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旧县街道办事处市民在那里办医保,需要要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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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DOC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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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哪些人可以参加重庆市居民医保?①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园机构在院幼儿(以下统称城乡居民);②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③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新生儿)。参加重庆市居民医保什么时候缴费?城乡居民户籍在本市的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清当年的医保费用。大学生在渝高校大学生为每年暑假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新生儿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2017年重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居民2016年9月-2017年6月参保缴费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2017年7月-9月底参保缴费一档:140元/人/年+原由财政补助部分二档:350元/人/年+原由财政补助部分大学生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新生儿2017年1月-6月底参保缴费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2017年7月-12月底参加当年医保缴费一档:140元/人/年+原由财政补助部分二档:350元/人/年+原由财政补助部分如何参加重庆市居民医保?城乡居民①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参保缴费。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可按当地政府要求,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大学生在渝高校大学生在其就读学校办理。新生儿独立参保监护人在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参保缴费。参保缴费后何时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当年9月-12月底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12月31日。当年1月、2月参保缴费: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当年12月31日。当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需等待9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大学生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后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止。如何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儿童参保 医疗机构级别 一档缴费 二档缴费
报销比例 一级 80% 85%
二级 60% 65%
三级 40% 45%
基本医疗报销限额 8万 12万
大病报销限额 20万 20万
办理了转诊和转院如何享受待遇?非渝中区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来我院就医,可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转诊,申请成功后报销比例会提高5%,门槛费降低5%;如在当地住院后转入我院的患者,可在当地住院医院及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转院,申请成功后报销比例会提高5%,门槛费补差价。重庆市各区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区县医保中心 居民医保联系电话 区县医保中心 居民医保联系电话
重庆市医保中心费审科 22997 武隆县医保中心
大渡口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50805 南川医保中心
江北区社保局
潼南县医保中心
长寿区医保中心 52242 奉节县合管办
南岸区居民医保中心
万州区居民医保中心
铜梁医保局
石柱县医保中心 37508
北碚医保中心 46096 城口县医保局 22719
渝北区合管中心 06619 酉阳自治县医保局 30972
合川医保中心
荣昌县医保中心
永川区医保中心 89509 彭水县医保局 91278
巴南区居民医保中心
大足医保中心 22375
渝中区医保中心
秀山县医保局 68146
江津区医保中心 76200 巫溪县医保局
綦江区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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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医保局
九龙坡区医保局 19157 万盛经开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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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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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城镇居民医保卡下月发放
日17:32  
铜梁政府网 
近日,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已基本建成。下月起,8万余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卡将陆续发放到参保人手中,参保人可在当地社保所领取该卡。
今年我县共有8万余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前期个人申报工作基本结束,但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尚未建成,不能开展办卡、受理、审核、报帐等相关工作。参保人符合报帐的费用先行垫付,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成和办理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卡后进行补报。 从下月起,参保人可持相关手续到当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卡。目前,县医保中心已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卡分发到各个乡镇(街道)社保所。 [责任编辑:Wycqdal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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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2015年度参保政策解读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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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近日以渝人社发〔号文件印发全市执行。为便于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现对有关参保政策解读如下:
& &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 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城乡居民);
& & 2.在渝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 & 3.2015年出生并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以下简称新生儿)。
& & 二、参加我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什么时候缴费?
& & 1.集中缴费时间为:2014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
& &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我市2014年9月―2015年8月学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其缴费时间为2014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
& & 3.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 & 4.错过以上缴费期的,也可在日前参保缴费。其中6月30日后参保缴费的不享受财政补助,所需资金全额由个人承担。
& & 三、参加我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方式是什么?
& & 1.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学生等也可按当地政府要求,由当地学校统一组织。
& &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以学校为单位负责组织。
& & 3.新生儿独立参保:由其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手续。
& & 四、201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 & 1.日前参保缴费的:一档为80元/人•年,二档为200元/人•年。6月30日后参保缴费的:一档为80元+财政补助,二档为200元+财政补助。
& &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4年9月―2015年8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一档60元/人,二档为150元/人。
& & 3.新生儿在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一档为80元/人•年,二档为200元/人•年。6月3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一档为80元+财政补助,二档为200元+财政补助。
& & 五、2015年度哪些居民可以享受到政府缴费资助,标准多少?
& & (一)资助对象。(1)城乡低保对象; (2)城市“三无”人员; (3)农村五保对象; (4)城乡孤儿; (5)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6)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7)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包括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8)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即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的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大学生,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大学生,重度(一、二级)残疾大学生。
& & (二)资助标准。自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一档的属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的给予全额资助(80元),其他对象给予50元标准资助;参加居民医保二档的统一按 60 元标准资助。
& & 六、居民参保缴费后,从什么时候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 & 1.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日―12月31日;在2015年2月底前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12月31日;在日(含)后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 & 2.在2014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参保缴费的在渝高校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日―日。
& & 3.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缴费的,其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日。未独立参保缴费的,可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 七、居民医保待遇项目、标准及有关要求,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号)规定执行。
& & 八、咨询电话
& & 市咨询电话:12333
& & 区县咨询电话:
& & 万州区 &涪陵区 & 黔江区
& & 渝中区 &大渡口区 江北区 &
& & 沙坪坝区龙坡区 南岸区&
& & 北碚区 &渝北区 &巴南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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