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还款还上睿联嘉业失信人黑名单单吗

躲债上失信黑名单
无法贷款“老赖”主动还款 -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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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债上失信黑名单
无法贷款“老赖”主动还款作者:杞县人民法院
田永&&&&&&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在杞县就是有这么一位“老赖”,明明手中有钱却愣是欠着不还。殊不知,该“老赖”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被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就在生意紧要关头到银行申请贷款时,被金融机构予以拒绝。不得已,该“老赖”主动与法官联系,要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消除自己在失信黑名单上的名字。7月24日,这样一则“老赖”主动还款的故事就发生在杞县人民法院。&&&&刘宝童和赵俊杰原本是一对好朋友,可以说是亲如兄弟,好的要穿一条裤子。2013年5月,两人经过商量,决定合伙开设一家夜市大排档,取名为“兄弟大排档”。合伙生意经营两个多月后,刘宝童因为其它原因不愿意再经营,就与赵俊杰协商退伙。赵俊杰也同意接受夜市大排档生意,答应退还给刘宝童8000元现金。为此,赵俊杰为刘宝童出具一张8000元的欠条,双方约定一个月内还清。到期后,赵俊杰没有还款。刘宝童就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赵俊杰偿还该笔欠款。&&&&杞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间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原被告合伙做生意,原告退出,被告承诺欠原告款8000元并出具欠条,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成立,被告应予偿还。遂依法判决被告赵俊杰偿还原告刘宝童现金8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俊杰四处躲避,就是不与执行法官照面。法官打赵俊杰的电话不接,到其家中寻找见不着人。针对赵俊杰刻意赖账行为,杞县法院将其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系统。7月24日上午,赵俊杰因为生意需要,亟需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却被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能享受贷款,拒绝为其办理手续。无奈之下,赵俊杰只得给承办法官联系,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于第一时间赶到法院,带着8000元现金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解决后,法院也及时将其失信信息在相关系统中进行屏蔽。责任编辑:王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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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上了失信“黑名单” 贷款受限 “老赖”主动找法院“求还钱”
【连网】 &(记 者 史卫平&通讯员 顾绍文 王馨颖)&对不起,你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的贷款审核不能通过&&&欠债不还的刘某近日因无法办理银行贷款,主动到连云区法院要求还款结案。9月4日,刘某在与债主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即支付15万元欠款后,被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日,刘某因做生意缺资金,向李某借款25万元,期限6个月。期满后,刘某仅归还了10万元。日,李某向连云区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该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自日起每个月偿还欠款1万元,两年内还清。
但刘某并未履行该协议。今年3月3日,李某向连云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刘某自动履行,并告知如不履行,将造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法律后果。可刘某避而不见,既不到法院申报财产,也不主动履行。
通过调查,刘某并非没有履行能力。今年4月6日,经李某申请,连云区法院经审查决定,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网公布。前段时间,刘某到某银行去办理贷款业务,工作人员上网一查,因其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有记录而被拒绝。
无法贷款的刘某十分懊悔,主动到法院&投案&,以期尽快还清欠款,了结案件。&我是来交执行款的,请把我从失信人名单中删掉吧。&近日,刘某在连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态度诚恳地向法官说道。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9月4日,被执行人刘某与申请人李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刘某当即支付了15万元。鉴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执行法官将刘某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据法官介绍,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要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使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和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生存空间直接联系,建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评价体系,由此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促进解决&执行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后,连云区法院先后对2768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上网公布,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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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榜失信“黑名单” 欠款人主动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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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集中执结民生案,将拒不配合执行的失信人纳入征信系统昨日记者获悉,一个月以来,武汉法院共集中执结涉民生案145件,到位标的额3300万元,其中涉农民工工资案75件,占一半以上,到位标的936万余元。情法并重4工人拿到拖欠工资2012年10月,潘某等4人因纠纷将武汉某变压器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变压器厂向4人支付6.7万余元工资及利息等。变压器厂未如期履行,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厂房,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变压器厂在日前支付欠款。但直到去年底,潘某等人仍分文未得。经法院调查,变压器厂已处于停业状态,公司账面无存款,被查封的厂房已抵押至银行现。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也无法取得联系。不过,法官走访发现,该公司目前由林某弟弟负责。法院领导亲自上门做法律解释工作,并向其告知正在实施的失信“”制度。今年1月10日,林某弟弟到法院了解案情,并同意代公司履行债务。被纳入“黑名单”后一个月 主动还钱2012年年12月,武汉中院判决二审判决詹某给付吕某合伙盈余款70.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法院查封了詹某的房产和车辆,但詹某仍拒不配合执行。去年10月,根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詹某上了“黑名单”,被依法通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榜一个多月后,詹某主动到法院。原来他因承建房地产项目工程,急需到银行续贷贷款。然而因被纳入征信“黑名单”,银行拒绝了詹某的续贷请求。最终,他只好主动与吕某协商,承诺将案款于近日一次性付清。最终吕某同意在收到案款后,第一时间申请法院将詹某撤下“黑名单”。千里执行讨回450万保证金
2010年12月,郑某为承接项目,向某建筑集团湖北分公司交纳了450万元保证金。不料该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并未让其承接项目,也未如约通知其进场施工。去年1月,郑某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保证金并偿付利息。同年8月21日,法院支持了郑某的诉讼,并于10月对被告公司强制执行。然而经查,该集团总公司在武汉无可供执行财产。今年1月12日,法官赶赴被执行人公司总部所在地大庆市,冒雪挨家查询该公司的财产线索,并将该公司账户冻结。然而冻结账户上存款极少,法官又“赖”在该集团做工作。终于,对方负责人同意分期付款,当日向法院缴付首期款150万元。
本文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李璟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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