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危险驾驶罪,保险重新申请高管任职资格格能审核通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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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局2016高管任职资格考试含答案5页.doc更新时间:资料大小:55KB资料性质:授权资料下载次数:967 次详情请看或者&&&&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 & & 1.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 & 法律,行政法规 & & &,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 & 2.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 & 诚实信用 & & 原则。 3.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 &分业管理 & & ,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 4.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 &公平原则 & ,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 &自愿 & 订立。 5.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 书面 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 &成立 & 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6.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 &。&& & & & 7.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 & &告知 。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 & &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 & &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年 & 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 &不退还 & & & & 保险费。 9.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 &应当退还保险费 & & & & &。 10.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1.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 & 格式条款 & & &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 & 格式条款 & & & ,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12.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 & &不产生效力 & & 。 13.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 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14.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 &30日内 & 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 & 10 日内 &,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15.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年 &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6.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 & &不退还保险费 & &。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 & 不承担 &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相关资料推荐同栏目资料你可能还会喜欢上一条: 上一条: &内容质量:&美观度:&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学习保险知识7*******3  评论时间: 21:05:25&感谢非常感谢1*********1  评论时间: 09:30:00&非常全面,对保险法介绍全面,主我这个初学者深刻的了解保险知识。7*********q  评论时间: 15:51:16&资料很有用,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g*****8  评论时间: 10:21:32&内容还可以。挺实用,就是题目呢?w*****y  评论时间: 20:22:24&资料比较完整内容非常好f*******1  评论时间: 23:18:44&资料比较完整,我非常喜欢!i********7  评论时间: 15:49:11&很实用,不错l***********2  评论时间: 00:43:43&内容还可以。挺实用。a***********3  评论时间: 21:08:52&内容非常好,非常实用,我非常喜欢,还会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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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间:&&|&&作者:刘江云&&|&&浏览:994
保险机构拟任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其任职条件中从事金融工作或者经济工作的年限可以减少2年。
第十五条&保险机构拟任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其任职条件中从事金融工作或者经济工作的年限可以减少2年。第十六条&保险机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任职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一)从事保险工作8年以上;(二)从事法律、会计或者审计工作8年以上;(三)在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或者国家机关担任管理职务8年以上;(四)取得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它专业资格;(五)在申报任职资格前3年内,个人在经营管理方面受到保险公司表彰;(六)在申报任职资格前5年内,个人获得中国保监会或者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七)拟任艰苦边远地区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七条&保险机构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或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适用本规定同级机构总经理的有关规定。第十八条&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适用本规定保险公司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保险机构应当与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第二十条&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它经营管理职务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不得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规定;(二)不得兼任存在利益冲突的职务;(三)具有必要的时间履行职务。第二十一条&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被判处其它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四)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自被取消或者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五)被金融监管部门禁止进入市场,期满未逾5年;(六)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未逾5年;(七)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吊销执业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八)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九)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十)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十一)申请前1年内受到中国保监会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十二)因涉嫌从事严重违法活动,被中国保监会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十三)受到其它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未逾2年;(十四)在、、地区或者中国境外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十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在被整顿、接管的保险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对被整顿、接管负有直接责任的,在被整顿、接管期间,不得到其他保险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第三章&任职资格核准第二十三条&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申请和本规定要求的相关报告,应当由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或者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指定的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负责提交。第二十四条&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同时提交有关电子文档:(一)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申请书;(二)中国保监会统一制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三)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有护照的应当同时提供护照复印件;(四)对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品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五)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保险机构应当如实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保险机构以及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第二十五条&保险机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频繁更换保险公司任职的,应当由本人提交两年内工作情况的书面说明,并解释更换任职的原因。第二十六条&中国保监会在核准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前,可以向原任职机构核实其工作的基本情况。第二十七条&中国保监会可以对保险机构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考察谈话,包括下列内容:(一)了解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二)对拟任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提示;
作者: [黑龙江-哈尔滨]专长: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建设工程 律所: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90973积分 | 帮助30675人 | 487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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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项行为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A.闯红灯B.无证驾驶C.疲劳驾驶D.醉驾答案:D
谁在上海?
谁在上海?
谁在上海?
无证驾驶也危险!!
iPhone用户
危险驾驶罪是犯罪,犯罪是要用刑法处理的吧,闯红灯、无证、疲劳这些不用上刑吧应该
我感觉以上都危险吧!如果无证驾驶不危险还要证干球
闯红灯同样危险,疲劳驾驶也一样
各位评论得都非常好
全都危险好吗!!!常识被狗吃了吗
习惯了孤独
这提也是醉了
习惯了孤独
怀疑是单选题吗?
疲劳驾驶不是吗?
无证驾驶不构成犯罪吗?
无证驾驶不构成犯罪吗?
无证驾驶不构成犯罪吗?
难道无证驾驶不犯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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