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双流县海棠湾 二期房子受机场噪音影响吗?

当前位置 :
& 双流机场飞机噪音给附近的居民带来的隐患
|||||||||||||||||
|||||||||||||||
双流机场飞机噪音给附近的居民带来的隐患 [已回复]
领导好,地址(双流接待寺3组)这个地方离双流机场只有500~800米距离,机场和住的地方只隔着一条小沟,可以想象有多近,20多年了,一直像政府反映,一直没有结果,没结果不说,还修第二跑道,每次飞机起飞,整个房子的玻璃都在震动,每天晚上12后还有飞机在飞,小孩子根本没办法睡觉,还有人因为飞机噪音听力下降,希望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这个地方视察,可以感受一下噪音带来的困扰,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双流县   14:29
&&&&一、双流机场的基本情况&&&&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原名双桂寺机场,1938年修建,道面为泥面,供小型双翼飞机起降;1944年扩建,跑道长1400米,用石灰、卵石拌合碾压,可供15吨以下飞机使用。日,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批准将双桂寺机场划归民航使用,随即正式列为民航机场序列,并更名为“成都双流机场”。1959年至1960年机场第一次扩建,跑道长2200米,可供伊尔18机型、全重100吨以下的飞机起降,新建的候机楼面积8500平方米。1967年将跑道延长至2600米,仍只能供100吨以下的飞机起降。&&&&1983年、1991年机场先后两次扩建,使候机楼的面积增至17400平方米,有储、供油万吨以上设施,航行管制、通讯导航、气象预报、运输服务等设施都较完备。1994年至2001年,机场先后对飞行区和航站区进行了大规模扩建,使飞行区等级指标达到4E,跑道延长至3600米,并安装了Ⅱ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可起降世界上包括波音747-400在内的各型飞机。2001年10月启用8.2万平方米平行三指廊布局的新一号候机楼,实行进出港分流、国内外旅客分流,并设置了离港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等;新建停车场7.4万平方米。日3.9万平方米的新国际候机楼竣工使用;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第二跑道(4F)试飞成功;日35万平方米的二号航站楼投入使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飞行区等级为4F。现有2条跑道(02L/20R跑道&02R/20L跑道),西跑道4E级,长3600米、宽45米,跑道两侧各有1条宽7.5米的道肩,可以起降各类大型飞机,跑道两端端头安全区(RESA)长200米。东跑道4F级,长3600米、宽60米,跑道两侧各有1条宽7.5米的道肩,可以起降包括空客A380在内的各类大型飞机。&&&&二、调查处理情况&&&&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关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和新航站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号),同意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日,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与我县签订《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和新航站楼建设工程环评搬迁及隔声处理协议》,由我县负责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和新航站楼建设工程环评搬迁及隔声处理工作。环评搬迁及隔音处理费用两项共计7627万元,由于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净空取土已用去环评搬迁资金1027万元,剩余环评搬迁和隔声处理费用6600万元作为第二跑道和新航站楼建设工程环评和隔声处理费用。日,双流国际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将环评搬迁和隔声处理费用6600万元付给双流国际机场扩建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涉及双流范围内应采取隔音措施的行政区域及费用见表一,投诉人所在的地址位于东升街道接待寺社区,属于应采取隔声措施的区域。表一:应隔声措施的行政区域及费用镇名 行政村 面积(m2) 费用(万元)东升街道 白鹤社区 660 32.95 龙桥社区
接待寺社区
高林村 胜利镇 云华村
桂花村 &&&&按照环评要求的飞行程序,飞机噪声影响的范围有东升街道的龙桥社区、接待寺社区;胜利镇的云华村、桂花村、白塔村、花龙村;黄甲镇的八角村、文庙村、长埂村、双华社区、檬子村;武侯区的金花街道金花村和江安河村、簇桥、机投、金沙片区等。由于空域限制问题,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现行的飞行程序与环评要求的飞行程序存在一定差异,即环评要求的飞行程序是为满足民航需求的方案,而目前批复使用的飞行程序是与军方协调后,修改完善,满足军民航空域使用的方案。在现行的飞行程序下,飞机噪声影响范围比环评要求的飞行程序下飞机噪声的影响范围大,增加对西航港街道的物流园区、川大周边的影响。&&&&日我县环保局向县政府报告(《双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噪声污染情况的调查报告》(双环发[号))建议,由我县规划部门与市规划部门对接,按照原民航总局《关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总体规划的批复》(民航机函[2005]19号)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和新航站楼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号)的要求,合理规划机场周边建筑物,对未按批复要求已规划建成的建筑物,规划部门按照要求对开发项目提出工程措施要求,责成开发商采取隔音措施;规划部门未按照要求对开发项目提出工程措施要求的,由政府出资采取隔音措施。&&&&日,省环保厅向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复函(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和新航站楼建设工程试运行期间环保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3]69号))明确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下一步须做好的工作:&&&&1.向环境保护部报告项目变更及飞行程序调整等情况,并按环境保护部提出的后续工作要求,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同时须协调航空管理局等空管部门不断优化飞行程序,尽可能减小对机场周边及城市人口密集区的影响。&&&&2.尽快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工作,按照《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966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87-2002)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教材》的规定,对机场周围由于飞机起飞、降落或低空飞越时所产生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进行监测,划出70dB、75&dB、80&dB及以上噪声等值线,全面调查机场周围噪声影响范围,全面检查环评对不同等值线区域提出的对应环保拆迁、噪声防控和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其环境影响,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应补充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日,我县环保局已向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函(双环函[2014]44号),要求该公司按省环保厅要求积极做好以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尽快函告县环保局。&&&&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将处理情况告知您。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微信小程序
微信号:dfldlyb
成都全搜索
青海新闻网
宁夏新闻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双流机场噪音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