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好烟草专卖法全文规范经营

如何抓好烟草专卖规范经营
如何抓好烟草专卖规范经营
09-07-27 &匿名提问
 随着中国“入世”步伐的加快,烟草行业面临的挑战在所难免,行业内部不规范经营行为时有发生,网络运作能力参差不齐,烟草行政执法尚有不规范行为,这些都暴露出烟草行业现状与形势发展的不适应性。在机遇与挑战、进取与停滞面前,国家局向全系统提出的“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工作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十分迫切的、富有挑战性的课题。那么,在新形势下,烟草专卖管理应如何运用全面、发展的眼光去迎接挑战、锐意进取呢?  笔者认为:维持现状势必落伍,规范、改革、创新才是发展之路。  一、正确认清现状的进步性,巩固成果,夯实基础  正确认清现状的进步性,有利于深层次地看清优势,抓住事物的内因,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实现认识的第二次飞跃。  1、简要回顾:  辽宁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走过了十八年曲折、困惑、进取、辉煌之路。八十年代末期之前,专卖专营的形势受生产力的束缚和计划经济的影响,省内烟绝对占主导地位,形成“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烟草专卖局(公司)安于现状,小富即安,可谓乐不思进,专卖管理疏于形式,“规范”一词,无从谈起。进入九十年代中期,随着国家流通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和省内供求矛盾的突出,省外烟大举涌入,省内烟一落千丈,各专卖局(公司)由于对当时发展趋势的认识不足,在省内烟上背包袱,在省外烟上求发展,图眼前,不顾后劲;图效益、不顾市场。大进大出整车倒,无序外销乱合作。专卖管理工作抓罚款、搞路查,顾不及市场管理,搞“灯下黑”,专卖管理和经营销售各敲各的鼓。专卖专营市场极度无序,非法市场,经营大户应运而生,“规范”一词,无影无踪。九十年代中期至今,省、市局各级领导审时度势,调准思路,大力实施“联产联销”发展战略,培育自己的品牌,管销结合,加强卷烟网络建设,取缔“黑市场”,铲除“黑大户”,专卖管理工作才逐步走上规范有序,依法行政的轨道。  2、现状的进步性:  ①专营思想观念的大转变,抓住了市场。  烟草行业各级领导班子,将加强卷烟网络建设,当成重中之重的“一把手”工程,是有力的改革、创新举措。立足当地市场,占领当地市场,培育当地市场,看好当地市场,成为专营思想的主旋律。网络建设的全面发展,下伸批发部的建立,配送服务的到位,使市场管理由“无序”转为有序,卷烟销量有增无减。②专卖思想观念的大转变,看准了市场。  专卖管理工作服务、服从于网建工作,是思想观念大转变的又一体现。守土有则,保驾护航,成为专卖管理工作的主线。净化市场,逐户清理,形成户籍化管理格局,铲除大户,割除“毒瘤”,取缔非法市场,堵疏并举,成为专卖工作的主要任务。网络建设拓展到哪里,专卖管理就延伸到哪里。户户有人到,户户有人管,市场环境不断净化,专卖专营格局初步形成。以兴城市24个乡镇,1580个零售户为例,足以说明专卖管理工作重心的转移和市场的变化。③专卖专营思想观念的大转变,使各项工作的基础得到夯实。   专卖专营思想观念的大转变,首先是克服了专卖管理与经营销售“两张皮”的问题,确立了“大专卖,大效益;小专卖、小效益;放弃专卖无效益”和实行“管销结合,以管促销,以销带管”的观念。市烟草局(公司)在专卖专营一个目标双重体现上,进行了创造性的探索和尝试。专卖市场净化率考核指标,经营销售任务考核指标,烟捆绑式考核等各项考核目标的出台,打破了各行其事的“老做法”。两个轮子一起转,求大同,力求不存小异,肝胆相照。一把手统揽全局,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及时互通情况,极大地优化了工作环境,推动了专卖网络建设的拓展,各项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基础得到夯实。  3、操作不规范,货量不控制,管销职能交叉“打架”,不适应专卖市场的统一管理。  定时送货,不卖大户,是网建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批发部所表现出来的不规范行为,已严重损害了专卖市场统一管理的要求。其表现有:(1)变两次量为一次送;(2)直接卖大户,造假送货单;(3)跨区供货,边界渗透;(4)管销员倒烟;(5)搭车销售;(6)不执行价格规定或赊销。管理所与批发部两块牌子一个门,两顶帽子一个人,既要抓管理,又要抓销量,管销职能时常交叉“打架”,顾此失彼,捉襟见肘。  专卖职能部门在“内管外打”上往往是内管软弱无力,外打力不从心,在形势发展的今天,不能实行内外一致的钢性管理就违背了专卖市场统一管理的要求,削弱了烟草职能部门的社会信誉。自己一方面辣手铲除大户,一方面又有意识无意识地培植新的大户,其结果势必导致经营者的对立情绪日益激化。管理所、批发部的设置不改变职能“打架”现象,实行“分设联动”格式,也势必给专卖管理带来新的矛盾。  二、把握时代命脉,锐意进取,规范创新。  把握时代命脉,就是要正确把握发展的机遇,用全面的、发展的、辩证的观念迎接挑战。锐意进取,就是要打破僵化不断思进,克服小胜即满。规范创新,就是要认真领会“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精髓,并认真予以落实。  1、规范操作,要突出一个狠字。  规范操作,突出这个“狠”字,是辣手治乱的延伸和细化,俗语说“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对赊销、卖大户、管销员倒烟、跨区供货、搭车销售要狠抓监督,不留隐患。对执法不严,有法不依者,要以法治之,违法必究,树文明、科学、公正的执法之风,大树规范操作的典型,真正做到“无情管理,有情操作”,这样才能确保行业跨世纪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改革创新,要强调一个“稳”字。  烟草行业的发展,一方面得益于国家专卖体制的“保护伞”,一方面得益于全系统干群拼搏奋斗的努力。就基础而言,在为国家作巨大贡献的同时,也积累发展了自己。中国烟草行业由于起步晚,底子薄,发展慢,管理水平落后,基础明显薄弱。从封闭到开放,从垄断到开放,势必是一个剧烈震荡的时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若不能对形势发展有所认识,找出差距,看到问题,就不能深刻领会改革创新的含意。  3、锐意进取,要明确一个“责”字。  锐意进取,明确责任,是烟草行业跨世纪发展的时代要求。所有烟草人,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员工,无论是营销售人员还是专卖管理人员,“责”字在心,势必推动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地完成任务。“责”字忘脑后,必然不利于工作,甚至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危害行业的整体形象。笔者认为:行业内部强化责任制,势在必行。①推行责任制必须首先实行首长负责制,“一把手工程”,必须推动很多辣手工作的开展;②完善责任制,必须阐明部门职责,理顺主管与配合、职能与职权、任务与要求的关系,势必克服专卖与经营工作中出现的扯皮、推诿、怠慢的现象。③实行责任制,必须严格考核,奖惩严明,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奖勤罚懒,克服好坏一个样,香臭一碗汤。④巩固责任制,必须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尽责的工作,经得起领导和群众的监督,规范了也就无可挑剔了。  总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要落实“一要规范、二是要改革、三要创新”的要求,实现跨世纪发的目标,就必须不断地研究新问题,确立新观点,运用新办法,就必须认清维持现状,势必落后,不断思进才能发展的道理。领悟规范出效益,改革出新意,创新出成果的真谛,才能将“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落实到“辣手治乱”、守土有责的工作当中去,才能真正建立“以我为主,归我管理,受我调控”的卷烟销售体系,实现正规化管理,规范化办案。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如何夯实专卖基层基础管理、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加强烟草基层专卖队伍建设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按照国家局的工作部署,加强专卖队伍建设是当前工作;夯实烟草专卖基层管理的几点做法:;建立科学的培训机制,提高整体素质;关于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国家局已经有;烟草专卖管理不同于其他的行政管理;一是要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中培;二是要明确
如何夯实专卖基层基础管理、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
加强烟草基层专卖队伍建设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也是践行“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的需要,更是烟草行业的生存根本。全行业在全面推进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中国烟草三项重点任务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专卖执法和市场监管。在新形势下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烟草基层专卖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达到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的“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要求。
按照国家局的工作部署,加强专卖队伍建设是当前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因此,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对促进专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使专卖管理工作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另一方面可以实现专卖队伍由参差型向整体提高型转变。优化队伍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其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有效提升烟草专卖队伍执法与监管水平,使专卖队伍在思想境界、文化修养、道德水平、责任意识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才能适应新形势对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夯实烟草专卖基层管理的几点做法:
建立科学的培训机制,提高整体素质
关于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国家局已经有了明确的部署,关键就在于狠抓落实。加强烟草基层专卖队伍建设与培训,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分析和查找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培训。
烟草专卖管理不同于其他的行政管理。专卖管理工作所涉及的(案件查处、许可证办理、市场稽查管理、内部监督管理和综合信息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都是由专卖管理基层承担,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比较广泛。因此,加强综合性人才的培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势在必行。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训机制,从整体上提高专卖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要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根据培训内容和目标要求决定时间的长短。
二是要明确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专卖队伍中的每一个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确立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技巧和管理手段,塑造一只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都过硬的高效队伍。
三是要突出培训责任,增强培训意识,明确规定 “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制度,必须明确权责关系,使培训工作责任到人,分工明晰。
四是拓宽培训内容。不仅要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培训专卖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运用、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还要培训掌握与专卖执法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把日常工作中的案例与理论相结合。
五是培训方式应不拘一格。除通过集中培训外,以会带课、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印发资料、赴驻点授课等形式也是可取的。不断强化自身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
强化专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形象
烟草专卖工作不仅要做好 “内管外打”,在“外打”的同时,更应树立服务意识。烟草行业实行垄断经营,在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产生抵触情绪是难免的。因此,在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服务群众的关系。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程序办事。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程序执法,绝不允许越权执法、人情执法、情绪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现象出现。服务群众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关心没有违法行为的经营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疑问,比如指导卷烟零售户陈列卷烟、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等;二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抵触情绪和过激行为进行适时疏导,耐心说教,化解不必要的矛盾;三是严格执法、正确适用法律、公正执法本身就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最好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严格执法与服务群众是辩证统一的。
从烟草专卖队伍建设的角度来说,就是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达到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形象的目的。要实现这一目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要增强法律意识。可以通过培训、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进而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是要更新观念。要实现从管理者角色向服务者角色的转变,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的服务理念。
三是要倡导人性化执法。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换位思考,加强说服教育,以理服人,更不能徇情枉法,强取豪夺。
四是推行执法问责制。从事专卖管理工作的每一位成员都要具有责任意识,从工作行为、工作态度和工作结果实行相互监督制约,促进行为规范,提高专卖队伍的社会形象。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外语学习资料、各类资格考试、文学作品欣赏、生活休闲娱乐、高等教育、行业资料、专业论文、34如何夯实专卖基层基础管理、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等内容。 
 烟草专卖管理员基础知识... 17页 2下载券 如何夯实专卖基层基础管... 4页 ...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 系的行为规范的...  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提高 专卖执法水平和专卖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毕节烟草...帮助基层单位在今后三年新一轮网建提升工作中夯实专卖管理工作 基础; 六、做好...  专卖 管理,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换证工作中,专卖科经常深入基层各办(换)证点, ...《网标》 ,夯实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基础,坚决杜绝一切...  专卖管理工作回顾 (一)着力夯实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基础...基础管理工作为载体,在市场基础管理中 通过加强基层...四、狠抓执法监督,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 1、抓好内部...  不规范经营行为时有发生,网络运作能力参差不齐,烟草行政 执法尚有不规范行为, ...如何夯实专卖基层基础管... 4页 2下载券
如何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 2页...  如何夯实专卖基层基础管... 4页 2下载券 烟草专卖执法案件 39页 4下载券 浅谈...同时,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率, 也要在符合市场管理整体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不能无...  高标准来提高客户满意度,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和效率;要倡导机 关为基层服务、 经营...力争在夯实专卖基础、 推进专卖管理诚信化、 社区化进程、 树立执法形象等三个方...  、监管 重市场、内管重规范”专卖工作要求,真抓实干,不断夯实各 项工作基础。...(五)提升整体素质为重点,突出队伍建设 提升整体素质为重点, 基层烟草专卖执法...  作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承担着基层烟草专卖管理 ...加强专卖基础建设,领导班子要从规范烟草市场 秩序、...机制,努力提高专卖基层 建设整体水平,夯实专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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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规范经营秩序的通知&烟草局浏览()&来源:中国海门各县(市)局(分公司)、市局(公司)相关处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局董秀明局长在省局规范经营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认定真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通知》(国烟专〔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两烟”生产经营行为纪律要求的通知》(国烟办〔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货源供应的意见》(国烟办〔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南通烟草商业企业卷烟经营活动,积极预防并坚决纠正卷烟经营过程中不规范行为,保证南通烟草系统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局(公司)党组的工作部署,再次重申关于严格规范卷烟经营秩序的相关要求:一、严格贯彻落实省局八个禁止的要求经营过程,是规范卷烟经营行为的关键环节,在总体上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行规、公德。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以下重点,确保卷烟经营合法合规:在客户分类上,要禁止将单品牌(规格)或少数品牌(规格)的订货量与零售客户的分类定级挂钩;在品牌规格管理上,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卷烟品牌规格,要按照规定,尊重市场实际,与工业企业协同实施市场退出;在订单采集上,要禁止人为干预或利用卷烟订货系统限制零售户提报真实需求,禁止以任何理由修改客户订单或直接代订,禁止强行要求零售客户订购指定品牌(规格)的卷烟;在货源供应上,要规定单客户、单品牌规格每次的订购上限,禁止以任何名义,将销量、结构任务摊派给零售客户,禁止将单品牌(规格)或少数品牌(规格)的订货量与供货总量和紧俏货源订货量挂钩,禁止利用紧俏卷烟与指定品牌(规格)进行捆绑、组合、奖励、协议等形式的搭配或变相搭配销售,禁止相同类别客户供货标准不同等等。这些禁止性要求都要严格遵守。二、严格遵守规范卷烟经营的政策规定。(一)采购管理1、卷烟采购中对于拟引入和退出的品牌要制定规范制度,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操作;品牌进退的决定需由卷烟经营部门集体研究并报市局(公司)党组审批后做出,拟引入的品牌要按照省局(公司)的要求进行市场测试。2、严禁卷烟商业企业接收无码卷烟、未经扫码入库或出库卷烟、不打码或打通码销售卷烟。(二)业态等级评定坚决禁止未经审批程序擅自更改零售户经营基础信息,变动零售户分类、档位等;未经零售户同意擅自修单、删单,增减订购卷烟的品牌(规格)和数量。(三)货源供应1、坚决禁止卷烟商业企业或有关人员擅自利用零售户的订货账号订购卷烟,形成订单,再把这些卷烟收集起来进行违规销售。2、坚决禁止卷烟商业企业或有关人员超过核定量向零售大户集中投放卷烟,利用卷烟零售大户倒卖卷烟。3、坚决禁止卷烟商业企业或有关人员利用停歇业户或者编造的虚假零售户套购倒卖卷烟。4、严格执行公司统一批发价格,杜绝批条销售,做到入网、入户、落地销售“三个100%”。(四)宣传促销1、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利用社会网站开展企业或卷烟产品的宣传促销活动。2、坚决禁止以现金、卷烟实物、贵重物品等作为促销手段,开展销售奖励或变相销售奖励活动。3、严禁工商企业之间签署新的营销合作协议。4、严禁烟草商业企业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向卷烟工业企业介绍关系、指定或推荐印刷、运输、宣传促销、工程、业务咨询等项目或供应商。5、严禁烟草商业企业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收受、索要卷烟工业企业的钱物,相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收受卷烟工业企业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奖金、补贴和其他钱物等。6、严格控制工商企业召开各种推介会、恳谈会、联谊会、座谈会等类似会议,确需召开的要严格报批程序、严格控制规模。三、坚决防止反垄断法中禁止的情形根据反垄断法中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禁止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规定,严格管理,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坚持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决不允许为谋求局部利益而扰乱生产经营秩序,凡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要坚决纠正。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局、省局提出的规范要求,以及省局董局长的八项禁止要求,认真分析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全面理解“把规范作为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的深刻内涵,克服浮躁情绪,防止急于求成。要认真理顺卷烟经营与规范管理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对规范经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规范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做到在增长中抓规范,在规范中保增长。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范,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对此,在本通知发布之后,仍在搞卷烟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卷烟经营管理者进行追责,再依据具体情节做出处理。同时要“一案双查”,专卖、内管等部门若失职失责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对有案不查、隐情不报的以及对顶风违纪责任人包庇、袒护、不按规定追究责任的,从重处理。对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严重、整改不力和问题反复出现的单位,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卷烟非法外流在辖区外被有关执法部门一次性查获卷烟数量达80万支或案值达8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是被举报查实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一旦发现将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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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这意味着生产和销售烟草专卖品必须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烟草零售点布局也日趋合理。但应当看到,由于严格控制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导致目前卷烟市场上转让、出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现象屡见不鲜,给我们的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如何进一步加强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随着卷烟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卷烟零售户因经营状况不佳而被迫改行从事其它生意,但他们又不想放弃这“含金量”很高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是就以种种名义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转让或者出租给无卷烟经营资格的经营户或一些卷烟销售大户,从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还有一些卷烟零售户因生意不好或其他原因,不经许可,擅自变更许可证规定的经营地址经营等等。这些都扰乱了正常的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卷烟零售户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在检查走访过程中,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和上门宣传等方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卷烟零售户懂得,转让或者出租许可证是违法行为,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使用过期、失效许可证或转让许可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变更许可证规定的经营地址经营的,违反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领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地域范围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引导他们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积极转变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
  二、加大许可证市场整治力度。许可证的转让、出租等现象,己严重影响了卷烟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必须下大力气予以整治,在整治过程中,笔者认为,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
  1、对于转让或者出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卷烟零售户,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特殊情况,整改仍不到位的,要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
  2、对于真正意义上的无经营能力的,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经营卷烟的零售户,要敦促其写出书面说明,停止卷烟零售业务,及时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无机可乘。
  3、针对农村行政村合并后范围增大,一些卷烟零售户受利益驱使,钻没有超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规定的地域范围空子,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经营,影响其他卷烟零售户的正常经营的情况,要将这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重新划定经营地址范围,无门牌号码的,要尽量找出有明显标志或特征的事物,锁定经营地址。
  4、对于响应政府号召,支持城市建设的房屋拆迁卷烟零售户,要及时帮助他们办理变更手续(无特殊原因的,仅限一次有效变更),并妥善解决实际困难。
  5、对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卷烟零售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延续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延续手续,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对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通过以上整治,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市场前期整治情况不定期的进行检查,防止反弹,巩固整治成果。要加强专管员、访销员(客户经理)、电访员、送货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市场动向,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也要强化对专管员、访销员(客户经理)、电访员、送货员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要坚决查处利用卷烟零售户经营状况差,或者关门、歇业等机会,搞违规操作,将这些卷烟零售户的卷烟据为己有,一人多证,从事卷烟违法批发活动,切实维护烟草人的良好形象。
  四、建立健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配套机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努力做好宣传、整治等工作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许可证管理制度,健全卷烟零售户档案(一户一档),充实档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的办证申请报告、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经营者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经营者的照片等),实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领导负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用制度规范管理,在管理中落实制度,实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长效性、规范性。
  当然,在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过程中,还会出现各种形形色色的现象,管理难度会不断加大,我们要认真分析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新思路,建立健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为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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