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电扇维修门市部房的临时用电用了三年了,现在需要安装正式用电,物业收取之前的

商品房接通临时用电 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业主依约接收商品房后发现房屋接通的为临时用电,多次要求开发商整改并赔偿损失未果,遂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纠纷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接通临时用电没有达到商品房合同约定的通电使用条件,判决开发商酌情赔偿业主违约金1000元。
  日,家住江北区的何先生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恒大公司在日前交付房屋时,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包括通电,须符合使用条件,否则视为被告延期交楼,构成违约。
  日,何先生签署《收楼证明书》,即接收房屋并居住使用。
  入住后不久,因房屋接通的为临时用电,电压不稳,造成频繁跳闸停电。
  何先生诉称,日至日期间,小区使用的为临时用电,违反了买卖合同中“每户设独立电表”的约定,应视为延期交房的违约行为,遂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按照已交房款每日万分之一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26499.62元。
  开发商辩称,开发商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房屋在通过相关部门,强电主管机构专项验收后,2011年5月合法取得《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且何先生收到《收楼通知书》时,对房屋的配套设施,每户设立独立电表、电线暗装并未提出意见,当时房屋已经通电。
  另外,若何先生认为房屋达不到竣工交付条件,交房日强电状态不具备使用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开发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如法院认定违约,违约金的金额也应以弥补上诉人的损失为限。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房屋接通的是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不符合交易目的,应视为违约。鉴于何先生未提供证据证明实际遭受的损失,且双方约定违约金明显过高,故法院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综合考量,酌定开发商支付违约金1000元。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商品房通电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视为延期交房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为实现特定交易目的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双方当事人对具体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时,应依照合同订立的目的及交易规则、交易习惯等寻求双方真实的或应有的意思表示。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通电的要求系需要达到“使用条件”,结合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及日常交易习惯。
  该“使用条件”应理解为合法、正常的用电。对于“非正式供电”的行为,即使实际上达到了通电的效果,但并未纳入城市供电网络,既不符合《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也不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交易习惯,不能视为其达到了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
  故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于日前通电并达到使用条件,视为延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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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临时电,很想“转正”,可是好难哦
  记者走访了解,目前阜城多个小区使用“临时电”,居民担心用电出问题,可这些电“转正”有点难。
  讯:5月26日,晚报报道了阜城水利明珠小区停电多日,居民日子难熬一事。
  经阜阳供电公司抢修,当晚,该小区终于来了电。可居民心里始终不安:小区用的是“临时电”,“后遗症”很多,不是长久之计。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阜城多个小区使用“临时电”,如何“转正”成了难题。
  后续 电来了,可“临时电”仍让人忧心忡忡
  日前晚上9时许,记者再次来到水利明珠小区,只见小区里家家户户亮起了灯,显然不同于前几日一片漆黑的情景。
  “供电公司的人修了一天,5月26日晚上10点之前来的电。”小区门卫吕大爷指了指门口堆放的废弃电缆说:“地下电缆都烧坏了,他们给换了新的。”
  见到记者,多名小区居民凑了过来。“我们用的是‘临时电’,什么时候能‘转正’”“天热以后用电量大,要是配电设施又坏了怎么办”……虽然暂时松了一口气,可这些问题仍像一块石头压在他们心上。
  因为用的是“临时电”,该小区的电费一直是0.64元/度,高于“正式电”0.57元/度的价格。要多交电费不说,由于电压不稳定,跳闸停电也成了“家常便饭”。
  追问 “临时电”为啥难“转正”
  该小区物业的张经理告诉记者,“临时电”是开发商遗留下的难题。
  为解决小区临时用电“转正”的问题,张经理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同时他想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跟物业一起找开发商,“双方坐下来谈一谈,看小区配电设施改造需要多少钱,该怎么办”。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阜城使用“临时电”的小区不在少数。小区居民与供电公司中间隔着违章操作的开发商,让用电“转正”困难重重。
  “要把‘临时电’转为居民正式用电,还需投入一笔配套建设资金。有些开发商为了减少成本,故意不申请正式用电,有的甚至将房子卖完后一走了之。”阜阳供电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临时电”供电容量小,在用电高峰期往往会因负荷过大导致停电。
  据介绍,《供电营业规则》第12条规定: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临时电源,临时电使用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不办理正式用电手续,供电企业将终止供电。
  按照规定,小区如果不及时将“临时电”转为正式供电,有被供电公司终止供电的可能。“但如果把小区的‘临时电’停了,业主就无法正常生活,开发商还可能借机推卸责任。”上述相关负责人说。
  提醒 买房时,看清是否会正式供电
  记者查询得知,“临时电”大多存在乱停电、电价高等弊病。而且,一旦开发商消失,小区“临时电”转正式用电所需的费用就要由业主承担。此外,还会导致租金下降、房屋贬值。因此,居民置业时一定要多加防范。
  为避免落入“临时电”陷阱,购房者在购房前一要仔细考察小区市政配套的建设情况,如果配套不完善,最好另觅他区,因为这些区域的楼盘很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会用“临时电”;二要看供电公司批复给开发商的供电方案,查看开发商与供电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否为正式供电。
  而最有效的办法是购房者要求开发商在上注明:入住须提供正式用电。如果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根据合同注明的赔偿事宜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   记者 李京泽 实习生 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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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住宅楼一直使用临时电
渤船远航绣园小区居民困扰不断
本报记者 崔雪莉 郝彦博 文/摄    一个星期停三次电,电器莫名其妙被烧坏,谁住在这样的小区里都会纠结。而在渤船远航绣园小区就有一些居民天天为电发愁,居民们说,楼里楼外裸露的电线纵横交错,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用电高峰都可能随时断电,断电的原因是小区有13栋楼一直使用临时电。什么原因,致使这个小区没有转成正式电呢?本报进行了调查。  
频频停电原来竟是“临时用电”  
该小区居民宿女士说,她购买的是渤船家园的集资房,2007年入住,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上门齐卫生费,水电费。电费每度5角,每个月宿女士都按时交。刚入住时,因为入住率不高,宿女士没有发现电有什么问题。2010年开始,随着住户陆续入住,小区的电开始不稳定,每到用电高峰期经常发生断电现象,宿女士这才发现小区使用的是临时电。“刮风、下雨、天热开空调都可能断电。竟有一个星期断了3次的时候。”断电后,小区物业的电工有时会立即来修,有时要等到第二天才能修,有些技术问题,电工解决不了的,就要等两三天。无奈的宿女士曾向收电费的工作人员反映问题,回复是让她找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元门上三次贴出停电告知书  
临时电的问题一直困扰小区住户。近期,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写给业主的停电告知书更是让宿女士紧张起来。据宿女士说,日,每栋楼的单元门上贴了一张停电告知书,大致内容为: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电费元,依据有关规定,从7月31日10时起停止供电。看到通知后,小区的业主都很着急,5位业主代表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后,那次没有停电。  
8月10日,单元门上再次贴出告知书,内容和第一次大体相同。8月11日,5名业主代表再次反映情况,最终没有停电。  
8月27日15时,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贴出第三张停电告知书,上面写着:日,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书面承诺,日10时前,缴纳所欠电费及预存电费共计30万元整,如不能足额按时缴纳电费,同意供电部门于日10时终止供电。  
三次接到停电告知书,宿女士既担忧又困惑,她想不明白,电费每月都按时交给了物业,为什么开发公司还欠了供电公司这么多钱?  下转4版  今点击  本报记者 崔雪莉 郝彦博 文/摄  上接1版  电线楼里楼外交错  
9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渤船远航绣园小区,27号楼一门市房老板告诉记者,每个月中旬物业会来收电费,8月曾停过电,店铺的收款机不能工作,非常影响生意。  
另一位居民反映,今年夏季有一次电压变成了380伏,一些居民家的冰箱、彩电、抽油烟机等电器被烧坏,现在很多单元门的门铃都不能使用,也是由于电压不稳被烧坏的。这些年来,好多家电器被烧坏过,电器损坏的居民也曾到物业做过登记,但从来没有得到过赔偿。  
记者观察到,仅22号楼与27号楼之间就有数根电线凌乱地“躺在”地上,部分电线绝缘层破损。22号楼的一侧,塑料布下一个破旧的电闸箱用几块砖头垫起,箱子外壳已经上锈,没有箱门,电线直接裸露在外面,从箱里接出的4根电线延伸到周围的住宅楼里。据居民关女士介绍,电闸箱裸露在外,极易造成触电,有的电线线头露在外面,居民自行用塑料布包上,用石头压在墙角,为的也是避免小区的居民触电。  
在22号楼2单元楼道里,记者看到两根电线顺着楼梯从一楼伸向二楼,然后又延伸到窗外,电线悬在空中,离地约有20厘米。关女士说:“用临时电的住宅楼2单元和4单元的楼道里电线都悬着,居民天天迈过电线下楼梯,老人、小孩都要特别注意,否则就会被绊倒。”  
关女士表示,供电公司贴出停电通知,居民都非常着急,找到物业,物业说是小区的高层楼欠供电公司的钱,但是高层用的是正式电,不欠钱楼房却要停电?居民纷纷表示无论是谁欠钱,开发商和供电公司都应尽早协商解决,早日让大家用上正式电。  供电的事牵涉两家房地产公司  为什么小区多年来都没有用上正式电?葫芦岛渤船家园物业公司经理孙女士说,园区一共39栋楼,6、12、26、27等13栋楼是临时电,小区共分三期工程,二、三期的房子没有使用正式电,其中有几栋高层楼是由葫芦岛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渤船家园房地产开发二分公司建设,二分公司名义上是分公司,实则是合作伙伴。  
2012年,二、三期工程开始动工安装正式电供电设施,业主对楼与楼之间设置的配电箱位置存有异议,供电部门出了几套方案后,2012年秋和2013年春施工方案正式进行,2014年3月小区正式电配电设施工程完成。  
在此期间,二分公司负责的高层楼于2009年10月提前竣工,葫芦岛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正式电申请。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小区工程整体完工才能统一通电。但考虑到可以减少一些损失,葫芦岛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日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同意高层住宅先通电。因为二分公司欠葫芦岛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约1600万元,所以二分公司负责交款1100多万元,最终先通了电。  
2014年3月渤船家园的正式电供电工程完工后,一直想转正式电。直至日,葫芦岛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供电公司提交《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经核查是高层建筑超了约4万平方米。供电部门要求补交欠款285.1万元才能对5#变电站送电。  希望结清欠款彻底解决“临时代永久”  
9月11日,记者在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了解到,临时电是短期使用,为居民小区楼体建设用电,不能代替正式用电向居民小区供电。临时电供给居民小区使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供电公司曾到渤船远航绣园小区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电线裸露等问题无偿进行了维修。  
渤船远航绣园小区为什么存在一部分楼房通正式电一部分没有通正式电?接待记者的供电公司曲主任说,葫芦岛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日申请渤船远航居住区绣园小区用电,小区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居民住宅1348户,商网91户。供电公司于日答复供电方案,新建10千伏变电站3座,命名为5#、6#、7#变电站,各安装630千伏安变压器2台。2010年8月,供电公司与开发单位签署了渤船远航绣园小区新建住宅供电工程建设协议。协议建筑总面积15.89万平方米,建设费共计1167.44万元,葫芦岛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两次缴纳费用,并于2011年4月完成缴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协议约定“新建住宅供电工程建设费,应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核算建设费金额,多退少补。”2013年4月,在开发公司的请求下,供电公司将批复建设的3座变电站中的6#、7#变电站验收合格并送电。5#变电站因站址问题导致施工受阻,经开发单位改变站址位置后于2014年3月竣工。根据双方协议,供电公司在5#变电站送电前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对建设费金额进行了重新核算,渤船远航绣园小区共应收取建设费1452.54万元,即应再收取285.1万元。造成此事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单位直至日才提交《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根据双方协议,开发单位再补交该笔费用后,供电公司方能履行5#变电站送电手续。供电公司多次催促,但开发单位至今未补缴建设费,导致供电公司无法对5#变电站送电。  
曲主任说,工程开发前期没有准确的房产测算面积,供电公司根据开发公司提供的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计算建设费金额,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送电前,供电公司按实际竣工建筑面积核算建设费金额,多退少补。工程完工后,根据开发公司提交的《房产面积测算报告书》进行最终核对,一般差额不会超过10万元。像渤船远航绣园小区,最终核算面积多了4万平方米,比较少见。  
供电公司当初是否知道有两家房地产公司?曲主任说,到供电公司办理正式用电申请的是葫芦岛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申请材料的公章都是葫芦岛渤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只有此公司和供电公司有供用电合同关系。  
供电公司一直希望居民能用上正式电,因为开发商的行为不但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同时也让供电公司十分被动。不仅是建设费没有补缴,截止到日开发公司欠电费30万元,开发公司书面承诺缴纳电费,但是仍未补齐。因为地方国网供电公司没有权利减免费用,所以供电公司正在积极与开发单位沟通、催促。供电部门也呼吁解决这一问题,相关开发单位应尽早落实资金,建设正式供电设施,供电部门将全力配合彻底解决“临时电代正式电”的问题。  
供电公司提醒居民,办理入住时一定要看清供电公司的用电手续,否则您的用电将存在一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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