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板厨电 目标消费者是谁,消费者又是谁???

闻一言以贯万物 & 1月4日 &
1现在物价这么高,1000多块钱一个月哪够用?为什么不一步到位,提高到一万?十万?
2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说是要帮穷人,实际却是害了穷人,让最需要工作的人没了工作
3最低工资标准让最穷的人被迫失业,到底是在缓解两极分化还是在制造两极分化呢?
4张五常说最低工资是他知道的唯一的没有任何经济学者赞同的政策,事实也基本如此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帮人是害人
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强迫企业一定要雇佣这个工人,而是强迫企业一定要辞退这个工人,无论这个工人自己是多么想拥有这份“低”工资的工作。它强迫工人在拿低工资工作和失业的选择中只能选择失业。不错,这两种选择都不是好选择,但剥夺两个坏选择里相对最好的那个,这不是帮人,这是害人
财知道:北京、浙江、陕西这3个省市已经确定了自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幅度均超过了10%,你怎么看?
胡释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真能帮到穷人,我当然举双手赞成。问题是你根本帮不到。能帮到为什么要等2012过了才来提高?早干嘛去了?这么简单的事为什么不早点干?为什么不多提高点?现在物价这么高,1000多块钱一个月哪够用啊?为什么不一步到位,提高到一万?十万?不就是在文件上多加个零的问题吗?也不用政府掏半分钱。
财知道:提高得太快可能不能适应市场工资。
胡释之:这就是了。如果政府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度吻合市场最低工资,或者低于市场最低工资,那就是多此一举。市场自发提高工资,政府就别去抢功了。前些天我一个同学喜得贵子,请了个月嫂,一个月工资是8000多。这是政府逼着提高的吗?政府是不是要去把月嫂的最低工资标准定为8000?所以政府搞最低工资标准的用意主要还是想干预市场,虽然也知道不能干预力度太大。
财知道:这种干预会有什么后果?
胡释之:这损害了企业和工人的自由交易,毕竟没有哪个雇主是用枪强迫工人去做工的。本来交相利,比如一个企业和一个工人达成了一个月1000工资的雇佣协议,双方都满意,都获益。现在政府说,不行,你这合同违法,工资太低了。官员如果严格执法、不接受企业寻租的话(最低工资法增大了政府的权力,制造寻租机会),那这交易就铁定做不成了,企业只好放弃雇佣这个工人,双方利益都受损,从双赢变为双输。
企业的损失我就不多说了,估计很多人会认为企业活该,“谁让你给工人这么低的工资,就得让你不能这么便宜就招到工人,政府干得漂亮!”虽然很多企业因此倒闭,虽然他们自己买东西时都挑最物美价廉的买。
我这里想重点说说对这个工人的损害,这可真是晴天霹雳啊。你想想,1000块的工资低不低?当然低,但对这个工人而言,假设没有信息成本,这是他当下能拿到的最高工资了,不然他不会在这干,他早去工资更高的企业了。没有去,说明没有比现在这个企业给的工资更高的企业了。现在因为这个企业给他的最高市场工资低于政府定的最低工资,他必须被辞退,可又能去哪呢?没有别的企业可以给的工资更高了,也就是说没有别的企业可以给他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也就都不敢给他就业机会。他面对的将是漫长甚至永久的失业,看不到希望了。
实际上每个人求职,自己都有个最低工资标准,比如说低于1000我就不去你那做,也就是说,高于1000我就干。现在好,有了政府强制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老板只能摇头了,“对不起,你想干但我不敢让你干,因为你要求我的最低工资低于政府要求我的最低工资,政府不让我在这工资标准上雇佣你。”我就想问,这些人怎么办?这些工作能力还拿不到政府要求的最低工资的人是不是就只能找不着工作了?
最低工资标准伤害的是最没工作能力也最需要工作的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谁会第一个失业?肯定不是那些月薪上万的,而是那些以前拿的工资在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下的人。(当然,如果政府大笔一挥把最低工资提高到一万,绝大多数人都得失业了。)是最穷的人,是最没有积蓄的人,是最经不起失业打击的人。最低工资标准并没有强迫企业一定要雇佣这个工人,而是强迫企业一定要辞退这个工人,无论这个工人自己是多么想拥有这份“低”工资的工作。它强迫工人在拿低工资工作和失业的选择中只能选择失业。不错,这两种选择都不是好选择,但剥夺两个坏选择里相对最好的那个,这不是帮人,这是害人。他愿意工作我们为什么不允许他工作呢?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说是为了帮助这些最穷的人,却让这些最需要工作的人没了工作。说是要帮这个穷人,实际却是害了这个穷人,毁了这个穷人。
最低工资标准或致制度性失业
最低工资标准堵住了很多底层人的出路。制度性失业是最可怕的。本来有个工作,能看到好好工作不断改善生活的希望,现在好了,没了工作,也看不到再就业的希望,怎么活下去?这不就是逼良为娼吗?这会带来多少社会问题?
财知道:听起来挺可怕。
胡释之:不是听起来可怕,而是事实上就很可怕。社会上有很多拿低工资的人并不可怕,重要的是他们能看见以后工资上涨的希望,他们会很珍惜现在的工作。张五常就老爱拿他爹的例子来说明这个。他就讲他爹以前在香港,那不是拿低工资,而是拿负工资,给师傅钱,然后才被允许在那儿做工。虽然拿的是负工资,但能看到希望,学好技能了,工资自然而然就会涨上去。师傅不是傻子,他不会永远给你负工资,这样你会跑的,毕竟你不是卖身为奴,而是自由契约,翅膀硬了就会飞的。他不想丢失你这个人才,就会给你不断涨工资,确保他给你的工资综合来看始终是市场上最高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年轻人从最基础的岗位最后做到合伙人。我们也经常劝年轻人,不要太在乎第一份工作的工资。工资低不要紧,重要的是看能不能学到东西。可我们的政府却非常在乎工资高不高。可有些工作合约的设计就是没有底薪的啊。
最低工资标准堵住了很多底层人的出路。制度性失业是最可怕的。本来有个工作,能看到好好工作不断改善生活的希望,现在好了,没了工作,也看不到再就业的希望,怎么活下去?这不就是逼良为娼吗?这会带来多少社会问题?
我有一个自学成才的青年朋友叫周克成,有一阵这名字在微博上老被误作周克华。但他讲得很好,当年如果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他就真有可能成为周克华了。他很庆幸当时有洗车场愿意用200多的月工资雇佣他这个初中辍学生。要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话,洗车场不敢违法,不敢雇佣他,就只有敢违法的犯罪团伙敢要他了。
最低工资标准这东西,你可以说它是出自善心,但它的结果一定是害人害社会,是在毁掉无数的周克成,是在制造无数的周克华。老在那说贫富悬殊,可让最穷的人被迫失业到底是在缓解两极分化还是在制造两极分化呢?老担心革命,可这到底是缓解矛盾还是制造矛盾?不错,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严格执行,看起来在职工人的最低工资会提高,看起来可统计的贫富差距会缩小,但背后是很多原本有工资的人因此被辞退或因此找不到工作,他们的工资立马巨减为零!
提高工资老板说了不算
老板当然可以发善心,给每个工人本不该得的高工资,但要不就因为收不抵支维持不下去,要不就只能把产品涨价卖,而消费者并不买单,消费者会通过减少购买间接而真实地表达对你乱涨工资的不满
财知道:这么事与愿违的政策为什么会被推出?并受到大家的欢迎,甚至埋怨最低工资标准太低了?
胡释之:你问的是个好问题,这反映出来一个什么问题呢?这反映出公众对经济学的非理性抛弃,或者说经济学家在传播经济学上的无能。张五常说最低工资是他知道的唯一的没有任何经济学者赞同的政策。事实也基本如此。这就说明经济学家在孤芳自赏,没有成功说服公众。公众以为工资是老板可以任意决定,而政府可以任意调控的东西。
财知道:你认为工资是谁决定的?
胡释之:工资看起来好像是老板发的,看起来好像是老板在决定给每个工人多少工资,好像是老板掌握着决定权,老板想让谁工资高点就高点,想让谁工资低点就低点,完全是老板说了算。但我要告诉你,这就看得太表面了。
实际上,老板是不敢随便给人定工资的,除非他开工厂纯粹是为了烧钱满足权力欲,而不是为了赚钱。一个完全按老板个人喜好给工资的企业,你会去他那上班吗?我相信你不会去,也不敢去。而且这样的企业一定会倒闭,一定会在市场竞争中失败,当然如果他是国企有特权就另说了。
人力资源管理是管理什么?就是要尽可能给每个人正确的工资,该高的高,该低的低,该加薪的加薪,该降的降。该不该不是听命于老板,不然要人力经理干啥?更不是听命于官员,不然要老板干啥?而是听命于市场,老板和人力经理都要努力去发现市场要求企业必须给的工资。给对了,企业就有竞争力,给错了,企业就丧失竞争力,可不能乱来,也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该涨工资的时候,老板不会因为没有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就不给你涨,也不会因为有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只给你最低工资,而是哪怕政府弄个最高工资标准加以限制,他也会想办法给你涨。
老说剥削,老说给工人工资给低了,你去开个企业剥削个试试?真剥削工人早跑光了,而乱给高工资不破产才怪。官员不可能比老板更知道什么工资标准是最合适的。企业家可是拿着自己的财产在下注啊,能不小心去求证吗?官员也不可能比老板更关心工人,与工人非亲非故也不靠工人活,而老板却是要靠这些工人的,离开这些工人他就没法赚钱了。所以说老板其实是最愿意给每个工人最高工资的,这样所有顶尖人才都去他那帮他赚钱,他何乐而不为?愿望上老板跟工人是一致的,都想提高工资,但他说了不算,他得听命于市场,听命于消费者。而消费者并不允许他随意提高工资。
财知道:怎么说?
胡释之:市场竞争中,企业工人的工资与其说是老板能决定的,不如说是由消费者决定的。老板当然可以发善心,给每个工人本不该得的高工资,但要不就因为收不抵支维持不下去,要不就只能把产品涨价卖,而消费者并不买单,消费者会通过减少购买间接而真实地表达对你乱涨工资的不满。总之工资这东西作为一种市场价格,是一个系统性结果,不是老板发发善心想涨就能涨的,更不是政府逼老板涨就能就涨的。
胡释之系宏观经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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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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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任志强谈国企改革(一针见血) 13:08来源:作者:2510次点击: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市场决定价格。如果仍然存在国有企业,可能无法实现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也不可能由市场决定价格。公有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对立面,只要公有经济大幅度存在,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完全存在,至少会失去最基本的部分,就是私有制是市场经济。
  & && & 近日,从中央到地方、从学术界到媒体,国企改革问题再升温。下面分别是周其仁和任志强在第二期CF40•孙冶方悦读会上谈国企改革问题。  周其仁谈国企改革& && & 周其仁称中国国企改革差不多就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部,进而回顾了国企改革的三个阶段。处于第三阶段的国企改革要不要继续,他认为是肯定的,而且紧迫性不亚于90年代国企改革。他列出了四个理由,直指国企问题核心。  任志强则更加直接,他认为国有企业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30多年的国企改革仍然没有结束,就是因为没有从制度上改革。他表示,在市场经济中,国企是对立面,只有私有制才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这一理论从毛泽东时代也是被赞成的。  国企改革回顾与基本构想  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时间长,改革历程复杂,到现在还没画上句号。围绕国企改革的讨论,尤其需要以可观察的事实为基础。其实科学也好、政治也好,探讨问题的出发点应该就是实际情况。《国有企业改革实录》以亲历者、参与者和第一线实战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改革历程进行了清晰的梳理,对改革经验进行了总结,并讨论了十年前的改革预备期和这十年改革带来的问题。这对深入研究的意义重大。当然,本书主要从政府主管机关的角度切入,围绕改革政策制定和出台的背景,也记录了作者对国企改革逻辑的理解。如果配合改革实例和底层的改革故事一起来读本书,相信收获会更大。  在理论上,国企改革差不多就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部。社会主义体制初建时的构想,就是凭藉布尔什维克掌控的国家机器,打造一个超级国家公司,以至于所有人都在计划指令下,由国家公司聘用。过去的市场理论强调企业之间的竞争,但计划理论则强调把国民经济统成一个超级国家公司。在这个意义上,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是同一个议题。《国有企业改革实录》(以下简称《实录》)讲述了国资委管辖范围内的国有企业改革。但更广泛地看,金融和其他国有体系、以及地方(政府)公司等等,也都是从超级国家公司里分权改出来的产物。当然,由于前苏联和中国都不是发达经济,所以,“超级国家公司”在实践中不可能那么纯粹,前苏联有集体农庄,中国更有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结果没搞成清一色的国有制,还存在着农村和农民的集体经济。不过,农村非国有经济也服从国家指令计划,也要为国家工业化战略服务。  农村围城市 市场围国企  计划经济时代,农村通过价格低廉的农产品支持国有经济的低工资、低物价。在《国有企业改革实录》中介绍到,中国酝酿改革时,在1978年经济务虚会上提出权力过于集中导致国民经济的低效率。当时的领导人带头走出去看世界,发现不仅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加大,就是以前不如中国的国家和地区,很多在战后也发达了起来。这些观察使那一代中国领导人产生了紧迫感,他们希望中国经济能够加快现代化,因此提出放权的改革思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四川经验为基础,将加强国有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写进了《决议》。那其实就是国企改革的先声。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农村的部署是休养生息,决定用外汇进口粮食来缓解农民的贫困。但实践的结果,安徽、四川等地农村通过包产到户成为改革的领跑者,之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改革态势。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国企不改的压力就大了。  更大的竞争压力来自开放。早年的特区自广东、福建等“边陲地带”开始,把香港企业、台湾企业、日资韩资企业“放”了进来。加上本土的乡镇企业和1988年宪法修正案给予合法地位的本土民营企业,产品市场的竞争激烈起来,再也不是国企一统天下的老旧局面。市场竞争的逻辑很简单:谁的产品质优价廉,消费者就买谁的账。过去没有对手,怎么说国企优越都行;等到对手上场了,光靠嘴巴说是赢不了的。何况竞争会传导:产品市场的竞争诱发要素市场成形,于是,按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新准则就从产品推向要素,一系列市场定价问题提上日程。其实,什么是资源定价问题?讲到底就是产权问题,因为谁有权叫价、谁有权还价、谁必须承受价格决定带来的经营压力,归根到底都是财产权利问题。正是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传统国企的控制权、经营权、以至法定所有权的变革,相继提上日程。  因此,中国国企改革的路径与前苏联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经验是先放出一个市场,把国企放进市场竞争,然后看看到底哪些层面的问题非解决不可。开始人们接受的经营自主权,后来发现是产品的定价权和要素的定价权,最后才进到企业资产的产权界定。一拍接一拍,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化,人们关于国企改革的认知也不断深化。  背水一战 抓大放小  1997年末,中美就WTO事宜达成协议,这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的最后一个关口。再过五年准备期,中国就全面开放、融入全球化的历史进程。恰恰在这个时段,国企出现大面积亏损。挑战的含义很明白:在有限开放的环境里国企就缺乏生存能力,一旦入世后全面市场开放,我们的国企还怎么能够应战?中国被逼推进国企改革,背水一战的帷幕真正拉开。  这也是这本国企改革实录最精彩的部分。须知当年在国企的职工人数,最高峰值为1亿多人。在市场竞争中国企大面积亏损,从成因分析与工人的关系不大,因为从体制到管理都不是工人们在做决策。但是,到了大批国企因包袱过重、积习难改之际,财政兜不起、银行帮不了、股市也容纳不了的地步,有一大批国企非面临破产、重组,涉及“下岗”的工人就达几千万之众。更有不少老牌国企,很多工人一家几口都在一个厂子工作,企业亏损、欠薪、下岗,不能不波及千家万户的生计。中国能从那个局面走出来,绝不仅仅只是经济一个层面的麻烦,还连带思想观念、社会生活乃至政治架构层面的挑战。本书作者是这场艰难而重大改革的亲历者,书中实录当时的形势、面临的选择、采用的方略与方法、遭遇的种种难题和策解之道,今天读来还令人觉得惊心动魄。  大的招数就是依据不同的国企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同状态,从实际约束出发寻求不同的突围办法。不能因为都叫国企就按一个套路来处理,而是把国企这张“大纸”,一片一片撕开来谋求解决问题。这就是说,如庖丁解牛一般,把数目惊人庞大的国企分拆开来,各自求解。事后按大类分,第一板块就是数目最多的中小国企,机制旧、包袱重、竞争力弱、甚至严重的资不抵债。客观上,要这类企业全部扭亏增盈,重新以国企的身份成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赢家,实在没有可能性。办法就是最早山东诸城趟出来的那条路:承包、出售、资产债务重组,实现国企转制,即把一批实在扭亏无门的国企,重新“放”回市场,允许国企破产或改成非国有企业,了清历史债务,在市场环境里重新出发。这“一片纸”有多大呢?《实录》里记下了,大数是一百万家企业,涉及好几千万员工。用当时的语言,这就是“放小”。  第二板块,是一批规模比较大的国企,但基本上在竞争性的市场环境里运作,经营绩效也不好,可是用“放小”的办法也不合适,因为资产规模很大,如果以合适的价格出手,社会上能接手的不多。“贱价出让”呢?又犯了“国资流失”的天条,反正不是用诸城之法说转制就转得了的。对这类国企,基本是利用股份制的框架,允许非国有资本以增量进入,逐步改变全盘国资的老结构。这个板块有多大?《实录》里披露了,大数是五千家较大的国企,涉及数以千万计的职工。  以上两块改成后,国企扭亏增盈的压力基本就减下来了。当然,并不是完全在国企的架构下实现扭亏增盈,而是把相当一大批国企转制成非国企,或者改成非纯粹的国企,才消除了国企大面积严重亏损的现象。剩下的就是第三板块,即经由合并重组、在维系国有控股前提下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释放小部分股权的大型央企。对这个类别,在国资委成立后,管人、管事、管资产,改善企业治理,并主动与世界500强大公司对标,改出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世界级大企业。  盈利的国企还要不要改?  上一波国企改革的中心口号是扭亏增盈,这也带来一种认识,就是认为但凡国企实现了盈利,余下的就是做大做强的管理问题,就不再需要进一步的体制改革了。到了国企普遍盈利,特别是央企一年的利润高达万亿人民币,不少名列世界500强的新阶段,说国企还要深化改革,听起来就不那么入耳了。  我的看法,对央企的利润还可以作点分析。  第一,企业的账面利润并不完全是经济学范畴的利润,其中一部分可能是企业所占用资源的租金。譬如资源型企业占用大量可开采资源,以及国家通信公司占用的通信基础设施等。这些稀缺程度极高的资源,给谁占用,都会产出收益。我们或许可以这么想:如果开放竞争,非国有企业或非央企公司,是不是愿意出一个价来争得占用这些资源的权利?这里所说的这个“价”,是资源租金而不是利润,应该从央企账面利润里扣除,因为它并不代表央企经营决策和管理努力带来的真正贡献。  第二,在市场经济里,利润也不单单是对经营管理贡献的奖励,还具有资源配置导向的功能,因为不论利润如何产生,总意味着“需要向产生利润的方向投入更多的资源”。换言之,利润导向与市场准入要一起发挥作用,才不断把企业家创新的结果“外溢”到整个产业和市场。但是,在我国的现实条件下,部分央企获得高额利润,但所在市场又不开放准入,其他企业眼见这里存在超额利润,也不能进场来竞争一番。这种“关门赚得的利润”,对整体经济并不是正面的,因为行政垄断公司的利润,讲到底是一切其他企业和消费者的成本。现在大家看到中国在全球市场上的成本优势消失得很快,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大批中国企业的成本中含着“硬硬的难以消化的部分”。当下不少央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价高费高,要政府领导人出来喊话降低资费,恰恰表明市场不准入条件下的关门利润对国民经济不但不是福音,反而是一种成本负担。  第三,央企的巨额账面利润,大部分留存央企自己支配,在分配上并没有回馈其真正的产权主人即全国人民,也没有全额上缴国家财政。至于把很小一部分央企利润或资产划给全国社保,那本质上是历史欠账的一种补偿,因为社保缺口主要来自过去低工资时代国企工人没有、也不可能预扣下的养老金。其实国有资产并不仅仅只是国企工人的资产,全国人民包括过去为国家工业化做出历史性贡献的农民也是工资的主人,因为他们多少年低价缴纳的粮食税,也是形成国有资产的一个来源。倘如问我们的农民从央企巨额的账面利润中得到过什么实际收益,我想基本上就没有。这样的话,站在“全民主人”的角度来看,央企与其他非央企以及非国企,究竟有什么不一样?  第四,最近的周永康案、中石油窝案以及令计划案,暴露出拥有天量利润、资产和无数实际好处的某些央企,还真是牛栏里关着的大肥猫。在道义上、道理上和法律文本上,央企当然是国企从而属于全国人民,但从实际控制权的角度看,缺乏有效的制度监督还是当下盈利的国企的一个致命伤。  综上,对盈利的国企还要不要深化改革这样一个问题,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从紧迫性来看,恐怕现在也不亚于90年代上一波国企改革的那个时代环境,因为从机会成本的视角看,当下盈利的国企如果不深化改革,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妨碍国企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那些实际问题,代价将不但是一个经济部门的,也是国民经济全局性的;不但是经济的,而且还是社会的和政治的。  & && & 任志强谈国企改革& && & 《国企改革实录:》这本书记录了国企改革的历史过程,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这段历史,认为国企改革是在当前的情况下才需要的,其实,历史上已经进行了很多改革,包括副食公司、蔬菜公司、修理公司等所谓的“八大公司”,经过市场化改革后很多公司都不存在了。   去过的庆丰包子铺,大家都以为是私营企业,实际上仍然是国有企业,是由一家饮食公司改制后组成的。庆丰包子铺之所以仍然能够生存,是因为其使用的房屋大部分不需要缴纳租金,在计算每年的盈利时,如果将市场租金计算在内,这家企业其实是处于亏损状态的。为何依然要采用这种方式让这家企业继续存活?北京市西城区目前共有近8万名国企的退休员工,迄今为止,这些退休员工不是按照社保工资标准领取养老金,仍然是按照过去的企业制度,报销取暖费、房屋相关费用等。所以国家依然把房租免费租给这些企业,让它们用最不赚钱的经营方式去经营,用来弥补高额的员工福利支出。  从制度层面讨论国企存在的必要性  这本书更多是从现实情况对国企改革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回顾和展望,而没有从制度层面探讨为什么要让国有企业存在。我认为似乎国有企业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观察历史可以看到,美国、英国都曾开展过一轮国有企业改造,分别是由撒切尔和里根主导,这两个国家的改革没有花30年之久,仅用一任或一任半的时间就基本解决了所有的国有企业问题。所以,在里根总统或撒切尔首相卸任后,美国和英国都出现经济增长,甚至到里根后任,财政出现盈余,这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原因就在于消灭了国有企业。  中国已经进行了30年的国有企业,为什么仍然没有结束?从根本上来看,过去30年的改革基本上是在不改变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所以今天改完明天讨论怎么继续改,永远也没有结果。所以,真正要改革的实际上是制度问题。  首先就是产权制度。产权制度在当前的改革中遇到了一些矛盾,就是国有企业到底是不是执政基础?因此上升成为了政治问题。为什么说我国的改革是从股权制度改革开始的?简政放权,实施承包制。承包制实际上就是产权制度改革,是在不允许变动产权的时候,先变动产权所附带的收益权。通过企业经营承包,然后固定其中一部分不是产权的收益权留给承包者,企业就形成了自己的经济效益,然后逐步过渡到开始拥有产权,这一产权是指允许存在民营个体经营。民营经济形态是除了国有经济之外的另一种产权,这种产权才能和国有产权之间形成竞争,如果全都是国有产权则无法形成竞争。所以,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不被称为“市场经济”,而是叫做“商品经济”,这就是制度改革的过程,从政治制度来说,称为“政治经济”,商品经济就是采用市场经济的框架,同时允许民营经济成为补充部分,然后逐步从补充部分变成不可缺少的部分、重要的部分,直到获得同等地位,这就是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当然,今天还不能说是同等地位,至少在《宪法》中仍然不是完全同等,国有资产是神圣不可侵犯,个人资产是合法取得的个人资产受到保护,可见依然不平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两个市场决定”: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市场决定价格。而如果仍然存在国有企业,可能无法实现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也不可能由市场决定价格。换句话说,公有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对立面,只要公有经济大幅度存在,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完全存在,至少会失去最基本的部分,就是私有制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有人认为我这个观点非常反动。其实我想说的是,在1982年以前的《宪法》中规定的是实行私有制,由于只有1982年以前的《宪法》是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修订的,那么提倡私有制是不是就是反对毛泽东呢?这在理论上说不通。前三部宪法都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编写修订的,尤其是“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经过了党内斗争的结果,为什么依然坚持私有制?因为市场经济的最终结果一定要实现私有制。市场经济竞争的本质是什么?就是没有竞争力就必须淘汰。如果民营企业难以生存,就必然被淘汰,解散破产就行了,不会出现罢工要求老板不能破产的情况。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受到政府管理,罢工的话工人可以去找政府。为什么市场经济一定是实行私有制?因为当全是公有制时,只有一个雇主——国家,如果被国家解雇,则难以存活,永远无法再就业,所以必须要允许民营企业存在,这样工人才能有第二个就业条件,当国有企业解雇时,还可以被民营企业雇佣。这就是国有企业下岗后存在诸多问题,而从民营企业下岗后没有再就业问题的原因。  专利归属集体导致国企缺乏创新能力  我国前30年的计划经济证明,国有经济是失败的。放开乡镇企业后,乡镇企业用廉价劳动力打败了国有企业。我不完全同意这一观点,北京有很多品牌,比如牡丹电视机、雪花电冰箱,当时都是名牌产品。但民营企业或乡镇企业没有生产电视机、电冰箱的,为什么牡丹电视机厂、雪花电冰箱厂依然难以存活?因为国有企业这一体制不可能具有竞争力,国企完全没有在市场经济中竞争的必要条件。  举个例子,李总理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有企业有可能实现大众创业吗?不可能。因为国有企业中任何一个员工的创新甚至技术革新最终只是单位颁发的一张奖状,不能变成个人专利,专利全部归企业所有。而在私营企业中,依靠一项个人专利就可能获得很多回报,但在国有企业可能只是涨一级工资。所以,国有企业一定会抑制创新能力。我们常说,组建一个试验小组、攻关小组,对集体创新的成果颁发奖状,但是这项专利创造的价值可能非常巨大。在私营企业中,情况就不同了。1956年时,中国和日本的GDP很接近,但是1956年之后,两个国家同时发展钢铁工业,在与日本企业家交流中发现,我国是按照《孙子兵法》管理,而日本是用“鞍钢宪法”来管理,“鞍钢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发动工人进行技术革新、创造。也就是说,在日本企业员工的创新成果中,不仅包含企业部分,也包含个人成分,个人努力的创新成果可以归个人所有,但我国的个人创新成果归企业所有,所以我们的技术越来越弱。  在目前的产权制度下,市场存在不平等竞争,如果把大多数国有企业放开,这些国企大多难以生存。考察就业情况,目前国有企业解决了大约10%就业,创造了约18%的税收,创造了多少利润呢?周教授刚才讲到,由于很多利润是垄断产生的,实际上有相当多的国有企业不交纳土地出让金,比如宝钢。有人进行过测算,如果让现在的大型国企交纳土地出让金,他们所有的利润加起来还不够,这意味着国企没有创造任何利润。  作为市场供应者,目前除了垄断领域,生活中的日常消费品基本都不是由国有企业提供的,只有垄断产品仍然由国企提供。而国有企业的效率是最低的,但腐败、浪费最高。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导致的结果就是做不好,我国的钢材产量世界第一,冶金部取消后,我国的钢材行业迅速发展。但在10亿吨产量中,民营企业占6亿多吨,普通建材大部分由民营企业生产。现在来看,除宝钢外,其余国有企业生产一吨钢材净利润只有四毛三分钱,但是民营企业为什么获得高额利润?因为他们的成本低,特别是负债低。现在面临的问题是钢铁产业产能过剩,唐山市要减少万吨钢铁产能,但是唐山市政府不敢减,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20万国有企业工人失业、罢工。所以,当前的体制已经导致企业不能随着市场竞争条件进行转换,无法被淘汰或进行结构调整。  为什么几届政府都难以实现结构调整?因为国有企业占了一部分,国有企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是巨大的,民营企业的过剩产能可以很快被淘汰。但上市资源、土地资源、行业资源、银行资源、金融资源全部在国有企业中。导致的结果就是资源浪费。花费20亿建设人民网,结果却一塌糊涂。李总理总理强调“互联网+”,这些互联网企业没有一家是国有企业,因为国有企业的思维方式、激励机制、制度建设,已经决定了不可能具有互联网的方式,所以互联网还得依靠民营企业来做。所谓“互联网+”,加号后面是什么?如果是国有企业,但必须与民营企业结合,否则难以生存。周教授认为国有企业中有很多能人、好人,所以企业不会倒闭。确实,我的前一任老总宁高宁,我认为他在商业经营和企业经营方面做得都很好,他不是在中国学的,是在美国学的,他把美国那一套模式带到中国来,经常采用混合制或其他方法来经营企业,所以经营得很好。但这毕竟是少数,是个人能力的结果,和制度没有关系。现在更多的是强调制度,所以国有企业从市场竞争部分逐步退出是正确的。  我们说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涉及两个概念,一是资产做大做强,二是资本做大做强,资产做大做强是扩大企业规模,比如从一家酒店变为十家酒店,比如北京首旅,现在共有29家全资子公司,是北京最大的国企,但是亏损也是最严重的。因为八项规定出台后,餐饮业下滑严重,因而亏损严重。有人认为国企有必要存在,比如北京饭店需要接待总统,而在美国,接待总统用的酒店也不是国营的,中国企业把美国接待总统用的酒店收购之后,就没有一个国家总统再去住那个酒店了。  国企改革需要分类实现  在这本书中,把国有企业分为了三大类。  第一类是竞争性行业,国企可以退出。有人认为这么多的国有企业都退出,容易实现吗?不那么容易,但是只要下定决心,退出就是瞬间的事情。已经上市的企业很容易解决,没有上市的通过采用上市或者出售的办法同样很容易解决。  第二类公共和公益性质的国企,可以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在讨论国企改革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清泰副主任也同意国企可以退出竞争性行业,工商银行的原行长提出,工商银行可以视为市场竞争类的国企,不属于国家命脉,可以退出,现在也有民营银行,说明银行不必非得国有控股。  第三类目前暂时无法解决,比如大飞机,民营企业没有如此雄厚的资本来支撑刚开始的亏损,而且即便亏损,多年以后也未必能生产出来。  是否一定要通过修改《公司法》来解决问题?国企的问题不一定只涉及企业制度,也包括税务制度、财务制度等。所以分类以后,除了自然垄断行业,其他领域,国有企业基本都可以完全退出。如果国有企业没有必要存在,为什么还要管人管资产管企业?现在是组织化结果,而不市场化结果。企业如何设立激励机制?如果没有激励机制,如何从市场任命或聘任干部?是否应该交给党组来管理?党是监督机构。但现在不是,我们经常在上报决策给国资委时,连科长都没有看到,就被小科员毙了,虽然我级别比他高,但是我得听他的。这种决策方式怎么能说是市场的方式?而且上报的决策还有时间期限,上报之后15天内会给出答复,如果15天没有答复,就算通过了。所以上报一个决策至少要等15天,市场机会不会等你15天的,今天不买,就被别人买走了。所以这种官僚机构的审批程序没有竞争力。很多未上市企业的问题,需要到国资委先审批,再到市国资委再批一次,经过15天或20天没有结果,只能托人催进度,为此耽误的投资决策无数,而且还要企业自己承担责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企业没有决策权,如何能够决定资源配置?如果上报的投资不被同意,就没有办法按照市场原则组织。  公有经济这一概念仍在争论之中,一般认为公有经济占主导是执政基础,但公有经济占主导,不等于国有企业占主导,公有经济还包括学校、医院等,并非国有企业就一定是公有经济。此外,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不等于把现有规模做大做强,比如酒店非得越做越大才好吗?其实可以交给民营企业来做。如果不从制度上明确,建立市场经济必须和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不能让这么多的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否则市场经济永远建立不起来,十八大提出的两个重要任务则无法完成。  所以,展望未来,我们必须先从制度上解决如何认识国有企业的存在,然后才能找到一条如何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正确道路。
责任编辑: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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