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噪音大找了,物业,开发商房管局备案,质量监督局,房管局,环保局,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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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外墙坏了,物业不管,说是过了保修期,你给我问问,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好啊,找哪个部门啊,找到房管局
楼房外墙坏了,物业不管,说是过了保修期,你给我问问,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好啊,找哪个部门啊,找到房管局物业投诉处不管怎么办?
河北 沧州 发表时间: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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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一楼该不该交电梯费?重庆物价局房管局回应
文章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时间: 11:23:13
随着城市发展,如今高层住宅越来越多。就拿咱重庆来说,二三十层高楼随处可见。但万丈高楼平地起,一楼二楼该不该交电梯费?又合不合理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九龙坡万佳苑小区一二楼要均摊电梯费用二楼:拒缴电梯费被起诉据此前报道,吉林省长春市李先生购买了一套2楼住房,每年缴纳物业费1308元,此外每月还需缴20元电梯费。“我和物业公司也沟通过,家人都不坐电梯,所以也不想缴纳电梯费。”李先生认为,毕竟二楼也不高,没乘坐电梯理应不缴电梯费。但他不久后就收到法院通知,因连续5年没有缴纳物业费和电梯费,物业公司将他起诉到法院。一楼:不用电梯何来电梯费跟李先生的情况类似,家住重庆合川花滩西庭花园的尹先生也曾遇到同样问题,不同的是,他住一楼。“原本物业费1.1元/O,另外还要10元公共能耗费和10元电梯费。我明明已经交了物业费,却被告知还要交电梯费。我家住一楼,根本用不到电梯,何来电梯费?”尹先生觉得冤枉,无缘无故每年多交120元电梯费,太不合理。其他楼:作为整体有费同交住一楼二楼很少用或不用电梯的居民,究竟该不该为电梯费买单呢?读者秋秋住在江北区大石坝东原小区某栋13层,她说自己每月都是统一的物业费,没听说有单独的电梯费。“单纯就住一楼这个事来说,一楼住户没有义务交电梯费。”读者小磊家住渝中区石油路名都小区,他住5楼。“一楼还是应该交电梯费,毕竟房子是整体,你不享受电梯不代表你不用交钱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读者蓉蓉家住巴南花溪青年国际小区。她说,当初为了老人出门回家方便才买的一楼。对于公摊费用(包括电梯费),她说既然是物业管理费,大家都交一样的,还是该交,不用电梯也没有什么,毕竟家里老人得了便利。物管:电梯费都是业主均摊针对此事,物业单位怎么看?昨天,记者先后走访了多个小区。江北保利江上明珠小区所属保利重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小区住宅分公寓楼和高层,“目前高层住宅每月物管费1.8/O,另外公共区域用水用电都是业主均摊,每户每月均摊10块钱左右,其中就有电梯费,不论住哪一层,物业费和电梯、水电等公摊费,业主都要统一缴纳。”九龙坡区蜜城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除了1.1元/O的物业费外,每个月还有10块钱的水电公摊,这10块钱就包括电梯电费以及公共绿地用水费。“每月统一缴纳,不管是一、二楼还是高层,都需要缴纳。”渝北思缘逸家小区物管工作人员说,他们并没有专门去跟业主们收电梯费,电梯费用包含在物业费里面,没有单独列出来收费。小区物业费统一价:1.2元/O,即把所有小区公共费用都囊括在物业费中,不论1楼还是29楼。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多个小区,工作人员均表示,不论一二楼用不用电梯,这部分费用都要均摊到每家每户。渝北思缘逸家小区,电梯费用已算作物业费统一收取市物价局:重庆统实施“一费制”针对物业费中收取电梯费一事,昨日,记者咨询了重庆市物价局。一位姓刘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两年试点,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今年5月1日在全市实施,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规定,住宅物业费统一实施“一费制”,不再设立电梯费,水费等公摊费用,有电梯住宅根据等级不同,基准价分别是每月每平米1元、1.3元、1.6元、1.9元。简言之,新办法实施后,物业公司每月只统一收取物业费,不再另外收取公摊费用。“如果是在新办法实施以前签订的物业合同,业主则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新办法实施以后签订的物业合同,则统一施行一费制。”所以,电梯费包含在物业费中是合理的。市国土房管局:电梯维修一楼也不能例外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以前,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一般不含电梯费,电梯费需另行收取,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为图方便,将电梯费也纳入物业服务收费范围。新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统一施行“一费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电梯费问题,“不管是一二楼还是高层,都需统一缴物业费。”此外,如果涉及到电梯的维修,因为电梯是全体业主所有,这笔费用应该每位业主都要缴纳。律师:一楼拒缴电梯费不合理重庆智达律师事务所物业律师徐康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住宅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住宅的电梯属共有部分中的共用设备,属于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产权上属全体产权人所有,其设立目的在于服务全体业主,其费用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负担。”“一、二楼的业主有不乘坐电梯的权利,但不能以自己没有使用电梯为理由拒缴电梯费,不管是否使用电梯,都需要承担电梯费用。”徐律师还表示,业主如果以没有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此外,电梯损坏需要维修或者是更换时,所花的钱需要共同分摊,不管你是否使用电梯都需要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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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花城小区电梯噪音大 业主空着主卧当“隔音间”
时间: 09: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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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张永文
  家,是一个让人一听就觉得温暖舒心的地方;可如果家里噪音不断,甚至让人无法安睡,只怕“舒心”就要变成“烦心”了——有业主被电梯吵得不愿睡在主卧,有业主因供暖泵轰鸣、震动无法入眠,家给予人放松、休息的意义就这样被噪音破坏殆尽。
  其实这些“折磨”业主的问题早在出现前就可以规避,只要开发商、物业能“家吾家以及人之家”,相信小区业主们就能真正体会到家的舒心。
  待在卧室就能听到电梯上下的声音,这让刚刚入住新房的姬先生一家十分郁闷,多次找物业、开发商解决也没有得到结果。由于电梯噪音太大,主卧只能空着不住。
  业主反映:电梯声吵得晚上睡不着
  2011年,姬先生在位于泾渭新城的水岸花城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今年5月份刚一入住就发现主卧里能清楚听见电梯上下、开关门的声音,尤其到了晚上,电梯的噪音吵得人根本无法睡实。
  姬先生一直在外地工作,平时家里住着他的父母、妻子和孩子,由于主卧噪音太大,妻子平时就和孩子住在次卧。他妻子说:“幸好家里是三居室,要不都不知道让老人住哪。孩子要上学肯定不能住在那屋,所以主卧只有我老公回家的时候住,平时都空着,当‘隔音间’。”
  自从发现电梯噪音问题后,姬先生就开始向物业、开发商反映,可都过去半年了,还是没能解决。
  记者体验:卧室里能听到电梯上下声
  12日上午,记者来到姬先生家,单元的两部电梯门上都写着“电梯噪音,我抗议”的字样。姬先生家是楼顶的复式房,他家楼下的客厅基本听不到电梯的声音,但当来到楼上南侧的主卧,就可以听到明显的“呜呜”声音,有时还夹杂着“啪啪”的声音。当电梯在楼房高层处停靠时,还会发出很大的声响。姬先生的妻子说,晚上声音比这还响。
  对于电梯噪音这么大的原因,姬先生的父亲说,10月份开发商叫人给电梯井里加了一层海绵,那次他看到电梯井就紧挨着他家主卧,没有隔音墙。“如果在电梯与卧室的墙之间再加层隔音墙,就没有那么大的声音了,这应该是房子设计有问题。”姬先生的父亲说,“楼顶上的电梯机房也是噪音源之一。”
  姬先生说:“物业、开发商到家里来过很多次,修过电梯、加过隔音层,都没用,11日还叫来检测机构测噪音值,结果好像是42分贝。”
  业内分析:隔音措施得当就不会扰民
  12日,该小区物业的一位工作人员称,这个问题他们只能帮姬先生找开发商协调解决。随后,西安中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杨先生表示,该小区投诉电梯噪音的业主不只姬先生一家,噪音来源主要是电梯机房,公司对这个问题也很重视,为此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未达到理想效果。
  杨先生说,11日,他请高陵环保局某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对姬先生家里的噪音进行检测,结果测得噪音峰值为42.7分贝,平均值不到40分贝。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这一数值在国家标准之内。尽管如此,公司仍会尽力为业主解决困难,目前公司正联系专业做电梯减噪工程的公司。通过专业减噪一般噪音值能下降10分贝左右,工程大概需要20天。
  根据2011年实施的《民用建筑隔声涉及规范》规定,卧室内允许噪音值最低要求为白天45分贝,晚上37分贝。
  据从事建筑设计工作近30年的张先生说,电梯井如果严格采取隔音措施,就不应该出现姬先生家这种情况。但即使这样,仍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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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编辑:
顾柠语(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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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6142北京小区业主被电梯烦扰8年 环保局:建工物业应负责
记者:问题现在国家没有居民室内的标准。
闪经理:您要如果是采访,您最好核实好。
判断居民室内电梯噪声是否超标究竟要使用什么样的评价标准?记者找到了类似案例: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业主因电梯噪音诉开发商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开发商消除电梯夜间运行的噪音污染,确保噪声排放限值不超过30分贝。法院审理认为,在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居民楼内电梯噪音排放标准的情况下,《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噪声排放的环境区分及排放限值作了详细分类,明确规定了住宅卧室等以睡眠为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的噪声排放限值。以《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作为认定本案噪声排放是否超标的依据,较为客观、合理。
这个案例中提到,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居民楼内电梯噪音排放标准。这也就意味着,由电梯引发的噪声问题没有人监管,没有适用标准,业主遇到类似问题,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记者也注意到网上还有其他案例,业主经历相似,判决结果不同。我们希望,环保部门能将这一问题界定地更加清晰、明确,这样才能够避免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张女士现在最担心的问题是,电梯无法消除噪音有可能是因为电梯实在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因为这栋楼的电梯,已经出现过两次滑梯故障,而且物业只提噪音是否超标的问题,从不提让电梯公司的人上门查明具体原因,然后在对症下药,因此,她觉得电梯可能“病得不轻”。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对此解读。
经济之声:不论是否超标,是否都应该由物业负责检修,直到消除噪音为止?也就是说检修的责任是不是应该由物业来承担的?
李斌:首先由物业承担,物业联系作为电梯的生产厂家,因为它们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标准,而检测一下这部电梯噪声排放的源头在什么地方?物业公司应当有这个义务,因为业主投诉了很多次,这么多年了,应当积极配合解决。业主应该跟物业公司共同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噪声检修机构,来对于夜间以及昼间这台电梯它所发生的噪声分贝数进行一个明确。噪声检测是需要有很多的专业条件的,一是要有专业的仪器,第二要选择噪声检测的点,它的位置它的高度它的数量都有一些确定的要求。如果仅仅凭一个简单的仪器,肯定没有办法得出准确的结果。
当知道排放的分贝数是多少的时候,可以参照相关的社会生活环境的标准,而判断一下是否超标。如果是,这个时候作出检测机构,它应当给出我们一个检测方案来,因为业主最关心的是如何把这个困扰永远的消除掉。无论是电梯能够采取措施降噪,并且维修保养,还是说我的墙壁,墙壁是否有相关的隔音的设施,这样无论费用由谁来出,那是一个后续的问题。但是我们的业主最关心的是如何解决问题,而这个检测本身费用不是很高。所以,物业公司首先支付这笔费用,跟业主共同选择放都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机构,这个基本的事实要查清楚,之后再考虑如何解决的问题,这是当务之急。
经济之声:换句话来说,刚才李斌先生列举了很多物业应该做的事情,可是我们的业主长达八年之久的投诉换来得是物业方面用一个巴掌大的仪器检测出了晚上8点钟的时候电梯的分贝是36.1,也就做了这样一件事情,是不是我们的业主可以首先就是要来针对我们这个物业公司不作为的问题来投诉或者说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李斌:首先,物业公司如果没有有效的来履行检测电梯以及消除噪声污染的这种义务,我们可以去住建委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行政主管机关进行管理。其次,噪声污染的防止是由环保局作为行政主管机关,我们可以要求环保局进行投诉,要求进行噪声的治理。至于说也没有标准,没有标准不意味着没有噪声污染。所以我们不能因为没有明确的室内排放标准,我们节否定噪声污染的事实,当然它的前提是它的排放分贝数到底是多少?我们给了一个基本的,另外一个标准可以作为参照数来对照到底是否超标,如果实在再不行的话,我们业主没有办法了,只好拿起法律的武器,走到诉讼,通过这种方式,要求比如说物业公司甚至开发商可能还要牵扯到电梯的生产厂家,当然这个具体还要看具体情况了,那么共同通过诉讼的情况找到噪声污染源,找到解决方案,最终解决这个问题。
经济之声:我们的记者是以业主的身份拨通了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住建委等等相关的部门的电话,电话被转接了多次之后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明确的告知我们的记者住宅市内噪声的控制标准,最后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记者,目前国家海没有出台居民室内噪音排放标准,邵桐律师这种法律条文又一次滞后的问题,我们到底应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它?
邵桐:我认为首先从国家到地方,都应该积极按照噪音污染法的相关规定,去积极主动履行制定相关法律政策的这种职能。另外就是我们的消费者应当向相关的行政部门提出这种要求,依据相关的规定,让相关的行政部门立法加快立法的步伐。其次就是可以通过相关刑事诉讼的方式,来起诉相关部门立法不作为的这种行为。
记者:问题现在国家没有居民室内的标准。
闪经理:您要如果是采访,您最好核实好。
判断居民室内电梯噪声是否超标究竟要使用什么样的评价标准?记者找到了类似案例: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业主因电梯噪音诉开发商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开发商消除电梯夜间运行的噪音污染,确保噪声排放限值不超过30分贝。法院审理认为,在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居民楼内电梯噪音排放标准的情况下,《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噪声排放的环境区分及排放限值作了详细分类,明确规定了住宅卧室等以睡眠为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的噪声排放限值。以《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作为认定本案噪声排放是否超标的依据,较为客观、合理。
这个案例中提到,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居民楼内电梯噪音排放标准。这也就意味着,由电梯引发的噪声问题没有人监管,没有适用标准,业主遇到类似问题,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记者也注意到网上还有其他案例,业主经历相似,判决结果不同。我们希望,环保部门能将这一问题界定地更加清晰、明确,这样才能够避免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张女士现在最担心的问题是,电梯无法消除噪音有可能是因为电梯实在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因为这栋楼的电梯,已经出现过两次滑梯故障,而且物业只提噪音是否超标的问题,从不提让电梯公司的人上门查明具体原因,然后在对症下药,因此,她觉得电梯可能“病得不轻”。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对此解读。
经济之声:不论是否超标,是否都应该由物业负责检修,直到消除噪音为止?也就是说检修的责任是不是应该由物业来承担的?
李斌:首先由物业承担,物业联系作为电梯的生产厂家,因为它们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标准,而检测一下这部电梯噪声排放的源头在什么地方?物业公司应当有这个义务,因为业主投诉了很多次,这么多年了,应当积极配合解决。业主应该跟物业公司共同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噪声检修机构,来对于夜间以及昼间这台电梯它所发生的噪声分贝数进行一个明确。噪声检测是需要有很多的专业条件的,一是要有专业的仪器,第二要选择噪声检测的点,它的位置它的高度它的数量都有一些确定的要求。如果仅仅凭一个简单的仪器,肯定没有办法得出准确的结果。
当知道排放的分贝数是多少的时候,可以参照相关的社会生活环境的标准,而判断一下是否超标。如果是,这个时候作出检测机构,它应当给出我们一个检测方案来,因为业主最关心的是如何把这个困扰永远的消除掉。无论是电梯能够采取措施降噪,并且维修保养,还是说我的墙壁,墙壁是否有相关的隔音的设施,这样无论费用由谁来出,那是一个后续的问题。但是我们的业主最关心的是如何解决问题,而这个检测本身费用不是很高。所以,物业公司首先支付这笔费用,跟业主共同选择放都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机构,这个基本的事实要查清楚,之后再考虑如何解决的问题,这是当务之急。
经济之声:换句话来说,刚才李斌先生列举了很多物业应该做的事情,可是我们的业主长达八年之久的投诉换来得是物业方面用一个巴掌大的仪器检测出了晚上8点钟的时候电梯的分贝是36.1,也就做了这样一件事情,是不是我们的业主可以首先就是要来针对我们这个物业公司不作为的问题来投诉或者说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李斌:首先,物业公司如果没有有效的来履行检测电梯以及消除噪声污染的这种义务,我们可以去住建委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行政主管机关进行管理。其次,噪声污染的防止是由环保局作为行政主管机关,我们可以要求环保局进行投诉,要求进行噪声的治理。至于说也没有标准,没有标准不意味着没有噪声污染。所以我们不能因为没有明确的室内排放标准,我们节否定噪声污染的事实,当然它的前提是它的排放分贝数到底是多少?我们给了一个基本的,另外一个标准可以作为参照数来对照到底是否超标,如果实在再不行的话,我们业主没有办法了,只好拿起法律的武器,走到诉讼,通过这种方式,要求比如说物业公司甚至开发商可能还要牵扯到电梯的生产厂家,当然这个具体还要看具体情况了,那么共同通过诉讼的情况找到噪声污染源,找到解决方案,最终解决这个问题。
经济之声:我们的记者是以业主的身份拨通了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住建委等等相关的部门的电话,电话被转接了多次之后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明确的告知我们的记者住宅市内噪声的控制标准,最后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记者,目前国家海没有出台居民室内噪音排放标准,邵桐律师这种法律条文又一次滞后的问题,我们到底应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它?
邵桐:我认为首先从国家到地方,都应该积极按照噪音污染法的相关规定,去积极主动履行制定相关法律政策的这种职能。另外就是我们的消费者应当向相关的行政部门提出这种要求,依据相关的规定,让相关的行政部门立法加快立法的步伐。其次就是可以通过相关刑事诉讼的方式,来起诉相关部门立法不作为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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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联系物业公司积极维修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27 更新时间: 16:33:09
11月20日下午,信息中心接到群众举报:豫港花园A区13号楼电梯出现故障,给业主造成很大不便。得知此情况后,信息中心迅速通知房管局,房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并与物业公司一道联系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抢修,及时排除了电梯故障,保证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21日,群众专门打来电话,对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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