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定损后我暂时没空去修,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太低把钱先打给我了,我之后一定要去

  作者:kushentang 回复日期: 11:53:56        独孤老师,你好!一直潜水,终于忍不住冒个泡。      我的车发生事故,对方醉酒全责,对方保险公司拒赔,对方本人也没有赔付能力,我的保险公司说对方全责不予赔付我车损险,我如何要求我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再代位追偿。我的保险公司是大地保险。谢谢!    ====================    不要听到代位追偿这样一句话就什么都代位追偿,谁帮你追偿,没人来睬你的,法院又不能强制执行的,也不会随便帮你去强制执行的      那什么情况下可代位追偿,我的损失怎么办,5万多啊。  心里挺别扭,我全责的话保险公司赔偿,我无责反倒我自己承担吗。  
  好贴!顶
  作者:zbj73 回复日期: 13:02:30 
    朋友的车出险,全责,保险肯定够用,交强,商险(三者足够)双方车损在13万左右,责任方10万,无责方3万     但是责任方车辆有改装,包括轮圈,刹车。    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会不会拒赔?    ==============================================  如果我是你投保公司的理赔经理,那么我绝对拒赔,改钢圈可以通融,但是你改装刹车,就是改变制动系统,保险公司对于改变动力和制动是管的最严格的,如果没有到车管部门更改备案和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备案取得同意,那么是绝对拒赔的。这个是明列的免责条款。  杭州飙车案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开法拉利那个人渣,口口声声反正有保险公司,大不了赔钱,赔的个死人头,胡斌那个人渣改装了那么多汽车部件,商业险绝对不会赔的。那鸟人还说反正有不计免赔。他以为不计免赔意思是和4S宣传的一模一样,就是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车损都赔。简直狗屎一堆,不计免赔只不过是保免陪部分,也就是保那个理赔责任范围内的自费段而已。  
  作者:kushentang 回复日期: 11:53:56          独孤老师,你好!一直潜水,终于忍不住冒个泡。        我的车发生事故,对方醉酒全责,对方保险公司拒赔,对方本人也没有赔付能力,我的保险公司说对方全责不予赔付我车损险,我如何要求我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再代位追偿。我的保险公司是大地保险。谢谢!    那什么情况下可代位追偿,我的损失怎么办,5万多啊。    心里挺别扭,我全责的话保险公司赔偿,我无责反倒我自己承担吗。  ================================================  你完全可以叫对方保险公司赔的,你的大地保险公司是不会随便答应你代位追偿,因为完全有办法叫对方保险公司赔,所以他们不会把屎盘子往自己头上扣,不过前提是你们当地大地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要知道如何指导你怎么去获得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谁说醉酒就赔不到,呵呵。      
  作者:zbj73 回复日期: 16:38:48 
    转http://www./read_8.html的不是我,我也转了是车友会  ===================================  没事的,我这个人不会那么小气的,呵呵  我弄这个贴的意思就是改变大家对车险的看法,投保车险不是要追求什么全市最低价,而且要追求完善的售后服务。你找电话车险,或者什么什么车险,对你说便宜多少,返你几个点,人家把本来属于他们的手续费返了你,难道你出险时候还指望他能为你服务??不过话说回来,绝大部分的人是他想帮你服务他也没办法,他门根本不会,不懂,最多做做那种纯车损事故的假事故,骗点小钱花花而已。当你真正出险的时候是没有人来帮你的,特别是垃圾电话车险,他们可以通过非法获得你的电话叫你投保,但是你出险的时候你哪里去找的到他们??到最后省下来的钱全部贴进去都不够。
  谢谢独孤九剑赢的及时回复!  我还是有些疑问,继续请教中。  1、你之前的帖子我一直有看,你曾提到道交法31条,若驾驶员无经济赔偿能力,可将机动车行驶证车主及工作单位作为共同被告由他们赔偿后再对驾驶员进行追偿。这条我查了道交法没有找到,不知在哪一本书中,如果能找到的话对我们走司法程序的时候是否适用?  2、现在我们的车已在事发当地修好,保险公司这边说只要我们把修车发票及相关手续和人伤的住院发票、清单及相关手续就可以结案了。你看我们现在结案是否妥当?若以后走司法途径会否有不利于我们的影响?  
  楼主您好:  我于上个月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汽车,对方是电瓶车,男性60岁,在通过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我由南向北行驶,他由东向西行驶,我车速30码左右,当我在南侧准备通过马路时已经观察过,未发现该电瓶车,当我已经即将全部通过十字路交叉部位时,突然听到车后侧一声闷响,由后视中发现有人与车辆倒地,遂即报警。经医院检查,为右颅挫伤性血肿,住院10天,后接受一个疗程高压氧仓恢复治疗,目前已经治疗完毕。我目前已经垫付费用11866元,对方儿媳给我打了收条的,交警中队因提车,押金5000元。目前全费医疗费用在元。对方也自己付了4000元左右。我车子定损1300元。目前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我为全责,当时我也是向多人了解后才与交警提出全责的。因为考虑到老头儿伤情不是太严重,所以才自己负全责,主要是怕我垫付掉的钱到时候如果按主次责,我会亏更多。  老头撞击部位为我车右侧后门至右侧油箱盖部位,当时现场目测证人也说老头车速过快,但因我南北路口均有停车让行标志。  请问楼主,我这例案件该如何处理才会经济损失程度最少,而且没有后患。  我现在想让对方去法院起诉我。  
  我保的公司是人保。  现在主要情况是这16000元的医疗费用中有多少被核减?这部分应该都是我亏的。
  在线不???  
  作者:毛毛2099 回复日期: 10:28:00 
    谢谢独孤九剑赢的及时回复!    我还是有些疑问,继续请教中。    1、你之前的帖子我一直有看,你曾提到道交法31条,若驾驶员无经济赔偿能力,可将机动车行驶证车主及工作单位作为共同被告由他们赔偿后再对驾驶员进行追偿。这条我查了道交法没有找到,不知在哪一本书中,如果能找到的话对我们走司法程序的时候是否适用?    2、现在我们的车已在事发当地修好,保险公司这边说只要我们把修车发票及相关手续和人伤的住院发票、清单及相关手续就可以结案了。你看我们现在结案是否妥当?若以后走司法途径会否有不利于我们的影响?  ================================  那个是老的,因为我本来在其他论坛有贴子,原先的是复制过来的一些,老交法已经废除了,新交法中没有这样一条法规的。  你这个案子先由你老公单位赔偿对方,然后单位可以向你老公追偿  你还想司法途径,到了法庭上,肯定有人会把拼车真相说出来,那么就是你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就会拒赔你,除非你们当地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经理不称职。
        是童话的世界!    端的是童话的世界!      
  作者:hefei0330 回复日期: 10:36:45 
    楼主您好:    我于上个月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汽车,对方是电瓶车,男性60岁,在通过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我由南向北行驶,他由东向西行驶,我车速30码左右,当我在南侧准备通过马路时已经观察过,未发现该电瓶车,当我已经即将全部通过十字路交叉部位时,突然听到车后侧一声闷响,由后视中发现有人与车辆倒地,遂即报警。经医院检查,为右颅挫伤性血肿,住院10天,后接受一个疗程高压氧仓恢复治疗,目前已经治疗完毕。我目前已经垫付费用11866元,对方儿媳给我打了收条的,交警中队因提车,押金5000元。目前全费医疗费用在元。对方也自己付了4000元左右。我车子定损1300元。目前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我为全责,当时我也是向多人了解后才与交警提出全责的。因为考虑到老头儿伤情不是太严重,所以才自己负全责,主要是怕我垫付掉的钱到时候如果按主次责,我会亏更多。    老头撞击部位为我车右侧后门至右侧油箱盖部位,当时现场目测证人也说老头车速过快,但因我南北路口均有停车让行标志。    请问楼主,我这例案件该如何处理才会经济损失程度最少,而且没有后患。    我现在想让对方去法院起诉我。  =====================================  最好是起诉,你省心省事省力,因为没误工费的,有纠纷的,司法解决最好
  手工置顶
  独孤大哥,您好!我现在遇到一起交通事故,请帮我分析一下责任认定及向保险公司理赔情况吧。多谢了!  事故全程描述:我开车由南向北行驶,是道路的主干道,另一辆车由西向东行使,是道路的次干道.两车在十字路口(路口没有红绿灯)发生碰撞.当时我观察到在我车左方道路上有一辆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已经减速让行,于是我正常驾驶路过路口,不知怎么回事等我发现时一辆红色汽车已经到了眼前,我紧急刹车,我的车头正碰在那辆车的副驾驶座门上,那车副驾驶座车门受挤变形,我车车头碰撞受损严重.那车上有一乘客头部撞在窗户玻璃上,没有任何外伤,打120去医院观察三天,已经出院。  请大侠帮我分析一下,这起交通事故怎么判断责任认定?明天我又要去事故科了,已经6天了,应该出事故责任认定了吧?  还有我的车是全险,对方的车是全险,这起事故,我个人会花费到多少?     补充说明:甲车驾驶员当时未带驾驶证,第二天在事故科补交的。
  楼主你好!仔细看了你的帖子,非常感谢你给我上了一次教育课,我有一交通事故向你请教:我开车在掉头时被一摩托车撞上,交警事故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并未划分比例(因对方未带安全帽和车速在60码),摩托车驾驶员颅骨骨折(未开刀)、颌骨骨折(已开刀)、锁骨骨折(需开刀因刚刚做完颌骨手术,而且医生说必须用钛质钢板——)。我的车只有交强险,现在我已经垫付医疗费住院费24000元,伤者要求我继续交钱(从事故发生后所有费用都是我一人出。包括病人及陪护的生活费、车费、日用品),我因没钱至今没交,我想请教楼主,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这种情况我还要承担那些费用?通过那种方式解决好?请楼主尽量详细解答,多谢!
  作者:小心驾驶123 回复日期: 23:18:00 
    独孤大哥,您好!我现在遇到一起交通事故,请帮我分析一下责任认定及向保险公司理赔情况吧。多谢了!    事故全程描述:我开车由南向北行驶,是道路的主干道,另一辆车由西向东行使,是道路的次干道.两车在十字路口(路口没有红绿灯)发生碰撞.当时我观察到在我车左方道路上有一辆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已经减速让行,于是我正常驾驶路过路口,不知怎么回事等我发现时一辆红色汽车已经到了眼前,我紧急刹车,我的车头正碰在那辆车的副驾驶座门上,那车副驾驶座车门受挤变形,我车车头碰撞受损严重.那车上有一乘客头部撞在窗户玻璃上,没有任何外伤,打120去医院观察三天,已经出院。    请大侠帮我分析一下,这起交通事故怎么判断责任认定?明天我又要去事故科了,已经6天了,应该出事故责任认定了吧?    还有我的车是全险,对方的车是全险,这起事故,我个人会花费到多少?         补充说明:甲车驾驶员当时未带驾驶证,第二天在事故科补交的。  =============================================  未带证和无证驾驶是2个概念,没事的。最多是事故后进入处罚程序被交警罚款。  这个事故,你要知道,在无红绿灯的路口遵循右侧先行的原则,因为你车头撞他,那么你会吃到次责,如果是他碰你,那么他就可以吃全责了。所以你个事故最后判定肯定是你次责,对方主责。  这个事故,对方人伤医药费在1000内你全赔,然后误工费什么的你也要全赔。不会超过交强险范围的。  然后车损扣除交强险双方全赔万,按责任比例互陪就行了
作者:wyl0315 回复日期: 10:22:27 
    楼主你好!仔细看了你的帖子,非常感谢你给我上了一次教育课,我有一交通事故向你请教:我开车在掉头时被一摩托车撞上,交警事故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并未划分比例(因对方未带安全帽和车速在60码),摩托车驾驶员颅骨骨折(未开刀)、颌骨骨折(已开刀)、锁骨骨折(需开刀因刚刚做完颌骨手术,而且医生说必须用钛质钢板——)。我的车只有交强险,现在我已经垫付医疗费住院费24000元,伤者要求我继续交钱(从事故发生后所有费用都是我一人出。包括病人及陪护的生活费、车费、日用品),我因没钱至今没交,我想请教楼主,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这种情况我还要承担那些费用?通过那种方式解决好?请楼主尽量详细解答,多谢!  ======================================  掉头么你主责以上,逃不走的。  你这个就是典型的投保省钱惹的祸,车子在路上走的,不是放家里看的,和不移动财产不一样的,开在路上没底的,你不撞人人撞你,只要在事故中你有过错就会吃责任 ,就需要在交强险范围全额赔偿,另外还有赔偿交强险外的部分。一辈子碰到一次这样的事故也许会让你一辈子的保费都贴进去了。  现在想到要怎么做什么都晚了,肇事者没有以为必须为伤者垫付医药费,这个一定要知道,更不用说生活费,什么费什么费了。垫付和赔付是2回事。  这个事故对你最有利的是司法途径。医药费部分1万元是交强险可以赔的,多下来的你们一般是37开,误工费护理费可以在交强险部分赔,还好这个大头可以在交强险里赔掉
  学习学习再学习
  大家一起分享,共同讨论,同时希望同行或者律师朋友可以帮忙纠正一些错误的东西,因为我有时候也难免犯错
  非常感谢独孤大哥,明白了!今天上午去事故科定了车损,我的车3050元,对方的车1750元,另外对方乘客住院费1700元,其他误工费营养费之类的尚在协商中,另外,我的车当时拖车500元,两辆车在停车场每天每辆80元,估计交警会判我3成责任,对方7成责任。  如此判决,我的车是强险,对方车是全险,我该如何向我方保险公司理赔?我个人还需支付吗?    事故全程描述:我开车由南向北行驶,是道路的主干道,另一辆车由西向东行使,是道路的次干道.两车在十字路口(路口没有红绿灯)发生碰撞.当时我观察到在我车左方道路上有一辆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已经减速让行,于是我正常驾驶路过路口,不知怎么回事等我发现时一辆红色汽车已经到了眼前,我紧急刹车,我的车头正碰在那辆车的副驾驶座门上,那车副驾驶座车门受挤变形,我车车头碰撞受损严重.那车上有一乘客头部撞在窗户玻璃上,没有任何外伤,打120去医院观察三天,已经出院。    多谢大哥热心答复,给我帮了大忙了!     
  楼主大哥你好!我看了你的回复,非常感谢!现在伤者家属找到交警让我继续交钱治疗,我该怎么办?还有昨天伤者私自出院导致血管爆裂,抢救费花掉2000,该怎么算?我现在确实没钱,如果不能交后期手术费会怎么样后果?我的车只有交强险,后期怎么跟保险部门赔付?再次感谢!!!
  作者:小心驾驶123  车损部分基本没纠纷的,关键是人伤部分你要全额赔偿,因为没有超过你的交强险范围。你处理不好的话,肯定会自费。  你什么地方,警察那么黑,停车费要80一天??江浙沪地区城市也就20一天。而且拖车费也巨贵,明显高于一般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范围。
  作者:wyl0315 回复日期: 21:01:56 
    楼主大哥你好!我看了你的回复,非常感谢!现在伤者家属找到交警让我继续交钱治疗,我该怎么办?还有昨天伤者私自出院导致血管爆裂,抢救费花掉2000,该怎么算?我现在确实没钱,如果不能交后期手术费会怎么样后果?我的车只有交强险,后期怎么跟保险部门赔付?再次感谢!!!  =================================  拐翻,你怎么那么倒霉啊。他出血还是由于受伤和手术的原因导致,虽然他自动出院要签字表示后果自负,但是如果你真要分清责任的话,肯定需要打官司,否则难协商的,现在你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医院协调,如果没有了自动出院后果自负这样的情节那么理赔还是没问题的  和谐社会,很多事情需要和谐的,不能法律怎么就怎么的。看你本事了
  有个人的回复是:&在杂谈看到:有个人的回复是:’我每天看贴无数,基本上不回贴.后来发现这样很傻, 很多比我注册晚的人分数都比我多,于是我就把这段文字保存在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于是我把他这段话复制到我的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                于是我把他们俩这段话复制到我的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  
  我再发一下误工费赔偿原则    误工费的赔偿    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对于离退休人员及在岗人员单位未扣发工资的,不应予以赔偿。(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并予以调查核实为准)    2、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小老板就是属于此类人)。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若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应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其他自然人若能作此证明的亦应以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来计算每天收入状况;对无法举证的,由受诉法院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但是实际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要比这个赔偿 标准低的多,这个也是很多人伤事故得不到全额赔偿的原因,造成这个原因主要是保险公司无赖,走司法途径他就必须按这个赔,而且都认可,不走司法途径就忽悠你,我们就是这样规定的,你爱赔赔,不爱赔就起诉吧,不要太跩,很多人都会被忽悠的。
  误工费是争议一直最大的,所以我反复发过很多关于误工费的帖子,大家注意看看。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问题。对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区分不同情况,主要分三类:一是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二是构成伤残的;三是死亡的。      (1)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2)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也就是你多开的病假,明显超过实际情况的,将不予被认可)      (3)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         7、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值得说明的是,保险公司赔偿你误工费的时候,除了看你是收入证明外,还是要参照行业标准的,有一个大概范围,不能乱浮动。  
  保险公司其实很浆糊的,对于误工费弄什么行业标准,这个纯粹是无稽之谈。比如服装行业,保险公司认可误工标准是38一天,但是实际上,现在服装厂工人工资很正常的。有的羊毛衫厂计件的都有的,一概以38论显示有失公平。    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也就是说,只要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属于肇事机动车一方应该承担的赔偿义务,无论多少,保险公司都必须要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基于风险控制的原因,不愿意承担这么多的责任,可以通过保险合同条款加以限制或者规定。如果没有这样的限制或者规定,那么保险公司不能随意地推卸、减少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自己拿出收入的证明,那么误工费实际上是没有上限的,实际是多少就应该定多少。如果受害人不能拿出证明,实际上也是要依法确定其误工损失,而不能由哪一方拍脑门确定之。    如果受害人拿出了证明,表明自己的误工费计算标准,比如1800一个月,也就是60一天,但是60一天远远超过保险公司许多行业的误工标准,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个证明不真实,那么应该举证,指出其中的问题,说明为什么不按照其提供的证明来确定误工费标准。如果保险公司的反证成立,可以不以受害人的证明为标准。    如果人家提供是事实,那么就应该根据受害人实际损失赔偿,可是,保险公司并没有证据表明受害人提供的证明有误,却又不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误工费。而是只凭自己的想像和判断,随意拟定一个误工费标准。这种做法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保险合同上的依据,因此是不能成立的。应该说,保险公司的做法,无论是对于受害人还是被保险人,都是不合理、不合法的,难以令人信服和接受。    虽然我是做保险的,但是这一点我对保险公司也超级反感,纯粹是欺诈客户。既然你有胆子收保费,那么就应该根据实际损失赔偿,不合理,超不合理。如果都按照保险公司的所谓行业收入标准,中国经济还不倒退20年  
  今天一个客户和对方碰了一下,也就擦坏冬虫夏草大一点,我对对方说大家各自解决吧,那个女的猪头一样的,一定要报案报警,结果警察过来一看,这样的事故,差点呕冷饭。既然那个女人不讲道理,一定要按程序走,那么就跟他按程序,叫他的保险公司来定损好了,定损后叫他自己去修,修完拿发票来报销。但是就是不给他钱,拖死他。不是不赔你,就是跟你来按程序走,你起诉,起诉法院判下来多少就多少就多少,叫他把诉讼费和律法自己先给了再说,玩死他,法院是不会为了这样的小案子来强制执行的    
  前几天一个朋友就碰到一个事故,一个日产车和一个桑塔纳相撞,当时满严重的,交警定对方全责,于是按程序,他开4S去维修,修完后自己付清维修费5600,然后他联系普桑车主要求赔钱,但是普桑车主不是推说没空,就是推说不在南京,对方只有交强险,他承认承认的,但就是不赔你,日产车主哭撒。    碰到这样的事故,一定要对方预先赔付赔款,你写个收条他,维修完后拿发票和他交换收条,或者直接扣车,叫对方按拆检后定损单估价,先预付你赔款,如果维修过程发现新问题,那么及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通知他的保险公司更新定损,如果损伤大,那么起码叫对方预付个50%左右赔款,不然碰到对方不肯付钱,或者没空来和你处理的你不是晕死。三天2头和他纠缠,不烦死也累死。  
  以下是引用 第311楼 安迪888 的话:  九剑你好,在你QQ里留言了,我这里有一急事请求咨询 昨天我在绿灯大转弯处,突然出现一辆助动车, 对方送去医院,诊断是肩锁骨骨折,马上就被医院开刀治疗,医疗的费用我们预付了三万多,但在找保险公司时突然发现车子在脱保状况,我就马上不知如何是好,车子现在在交警大队, 对方希望我明天过去事故科.因为实在没经验,不知如何做如何说来减轻经济上的损失,请剑兄指点迷津.谢谢!...  ======================================================    如果没有了保险,那么就不存在如何如何操作的问题,那么最省钱的方式是司法途径,当然可以的话尽量和医生沟通一下,手下留情,那里的费用是巨大的,不过关系要铁,否则打了招呼也白打,红包送了也白送的的,那些个赤佬吃人不吐骨头的。  你完全没有必要垫付医药费的,法律是没有规定你必须垫付,这样的案子等他最后治疗结束后叫他告你就行了,反正该你赔的 ,一分都跑不了,不改你赔的他也黑不了你,协商的话你不会少出血的。
  以下是引用无语中在 23:27:00的发言:  扣车是双方一起扣吗?  是拖车拖走还是自己开去停车场?  停车费用也是对方赔偿吗?  ============================================  如果双方都是车,那么要么不扣,要么就一起扣,    如果车子损坏严重不能独自行驶,那么会叫拖车拖走,如果可以开,一般会选择开到停车场。    停车费是不赔的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也就是交通事故打官司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或者事故发生地打官司  
  进来学习!
  非常感谢,有时间也来问问~
  好贴啊,让我学到不少!
  这些都是皮毛,很多东西都要活学活用才行
  独孤你好!我前段时间骑电动车直行,被一右拐汽车撞了,造成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已做了内固定手术,先已出院。将来还会有第二次手术。第二次手术估算费用已开到。现在我向交警提出协调,而肇事方以保险公司不能现在赔付为由不配合协调(天平保险),我该怎么办,是等待还是提起诉讼?这个能否评到伤残?
  收藏,希望不要有用到的那天
  九剑大哥你好!终于花了一个下午的时候读了一大半你所写的,也对我自己上个月出的交通事故有了一点头绪.但还是觉得应该写出来,希望你帮忙给出更好的分析意见,也可以让其他同学可以借鉴:  
本人今年6月13日在广东佛山出的事故,本人机动车,对方无牌电动车.两车受损,对方受伤,在医院治疗至6月26号出院.  1\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了同等责任.其中&损害赔偿调解结果&栏记录了三点,一二点是双方车辆评估损失费我方1860元,对方800元;第三点为对方提供药费单和病历及有关交通事故赔偿依据,由我方承担事故损失的60%,对方承担40%,有关费用凭单结算.  2\6月22号到交警处调解时,我已经垫付给对方5000元,对方当交警面写下收据,并签名压手指摸.交钱后当日车辆给予放行.  3\对方6月26号出院时并末告知我和交警,我于几天后才获知.对方说没钱才出院.其住院期间共使费为大概7500元.  4\出院后本来应该是结案的,但对方以伤者还要继续治疗为由,还要拿钱,否则不肯结案.  5\经过几次的协商不成,本人放弃协商,准备由对方起诉.最近几天,其是使用了很多手段,包括用其他人的手机发信息威胁,自己发信息软硬兼施等.其实我知道他在佛山交警处找了熟人,不然的话,我知道她应该是要负全责的,只是我觉得自己有全保,也就不争论而已.因为交警帮她说话,我也不想太烦,只想快点搞完;再就是她也在医院找了熟人,开了两个医院证明自己的伤势.伤者说自己现在是不能自理,腰间骨折.    伤者现在就想要钱,我让她起诉,但是估计她起诉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她不起诉又拖着不理,我应该怎么办才是最妥当的?如果起诉,我的损失大概有多少?还望九剑大哥给予专业意见!切盼!!!  
  作者:andayzhang 回复日期: 14:29:07 
    独孤你好!我前段时间骑电动车直行,被一右拐汽车撞了,造成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已做了内固定手术,先已出院。将来还会有第二次手术。第二次手术估算费用已开到。现在我向交警提出协调,而肇事方以保险公司不能现在赔付为由不配合协调(天平保险),我该怎么办,是等待还是提起诉讼?这个能否评到伤残  ====================================  对方右转撞你这样的事故,大 部分情形是汽车主责以上。你这个如果没有带到肩峰端的话,你还是评不到伤残的。对方不赔你的话就只有起诉了。非常规方法是你要有实力和闲功夫才可以的,一般人是没那个能力的。
  补充一下,对方为中年妇女,湖南农村户口,在南海制衣厂工作,可以出收入证明3500元,但没法提供完税证明.
  魅力三毛在14:25:00的z发言:  
请问独孤,我在1/13出了一次事故。具体如下:我开的是汽车正常直行驶到路口时且是在绿灯状态下过去,过了路口一辆电瓶车闯红灯过来,我来不及刹车,车头右保险杠撞了电瓶车的后轮,人没撞到只是摔下来头碰到地后出血了,当时就报110,120了,人在一院观察了4天后就出院了,共计垫付了药费3200元,护理费480元(是医院里的陪护中心),保险公司估价汽车1600元电瓶车400元,交通费估计在300元。责任认定对方负主责,我负次责。对方说起要我赔2000元,会给我开收入证明1600/月,医院的病假单2个月,以上的费用保险公司都能赔到吗?对方要赔我修车费吗?(对方男性57岁)谢谢!  =========================================  以下是引用独孤九剑赢在20:40:00的发言:    你这样的事故,一般肯定是主次责,你次责,路口事故一般都是这样判的,哪怕对方闯红灯,因为路口需要观察路口,路口发生事故就是观察路面情况判断不行,所以一般都会叫你负次责。这样的事故医药费3200,抢钱。交通费没有必要认可300的,交通费是按照公交车标准认可的,如果你赔了他这个费用,保险公司是赔不到的,而且限于住院期间。车损和电瓶车损伤一般没纠纷的。他有脑骨折吗?如果没有的话,你没有必要认可他2个月病假的,不是医院开多少病假就认可多少病假的,他做什么工作的,凭什么开你1600的收入证明?你对他说要调查的,吓他一下,他就不敢乱开了,谁开你,你就到谁开的公司去,直接找他们老板,和他说明伪造收入证明的后果。一般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看见你上门调查肯定谁说真话的,你可以冒充警察或者保险公司人去那个出具收入证明的单位调查,叫他们出示明细的工资清单,光写一下月收入多少,那样的收入证明是无效的,不认可的。你的修车费对方要赔的,按照责任比例赔偿,他的修车费不超过2000你的交强险全额赔偿。  
  九剑你好!看到你在论坛上专业的回答,我们也非常想得到你的帮助,在此先谢谢你了。  我们刚贷款买了一辆面包车准备做点小生意,结果不到一个月,就出事了。撞倒一个老太婆,快六十岁,并且最麻烦的是,这个老太婆以前患过脑梗阻,有一个腿已经不方便行走了。这次车祸后,又是头部受伤,现在CT初步检查结果是,颅内有出血,不是太多,目前老太太有手腿僵硬的情况,这在撞车前是没有的,估计要留下后遗症。我们已经付了五千的医疗费用,可能家属还要求再付,但我们实在是没有了。  另外交警还没有划分责任,可能我们要负全责。老太太其他地方没有伤  我想请九剑帮我出个主意,我们现在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了,心里即害怕又茫然。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让损失小一些。  再次感谢!  
  补充上一个贴子的问题:我们车买的是二十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如果老太太留下后遗症,我们自己最多可能要赔多少啊.再次谢谢
  梦想衣裳 发表于:09-07-14 10:21 第327楼   九剑,我这事总算告以段落,医药费花了三千,给他们家7千元,作为后续的一切费用。虽然不知道保险公司能报多少,但总算是抽身出来了。谢谢九剑的指点,从出事以后一直是孤立无袁,不知道该问谁,一直是九剑不畏辛苦地从旁帮助。九剑,你这人真是没话说,道德高尚,知识渊博,最关健的是你能让人安心,让人在大海中抓到浮木。非常感谢!  ================================================  不要感谢,小事一桩 ,按道理每个保险公司业务员都应该具备这样的素质,在车主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但是现在保险界业务员从业人员性质普遍不高,就靠保费返几个点的手续费,或者就是在保险条款中设置陷阱来降低保费,达到拉客户的目的。从来不加强自身建设,不去下功夫研究案例,学习各个方面的知识,怎么行呢。  我的客户出险,我都要求第一时间电话我,然后我可以立刻判断出责任,大概的医疗费用,是否伤残,怎么样才可以做到对车主最有利,一个电话解决几乎关于事故的一切问题,所以我根本不需要出去拉保险,每天都有上门客户,我只要带好团队,为我们的客户服务好就行了。  建议大家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帮你投保的业务员,当你出险时候他会怎么办,他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你,什么样的情况他应该为你做什么,如果他回答不出来,或者回答:这个你不要管的,到时我会帮你找人的。这样的人肯定不合格,出险的时候找人都是要去欠人情的,都是要付出RMB的,现在的社会你不给钱谁帮你办事。关键是你到时给了钱不一定能找到真能提供你帮助的人。  还有一种人你不能找他投保,就是除了和你谈保费为不会谈其他的人,这样的人因为他无能,他不懂,所以他只能在保费上做文章,出单系统死的,要便宜只能建立在损坏客户利益的基础上,出险时候一切后果可都是由车主买单的。大家要考虑清楚,看看楼上那么多案例,不是单买交强险就是三者就保5万10万,碰到人伤事故一下就不够了,要赔完人家。家破人亡。
  xuexizhi
  作者:yihh504 回复日期: 17:56:17 
     九剑大哥你好!终于花了一个下午的时候读了一大半你所写的,也对我自己上个月出的交通事故有了一点头绪.但还是觉得应该写出来,希望你帮忙给出更好的分析意见,也可以让其他同学可以借鉴:     本人今年6月13日在广东佛山出的事故,本人机动车,对方无牌电动车.两车受损,对方受伤,在医院治疗至6月26号出院.    1\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了同等责任.其中&损害赔偿调解结果&栏记录了三点,一二点是双方车辆评估损失费我方1860元,对方800元;第三点为对方提供药费单和病历及有关交通事故赔偿依据,由我方承担事故损失的60%,对方承担40%,有关费用凭单结算.    2\6月22号到交警处调解时,我已经垫付给对方5000元,对方当交警面写下收据,并签名压手指摸.交钱后当日车辆给予放行.    3\对方6月26号出院时并末告知我和交警,我于几天后才获知.对方说没钱才出院.其住院期间共使费为大概7500元.    4\出院后本来应该是结案的,但对方以伤者还要继续治疗为由,还要拿钱,否则不肯结案.    5\经过几次的协商不成,本人放弃协商,准备由对方起诉.最近几天,其是使用了很多手段,包括用其他人的手机发信息威胁,自己发信息软硬兼施等.其实我知道他在佛山交警处找了熟人,不然的话,我知道她应该是要负全责的,只是我觉得自己有全保,也就不争论而已.因为交警帮她说话,我也不想太烦,只想快点搞完;再就是她也在医院找了熟人,开了两个医院证明自己的伤势.伤者说自己现在是不能自理,腰间骨折.        伤者现在就想要钱,我让她起诉,但是估计她起诉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她不起诉又拖着不理,我应该怎么办才是最妥当的?如果起诉,我的损失大概有多少?还望九剑大哥给予专业意见!切盼!!!  ======================================================  1、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分离,同等责任,由机动车赔付事故损失标的的60-70%是目前的趋势,5月18日江苏省人大还是什么也有类似提案了。  2、由于对方写有垫付5000元的依据,那么你只要在垫付之日起一年内就有权利叫他归还,如果不归还起诉强制执行,那么他就等于是白撞。  3、那种关系说你现在没证据没办法的。  4、碰到类似事故由于对方治疗费已经大于你的5000垫付费,医药费在1万内是你需要全额赔偿的,所以你根本不要担心的,他一定会来找你,否则他不仅白撞,还要贴钱,所以你完全可以放心,钱在你口袋你就是大爷,你不合理的要求就不给你钱,有本事起诉,拖到对方没脾气的时候,推翻就妥协了,根本不要去怕什么威胁,有几千或者上万元给他敲诈,你直接告诉他,我哪怕随便民工都不会给你,我相信有很多民工为 得到5000元或者1万元肯为你卖命保护你的,怕什么。  起诉的话你是无法解决误工费和自费药的,你自己考虑,律师并非万能的,司法途径最大的弊病就是肯定有部分自费而且要付出律师费,2项加起来也不是小数。
  另外说一下--交通事故与工伤的混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 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 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 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作者:我是雨巷深深 回复日期: 18:19:07 
    九剑你好!看到你在论坛上专业的回答,我们也非常想得到你的帮助,在此先谢谢你了。    我们刚贷款买了一辆面包车准备做点小生意,结果不到一个月,就出事了。撞倒一个老太婆,快六十岁,并且最麻烦的是,这个老太婆以前患过脑梗阻,有一个腿已经不方便行走了。这次车祸后,又是头部受伤,现在CT初步检查结果是,颅内有出血,不是太多,目前老太太有手腿僵硬的情况,这在撞车前是没有的,估计要留下后遗症。我们已经付了五千的医疗费用,可能家属还要求再付,但我们实在是没有了。    另外交警还没有划分责任,可能我们要负全责。老太太其他地方没有伤    我想请九剑帮我出个主意,我们现在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了,心里即害怕又茫然。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让损失小一些。    再次感谢!  ===================================================  既然肢体僵硬以前没有的,现在新出现的,那么就是和本次事故有关的,当然随着血肿的吸收可能会恢复,但是很难说,要看他具体出血位置,是否在功能区,如果是基底节区的话是非常麻烦的,神经交汇的地方后患无穷,也是很难恢复的。  我从来都主张肇事者无义务为伤者垫付医药费。垫付的话处理起事故来非常麻烦。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肇事者是没有必须垫付的义务的。  像你这个案子,反正受伤的部位也是脑子,你就全赔吧,说不清的。  既然你是穷人那么只能是对方倒霉,最怕的就是被穷人撞,要钱没钱,无产阶级是厉害,对方又不能把你卖了赔钱的
  每天都有人咨询双方事故,最近一个朋友就是几千的案子现场处理不佳,面临拒赔,因为牵涉到具体公司,所以不详细说了,不过他的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是猪头,十足的猪,当天报案报双方事故,发现不对有人提醒他撤案后,那你讲好了再弄呢,第2天就重新把案子报进去,报停放受损,同一个车,连续2天报案,案值那样大的,受损标的一模一样,你真当公司里都和你一样是猪头,不知道你是在造假?还忽悠客户能赔,佩服啊,补报110和补报保险公司还把驾驶员报了不同的人,事故证明的人和保险公司录音电话的出险人不一致,再次面临拒赔,还不放弃,还对客户说帮你造个假,分几次做假案赔出来,真牛,不是一般的牛,佩服之极。
  今天一个朋友咨询一个事故,    他和出租车发生事故,维修费毛4000,出租车全责,车主去4S维修后付完钱找出租车驾驶员赔偿的时候,出租车驾驶员不是没空就是不接电话。碰到这样的事情晕死。    其实这个是他没经验不会处理,出租车和你处理事故他就要停运,就要损失,所以他是不会来主动搭理你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当场先解决,叫他先按定损价付押金,起码80%以上,或者压证件。因为没人伤的事故是不会扣车的,不他扣他车他是不会老实的,扣他个3-5天他哭撒,每天起码损失几百,那样他就会哭着喊着求你早日解决。    怎么才能扣他车呢?办法就是你狮子大开口,事故当场不能协商掉,那么就只能扣车处理,比如你恶意要价,或者要求赔偿贬值损失,出租车肯定不认可,不认可么扣车,这样他就要面临额外损失,他就一定会选择答应你的合理要求,这样就不会有以上后遗症,你维修后他不来赔你钱和你解决。    很多人都以为反正有保险,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经常有人投保后赔不到钱的,就像我的一个朋友,自己修了5000多,问对方理赔,对方虽然有保险公司,但是他就是不去赔,也不赔他,哭撒个。  
  以下是引用过路的客在20:40:00的发言:    独孤九剑赢你好:去年五月我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经鉴定十级伤残。现经交警认定,对方应赔偿我十万多元,但对方称家中拿不出这么多钱,要等保险公司赔付以后才能支付给我?我现在能起诉他吗?另外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从何时开始计算的?是从交通事故发生的那天开始还是做伤残鉴定的那天开始算呢?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是不是就不受理了?谢谢。  ==================================================  交警是不能认定赔偿数额的,交警部门的职责是做出事故认定,交警队的协商是相当于见证人的作用,他们没有绝对赔偿的权力。    按程序,必须是对方先赔偿你 ,取得赔偿证明后,带齐材料去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他们没有赔偿你,就不能取得相应赔偿凭证,这个是理赔必须的,赔偿凭证保险公司要求必须是交警部门的调解协议书、司法判决书或者人民政府调解机构(如镇司法办调解办公室)出赔偿证明。有了这个证明对方才可以去保险公司理赔。    你要弄清一个事实,事故是事故,他对你实施侵权了,那么他就必须对你做出相应赔偿,他买了保险,为自己减轻负担,那个是他个人的事情,不能和事故混为一谈,否则没买保险的难得就不赔偿了?对吧。    如果他实在不赔你,那么只要一个办法,起诉,走司法途径,把他的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一起起诉就可以了,只要他有可执行财产就不怕。比如房产,车子等。    你要求赔偿的时效是治疗结束后一年,治疗结束后一年你不提前赔偿,那么视同放弃赔偿权利。诉讼后对方仍不赔偿你,那么从判决之日起2年(一般是这样)2年仍未获得赔偿,你必须再次提请执行,只要你每次到期前再次提起赔偿那么就是一直有效的,  
  过路的客  你是哪个保险公司的?我因交通事故现在处理过程中,肇事方以家中拿不出赔偿款为由,提出要等保险公司赔付以后才能赔偿给我。这样操作可以吗?我是不是很被动啊?另外怎么联系你?  ======================================  他不给你赔偿金,是无法去保险公司理赔的,因为理赔必须有交警或者司法部门的赔偿证明,他没赔你钱就无法得到这个证明,所以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他有保险公司和赔偿你是2回事,一定要先赔偿你。
  过路的客    多谢指教。我是08年12月份停药,今年一月份申请做的伤残鉴定,二月份伤残鉴定结果出来。按照你的答复,赔偿的时效是治疗结束后一年,那象我这种情况治疗结束是从08年12月份开始计算还是从今年二月份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开始计算?请指教。    另外我和对方当事人多次交涉,他还是坚持要等保险公司赔付以后才支付给我赔偿金。就是说对方要和我签订一个协议,欠我赔偿金,要我把相关的材料给他,他去保险公司理赔后再支付给我。如果他一直这样拖下去,会不会超过诉讼时效啊?  ===================================================  定残之日起计算。    我觉得你也没必要再和对方交涉了。    你的案件很简单,既然你的伤残鉴定已经出来了,对方也不肯赔偿。    你可以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    实际上有保险公司支付。    千万不要跟他订什么协议欠你赔偿金,把资料给他 这样你就被动了  
  工伤认定范围:   1、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解释:根据上述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关注几点,注重几个名词:    1、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也算工伤的,只要满足(上班途中,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就行,另外需要注意,一定是和机动车发生事故,被电瓶车,直行车撞是不算工伤的,一定要机动车的。    2,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包括在单位食堂吃饭和WC,当然午休时间如果是外出吃饭,不是在厂区内发生的,那么可以不认定为工伤。    3,工作场所内,这个也重要的,哪怕是串岗,工人过错在先,违背厂规,只要是厂区范围内受伤,也认定为工伤的。关于这个,很多企业已经碰到过了都认可的。上次好像是沙家浜一个企业,职工串岗想去偷钢筋的,结果弄瞎一个眼镜,最后还是认可工伤的,企业不服,打官司,但是法院判决认定工伤。     4,工作期间,发生疾病的,如果48小时内死亡就算工伤,否则就不算,按疾病处理。注意时效,48小时内。    5、抢险救灾    发生工伤后不要以为劳动部门认识人有关系,就可以不认定工伤,这个是很难的,现在的劳动法和劳动部门在仲裁的时候一般都倾向劳动者的,我们不去谈论法律法规,就按常理分析好了,对于企业,你总归有有求于劳动部门的时候,你不敢得罪劳动部门的,但是劳动者不一样,他闹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他不会经常和劳动部门打交道的,劳动部门解决完事情后很难去为难劳动者,如果碰到那种一天到晚去缠劳动部门的,人家工作人员看见了不要太晕哦,本来可以喝喝茶,看看资料什么的,你来一闹,时间都花在你身上,而且被烦的心情都没有,所以一般都会对企业说:你们反正盘子大,小事情就花钱免灾吧,赔点钱了事算了,他们不赔得罪企业,只有企业见他们低头哈腰。所以他们一般都会帮劳动者说话,劝企业认罪伏法赔钱了事。  
  对于工伤伤残    企业看见工伤员工评到伤残了,不要以为伤残级别高而不服,提出重新鉴定,这个里面很难说没有潜规则,既然凭到级别了,自然有可以评到的依据,哪怕是牵到一点点关系,就很难推翻,而且上级鉴定部门也要考虑的啊,人家评8级,你去说7级,那你不是唯恐世界不乱去搞矛盾吗,反正是企业赔钱,何苦去做恶人呢,所以一般重新评残只有伤残级别上升,千年难得有下降的。    对于工伤处理的原则就是,尽快赔钱了事,怎么做到尽快,就是你要对标准赔偿额度有了解,心里有底就快速和劳动者谈妥,协议签掉。劳动者很少有对工伤知识熟悉到我们这样的程度的,忽悠忽悠,比如调个轻松的工作岗位,如果是双职工的,也可以在起配偶方面做做文章,换换工种等,对于企业来说哪个岗位只要有人做就行了,只要能胜任,事情处理的漂亮点,那样工伤的劳动者就要考虑,如果公对公闹,虽然可以多赔点钱,但是得不偿失,一个是很难继续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除非他不要这个工作,一个是影响配偶也失业就更加麻烦,他不得不考虑接受企业的条件。    当然我是不推荐企业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的,最好是工伤保险买买好,不要在小钞票上做文章,一个稳定团结的队伍是任何企业所必须的,如果职工的基本权力都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那么员工的积极性肯定会下降,一支不团结,人心不稳的队伍显然对企业发展是不利的。  
  转一个贴    意外索赔——保险公司是裁判也是运动员      发生意外事故本来就很让人不快,但之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过程更是前路漫漫。对于一般的小额索赔保险公司通常都非常爽快,定损员开出的赔偿额一般情况下都足够支付车辆的维修费用,但对于大宗的交通意外及大额的索赔保险公司都会想尽办法为自己开脱。车主李先生早前在一处空旷的场地内驾驶,因路面有大量细沙导致拐弯时车辆突然失控正面撞到水泥护墙上。事后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也到场了,交警查勘后也开出了交通事故责任书,对事故的原因和现场的状况作了详细记录。由于车辆正面损伤严重,只能把车拖到就近的4S店再作详细的定损。      李先生为爱车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的商业保险,险种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其他多个项目。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也跟李先生就意外发生的经过等其他信息作了登记,当问及身体状况时李先生也坦言事故前几天开始感冒,一直都有服用感冒药。两周后车辆的损伤情况定出来了,4S店修好李先生的爱车需要7万元之多。而就在李先生庆幸购买了中保的全保之时,保险公司却下发理赔判定书,以李先生在事故前曾服食药物为由拒绝作任何赔付。所以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慎重考虑,像中保这样这样空有名声,但是具体操控过程中总是摆出一副店大欺人的姿态,不如转投其它保险公司为妙。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保单上列明了如投保人服食药物后驾驶或醉酒驾驶而发生意外事故的,保险公司有免陪的权利。李先生认为中保单方面拒赔实在有“店大欺人”之嫌。首先虽然事故前李先生服食过药物,但那已经是事故前5个小时的事情,而且服食的药物并未对李先生的精神状况和生理状况产生影响,事故现场的交警和定损员也可作证。其次经过交警的现场勘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路面状况而非李先生的驾驶出现了问题。再退一步说,李先生在购买保险的整个过程中保险代理人都没有尽告知免陪条款的义务,而事故后却拿出免陪条款来拒绝赔付。李先生打算就此事到保监会投诉,如果保监会不受理的话就到法院起诉,为此李先生可谓心力交瘁。      通过李先生的案例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作为车主,在发生意外事故后跟保险公司的地位是极不对等的。保险公司由定损到决定赔付都是一手包办,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那么这一场博弈还有公平可言吗?放眼国外,车辆的定损是由权威的第三方公估机构来完成的,是否赔付也并非保险公司一家说了算,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车主和保险公司平等互利。同时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在推销保险时往往对免责条款讳莫如深,甚至部分从业人员在车主面前夸下海口只要买了全保就什么都赔等等。虽然面对着保单上的霸王条款我们大多也无能为力,但作为消费者最起码必须认清保单上所有的条例,以便发生索赔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低价猫腻——没有免费的午餐      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购买车险的方式也延伸出很多种。有跟代理公司业务员购买的、有跟4S店买的……险种的数量也不计其数。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车主往往无所适从或者一味追求低价。殊不知,低价保险没保障,最终面临的是无尽的烦恼和尴尬。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就是利用车主们追求低价的心理,在推销业务时一味地强调优惠折扣而把保险范围、理赔条例等隐性条件加以掩盖。      通常情况下,车主买保险不会自己去保险公司买,都是通过各种途径找保险业务员代理。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代理业务员操作很不规范,举例来说,为了吸引车主投保欲望故意降低保费,常用的手段有:劝车主故意报低车价,比如40万元的车以30万元来投保,从而降低保费;另一种就是故意忽略保险条款中的免赔范围,从而实现保费的低廉。因为很多车主在买保险时,一般不会认真研读全部条款,只关注保费的多少及买了哪几种险。而事实上免赔范围越多,保费就越便宜,于是,有的业务员就故意不给车主详细介绍免赔范围,钻空子而吸引客户投保。这样一旦事故发生,车主的利益将得不到有效保障,保险也就不‘保险’了。因此,买保险不能光看价格。一定要正常7折足额投保。    廉价保险同样有合法单据在手,到底敢不敢买呢?比如电话车险和某些机构保险,因为他运营成本低,异地投保,保出不管,反正出险了又找不到他的,条款限制多,所以肯定有价格优势,我们业内一般都知道,一旦出了事故需要维修更换配件时,很多公司定损不会给车主用原厂产品,而是基本都用副厂配件。不然,收费那么低肯定赔钱,这种赔本的生意谁也不会做。”买廉价保险不仅在修车时配件质量得不到保障,而且还经常会出现理赔纠葛,客户维权要不停地来回跑,浪费精力,耽误时间。  
  好复杂。。。
  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攻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很多人可以打赢这样的官司。    
  二、未年检的车出险不赔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      攻略:车主千万要切记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免得索赔时&屋漏更遭连夜雨&,罚款事小,被拒赔事大。而且,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第三者损失,费用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就白买了。  
  报案不及时不赔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基本险第28条、第30条和附加险全车盗抢险条款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攻略:车主出险后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义务。切记&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虽然是一个义务,却是确保你出险后还能吃下饭的一项法则。  
  撞人后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不赔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攻略:一旦出险而且责任在己,最好能和对方商讨一个比较能令大家满意的处理方法,宁可多给对方一点钱,达成私下和解。想赔的话,一定要司法途径在交强险范围内获得理赔,前提是有评到伤残
  车自燃了怎么办?      攻略:如果车内起火了,应立即停车、灭火,向交警、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保险公司。注意向处理事故的交警、消防部门索取责任认定书或火灾证明。  
  收藏  楼主很好很实用
  案例:  小李开着刚刚买的新车去车管所上牌照,正高兴着,没注意到前方车距,一不小心追尾了。下车一看,自己的新车撞得还挺厉害。这下小李可慌了神,赶快看了看新投保的保险单,看到保险已经生效,这才踏实了下来。经过交通队认定,小李负有全责,可是小李去保险公司办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原因是小李的新车没有办理临时号牌。小李想不通,他认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明知他的车没有上牌,却为他保了险,为什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却不予赔偿了呢?  :在车险条款中列明了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在上述明确规定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作为客户购买新车上路时一定要和卖车方协调办理有效的移动证或临时号牌,否则新车的车险会处于无效状态,发生一切事故客户都要自己负责。提醒大家在买新车时千万不要图省事,不办理临时号牌就开车上路,到时后悔也就为时过晚。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办理了临时号牌和移动证后,如果车辆发生盗抢,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赔偿,必须到正式号牌办理完善后,盗抢险才会生效。所以,买新车后,一定要注意安全  此外,提醒投保人,出险后,要保存并提交常规案件所需的单证:如出险通知书、修理清单、修理发票原件、有关费用凭证原件(包括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事故照片、保险车辆行驶证及出险驾驶员驾驶证正副证的复印件以及根据不同保险事故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      常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公安部门证明;火灾事故应提供事故发生地消防部门的证明。  
  交 通 肇 事 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侵害了的客体是公路、水上的交通运输安全。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从事交通运输业务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本罪。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第一,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第二,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第三,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  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133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二、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一)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30万元至60万元、60万元至10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情况,虽然你没撞死人,但是只要对方重伤了,那么你也难逃刑事责任的,除非对方放弃对你的控告,主要是无牌无证和酒后驾驶最常见,当然货车超载也是很多的。
  楼主的帖子太实用了~~~一定要顶
  知识贴,留名,方便阅读
  留名占座,慢慢阅读!!谢谢
  原来想把帖子发在爱卡上的,可惜爱卡散而不聚,人气不行,所以改发在了天涯,很多人对车险投保和出险后怎么办一点都不知道,一旦出险后果是非常麻烦的
  楼主你好!仔细看了你的帖子,非常感谢你给我上了一次教育课,我有一交通事故向你请教:我开车在掉头时被一摩托车撞上,交警事故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并未划分比例(因对方未带安全帽和车速在60码),摩托车驾驶员颅骨骨折(不需开刀)、颌骨骨折(已开刀)、锁骨骨折(需开刀因刚刚做完颌骨手术,而且医生说必须用钛质钢板——)。我的车只有交强险,现在我已经垫付医疗费住院费24000元,伤者要求我继续交钱(从事故发生后所有费用都是我一人出。包括病人及陪护的生活费、车费、日用品),他通过交警也催我交钱,我因没钱至今没交(医生说锁骨手术要13000元),我想请教楼主,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这种情况我还要承担那些费用?现在住院正好30天,如果做完手术估计要10天才出院,出院后赔付方面大概要花多少钱?通过那种方式解决好?请楼主尽量详细解答,多谢!  
  楼主:您好!我也是开车撞人,目前只分了主次责。我垫付了30000元,还有1万元左右药费没付。  我其实也想问楼主,前面楼主提到我们没有垫付的义务,但是后面您又提到“ 他不给你赔偿金,是无法去保险公司理赔的,因为理赔必须有交警或者司法部门的赔偿证明,他没赔你钱就无法得到这个证明,所以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他有保险公司和赔偿你是2回事,一定要先赔偿你。”我理解这几句话意味着我们是需要垫付的;其实垫不垫付,说白了,主要是担心另外一方耍无赖,一直不愿去理赔,我的钱也就一直拿不回来。有时候,我很矛盾,我愿意一直垫下去,但是所有的朋友都让我不要再垫了  
  可能楼主觉得我够贱,有钱就付了好了。不好意思,我是一位女性,有时候挨不过面子。可能真的等到对方对我耍无赖的时候,我才会后悔现在付了这笔钱
  一样年华飘 你好!我们情况基本一致,伤者一分钱都不想出,包括吃饭、日用品的钱都找我要,我试探性的拖了2天他们还是不交钱做手术,看来他们是铁心准备出院后狮子大开口了,烦!
  斑主你好,今天无意搜到了这儿,想问一个事情,盼急复!  一个朋友被车撞死,车方负全责,但车是买的车行的车,车行的车到这个肇事司机手里时已经办好了车主,但没过户,有交强险,在整理时,发现原车主提供的身份证是假的,也找不到原车主人,也就是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不一致,不知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不会拒赔。
  记号!
  今天下午事情的进展是,伤者恐吓我了,说他黑道白道都有人。在我协调到保险公司同意支付医院1万元紧急交强险保险后,他说可以跟我协商,表示他不出1分钱医疗费,同时我再支付他16000元,一笔摸清。  明天保险公司就可以打款了,我在犹豫在被恐吓和敲诈之后,我还有必要让保险公司支付这笔费用吗?  我们之间的责任基本是9和1开吧  楼主,强人,我实在需要一个有POWER的人帮我当机立断。
  发现楼主下午一般是不回帖子的,唉,望穿秋水!!
  交通事故对方颅骨骨折,住院20天,医疗费7000元.目前出院已经三个月了,还没来要求解决.请问楼主,象这种情况伤者可以休息多长时间,误工费如何算?如果对方一直拖着无法去保险公司理赔怎么办?
  以下是引用sun在 10:15:00的发言:  请教楼主关于交强险的问题: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每年下浮10%,而发生了有责任交通事故,费率要回到950元了。那么,发生了有责任交通事故,是不是实际上要涉及到3年,每年少优惠10%,实际损失大概是多少?  ============================================  就苏ECT牌照的车来说事吧,ECT牌照的车基本是日后上牌的,当时的交强险是950元一年,然后到了2007年投保交强险的时候是855元,08年的时候是760元,那么今年09年续保的时候就应该是665元。如果继续不出有责双方事故,那么今后每年都会是665,以上是按照每年没有有责双方事故计算。    如果08年7月-09年7月之间出了一次有责双方事故,那么今年续保的保费就会变成950,10年变成855,11年变成760,12年恢复到665。    也就是09年要多出300,10年多出200,11年多出100,一共会多支付600元左右。    如果一个年度内出2个有责双方事故涨10%就会变成1045,如果3次或者更多涨20%,就变成1140,如果发生死亡事故,就涨30%,变成1235.  
  作者:jycbb 回复日期: 18:52:00 
    交通事故对方颅骨骨折,住院20天,医疗费7000元.目前出院已经三个月了,还没来要求解决.请问楼主,象这种情况伤者可以休息多长时间,误工费如何算?如果对方一直拖着无法去保险公司理赔怎么办  ==================================  无精神神经症状的3个月没问题的,如果有就根据临床症状而定,所以操作空间非常大。  对方不去理赔你不给他钱不就OK了,他等于白撞,你只要赔付合理的必要的医疗费和相关费用就行,过度医疗造成的其他费用你完全可以不用理赔。  他乱搞就和他司法途径解决,你可以申请法医鉴定合理医疗的,非合理医疗你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也可以鉴定合理医疗期限,自医疗终结开始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他没有向你提出索赔要求,那么他就丧失了向你主张赔偿的权利,也就是你不需要对他进行任何赔偿。他上法院都输的。  不过你肯定会提到你的7000元医药费也得不到理赔,这个是你自己的问题,一般垫付医药费的时候,一定要对方写收据,收到某某某垫付医药费多少元,然后他不处理的话,你可以在垫付之日起一年内,向对方提出归还申请,垫付和赔付是2回事,他必须先把钱还你,再向你索赔。当你要会垫付款之后,他就是白撞,他敢不来和你处理,呵呵。  交通事故都是第一时间处理不好,所以后续理赔麻烦,关键是没有优秀的业务经理在你身边帮你的原因。
  学习中
  楼主老大!给我解决一下问题啊!!!感激不尽!!!!!!!!!
  独孤大哥,再次感谢您的答疑!  您说,车损部分基本没纠纷的,关键是人伤部分你要全额赔偿,因为没有超过你的交强险范围。你处理不好的话,肯定会自费。  人伤部分医疗费1700,三天已经出院,医生建议在家观察15天,所以我们现在仍没有划分责任认定。难道只有等伤者复查后,才能划分责任吗?如果那个伤者一拖再拖,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  还有,您说如果处理不好,我会自费,会指哪方面内容呢?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保险公司不出吗?
  独孤大哥,再补充一下,两车相撞当天在交警的提议下,要我们互碰自陪,我同意了,对方因有人住院(其实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因为乘客和司机是汽车公司与客户的关系,客户便想讹他一下,便叫来了120,三天出院,医疗费1700元,现遵医嘱在家观察15天再复查),他不同意,于是没达成协议。  前天对方司机,要和我协商互碰自陪,各管各的人,各管各的车,我因我的车辆定损3050元,而我只有强险,便没有同意。  不知我这样处理是否得当,请大哥白忙之中,给予指教。多谢了!
  说说杭州飙车案  拿了人家113万还告个屁啊,就应该写还人家一个纸条,放弃刑事诉讼,按标准算这个案子赔偿也就60万左右,没花头的。  胡斌你现在说他飙车,这个要有证据,难道改装一下开快点就叫飙车吗?显然不是,很难给他定性的,他也不想撞死人,也就是他没有主观故意去危害不特定人群。  所以这个案子大家心里有数是危害公共安全,但是法律上很难去定他这样一个罪名。  交通肇事罪是逃不了了,但是他的情形并非在情节恶劣范围,这个大家可以对照法律条款。他报案报警了,积极对死者赔偿了,没有无证无牌驾驶,也没有酒后驾驶,或者超载等情形。所以随便怎么定都定不到情节严重,冲其量是他的同伴的态度比较恶劣而已。  所以就算硬判也就3年有期徒刑,他家有的是钱,进去后等风平浪静,拿点钱出来,不用多久就没事了。现在风头上是没人会帮他,但是这个家伙不会吃到多少苦头的。  胡斌他老板错就错在给对方113万,宁愿把多于的几十万给某些人,那么谭卓家还是很被动。他这个案子叫曝光了难弄,一般没有网络曝光的话,另外给的60万左右你如果不放弃刑事诉讼就不给你,我给法官和狱警。你跩啊,花了60万铺路不把路铺的平平的,大家不要愤慨,事实就是这样残酷。
  作者:一样年华飘 回复日期: 14:21:14 
    楼主:您好!我也是开车撞人,目前只分了主次责。我垫付了30000元,还有1万元左右药费没付。    我其实也想问楼主,前面楼主提到我们没有垫付的义务,但是后面您又提到“ 他不给你赔偿金,是无法去保险公司理赔的,因为理赔必须有交警或者司法部门的赔偿证明,他没赔你钱就无法得到这个证明,所以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他有保险公司和赔偿你是2回事,一定要先赔偿你。”我理解这几句话意味着我们是需要垫付的;其实垫不垫付,说白了,主要是担心另外一方耍无赖,一直不愿去理赔,我的钱也就一直拿不回来。有时候,我很矛盾,我愿意一直垫下去,但是所有的朋友都让我不要再垫了  今天下午事情的进展是,伤者恐吓我了,说他黑道白道都有人。在我协调到保险公司同意支付医院1万元紧急交强险保险后,他说可以跟我协商,表示他不出1分钱医疗费,同时我再支付他16000元,一笔摸清。    明天保险公司就可以打款了,我在犹豫在被恐吓和敲诈之后,我还有必要让保险公司支付这笔费用吗?    我们之间的责任基本是9和1开吧    楼主,强人,我实在需要一个有POWER的人帮我当机立断  可能楼主觉得我够贱,有钱就付了好了。不好意思,我是一位女性,有时候挨不过面子。可能真的等到对方对我耍无赖的时候,我才会后悔现在付了这笔钱  =================================================  你傻到家了,给他钱干嘛,你就一个穷人,无产阶级。到了医院是不会不帮他治疗的,首珍负责制,哪怕一分钱都没有医生都会给病人看病的,否则就是违法医德。  另外你混绕了垫付和赔付2个概念,垫付是没有义务的,赔付在有责任的。他看病哪怕看掉100万,和你无关,只要7天内不死,后果对于你来说一样的,你只要对他进行合理的必要的赔偿就行,任何过分的要求都是不需要赔他的。  号称黑白2道都认识,你叫他滚,你如果有几万元给他敲诈去,你还不然把这个钱给民工,现在民工拿了钱什么事情不敢做?每天找10个人打他一顿也不过一天1000,怕个鬼,有钱能使磨推鬼。  你千万不要相信什么一笔抹清的话,号称黑白2道有人的人没几个好东西,就算你赔了他,他也不用黑的手段来找你,只要他以协议书上没有的名目起诉你,继续向你主张索赔,你还是必须赔的,哪怕你写了权责互清,今后互不干涉的话都没用的。  如果他敢来闹,那你就桌子上放个500,1000的,他不拿最好,他要拿你马上报警有人抢劫,有本事拿钱找白道去摆平,摆不平去坐牢,来一个抓一个。弄的他没脾气,他敢动手就报警,你要想,对方不是黑老大,喊人都是要给钱的,哪些小喽啰看见每次一来就有警察来,他们也会感到没劲的,几次下来就算给钱他们都没有兴趣来你家闹了。有人来你也可以高叫,谁倒转枪头打他你给双倍的钱,出来打架的人都是会了钱,你给钱总归有人帮你的,看他以后还敢不敢。  你接下来就是不垫付,他最后只能来求你,否则你被动的要死
  作者:zhangzhangzz 回复日期: 17:09:05 
    楼主你好,今天无意搜到了这儿,想问一个事情,盼急复!    一个朋友被车撞死,车方负全责,但车是买的车行的车,车行的车到这个肇事司机手里时已经办好了车主,但没过户,有交强险,在整理时,发现原车主提供的身份证是假的,也找不到原车主人,也就是车主姓名和身份证号不一致,不知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不会拒赔。  ========================================  你这个是2手车吧  首先我告诉你,你这个是无法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车辆过户必须同时去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也就是保险也必须过户,否则出险你是不能获得理赔的。当然10月1日新保险法出来后,你这样的情况可以得到理赔,现在你唯一可以得到理赔有一个办法,但是论坛上不能告诉你的。  原行驶证车主是没有连带赔偿责任的,这个和出借行为是2回事,你仔细看《物权法》第23条,移动财产是从交付之时起责任发生转移的,因为交付你车和钥匙的时候,他已经对车丧失了实际支配和控制权,在法律上他就是可以无责的。  你这个事故现在需要做的是5天内和对方解决赔偿事宜,除标准赔偿外,另外给一部分钱,赔到对方满意为止,对方自动放弃刑事诉讼权。不然你超过5天不坚决,检察机关到时会提起公诉,主责以上致一人死亡或者3人重伤就是交通肇事罪,可以判3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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