远高于其他险种,但有力地保障了蚕茧养殖,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今年下半年秋蚕保费收入181.84万元,赔款144.15万元,赔付率达到79.28%。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回顾8年多来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农业保险工作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形势的发展、群众的期盼和兄弟市县的工作成绩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目标再明确、思想再解放、措施再完善,努力促进我县农业保险财政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
【】&&&&【】&&&&【】紫金财险遭监管 农场杂交水稻制种稻业务存两大问题|紫金财险|农业保险|业务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中国网财经6月21日讯 保监会今日针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下发一则监管函。
  保监会表示,在收到关于紫金财险的举报件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保监局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资金财险在开展某农场杂交水稻制种稻业务过程中,存在承保批改流程不规范、理赔查勘不到位等问题。
  依据有关规定,保监会对紫金财险提出以下三大监管要求。
  一、切实履行主体职责。
  检查中发现,紫金财险在农险业务开办过程中过于依赖共保单位,忽视了自身在验标承保、查勘理赔过程中的应尽职责,产生了非正常承保、非正常批改等一系列行为。紫金财险应充分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保险机构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经营中的应尽职责,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积极承担主体责任。
  二、规范经营农业保险。
  紫金财险在农业保险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农业保险条例》以及监管相关规定,一是在订立农业保险合同时,投保清单应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并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二是出险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并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理赔清单应当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理赔结果应予以公示。三是加强批改管理,对于重要承保信息的批改,特别是涉及财政补贴变化的,应提供充分的批改依据。
  三、深入排查加强整改。
  紫金财险应在全辖范围内展开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积极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全面梳理公司相关制度及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农业保险合作协议,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查找协议中共保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的地方,研究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合作中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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