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职工补偿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员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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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问题详解 | 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员工的病假管理
& &关于企业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员工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较陈旧、零散。很多内容都依赖于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制定地方法规予以完善,各地执行的标准大多不统一。这为HR掌握疾病和非因公负伤员工的管理带来了不便。
& &为了帮助HR系统地认识员工疾病和非因公负伤的处理规则,我们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来梳理一下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员工的病假管理疑难点。
一、什么叫做医疗期?
&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即是说,医疗期即是对患病或非因公受伤的劳动者进行一定时期的解雇保护的期间,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不因伤病接受治疗导致失去工作。
& &这里的医疗期,是针对员工患病、非因公负伤这两种情形,不包括因工负伤的情形。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按照《工伤管理条例》执行。
二、医疗期的期限
& &(一)医疗期的时限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24个月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号)的规定,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 &(二)医疗期的计算周期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4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当累计病休时间等于医疗期时则说明医疗期已经届满,譬如某员工医疗期为3个月,日开始休病假,如果连续请病假的话,6月1日医疗期届满。需要注意的是,这时是以自然月作为计算单位。如果是断续请病假的话,则累计的时间应该以30天/月来计算,9月1日前累计请病假的时间超过90天,就算医疗期已经届满了。
& &(三)病假与医疗期的关系
& &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医疗期与病假期的关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医疗期是“法定”期间,由法律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规定的“刚性”的时间段,比如工作满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这3个月就是死的,除非你的工作年限发生了变化;而病假期则是“事实”期间,事实上发生了多少就算多少,是“弹性”的时间段,譬如你休了4个月的病假,医疗期只有3个月,病假期间仍然算是4个月。也就是说,医疗期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固定的法定期限,而病假期则是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事实上需要接受诊疗的事实期间。
& &在实务管理中,很多企业有一种观点,既然国家规定了医疗期制度,那么对于已满医疗期的员工申请病假,企业就可以不予批准。实际上,关于医疗期的法规政策并没有确认企业在员工医疗期满以后可以不安排员工病假。相关法规政策只是规定医疗期满以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在员工医疗期满以后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企业选择保持劳动关系,则并不能因此而不安排员工病假。
& &更多企业的务实作法是,如果员工选择申请事假来取代申请病假,企业可以暂不行使解除权,这种做法基于双方合意,不能说违反了相关规定,是可以实际操作的。
& &综上,医疗期计算的基本步骤为:1、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长短;2、根据医疗期长短确定累计病休的计算周期,如3个月医疗期则累计病休的计算周期为6个月;3、在前一步骤确定的计算周期内确定累计病休时间。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对于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方法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三、医疗期的待遇
& &(一)工资待遇
&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由各地区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定。
& &以哈尔滨市为例《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的规定》五至六条为例,职工患病或非因公受伤,可按如下标准享受病假待遇:第四条 对病假(含非因工负伤,下同)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按连续工龄和标准工资的下列比例支付:
& &(一)不满十年的,为百分之六十五。
& &(二)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的,为百分之七十五。
& &(三)二十年以上不满三十年的,为百分之八十五。
& &(四)三十年以上的,为百分之百。
& &第五条 对病假在六个月和六个月以上的职工,疾病救济费按连续工龄和标准工资的下列比例支付:
& &(一)不满十年的,为百分之六十。
& &(二)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的,为百分之六十五。
& &(三)二十年以上不满三十年的,为百分之七十。
& &(四)三十年以上的,为百分之百。
& &第六条 对符合离、退休后照发标准工资条件的在职职工,病假期间,工资照发。各地的规定,虽大同小异,但也各不相同,需查询本地规定,按规定执行。
& &与此同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结合上述规定,企业需执行的规定是两个:一是劳动部规定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是各地地方法规规定的工资额的60%-100%不等的标准。前者的计算基数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者的计算基数是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标准;前者是保底性质的,后者更加具体,但实际支付的额度不能低于任何一个规定的标准。
四、实际医疗期限与法定医疗期的处理
& &医疗终结,指医疗机构或医师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诊断治疗全过程的结束,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的结束。医疗终结是确定病情痊愈或者伤残的依据。
& &(一)医疗终结时医疗期未满
&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号)第6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1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5至10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二)医疗尚未终结但医疗期已满
& &站在企业的立场,相应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远未届满),一种是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届满)。
& &1.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解除),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和对应工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支付日以后工龄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的规定,《通知》第22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退职享受残废救济费。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除领取非因工残废救济费、本人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外,其他劳动保险待遇应停止享受)。
& &3.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第一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条件是:a.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b.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第二种情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支付条件是:a. 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b.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无需支付医疗补助费。
& &企业支付了医疗补助费,是否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答案是肯定的。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补偿,不能相互替代。同时符合支付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的,应一并支付。
五、医疗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如何管理?
& &(一)不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 &《劳动合同法》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主要有第40条和第42条的规定,主要是明确企业对医疗期内的员工不得进行非过错性解除(该法第40条)和经济性裁员(该法第41条)。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该法第42条则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如下事由,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3.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 &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6.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7.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能按期终止劳动合同。应到医疗期满后,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 &(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内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如果用人单位一方主动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一方主动提出,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3天前通知劳动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依据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作出决定,可以当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证明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此时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证明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向劳动者及兼职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此时用人单位取得相关证据证明有上述情形后,可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赔偿要求。
&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时需要有法院的刑事判决为依据,用人单位可以立即通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此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随后还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前一年月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寻欢王子,本名袁洪君。经济学、法学双学士,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某全国重点大学HR,助理研究员。发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文章近20篇。擅长制度建设、员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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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职国家检察机关,现为全国重点大学下属集团HRD,助理研究员。持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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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及个体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6年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日-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报)。
二、申报地点
1、在市我父亲2012年2月份查出患有骨髓癌,其在住院化疗:一、2012年10月份其公司与我父亲解除劳动关系,现养老与医疗保险都是托管中;二、2012年4月份家里住房被拆迁及农田被征收。三、养老与医疗保险已交十年,请问领导,我父亲的这种请况能办理退体或病退吗?如能办理需那些手续,谢谢!为盼!!! 您好!病退办理的条件是:⑴、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⑵、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办理的程序可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详细咨询。谢谢!2002年病退,原单位是否应该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在职职工具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由于您已经病退,不属在职职工,所以原单位可以不用再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 个体户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01] [02] [03] [04] [05] [06] [07]病退鉴定只针对被鉴定人申报的病种进行检查,并对面检当时的伤病情影响其劳动能力程度进行判定,不对被鉴定人的病情进行诊断或治疗。由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果。 政策依据: 《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职业病)、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5]26号)第三条日来源:燕赵都市报
  石家庄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本月31日前可申请办理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经审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人员,明年1月起纳入社会统筹。   石家庄市人社局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申请。经审批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人员退休时间一律按日退休你好,在单位己办理了病退的,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病退职工可凭病退文件、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本息余额。病退、退职的人员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答: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其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为因病退休;男年未满50周岁,女年未满45周岁为因病退职。我于1996年开始在阜蒙县农机二厂参加工作,后来企业买断至今,工龄达16年,社会保险已经交了16年,现在年龄过40余岁,因身体有病想办理病退,因原企业不复存在无处问询,想咨询人社部门,像我这种情况办理提前退休后,每年能得到多少退休金? 根据现行政策,办理提前退休有两种情况,一是申报病退,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豫北新闻   市民:女工年龄超55岁,养老保险交费只有9年,因有病可否办提前退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第   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原则上各种疾病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终结时都能申请病退鉴定,但工作或参保前的疾病和残疾部位及伤害程度不能作为病退鉴定的依据(如小儿麻痹症),但原疾病和残疾部位工作或参保后加重或发生新病变,可作为参加病退鉴定的依据。病退的手续是怎么办的?病退后涨工资和正常退休的可有区别 一、病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缴费满15周年以上;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申报材料、程序: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及相关检验报告等(应为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历,字迹清晰;对复印病历,医院病案室应签署意见并盖章); 4、在县区参保的,由参保地人社局初审,报市人社局组织鉴定,如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再填写退休申请表由参保地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二、这要看上级当时的文件规定。目前是有区别的。07年下岗因病不能劳动,今年52想提前办理病退。 因病提前退休的条件您可查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及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中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冀劳社[2008]30号)文件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河北省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咨询一、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体状况、病史资料、申请鉴定病种及参保缴费情况进行核实,必要时入户调查了解病情。符合鉴定申报范围的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参保所在区县劳鉴办申报;不符合鉴定申报范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和依据。 二、区县劳鉴办在收到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的申报后,应组织相达到病退年龄的员工,由本人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省人社厅批准后在劳动鉴定委员会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病退手续。 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保证退休人员总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办法”的实施方案。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由保险所在系统中根据甘肃省设定的养老保险金计发公式计算员工退休养老金。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企业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或病退手续: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企业参保员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一、申请条件:   职工因病可能丧失劳动能力要求提前退休的,且养老保险年限达到15年以上,年龄(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   二、申请时间:   每年3、6、9、12月1-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劳动能力及相关事项鉴定确认表》1份;   (二)申请人本人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重庆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2〕20号)作为鉴定标准,具体标准咨询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市民顾先生咨询:病退后,因企业未交医保费,他的医保卡被冻结,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怎么办?   市人社局解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保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停缴保险费的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90天内(含90天)缴清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后,参保人员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病退: (1)经盟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办理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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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管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2章第 16条,《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1.本人符合病退条件并办理了病申请人在其养老保险参保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行业统筹和国有破产企业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市社保局劳动鉴定中心)直接申请。由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果。 政策依据: 《关于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职业病)、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5]26号)第三条日教师是一个十分辛苦的行业,教师办理病退需要什么条件,病退工资待遇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2014教师病退工资待遇最新消息:   1、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退休金的2%,申请病退符合以下条件:   (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恶性肿瘤、一、申报条件 (一)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其中企业人员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金须满10年及以上),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申请病退鉴定。 (二)我市每年组织两次病退鉴定申报,上半年截止到6月30日前、下半年截止到12月31日前达到病退年龄。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请问灵活就业人员病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哪些手续,这些手续在什么地方办理。&先到人社局工伤科领取劳动能力鉴定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若鉴定结论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再到养老保险科申报病退。 档案你可以咨询原单位,如果没有档案,可以按照参保时间计算工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员工,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办理退休手续。 退休年龄的确认实行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档案中填写的出生时间视为公历时间,不再进行农历和公历的换算。简而言之,认定退休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请问病退后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我买的是首套房子,今年47岁了。住房公积金今年已经清户了。如果能贷款可以贷款几年?谢谢! 如果您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那么您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答: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病退:   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15年的“新人”;   2、日以前参加工作、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0年和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中人”。本人由于患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也具备了办理病退的条件 正准备办理病退手续,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有关部门:第一,因我是在职员工,我这个病退手续是由我个人去社保局办理还是由单位去办?第二,之前的医保是单位依据单位和个人的相关比例缴纳的,病退后的医保该怎么缴纳呢?&  在职职工病退可由单位申报办理。申请病与企业解除合同后,如何本人有病,不能继续工作,能否办理病退,如何办理。号外,办理病退有什么要求,比如年龄、病情等,与正式退休人员的工资差别大约有多少。谢谢 因病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印发的《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为准。2、退休(退职)年龄:病退:男年满50周我的父母跟随子女生活在深圳,二人都接近80岁,父亲08年做完心脏搭桥手术,母亲腿疼行走困难,而原单位打来电话,一定本人回去按手印,领工资.使我们一筹莫展,不知该如何办。我中心指纹认证工作中,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人员:本地居住上门予以指纹认证;对异地居住的人员:一、由单位审核当事人近期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证明统一报送中心认证。二、由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来信所提问题,中心已于7月10日将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寄给当事人。一、年满50周岁的男职工、年满45周岁的女职工同时在企业缴满社会保险15年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0年,可以申报病退,需向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5号窗口)提报相关材料。 二、相关材料:被鉴定职工书面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及填写《潍坊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我想咨询一下,现在韶关市办理病退的流程是怎么样?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病退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是要到韶关的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还是说要到广州市的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假如鉴定可以办理病退,交纳医保的费用是不是一次交清?还是说在办理正式退休时,医保的费用才需要一次交清? 办理病退要同时达到三个条件: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地址:市工业西路景观大道市人社局办公楼707室,电话8728007)。3.符合办理病退的其他条件。(具体咨询我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市人社局办公大楼303室,电话8728091)自1月4日起,文登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开始受理今年第一季度病退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根据文件规定,凡是符合《威海市职工及供养亲属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报参考标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者均可报名。 如何申报:   申报者需带齐所申报病种出具的诊断证泰州市区读者石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咨询:我是2008年病退的。想问现在申请医疗保险该怎么办?   泰州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答复:因为不清楚石先生病退前医疗保险是怎么缴纳的,也不知石先生现在是否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所以请石先生前往人社局征缴中心咨询办理。父亲因为脑出血,导致半边偏瘫,现无劳动能力在家休养,办理病退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呢?办理病退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在那申请呢?根据情况,应由您父亲本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报告、病历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免冠照片到您父亲单位参保的当地人社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网友“月亮升起de地方”问政:   请问,企业职工办理病退后,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按照85%报销,还是按照90%报销?&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退休比在职高5%。医疗保险所指的退休,必须是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的方可符合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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