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项目为贫困户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员收户平100元手续费,正当吗?

我省出台加快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指导意见
贫困户农房动工可获拨一半补助金
作者 :孙慧 杨洲 苏乾
编辑 :延边
来源 :海南日报
发布时间 : 09:27:40
海南日报海口10月27日讯 (记者孙慧 通讯员杨洲 苏乾)“两不愁三保障”是国家今年提出的扶贫开发新目标,这其中住房是最基本的保障之一。10月27日,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加快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意见》,解决在推行危房改造中贫困户情况核实不准确、贫困户危房改造筹资难、扶持资金不够等难题。精准核定危房改造对象10月份,省住建厅派出督查组先后对我省15个市县进行了贫困户危房改造抽样调查,发现目前我省有个别市县基层还是存在贫困户危房改造核准不够精确的情况。省住建厅村镇处处长许毅介绍,目前我省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约有11.1万户,其中被纳入今年危房改造的贫困户有1.4977万户。“有一些贫困户没有被纳入到危房改造扶持范围内,这其中原因也很多,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筹资难,贫困户申请危房改造的积极性不高。”许毅介绍。为精准核定全省危房改造贫困对象,省住建厅今天发出通知,抽调人员成立调查小组,每个小组成员对接一个市县,充分发挥“三师下乡”(三师即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对口援助乡镇的基础人员作用,借助这支300多人的技术队伍,从10月31日起再开展新一轮危房改造贫困对象核准的摸底调查。据介绍,此次调查排除了已核定的1.4977万户贫困户,对剩下的贫困户开展摸底调查。各市县要相应制定专门改造计划,无论是C级还是D级危房,都要全部纳入改造计划中。整合三方资金缓解筹资难省住建厅介绍,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少贫困户存在危房改造筹资难的问题。为此,此次指导意见提出,要群策群力,加大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的帮扶力度。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省扶贫补助资金基础上,市县应根据实际加大配套帮扶资金,争取脱贫攻坚对口帮扶责任单位、定点扶贫单位再给予每户不少于2万元的帮扶支持。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要简化农民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融资程序,市县政府对贫困农户利用小额贷款(不超过8万元)建房的,建议给予5至8年的贷款贴息支持,构建农民自筹、政府补助、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问题。动工即可拨付一半补助金为防止出现套用扶贫资金的情况出现,在以往危房改造政策中我省要求必须先开工建设,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扶持资金。这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贫困户农房动工建设即可下拨50%-6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余款在房屋验收合格报备案后拨付,以确保农危改补助资金高效运行。同时,市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已竣工房屋验收报备案工作的指导,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对危改农户提出竣工规划建设核实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加快剩余补贴资金的拨付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降低改造成本,省住建厅呼吁各市县政府要鼓励农户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不让农户因改造房屋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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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公网安备 06号2016年全椒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_全椒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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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椒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
全农危改办字〔2016〕1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司、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关于核实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的通知》(建村房函[2016]4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的通知》(建村〔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农村危房改造优先位置。为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
一、实施内容
根据各镇危改办及扶贫办上报数据统计,全县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需要农村危房改造共计432户。
二、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资金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资金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中央和省级补助应全数使用,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补助。
三、改造方式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1.重建。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
2.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同等条件下,贫困村集中的危房应该优先实施。
四、改造要求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镇、县级平台公示。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镇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号),以及《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建村〔2015〕64号)等有关规定。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技术力量,定期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主要结构和部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组织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完善抗震加固办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应实施风貌管理。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县国土房产局等相关部门,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镇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由县财政局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要符合《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的有关规定,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危房鉴定、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参加验收人员均需在竣工验收报告中签名,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
2.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周报制度,于每周一将上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印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全椒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椒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您现在所在位置:政务公开-&-政务信息-&-部门动态
区住建局: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改进度,及时安排工程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
&&来源:区住建局
&&作者:柳红梅 杨海丽
&&字体:【&&】&&浏览次数:4387次
今年,中省下达金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69户,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扶贫办大力支持和市级业务上级的指导下,各相关部门团结协作,镇村两级组织积极参与,截至目前,64户已完工,5户即将建成,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基本完成,整体进度走在了全市前列。
为了确保这一项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金台区危改办及时制定《2017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验收工作方案》,对危改工程验收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镇成立验收小组,10月15日前组织镇工作人员、工匠及相关村委负责人对镇区农村危改工程进行逐户验收,按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随后,区危改办汇同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组成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组,对各镇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改对象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内容涵盖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房屋质量和安全监管、资金补助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收集整理等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力争10月底前全部入住,确保全区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圆满完成,助力精准脱贫。
----中央政府、部门----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铁路局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计委
----陕西省政府、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改委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工业与信息化厅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审计厅外事办
----陕西省各地市政府-----
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安康市汉中市延安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
----宝鸡市政府、部门------
宝鸡市人民政府市机关事务局市工交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信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地震局市档案局市委党校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物价局市群艺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高新开发区市招商局市劳动局职业介绍中心
-----宝鸡市各区县政府------
渭滨区扶风县岐山县凤翔县太白县凤县千阳县陇县眉县麟游县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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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21001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将#更改为@)
陕ICP备号-1 |  | | 
“民声通道”简介:您只要打一个电话,发一条短信,点一下邮件,就可以把您的意见和建议无障碍地送达县委主要领导。
“民声通道”意义:中共进贤县委高度重视“民声通道”工作,成立了县委“民声通道”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民声通道”工作。多年来,“民声通道”认真受理群众的反映,督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为党委、政府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和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进领导机关科学民主决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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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贤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进府办发﹝2017﹞15号
发表时间: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650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进贤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日
进贤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扶贫办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整合资源切实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居问题,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利用一年时间,完成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使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住上安全新房。
(三)基本原则。
政府支持、整合资源。政府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充分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县乡财政支持资金等资源,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县、乡政府帮扶无住房和居住在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安全新居。
科学规划、节约用地。摸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全面实施。新建农房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
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房屋。
政策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主要政策
(一)危房改造对象。唯一居住房屋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无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二)改造方式分三类。第一类交钥匙工程由乡镇为主体组织实施建设;第二类提高补助标准,农户自建;第三类C级危房维修加固。前二种类型改造方式由D级危房改造户自愿选择。
第一类保障政策,交钥匙工程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县危房改造办根据农村实际设计三套建房图纸,供危房改造户选择,房型在空间结构上,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卧室、厨房、卫生间分别独立设置,做到墙面地面平整,水电设施到位,立面进行简单装饰,可直接入住,改造后房屋的居住用主房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主房建筑面积。危房改造户必须拆旧建新,提供建房屋宅基地,危房共用无法拆除的,由改造户提供异地建设宅基地;交钥匙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特困户享有&使用权&,待特困户经济状况改善,另行解决居住问题后,需将交钥匙房屋使用权返还集体并由村集体按照政策规定再行分配。
第二类农户自建,住建部门提供三套建设图纸供危房改造户选择,政府提高援建补助资金至每户4.2万元,由危房改造户自建,也可委托政府代建,但必须按图施工。建设图纸在空间结构上,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卧室、厨房、卫生间,分别独立设置,做到墙面地面平整,水电设施到位,立面进行简单装饰,可直接入住,改造后房屋的居住用主房建筑面积1至3人户40-60平方米,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主房建筑面积,危房必须拆除,自建房屋产权归危房改造户。
第三类维修加固,鉴定为C级的危房,每户补助维修加固资金7000元。
三、具体要求
(一)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县扶贫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县政府统筹规划整合资金,将各渠道筹措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和扶贫资金统一使用。同时,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和《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1]5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合理确定补助资金分阶段发放比例,保证项目动工后先按审批补助额度拨付规定比例的补助资金,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款。
(二)风貌管理。住建部门设计的危房改造通用图或通用图集,在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乡镇危改工作小组、危房改造农户,同时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确保改造后农房能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
(三)质量安全。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房屋进行拆除重建,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施工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住建部门和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要在新建房屋的规范选址、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楼面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当即告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做好现场记录,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住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四)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申请书、进贤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1)、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附件2)、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附件3)、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农户(夫妻)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低保金领取证复印件、残疾人证书复印件、进贤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或无房户)情况登记表、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含信息公开、拆旧还基等条款)、危房改造前、中、后对比照片,《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档案管理要做到专人管理、资料齐全、制度规范。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四、操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残疾证、贫困户登记证等材料。
(二)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初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对象。填写《进贤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赣农房办字[2010]10号)要求,填写《进贤县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登记表》或《进贤县危房改造建档立卡无房户情况登记表》。并上报乡镇政府。存在异议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入户审核。各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鉴定和审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鉴定意见,组织住建、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材料按照各自职能进行归口审核,检查家庭身份及住房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提出审批意见后核定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
(五)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行&交钥匙&工程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镇根据审批确定的面积标准和户型,按程序进行集中招投标,乡镇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改造协议,与中标建筑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农户自建的也必须按照全县危房改造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完善信息,录入工作要在2016年11月上旬完成。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县里下达2016年危房精准扶贫改造计划任务和实施方案,确保任务完成。
(三)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分解后,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危房鉴定和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工作要求在2016年12月上旬以前完成,2016年12月要全面开工,2017年4月底要全面竣工。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完工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对我县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省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丁俊昌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涂莉花、杨燊为副组长,县委农工部部长汪水生、县国土局局长黄奉水、县发改委主任胡文卿、县纪委副书记黄立新、县民政局局长黄发先、县残联理事长徐锐平、县财政局副局长熊鸣飞、县农工部副部长(扶贫办主任)曾华林、县住建局副局长曹四院为成员的进贤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曹四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乡镇长为主任,分管镇村建设和扶贫工作的领导为副主任,工作人员由脱贫攻坚站、乡建、土管等相关人员组成。县政府与乡镇签订责任状,分乡镇包干,落实责任。
(二)落实管理措施。贫困户危房改造过程中,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一律予以减免。要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房建成后原有旧房应无条件拆除。要组织好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和调度,防止发生建材乱涨价现象,并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严把建材质量关。
(三)严肃工作纪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事关农村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对象过程中,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严禁利用工作职权向危房改造户索、拿、卡、要;严禁虚报瞒报,严禁冒名顶替。凡在危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实事办事、好事办好。
(四)抓好进度调度。各乡镇要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有效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度情况,并进行调度。各乡镇要按照统一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任务。
(五)严格绩效评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乡镇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县级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考核评价各乡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将通报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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