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推行水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与支出责任划分

湖南出台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 创“两个第一”
湖南出台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
创下“两个第一”,实现“五大突破”
华声在线8月25日讯(记者 刘勇 通讯员 麻林 郝亚儒)记者今天从省水利厅获悉,《湖南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办法》对省及省以下政府间水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调整改革,旨在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水利投入省级财政支出责任和奖补政策,确保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良性运行。
据悉,《办法》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牵头编制,历时近3年完成,是我国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水利财政事权改革第一个文件,也是我省行业财政事权改革第一个文件。这标志着我省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也为省直其他部门推行此项改革提供了可参考的模板。
《办法》遵照“权责对等、分类分档、公开透明、动态调整”的原则,将水利财政事权划分为省级事权、省市县共同事权、市县事权三类。其中,省级事权由省财政承担除中央投入以外的全部支出责任;省市县共同事权,除中央投入以外的支出,由省财政承担部分支出责任,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县事权,除中央投入以外的支出,原则上由市县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办法》对不同类型水利财政事权省、市、县三级投入比例进行了明确划分。其中,对贫困县给予倾斜支持,对长株潭地区(贫困县除外)适当加大市、县财政支出责任。
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实现了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五大突破”:一是改“一事一议”为依事定责,破解了以往省级财政预算政策延续性不强的问题;二是改权责模糊为权责清晰,明确了省、市、县三级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对等;三是改项目配套为责任支出,有利于地方创新投入模式、加大投入规模;四是改均等补助为分类补助,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倾斜支持财力不足地区;五是改重建轻管为建管并重,明确了工程维修养护支出责任。
作者:刘勇 麻林 郝亚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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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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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意见》
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意见》指出,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意见》明确,一是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地方的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三是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部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保持区域内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等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上移,将适宜由基层政府发挥信息、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下移,并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意见》要求加强与相关改革的协同推进,2016年选取国防、外交等领域率先启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7——2018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梳理需要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内容,适时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推动形成保障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要闻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  《意见》指出,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意见》要求,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坚持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法治化规范化道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要遵循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等划分原则,科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中央领导、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责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  《意见》明确,一是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   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地方的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三是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部分适宜由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保持区域内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等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上移,将适宜由基层政府发挥信息、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下移,并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  《意见》要求加强与相关改革的协同推进,2016年选取国防、外交等领域率先启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梳理需要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内容,适时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推动形成保障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相关文章:国务院:中央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中新网
国务院:中央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
日 17:11 来源:  
  8月2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中央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一些宜由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过多,地方没有担负起相应的支出责任。
  《意见》称,新的形势下,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
  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中央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一些宜由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过多,地方没有担负起相应的支出责任。
  此外,不少中央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共同承担的事项较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有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缺乏法律依据,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意见》指出,这种状况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利于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与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积极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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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负责人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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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政部负责人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务院第一次比较系统提出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即政府公共权力纵向配置角度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学、合理、规范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综合性、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如何看待这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如何划分?未来如何推进落实?针对有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25日接受了记者采访。央地财政关系存五大问题倒逼深化改革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当前之所以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主要因为在新的形势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与推进财税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相比,越来越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二是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中央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一些宜由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过多;三是不少中央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共同承担的事项较多;四是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五是有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缺乏法律依据,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这位负责人表示,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财税改革的重要举措,并列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此项工作开展。从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入手推进改革政府间事权划分不仅涉及行政权划分,还涉及立法、司法等广义公共服务部门,是“大事权”的概念。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化还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全面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这次改革选择从财政事权入手。这位负责人表示,财政事权是政府事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入手破冰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改革,先局部后整体,既抓住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这一政府核心职责,又能够为全面推进事权划分改革积累经验、趟出路子。这位负责人指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意见》出台有利于加快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步伐,也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了重要支撑,标志着财税体制改革进入了深化阶段并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七大看点折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向各国的事权划分都必须遵循普遍的规律和内在的逻辑,具有一定的共性,又各有不同。我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意见》传递出七大改革方向。一是要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强化中央的财政事权履行责任,中央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中央直接行使。二是要保障和督促地方履行财政事权。要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地方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地方的财政事权。三是要在现有基础上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四是要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五是对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事权要分别确定由中央和地方承担支出责任。六是对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要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七是要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今年国防、外交等领域率先启动改革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众多领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设计,稳步推进。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了分领域推进的工作安排。——2016年选取国防、外交等领域率先启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梳理需要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内容,适时制定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研究起草政府间财政关系法,推动形成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这位负责人表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基础工程,应协同推进相关改革,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并要与相关财税体制改革形成合力。(来源:新华社 记者:韩洁、申铖)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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