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上海落户条件能落户嘛?有什么条件?谢谢。

在长兴买房要什么条件来自: Letsfunsex 日分享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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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上海户口条件
入上海户口条件
入上海户口条件篇一:《上海户口申请条件》
上海的户口越来越难申请,很多外来人员十分苦恼。如何办理上海户口,申请上海户口条件有哪些?本期,小编为网友搜罗如何办理上海户口以及申请上海户口条件的一些资料,仅供参考。如何办理上海户口的途径:1、人才引进:人才引进程序:(1)单位备齐材料;(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2、夫妻分居政策:2.1 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1)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2)配偶一方是博士;(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6)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2.2 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2.3 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除了1、2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外。居住证满7年转户口具体条件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满足以上条件者,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以上关于如何办理上海户口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对大家以帮助
入上海户口条件篇二:《上海户口申报条件及流程》
1.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二)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2.申报材料
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申报材料
7、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8、 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结婚证书。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9、 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11、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包括:
(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13、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原件。
14、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15、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包括:
(1)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1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与依据的申报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
◆ 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国家及本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批复证明。
◆ 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和人才主管部门关于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批复证明。 ◆ 上海市科技委员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批复证明。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批复证明。
◆ 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的证明。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人才的认定材料或者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书;
(2)根据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单位)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3)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3.申报流程
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及现场申报;其他单位到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单位审核及现场申报。
1、用人单位注册: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首次申报时)
2、用人单位在网上登录填报引进人才申请信息,确认后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并盖章、签字。用人单位备齐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到指定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
3、未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到指定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首次申报时)
4、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到指定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提交符合规定的完整的书面材料。
5、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7、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时间15天
8、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单位审核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户口迁移流程
1、引进人才在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个工作日后,持相关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申报单位工作关系接收证明到原受理点办理《申报户口证明信》
4、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户口证明信》及其他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
◆ 迁沪人员及其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业务流程
入上海户口条件篇三:《教你轻松获得上海户口的几种途径(户籍人才引进服务指南)》
教你如何轻松获得上海户口的几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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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1、《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6 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的决定》修正)
2、《关于印发& 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人[1999]51号)
3、《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服务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可参考本市优先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单位,具有一定规模,无不良记录,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同意为拟引进人员提供聘用期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可作为申报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调沪手续。
二、引进人员条件
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系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可参考《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国内人员: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已婚人员,其在外地的配偶须同时符合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条件并同时调沪&br&2、由本市(市科委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提出申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紧缺急需、专业对口的高新技术专业人员。
3、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其他人员。
上述2、3、4、5条人员其配偶可按其原身份随调。调动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引进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来沪工作岗位与其工作业绩具有相关性,属本市紧缺急需。
三、申报程序
1、需引进人才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代管)部门向市或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自主用人单位可向注册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部门要核对申报材料,要求材料真实、齐全,符合申请引进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将信息输入政务网。
3、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责进行审核和审批。
4、经审批同意后,各受理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申请报告(应如实写明申请引进理由)。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照、法人代码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申报另提供由市相关部门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或集成电路企业的证书(以上证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的《引进人才登记表》(调出单位与申报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引进人才登记表》中调出单位未签署意见和盖章的,由调出单位(须具有人事调动权)另行出具本人政治表现及同意调动函(商调函)。
4、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验证需留原件)。
5、调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批复(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6、引进人员的业务考核证明,并附加能反映其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职务任命书等。
7、引进人员(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如配偶已在沪,须提供在沪方的户籍证明及工作单位证明。
8、引进人员的婚育证明材料:
未婚者: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委员会或调出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已婚无子女: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
已婚有子女:结婚证书、子女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9、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的由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
10、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期不少于3年的聘用(劳动)合同(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试用期内暂不受理)。
11、反映引进人员落户何处的落户证明:
申请落户自购房处:房产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并提供所属派出所名称。
申请落户在沪直系亲属处:落户处户口簿与产权人身份证(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住房产权人签字同意落户及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户口簿复印件或证明、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申请挂靠服务窗口集体户口:服务窗口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的意见。
12、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注:用人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调动及户口迁移手续
引进人员经批准调沪后,按下列程序办理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
1、调动人员带《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沪落户确认单》、本人身份证到本市落户地区(县)公安分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调令》到外省市原单位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3、调动人员到本市调入单位报到后,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调入单位公章。如人事档案需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应当及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4、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存档凭证》到原调沪手续承办部门换领《申报户口证明信》。
5、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沪落户确认单》、落户地址户口簿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入上海户口条件篇四:《上海市户口迁入政策》
以下人员可办理上海户口签入:
一,购房办理蓝印户口的政策已经终止。
二,和上海籍人士结婚,通过公安部门的途径自结婚登记日起15年。
三,和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士结婚,不是上海籍的也没有关系。你的户口马上可以迁入上海。
四,自己通过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再在上海找到工作单位接受你,先办理"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再和上海籍人士结婚就可以将户口迁入上海。
五,自主创业,根据不同的学历,需要的不同的投资金额,在取得居住证以后和上海籍人士结婚,可以将户口迁入。
六,父母一方是知青的,可以解决一个子女回沪。
七,父母一方是上海户口,生活在上海,而且身边没有子女照顾的。
八,配偶的一方是因国家人事调动到上海的,可以以解决夫妻分居问题解决。
一、哪些对象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12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入上海户口条件篇五:《2015上海户口新政策》
2015上海户口新政策
2015上海户口新政策:
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上海的一些看法,就目前形势而言,通过引进人才直接落户上海的高端人才,每个月报进上海各个公安派出所的人,是少之又少,上海市人保局于28日发布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公示名单中,可以审核同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予公示人员,也就401个主体人员,下一次还不知道要等多久。通过公示名单人员中,几乎都是大型集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小型公司几乎全军覆没啊,所有引进人才落户上海的外地高端人才,如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小型企业想直接落户的概率越来越低,那要怎么样可以获得上海户籍?
还可以通过下面的第二类,也就是上海市发布的120分积分的上海居住证转上海常驻户口相关政策,也就是我们以前常说的人才引进居住证,该政策于2013年7月已经更改至今,也有不少外地持有上海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朋友,通过该居住证落户政策成功和子女一起落户上海各个公安派出所,但是,每个月的审批人数和办理上海居住证满7年的总数来比,还是不多的,有不少上海紧缺人才,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拒之门外,如:外地职称、违法生育、简历虚假、社保基数、税单为0、离婚再婚、单位诚信、个人诚信等问题造成无法通过初审,甚至不少人通过了区县人才中心的窗口,在上海市人保局的人才开发处被拒,各种情况都有发生。
2015上海户口新政策:
户籍新政:持有居住证满7年可转常住户口
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凡是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该办法试行期为3年。
按照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
(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持证人员符合该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上海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此外,申请优先办理的持证人员,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上海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据悉,上海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办法还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入上海户口条件篇六:《2012上海户口入沪评分标准》
201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 硕士 本科
27分 24分 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一) 单位(名单见附件二)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6分 4分 2分 8分 7分 7分 7分 7分 7分 6分 6分 6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15分 12分 8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5分 2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0分 8分 6分 5分 3分 1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⑴拥有专利证书: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5分 3分 3分 1分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4.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 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 担任董事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5分 2分 5分 2分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行为诚信规范
(二)引进重点领域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应学科专业(见附件三)毕业生
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
(三)承担重大项目或优秀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用人单位录用急需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1-10分 注: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
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附件二: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
培养单位名单
附件三:《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应学科专业名单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 以及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其它“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延边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安徽大学 福州大学 南昌大学 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新疆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 西南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水产大学 上海电力学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杉达学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上海化工研究院 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
《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应学科专业名单
一、 研究生专业及代码
102 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 外国哲学 政治经济学 401 5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精密仪器及机械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4 201 203 205 208 101 103 105 107 180 203 205 301 101 103 105 109 040110
经济思想史 西方经济学 世界经济 国民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财政学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统计学
数量经济学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硕士 政治学理论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国际关系 社会学 人口学
教育学原理 课程与教学论 教育史
比较教育学 学前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 特殊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502 600 602 700 702 704 706 801 803 805 901 903 000 002 101 103 105 081200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 冶金工程
冶金物理化学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程热物理 热能工程
动力机械及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制冷及低温工程 化工过程机械 电气工程 电机与电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电子学 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导航、制导与控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2 300 302 304 基础心理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体育学
体育人文社会学 运动人体科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 民族传统体育学 203 302 304 401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规划与设计 建筑技术科学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101 103 105 107 200 202 204 206 208 210 300 302 401 403 405 407 102 070101 中国语言文学 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语言文学 俄语语言文学 法语语言文学 德语语言文学 日语语言文学 印度语言文学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欧洲语言文学 亚非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 新闻学 传播学 艺术学 艺术学 音乐学 美术学
设计艺术学 戏剧戏曲学 电影学
广播电视艺术学 舞蹈学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基础数学
403 405 503 700 702 704 100 102 104 301 303 400 402 500 502 504 207 100209 结构工程 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应用化学 工业催化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服装
交通运输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轮机工程 水声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飞行器设计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人机与环境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护理学
104 001 003 006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应用数学 生物学 植物学 动物学 生理学 微生物学 神经生物学 701 703 705 800 药学
药物化学 药剂学 生药学
药物分析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理学 中药学
008 010 012 201 203 080204
发育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 生态学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车辆工程 200 202 204 302 404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会计学 企业管理 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工商管理硕士 林业经济管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
二、本科专业及代码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保险 社会学 教育学 学前教育 特殊教育 教育技术学 小学教育 艺术教育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汉语言文学 对外汉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俄语 德语 法语
西班牙语 阿拉伯语 日语 波斯语 朝鲜语 菲律宾语 梵语巴利语 印度尼西亚语 印地语 柬埔寨语 老挝语 缅甸语 马来语 蒙古语 僧加罗语 泰语
乌尔都语 希伯莱语 越南语 豪萨语
斯瓦希里语 阿尔巴尼亚语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60400
舞蹈学 舞蹈编导 戏剧学 表演 导演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摄影 录音艺术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学 影视学
广播影视编导 书法学 照明艺术 会展艺术与技术 音乐科技与艺术 考古学 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电子信息科学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科技防卫 信息安全 信息科学技术 光电子技术科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40800
保加利亚语
罗马尼亚语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
塞尔维亚语
克罗地亚语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信息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 制药工程 飞行技术 船舶与海洋工程 纺织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航空航天类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飞行器制造工程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航空航天工程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 航天运输与控制 质量与可靠性工程 基础医学 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 中医学 护理学类 护理学 中药学 药物制剂 会计学
入上海户口条件篇七:《上海落户评分最新标准-2015年》
上海落户评分最新标准-2015年(总分达71分直接转为上海户口)
2015年上海落户评分最新标准分析值得关注,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的正规过程是: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或通过市就业指导中心网址下载。学生凭《申请表》向学校索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并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有关材料交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再交还本人。然后,单位再将《申请表》交与就业指导中心,等待批复。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其中硕士或以上学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2015年上海落户评分新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一 )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科学类、电气信息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国际性或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⑴拥有专利证书: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5分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分
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3分
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1分
4.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 2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 5分
担任董事 2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5分
二、用人需求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信誉度良好 5分
(二)重点领域要素
录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依据《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及“十一五”期间人才需求调查结果制定,见附件三)毕业生 3分
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见附件三)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的毕业研究生 3分
(三)重大项目要素 最高不超过10分 承担国家级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远郊地区社会事业单位、市级艺术剧团等用人单位急需的构建和谐社会紧缺人才。具体项目及用人单位名单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
附件二: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附件三:2012年上海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
以及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其它“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水产大学
上海电力学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杉达学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上海化工研究院
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
2012年上海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
一、 研究生专业及代码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080204 车辆工程
010102 中国哲学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010103 外国哲学 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20102 经济思想史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20105 世界经济 080502 材料学
020201 国民经济学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80600 冶金工程
020203 财政学 080601 冶金物理化学
020204 金融学 080602 钢铁冶金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80603 有色金属冶金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20208 统计学 080701 工程热物理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80702 热能工程
030101 法学理论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030102 法律史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030104 刑法学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030105 民商法学 080800 电气工程
030106 诉讼法学 080801 电机与电器
030107 经济法学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30109 国际法学 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30180 法律硕士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30201 政治学理论 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30204 中共党史 080901 物理电子学
030205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30207 国际关系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30301 社会学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30302 人口学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40101 教育学原理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040103 教育史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40104 比较教育学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40105 学前教育学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81103 系统工程
040109 特殊教育学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40110 教育技术学 081105 导航、制导与控制
040200 心理学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40201 基础心理学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40203 应用心理学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40300 体育学 081301 建筑历史与理论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 081303 城市规划与设计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
040304 民族传统体育学 081400 土木工程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081401 岩土工程
050101 文艺学 081402 结构工程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81403 市政工程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081701 化学工程
入上海户口条件篇八:《办理上海户口》
办理上海户口、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政策咨询
介 绍: 一、人才引进政策(可以办理的情况):
1、本科学历层次:本科有学位,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方面的工作(专业为人才引进目录六大类里的),毕业3年以上;
2、硕士学历层次:硕士有学位,理工科类专业(为人才引进目录六大类里的),毕业2年以上;
3、正高级职称层次:本科有学位,高级职称已评上3年以上者。可随迁配偶和小孩。 4、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 5、省、市级奖项的特殊人才(本科以上)。
★注:留学人员需国外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教委认可的学历,办理户口特价优惠。 二、夫妻分居政策(可以办理的情况)(外地方中专、大专以上,不包括高中): 1、结婚时间不限的可以办理的情况: (1)配偶一方是正高级职称; (2)配偶一方是博士;
(3)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并单位是高新企业;(6)
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并单位是高新企业; (7)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结婚满3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满5年可以办理的情况:
上海户口方高中以上学历,外地户口方中专以上学历 ★注:假学历、假结婚证一律不受理,请勿来电。 三、年度上海户口政策变更情况 政策变化趋势:逐步趋严。
1) 2002年:从日开始取消蓝印户口政策(有钱买房者花2-4万/人可得上海户口),日取消外商保荐政策(外商公司投资就可办理任何学历的进沪人)。2002年标志着有钱人再也不可能进入上海。
2) 2003年:8月份取消大专学历和本科无学位的进沪政策(上海国际汽车城稍微放宽了学历要求),10月、11月、12月连续加紧夫妻分居的办理要求。 3) 2004年:暂停一月出台了新政策:指标限制。全年全上海只能进1.6万人,包括大人和小孩。由于进沪人数大减,故费用开始上涨。大人增收一千,小孩增收两千。时间上开始延长,要4个月左右。专业限制非常严格,不一定本科或硕士就可以进沪。
4) 2005年:指标只有几千个。6月底才出台2005年度的政策:人才引进政策只是可以办理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夫妻分居政策完全卡住。
5)到11月份,政策稍微放宽了点,人才引进可以办理本科、硕士、高级职称者。但对本科限制较严,且基本很难办理成功。
四、上海A类B类居住证(提供咨询、办理)
居住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办理A类或B类即引进人才居住证。可以缴纳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子女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上海高考。 ★★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在别的地方没办出来找我办的话,费用将会提升很多或者根本不能再办理。目前办户口的人乱七八糟,请注意。
五、尚未出台的原有政策:(保持联系,把情况尽量写清楚,留下电话的我会备案并在能办的时候通知您)
1、单身:本科有学位并且毕业3年以上才可。专业有严格限制,不是任何专业都可以进沪
(目前不可办理)。
2、已婚:双方都是外地户口时:一方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有学位),另一方及小孩都可随迁即全家都可以迁入上海。用人才引进政策。(目前不可办理) 3、硕士、高级职称等条件较好的,或许政策能早点开放。
六、说明:现在很难办理,政策太紧。指标有限,欲办还是从速。不知道以后的户口是否还能办理。
时间:人才引进1-2个月左右,夫妻分居1个月左右。
诚心想办的话,最好留下联系方式。 如果你还没有认识到上海户口的真正意义的话,请别与我联系。
联系方式:(优先使用),(24小时内回复,请直接用回复) 需要来信告诉的资料:(必须全部列明,谢谢支持)
夫妻分居:双方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出生年月,有无中级职称及考评时间,上海方户口进沪年月,结婚年月,有无房产,有无小孩及小孩户口所在地等
人才引进:一方或双方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出生年月,中级职称,小孩情况,有无房产等等。
七、人才引进程序,夫妻分居,留学安置 1、单位备齐材料;
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
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
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
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八、拥有上海户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可享受正规的医疗保险 2. 可享受上海市失业保险 3. 可享受上海市养老保险 4. 可享受上海市住房公积金
5. 可提高就职机率,上海的外企/大公司招聘的高级人才或高薪岗位, 都要求必需有上海户口
6. 可享受上海市创业辅导及申请非正规就业(可免税3年,可提供贷款) 7. 可享受上海市就业培训补贴
8. 子女入托和就学无须另付赞助费
9. 小孩能进入更好的大学(同一个学校上海考生比外地考生要低60-80分) 10. 可免签证香港旅游
11. 感受国际大都市的形象,备感海派文化
12. 价格优惠(买房转户口还需交几万块城市建设费)(不过现在蓝印户口都取消了) 13. 谈恋爱有上海户口更有优势
14. 上海市作为一个未来的国际大都市,它的福利制度将会比中国其他地方高出很多 进沪途径有:人事局、公安局、劳动局。人事局的审批是最快的。比如夫妻分居:人事局0-5年
之内就能解决,但公安系统时间就很长(8-15年)。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受理对象主要包括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包括两大类: 1、按照日起施行的《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持证人员;
2、按照日施行的《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申领的就业类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持证人员(不包括投靠亲友、就读、进修类《上海市居住证》);
二、申办依据: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7号)(以下简称“办法”);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09]23号)(以下简称“细则”);
三、申领件: (一)概述:
申领条件分为基本条件与激励条件两大类。其中基本条件有5条,激励条件有4条。符 合申领条件的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情形: 1、同时满足5项基本条件;
2、同时满足基本条件第3、4、5项及激励条件第1项; 3、同时满足基本条件第3、4、5项及激励条件第2项; 4、同时满足基本条件第1、2、3、5项及激励条件第3项; 5、同时满足基本条件第1、2、3、5项及激励条件第4项;
(二)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包括5项: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累计满7年; ?此处《居住证》的累计有效时间应当以《居住证》上记载的有效期为准。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此处特别注意的是两点:
1)险种是指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法施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而对于大量《居住证》的持证人员未缴纳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而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情况,目前尚不能进行相关缴费年限的折算,有待进一步政策的出台;
2)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如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在持证期间因个人收入低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而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的零纳税申报记录。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对于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要通过考核复评;
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激励条件
激励条件包括4项: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基本条件中第(1)、(2)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重大贡献”是指是指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目前关于远郊地域的划分尚未明确,有待进一步政策出台。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基本条件中第(4)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目前关于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尚没有明确规定,有待进一步政策出台。
4、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三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本办法基本条件中第(4)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关于聘用员工的人数目限制究竟是指每年新聘员工的数目还是指每年在册员工的数目,,目前尚不明确,有待进一步政策出台。
四、申报材料:
(一) 符合申办基本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2、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5、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地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7、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 ?经批准,
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9、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婚育证明材料: ?未婚者: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已婚者: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离婚者: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2、本市落户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及同意落户证明。
13、子女随迁材料: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部门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在中专就读的不属于可以随迁范围。
(二)满足相关激励条件的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补充提交下列材料: 1、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
本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 ?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不受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连续三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 ?投资人的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报流程
1、单位网上注册(21世纪人才网);
2、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人事干部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申报材料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
3、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六、迁入户口流程
1、持证人员在取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后,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部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轮侯制度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行网上办理,按照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自动生成网上顺序号进行排队轮侯。超过当年调控总量的,继续予以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的,依此进入下一年度办理。
入上海户口条件篇九:《2014上海落户研究生评分标准(凡是总分达71分直接转为上海户口)》
在上海落户研究生评分标准(凡是总分达71分直接转为上海户口)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的正规过程是:用人单位凭《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凭证》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或通过市就业指导中心网址下载。学生凭《申请表》向学校索取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并将《申请表》、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有关材料交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学校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再交还本人。然后,单位再将《申请表》交与就业指导中心,等待批复。一般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批复,其中硕士或以上学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予以批复。
2011年上海户口评分标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附件一 )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国际性或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⑴拥有专利证书: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5分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分
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3分
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1分
4.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 2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 5分
担任董事 2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5分
二、用人需求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信誉度良好 5分
(二)重点领域要素
录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依据《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及“十一五”期间人才需求调查结果制定,见附件三)毕业生 3分
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见附件三)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的毕业研究生 3分
(三)重大项目要素最高不超过10分承担国家级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远郊地区社会事业单位、市级艺术剧团等用人单位急需的构建和谐社会紧缺人才。具体项目及用人单位名单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
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 附件二: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附件三:2007年上海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
以及中国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其它“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水产大学
上海电力学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杉达学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上海化工研究院
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
2007年上海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
一、研究生专业及代码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080204 车辆工程 010102 中国哲学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010103 外国哲学 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20102 经济思想史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20105 世界经济 080502 材料学
020201 国民经济学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80600 冶金工程
020203 财政学 080601 冶金物理化学
020204 金融学 080602 钢铁冶金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80603 有色金属冶金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20208 统计学 080701 工程热物理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80702 热能工程
030101 法学理论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入上海户口条件篇十:《办理上海户口要求》
上海降低人才类居住证门槛大专生和高技能人才可申办人才类《居住证》
人才类《居住证》的有效期在一定年限以上的,可以申请子女在上海市就读。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具备相应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符合相关规定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上海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上海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
东方网9月9日消息: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的集聚效应,满足各类人才的落户需求,上海市人保局于8日出台《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引进人才的落户标准进行细化。
同时降低申办人才类《居住证》门槛,首次明确将大专生和高技能人才纳入申办范畴,学历条件从本科放宽至大专。按照相关规定,持有人才类《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相关待遇。根据昨日发布的《关于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有关问题的通知》,22类104个专业列入应届非上海生源高校专科毕业生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紧缺专业,此《通知》自印发之日起5年有效。
引进人才落户标准细化
《关于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中规定的“重点机构的认定”、“行业专门人才的标准”、“特殊人才的评价机制”、“创业投资人才的标准”等重点问题进行细化:
一是明确了“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认定范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提出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范围,经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后,纳入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的范围。
二是明确了高技能人才申请落户的职业、工种范围(见右表)。
三是明确了航运、传统医学、体育等行业专门人才的引进标准和有关程序。
四是明确了区县投资创业人才的引进标准,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制订,报区县政府批准后执行。相关标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审核依据。
五是明确了特殊人才的引进落户,采取“同行专家或相关部门评估、行业或区县推荐”的推荐机制和“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集体商议评定”的审核机制。 人才类居住证申办门槛降低
《关于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两方面进一步放宽了申办《上海市居住证》(人才类,下同)的条件:
一是符合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类别目录的人员,其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的学历条件从本科放宽到大专。紧缺急需专业类别目录由市人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见右表)。
二是明确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范畴,具有国家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本市重点行业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在与实际用工的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为其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紧缺急需的特殊专门人才,可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评估推荐意见,经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截至目前,办理上海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已达到37万人。
“引进人才申请落户”政策解读《通知》中所指的金融重点机构: 1.在沪金融要素市场。
2.总部在沪银行及其在沪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沪分行,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以及上述银行在沪持牌运营机构。 3.总部在沪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级以上),基金管理公司和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 4.总部在沪且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在沪分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外资法人银行,外资保险子公司。
6.其他金融重点机构。具体范围,由市金融办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同意。 《通知》中所指贸易重点机构:
1.本市重点发展的电子商务机构。2.具有商务部核发的融资租赁牌照的非金融类融资租赁机构。具体范围,由市商务委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同意。 《通知》所指的航运重点机构:
1.航空领域的交通管制、适航审定、客货运机构和运输机场等机构。2.航海领域的航运市场、航运保障、规划、监管、设计以及船舶验收、船舶客货运等机构。具体范围,由市建设交通委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同意。
《通知》所指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包括新能源、民用航运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航天等,上述领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均可作为重点领域给予重点支持:1.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机构。2.中央在沪企业。3.经国家备案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4.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单位。具体范围,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提出并报联席会议同意。
行业专门人才如何引进落户?
一是具有明确标准的行业专门人才,如饱和潜水员、空气潜水员、船长、试飞员、飞行员等航运专门人才,国医大师、名中医等传统医学人才以及经认定的体育专门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
二是暂时难以明确标准的行业专门人才,如文化艺术、农业技术以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纳入特殊人才评价认定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价后出具评估推荐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集体商议评定。
投资创业人才如何引进落户?
根据《通知》的规定,区县投资创业人才的引进标准,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制订,报区县政府批准后执行。相关标准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作为审核依据。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如何引进落户?
用人单位引进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同行专家或相关部门对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等进行评价后出具评估推荐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集体商议评定。
应届非上海生源高校专科毕业生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紧缺专业表 (23类104个专业)
农业技术类: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植物保护
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水上运输类:航海技术、国际航运业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检验、航道工程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船舶舾装
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飞行技术、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特种车辆维修、航空油料管理与应用、飞机制造技术、航空电子电气技术、飞机维修、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
港口运输类: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
化工技术类: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高聚物生产技术、化纤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炼油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涂装防护工艺、化工设备与机械
制药技术类:生物制药技术
电力技术类: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输变电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类:给排水工程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精密机械技术、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焊接质量检测技术、技工加工技术、飞行器制造工艺、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
自动化类: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工业网络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包装自动化技术
机电设备类: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设备安装技术、导弹维修 汽车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
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航空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无线电技术、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 通信类: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 纺织服装类:服装设计与加工
包装印刷类: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印刷设备及工艺、出版与电脑编辑艺术 临床医学类:麻醉学 护理类:护理
医学技术类:医学影像技术、医疗仪器维修技术、临床工程技术 公共服务类: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
表演艺术类:音乐编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
高技能人才申请落户的职业、工种范围(共42项)
工具钳工、工具钳工(注塑模)、工具钳工(冷冲模)、冷作工、模具设计师、长度计量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维修电工、电焊工、电梯安装维修工、电切削工(电火花线切割)、电切削工(电火花成形)、集成电路版图设计师、电子仪器仪表装调工、电子仪器仪表修理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维修钣金工、起重工、天车工、化学分析工、钳工、修钳工、装配钳工、镗工、热处理工、电机装配工、无损检测员、汽车装配工、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电气试验员、变电设备检修工、通信电力机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电解精炼工、火法冶炼工、铁路信
上海市文化人才开发专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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