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还有我的世界生存空间的空间吗?

宽带、视频、智慧家庭业务,留给广电生存空间还有多大?
宽带、视频、智慧家庭业务,留给广电生存空间还有多大?
奇闻西风瘦马
一直以来,节目内容资源掌控在广电手中,互联网和固网电话的发放权则由电信把握着。而随着我国“三网融合”战略的推出,电信和广电各自为政的局面被打破,基础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和广电网络、电视台等能提供一揽子的服务,电信业务和电视业务被结合在一起。目前三大运营商已经将视频业务列为战略性基础业务,广电也在积极的推进宽带业务。这样也直接带来了电信和广电运营商在一口锅里抢饭吃,市场竞争加剧。但从目前的发展态势上看,广电在宽带业务发展举步维艰的同时,视频业务生存空间也在被电信运营商挤压。而相反电信运营商的“超宽带管道+优质内容”战略布局思路越来越清晰。在这场“抢食赛”中,广电似乎已经处于劣势地位。宽带:用户规模相差11倍,广电固定宽带发展如何赶超电信?截至2017年1季度,我国固定宽带用户数累计达到3.4亿户(包含基础电信企业和二级宽带接入服务商),根据发展联盟《中国宽带普及状况报告》,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65.3%,已接近“十三五”规划2019年底目标值(按平均增长)。按照“宽带中国”战略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固定宽带用户达到4亿户,家庭普及率达到70%。其中,电信、移动、联通固定宽带用户分别达到68.1、7658.9万户,中国电信占比最高达43.1%;其他运营企业3408万户,约占9.9%。而目前广电宽带用户数仅为2789.7万户,与三大运营商用户规模相差11倍之多,这么大的差距如何赶超?更何况广电还面临互联互通、出口带宽、网间结算等问题,广电提出的到2020年宽带用户发展到6500万户目标又如何实现?此外,我国宽带发展进入优化升级新阶段,从数量发展转质量。三大运营商在积极投身千兆网络建设和推广中。中国电信开展百城“千兆示范”活动,主要区域实现千兆宽带接入能力;中国联通启动“光宽带+”计划,宣布今年将逐步将百兆宽带向200M/500M及千兆推进;中国移动近日也在北京开通了第一个千兆宽带示范社区,加入宽带大战。虽然此前笔者写过一篇:广电运营商不能掉进“千兆宽带”误区。但这是在广电宽带存量很低的基础上考虑的,如果未来广电要想在宽带市场站稳,并占据一定的地位,就必须考虑提升宽带速率的问题。不管从固网宽带用户数量还在宽带速率上,广电的宽带发展之路的前景都令人堪忧!视频:三大运营商视频业务发展用户突破1亿,广电固有阵地也将丢失?随着三网融合业务的深入推进,发展IPTV业务已经成为各大运营商大手笔布局的“基础性业务”。电信运营商通过向宽带用户免费送IPTV,使得有线电视用户开始快速转向电信运营商,有线电视用户流失惨重。中国电信提出“宽带+IPTV”之路,中国联通明确规定将TV视频业务作为集团“战略性基础业务”,中国移动的OTT TV业务发展的也如火如荼,并在积极申请IPTV牌照。截至2017年一季度,我国IPTV用户达到9788万户,是2015年末的2.13倍,近年来用户发展迅速。其中,从基础电信企业来看,中国电信7560万,中国联通2228万。与此同时,中国移动OTT电视用户数也达到了2000多万。而随之带来的是有线电视用户规模的持续下滑,截至2017年第一季度,有线电视用户总量下降到2.5亿户,环比减少172.8万户。目前,电信运营商已经意识到大视频对于其转型的意义。内容将会成为运营商第三大网络,现有的通信网络将会转向以视频为主的内容承载网络。并且在昨日(日)笔者参加的“第十七届中国光网络研讨会”上获悉,中国联通已经将视频业务扩展到手机端,并提出视频业务发展目标:立足内容与应用创新,发挥管道能力优势,建立健全个性化内容精准投放能力,以“极致视频体验、差异化内容与应用、固移融合跨屏互动”为特色,驱动视频业务快速、规模发展。中国联通大视频业务体系包含TV视频和手机视频两部分,其中手机视频业务包括“合作视频”和“自有手机视频APP”两大产品。TV视频主要是面向家庭的IPTV,中国联通以4K超清视频和大屏互联网应用,构建“沃家电视”在TV视频业务的品牌影响力;面向互联网视频SP/CP的合作视频,中国联通依托一点接入,全网覆盖,构建“WO+视频”在互联网视频服务产业的品牌影响力;面向公众客户自有APP,中国联通将确定统一产品名称,全面开展线上线下全渠道统一的宣传推广,快速提升认知度。此外,中国联通将打造视频精品网,在手机集约化平台的基础上,整合现有TV视频、手机视频平台,实现IPTV和沃视频业务平台间的协同发展,并且手机集约化平台和31省TV平台进行对接,实现省内内容注入到全国平台。最终打通行业领先具有运营商特色的“TV+手机视频”产品,实现视频业务的规模发展和创收。可以看出,中国联通在视频布局上的超前意识甚至超过了广电运营商,不仅仅把目光锁定在电视这块屏幕上,而是要向手机端扩展,并且已经制定明确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单从这一点,广电运营商该好好的反思了,否则连视频这块固有阵地也将丢失。智慧家庭:智慧家庭市场成运营商关注的新热点,广电能否分得一杯羹?2018年全球智慧家庭市场规模将达710亿美元,中国市场占比将达32%。超过1400亿元的中国市场“蛋糕”,已经让各大宽带运营商动作频频。中国电信推出“悦me”产品,以智能终端和智能应用为核心,以光宽带为接入方式,为用户提供影音娱乐、民生应用和智能网关应用3大类服务;中国移动推出“和家庭”,以家庭开放平台为基础,通过家庭有线和LTE无线接入,以盒子为终端载体,为用户提出智慧家庭综合服务;中国联通推出“智能沃家”智能家居平台战略,提出“沃家电视”、“沃家提速”“沃家云盘”、“沃家总管”四个核心应用。6月14日,第二届有线运营商国际研讨会召开,本届大会也以“广电物联网与智慧家居”为主题。中国广电副总曾庆军在会上表示,物联网产业是广电网络发展的新思路,并提出中国广电物联网业务两步推进计划:第一步,基于有线电视网,围绕智能机顶盒/网关的智能家居类业务。第二步,基于有线无线融合网,智能机顶盒/网关叠加广电LPWAN物联网连接。未来,中国广电将主要关注智慧家庭、智慧社区、传媒制作、市政管理、交通物流、工业监测、农业等领域。物联网和智慧家居成广电网智能化发展新业态、新业务。同时,在智能家居业务实践上,一些广电运营商也走在了前列。其中,天津有线已经在五十多个社区开展智慧社区业务;贵州有线推出家庭智能网关产品“父母乐”,能提供多媒体、视频通讯、看护、智慧家居在内的丰富的智慧家庭服务;重庆有线推出以多屏合一为基础的家庭服务应用平台,打造“智慧生活”……。而在智慧家庭这片蓝海中,广电又可否分市场的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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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西风瘦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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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好、坏、疯、牛、烂不同的形态,不同的态度
作者最新文章&&挂靠模式,也称作联营模式,是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一种经营现象。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建筑业的产值约18万亿,通过联营挂靠完成的产值约为5万亿,占比36%。这么大的产值,在“营改增”之后,不可能一夜之间就不存在了。那么联营挂靠企业的生存空间在哪里呢?
&&1、联营经营模式介绍
&&联营模式,顾名思义,是指由不同的利益主体(一般包括施工承包方、联营合作方)联合经营,其一般体现相关利益方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等特征。实际操作中,常常表现为资质较低的施工企业,有机会获取了一个需较高资质才能承担的工程项目,由于企业资质不够,便借用资质较高企业的资质,并向其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借出资质的企业被称作资质提供单位,借用其他公司资质的单位被称作资质使用单位。
&&2、联营经营模式的管理现状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要满足合同流、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流等“四流”合一,否则视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来讨论下联营模式的“四流”情况。联营模式的“四流”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联营模式的“四流”模型
&&联营模式“四流”管理的最大特点是:(1)由于资质共享,导致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和物流“四流”不一致;(2)增值税抵扣环节没有形成闭环,采购进项无法抵扣。
&&对于资质提供单位而言,同业主之间只有合同流、资金流和发票流,没有物流或服务流;资质提供单位与资质使用单位没有合法的合同关系,资质提供单位无法取得进项抵扣。
&&对于资质使用单位而言,其并非是该项目的法定纳税主体,但却有大量的采购项目,这些采购项目大多无法提供规范的采购发票。
&&即便资质使用单位能够取得大量的增值税发票,也存在问题:销项税的主体是资质提供单位,进项税的主体是资质使用单位,无法形成增值税链的抵扣闭环。
&&3、联营模式的主要问题
&&联营模式的“四流”不一致和增值税抵扣链不闭环导致联营模式在增值税下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1)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目前建筑市场中资质提供单位的发票管理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企业,这种企业由于核定征收所得税,税务机关不怎么稽查企业的成本和利润,所以其发票管理很不规范,甚至有些企业就没有工程上的发票管理,企业利润直接为资质使用单位上交的管理费扣除企业管理费用。第二种采取查账征收所得税的企业,这种类型的企业需要大量的发票来抵充企业工程成本,这些发票都是由资质使用单位通过购买等手段获取的。“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实行以票控税,因此建筑企业必然要完善核算体系,并取得能够抵扣销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如果这些增值税发票仍然由资质提供单位通过一些手段提供,这里面可能会涉及到虚开虚收增值税发票的问题,而虚开、虚收增值税发票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2)资质提供单位税负大为增加
&&由于资质提供单位能够获取抵扣的进项比较少,“营改增”之前,企业只要缴纳3%的税负,“营改增”后,企业需要缴纳11%的税赋(进项税额几乎没有),企业税负大大增加。
&&4、企业的应对措施
&&联营经营的施工企业最好的应对措施就是改变其经营模式,转变为总分包模式或者直营模式。这样就能够彻底解决经营模式上的“四流”不统一的问题和增值税抵扣链不闭环的问题。另外,从建筑行业发展的规律可以推测出,未来联营模式的企业将会逐渐被市场淘汰出局。联营模式能够存在的根本原因是资质依然是中国建筑企业的市场准入凭证,在这种情况下,资质起到一个进入市场敲门砖的作用,所以资质产生了价值,高资质的企业可以通过出租资质来获取管理费。但是应该看到资质本身并没有为市场创造价值,没有为客户创造价值,资质仅仅是主管机构管理建筑市场的一个手段,随着建筑市场的完善和市场管理手段的成熟,未来将会逐渐淡化资质的作用,届时资质联营模式将没有市场生存空间。
&&同时我们也看到,对于一直以“联营模式”生存的施工企业,短时间内改变其经营模式,变为总分包模式或者直营模式非常困难。因为依靠联营模式生存的企业,其市场营销能力和工程履约能力几乎已经丧失了,而这些能力在短时间内难以培养起来;另外,企业管理层的盈利习惯难以改变,让一个习惯了躺着挣钱的老板一下子变为通过加班加点地管理整个项目来挣钱,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这类仍需要依靠联营模式生存的企业,可采取集中管理模式的应对策略。由资质提供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集中管理。集中管理工程项目的材料供应商和分包单位,实现合同的集中管理、发票的集中管理、资金的集中管理,使得增值税销项主体和进项主体均是资质提供单位,实现增值税进销项相匹配。而工程项目的施工与管理仍然由资质使用单位完成。当然资质提供单位与资质使用单位之间管理费计算方式也需要发生改变。资质提供单位应改变策略,将由于“营改增”导致企业税负的变化全部转移给资质使用单位。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集中管理方式会增加资质提供单位的管理工作量,同时也有违反建筑法相关规定的风险。
(责任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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