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延期交房通知书五年,一期强制业主拿钥匙,没有自来水,没有天然气

逾期9个月交房业主不敢要:路没硬化 房没过验收
距离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已经过去了9个月,今年9月底,玺山花园小区的业主杨女士终于接到通知可以“交房”了,但是小区路面没有硬化,电梯没有安装,房子也没有通过验收,这个房钥匙杨女士没敢拿。等待交房的还有4号楼、7号楼等多栋几百户业主,有些买得早的业主,甚至已经等了一年多。据了解,玺山花园的土地至今仍未摘牌。业主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收房拿到钥匙。
业主不敢领取新房钥匙
杨女士是2012年与开发商烟台盛泽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购买了位于玺山花园17号楼1单元的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日,但是房子并没有如期交付。
直到今年9月30日,杨女士和17号楼的业主终于接到通知可以领房钥匙了。杨女士说,17号楼的房子大部分是团购房,业主们基本都是交的全款,他们也是第一批被玺山花园物业通知领钥匙的业主。
领房钥匙是众多业主期盼已久的事,但是杨女士到现场一看,觉得这个房钥匙不能领。
“路面没有硬化,电梯没有安装,消防栓没有安装,没有正式的电和水,小区也没有通过验收,这个房钥匙怎么领?”杨女士说。
记者在玺山花园看到,小区内的路面都还是土路,坑洼不平,17号楼前楼后还堆放着不少建材,附近的楼房正在建设。走进17号楼1单元,正如杨女士所说,电梯没有安装完成,消防设施也空缺。
楼门上贴着一纸通告:小区设施正在施工,为了业主安全,请勿探视、攀爬及破坏未安装完的机井、管道井、电梯井、电缆井,破损的电缆、电线头请勿触摸。落款时间为9月30日。
开发商承诺落空,电梯仍未安装
反映问题的还有购买4号楼、7号楼和8号楼的不少业主,他们很多是贷款买的房,首付交了,交房期限已过,开发商之后答应的施工进度,也没有如期完成。
宋先生是2012年在小区4号楼买的房,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日,业主石女士的交房时间是日,业主徐先生是去年买的房,交房时间是今年6月30日。据了解,多数业主的交房时间都在这3个时间段,如今距离交房期限远的已经过了1年多,近的也过去了3个多月。
房子没有如期交付,业主也曾找到开发商讨要说法。开发商曾于2014年7月答复业主,承诺正式交房时间为2015年,正式水电、天然气使用时间为2015年6月份,违约金按照合同赔付,并补偿1-2年的物业费,答复还涉及暖气使用、公积金贷款等问题。此外,电梯安装和使用时间分别为今年8月份和8月-10月份。
如今,让众多业主反映强烈的是,8月安装电梯的承诺并没有实现,4号楼、7号楼、8号楼的电梯都没有开始安装。
没有预售许可,业主图便宜买了房
让很多业主更为担忧的是,玺山花园小区的土地摘牌手续还没有办完,他们是在楼盘未办理预售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买的房。
业主石女士说,之所以在这里买房,是图个便宜。玺山花园位于锦绣新城东门对面,石女士感觉地理位置不错,买的时候房价不到5000元每平方米,虽然知道没有预售许可证,可还是交上了首付。
像石女士一样图便宜的业主不在少数。据玺山花园工程负责人牟钟旭统计,目前4号楼、7号楼、8号楼已经卖了大约300套,15号、16号楼多为团购,已经卖了200套左右。
根据开发商2014年7月给业主的答复,玺山花园土地摘牌时间在2014年10月份之前,但据了解,玺山花园土地至今仍未摘牌。
据介绍,土地摘牌手续未办完,意味着预售许可手续不能办理,小区配套设施无法施工,房子无法通过验收,房子按揭贷款也不能办理,很多业主即便交了首付,也只能等。
开发商回复:资金压力很大,审批手续正在办理
承诺的8月份安装电梯,可4号楼、7号楼和8号楼为什么至今没有安装完?针对业主的疑问,售楼处一名工作人员说,34部电梯早就定了,主要是钱没到位,开发商现在确实有资金压力。
“你们(业主)等按揭,我们也在等按揭。”售楼处工作人员说,15万平方米的楼房,是倾全村之力,又出去借的钱盖的,投了3个多亿。
据了解,玺山花园是芝水村开发的楼盘,包括商品房和旧村改造的安置房。
开发商方面,玺山花园工程负责人牟钟旭说,目前室内工程包括土建已经完成,室外污水完成,自来水还未碰头,电梯未安装。
“我们有个安排,(土地)摘牌需要大量的资金,摘牌完成会返一部分资金,投入电梯,在摘牌期间,运作办手续,办下手续后向供电、自来水、天然气及暖气部门办理配套手续,然后才能验收。”牟钟旭说。
牟钟旭说,提前预售是为了缓解资金链(压力),陆续开始安置房的建设,所以房子卖得稍早点。房子延期交房,会在物业费上补偿业主。(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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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0新闻
数据加载中...禹城:汇通东澜岸小区延期交房一年 300位业主维权无果
&&& 齐鲁网1月5日讯 德州禹城的观众给记者反映说,他们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延期一年,这一年,他们没少维权,但开发商依然没能按照约定交房,他们也始终等不到新房。
&&&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德州禹城汇通东澜岸小区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5月购买,承诺说是2014年底交房,延期一年了,一直拖着不交。”
&&& 按照王女士与开发商德州禹城汇通置业签订的购房合同,她所购买的汇通东澜岸一期的商品房,应该在号交付。而现在,时间已经到了2016年1月份,购买汇通东澜岸一期4、6、7、8、9、21号楼的300位业主,迟迟没能等到新房。
&&&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300位业主购买的4、6、7、8、9、21号楼,位于整个汇通东澜岸小区的西侧和北侧。目前,这六栋楼都已安装了门窗、玻璃、电梯。房子都盖好了,怎么还不交付呢?
&&& 开发商在今年7月开具的承诺书上,保证号一期的六栋楼通过验收交付。而这份承诺书中提到,业主可以先入住装修,再进行五方验收,而这样的保证,却与国家对商品房交付标准相违背。
&&& 德州禹城汇通东澜岸小区看管人员称:“自来水,天然气,管道都没安装,修修路,二期、三期安窗户,到明年五一交,没活了。“
&&& 业主们质疑,日定能保证准时交付吗?随后,记者和业主代表来到了汇通东澜岸销售中心。
&&& 德州禹城汇通东澜岸小区楼盘销售人员称:“因为当时规划的时候,没分1、2、3期,卖的时候是分1、2、3期。当时卖的时候 ,划片卖的是1期,最终验收分1期验,交房必须整个小区统一交房。”
&&& 而记者在汇通东澜岸注意到,同一小区的二期、三期的商品房建设正处于收尾阶段,工人们正在粉刷墙壁、安装门窗。
&&& 按照德州禹城汇通东澜岸销售人员的说法,是二期、三期拖了后退。二期、三期完工不了,整个小区都无法达到综合验收标准。另外,小区内的基础设施配套不尽快落实,也无法达到综合验收标准。
&&& 基础配套设施未做 导致延期交房
&&& 为了进一步了解一期300户业主迟迟不能拿到新房钥匙的真正原因,记者和业主代表找到了开发商禹城汇通置业有限公司。
&&& 禹城汇通置业工作人员承认,整个汇通东澜岸还没有做水、暖气、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从目前来看,除了做好水、暖气、燃气等基础设备配套、一、二、三期还要通过综合验收,这样的话,交房还要等到五月份。交房日期能最终确定吗?随后,记者找到了汇通置业的总经理李先生。
&&& 德州禹城汇通东澜岸小区开发商禹城汇通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德胜称:“二十二栋楼,全部都建好,一期在里面,管道是从外面往里面挖,不属于一、二、三期,都是统一交房。”
&&& 禹城汇通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承认,导致一期业主迟迟住不进新房的原因,就出在小区的配套上。对于何时能将、暖气、燃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做完,李经理也不敢保证。第二天,记者和业主来到了禹城市住建局开发办了解此事。
&&& 德州禹城住建局开发办工作人员王女士称:“问题卡在水电暖燃气,暖气就是电厂,电就是电业局管。”
&&& 既然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开发商为何不尽快解决呢?在开发办工作人员的要求下,禹城汇通置业的一名经理来到了住建局。
&&& 而禹城住建局公共事业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2012年5月之前,禹城市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规定,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的配套费用,是由开发商直接交付相关企业。那么,是否真像这位销售经理所说的,企业进驻施工,他们再交钱呢?记者找到了当地热电厂。
&&& 山东光大电力集团热电厂财务科工作人员称:“现在刚开始统计数据,还没交钱。需要先交定金,最近这几年,电厂处于亏损状态。”
&&& 山东光大电力集团热电厂财务科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只有先预交施工费用,热电厂才能施工。
&&& 记者了解到,目前,开发商正在和相关配套企业进行协商,至于开工时间,还未准确落实。
&&& 德州禹城汇通东澜岸小区开发商禹城汇通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德胜表示:“我们也着急,给政府施压,赶紧弄,向各部门施压,不加快进度,我们赔偿也高。”
&&& 【编后】既然开发商也知道,不尽快施工,赔偿的违约金就越来越高,明知道这样,还不抓紧。另外,按照相关施工企业规定,您不给施工企业交钱,怎么又会来施工呢?因此,当地政府要尽快协调处理,不能因为开发商的不诚信,让老百姓跟着遭殃。
&&?&&&&?&&延迟交房&开发商却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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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延迟交房 开发商却不支付违约金
  巷报头条
  开发商违约,业主可先协商后投诉最后再起诉
  □社区记者 卞静 杜慧
  攒钱买的新房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是新房延迟交房,开发商不予任何赔偿;有的是交房后发现供暖形式与协议约定中不符,住了许久小区里使用的还是临时电、临时暖;还有的上个月刚交房,可小区里没有路、没有天然气、没有自来水、暖气也不热……面对这些,业主们直呼:“太堵心!”
  水暖变电地暖 每年采暖费就一万多
  一进入冬季采暖期,家住鹿泉四季凤凰城小区的不少业主就开始发愁。日前,不断有小区C区业主来电吐槽说,购房合同约定是水暖,可入住后发现是电地暖,仅冬季采暖期的电费就是一万多,让业主“受不了”!
  从今冬供暖期至今,业主贾先生时常住在门市里,很少回家。因为家里是电地暖,他舍不得开,“开一晚上,就几十度电,一个采暖期下来,光电费就是一万多,谁用得起呀?!”据贾先生介绍,他们小区分为A、B、C区,他们C区是多层住宅楼。当初买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是水地暖,可2011年交房时,水暖却变成了电地暖,“听说原来开发商是想自建锅炉,后来没建成,就改成了用电取暖的地暖。”
  取暖方式的改变一下子增加了业主们的使用成本,不少业主感到无力承担,“有独居老太太用不起暖气,就在家烧蜂窝煤取暖,实在太无奈!”业主张先生说,他们就此事曾找过开发商协商,迟迟没有结果。据悉,陆续交房的A、B区的取暖方式也是电地暖。
  “我们C区入住率不低,可一到冬天,小区人就少了,就是因为用不起电地暖。”张先生说更让小区业主心烦的是,入住至今,小区还是用的临时电,一停电就停水,而且物业实行捆绑收费,“我们要是不交物业费,物业就不卖给我们电”。
  记者调查发现,因为购房而引发的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真不少。开发商延迟交房却不兑现违约金,新房不具备交房条件等成为投诉焦点。
  延迟交房 开发商却不支付违约金
  王先生2009年购买了一套位于中山路东二环口附近锦城小区的房产,当时首付30%房款,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日交房,如果逾期交房,将按照每日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进行违约金赔付。然而,房子却延迟交房三年。
  今年11月份,他接到开发商通知交房的电话,但开发商提出要求,要么交齐75%的房款,签订新的购房合同,要么等待贷款,什么时候贷款下来了,才能领到新房钥匙。此外,无论选择哪种形式,对于延迟交房的违约金开发商都避而不谈。开发商还用短信的方式通知业主,“交房日期截止到日,无法达到补款条件,需要到交房现场详细登记,如果期限内未办理交房或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并强制退房。”
  另一位业主李先生则反映,他购房时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为日,如果延迟交房,开发商赔付违约金。然而前段时间,他接到电话,说是让去售楼处更改协议,交房日期将延迟到2016年5月。李先生提出为何延迟交房,对方答复因存在“不可抗拒因素”,“至于是否能领到违约金,对方则说没有。”
  没有路也不通气 这样的新房怎么住
  这段时间,辛集祥和家园小区的业主来电反映,称其小区有6栋高层住宅楼,其中4栋从今年10月30日起开始陆续交房,然而交房没多久,大家就发现了不少问题。
  “我们小区门前没有路,全是土,坑洼不平,要是遇到下雨或者下雪天,泥泞不堪,骑车都打滑,根本没法走。”业主刘先生无奈地说,出入小区的道路不通不说,小区里还不通天然气、也没有自来水,用的还是自备井的水,引起业主的不满。
  事后,业主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此事,“说是今年五一才修路,天然气、自来水的事情没有解释。既然小区基础设施不全,干嘛早早交房呢?”
  入住两年了 还没房产证
  2011年,业主王女士在购房时相中了正定北里洋房小区的一套房产,当时售楼人员告知她,房子是市证房,且五证齐全。购房时和开发商签订的一份《住宅定向建购协议》中,第二条权属保障中约定:甲方保证乙方所购房屋为正规产权住宅,其权属不存在任何争议。产权为70年。王女士感觉像是吃了颗定心丸,于是交款购买了这里的一套房产。
  2012年9月,王女士领到了小区的新房钥匙,被告知一年后就能办理下房产证。然而,一直住到今天,房产证也没有音信。没有房产证,孩子上学、房屋出售等问题让业主们都遇到“门槛”。
  昨日下午,记者针对房屋的种种问题,分别联系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鹿泉四季凤凰城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确实还在用临电,而且采用的是电取暖方式。至于何时纳入正式电,缘何变更取暖方式,“我们就是打工的,这些,你得问领导。”他说。当记者询问小区物业负责人联系方式,他表示不清楚。
  针对正定北里洋房业主王女士的遭遇,记者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电话,致电了河北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提示电话号码不存在。随后,记者通过另一部电话联系上地产开发商,一位工作人员称,“新来的,不清楚情况。”
  而辛集祥和家园小区以及锦城小区均没有联系上开发商。
  对此,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王亚琼律师表示,以上购房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实都具备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涉及开发商的合同违约行为。他提出,在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或违背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按照协议执行,若有内容上的更改,也应该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才行,更不可强制更改合同。业主遭遇此事,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将问题投诉给当地的房管部门,依然无效的话,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责编:唐k、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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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江岸区的读者冯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去年在东西湖买了一套商品房,说好年底交房,却被开发商一拖再拖。今年5月初,好不容易盼来交房却又被告知,之前承诺的违约金只能抵物业费,跟他一样的业主有600余户,业主们意见很大。冯先生担心,日后换了物业公司,被抵的物业费是否作数?  开发商交房一拖再拖  去年9月,54岁的冯先生看中了东西湖马池路上的银湖九号楼盘,随后花了44.5万元买下了一套50平米的LOFT,购房当天一次性交付30.5万元,还剩14万向银行贷款。  一个多月后等到交房日,冯先生被告知开发商交房延期,并保证在年底完成交付,冯先生无奈妥协。今年年初,冯先生想尽快交房装修,搬过去照顾儿子一家,但开发商依旧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为此,他多次找售楼人员理论,售楼人员称可按照合同规定对延期交房的业主进行相应赔付。  违约金被抵成物业费  今年4月,冯先生终于盼到了交房。交房当天,冯先生询问关于违约金的赔付问题,却被告知所有业主应获的违约金全部抵成物业费,工作人员称这是公司的规定,并要求业主在早已拟好的违约协议上签字,然后才能拿到钥匙。冯先生不解,为何不能按照当初购房合同中的赔付条款进行赔偿,却偏要用违约赔偿金抵业主的物业费?  冯先生担心,日后若换了物业公司,这抵掉的物业费是否还会作数。由于冯先生坚决不同意在违约协议上签字,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拿到新房的钥匙。  记者注意到,在冯先生的购房合同中,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开发商明文承诺,应在日前交付买受人;第十一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规定,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业主应给予开发商60天宽展期。若宽展期满后,仍然无法交付,自宽展期满后第一天算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开发商应按日向买方支付已交购房款的万分之一违约金。按总房价44.5万来算,每天的违约金就是44.5元,实际违约82天,冯先生应得违约金为3649元,而冯先生每年的物业费为1200元,开发商则要求用违约金抵业主三年的物业费。  楼盘:不签字不能拿钥匙  昨天下午,银湖九号销售经理袁泉回应,楼盘之前因工程进度问题未取得竣工验收表,暂没达到交房条件。至于用物业费和违约金相抵,则是公司规定,他们只是按要求让客户在交房时签订违约协议,以表示客户同意费用相抵,不签字就不能交房。他说,合同上又没规定违约金非得给现金。至于客户担心后期物业费因物业公司变更而是否奏效的问题,他解释,物业费一年一交,即便日后变更也会提前跟业主完成交接手续。  律师:这样折抵易引纠纷  为此,湖北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生林解释,开发商和物业是不同的合同主体,对于延期交房的赔付方式,开发商应该按照购房合同进行赔付,也可与业主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谈判,但业主对于开发商提出的用物业费折抵赔偿金方案是有选择权的,开发商不能强制。若业主对赔付方式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他提醒业主,用物业费折抵违约金,若中途更换物业,可能会存在纠纷隐患。(记者 明凌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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