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领取需要哪些资料

您现在的位置: >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办理条件清晰度:
情形合理性:
材料范本清晰度:
申请流程易用性:
是否匿名:
一、办理对象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的对象是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营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经办单位。
二、办理条件
本市职工享受申领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3、本市女职工生育、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分别由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三、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
.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夫妇双方在本市居住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 顺产、难产:a)《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b)《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c 《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 婴儿死亡:a)《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b)《死亡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c)《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 流产:a)《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提供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a)《医院诊断证明书》或《病假建议》(原件及复印件。注: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病假建议内容应包括手术名称)。b)《批准手术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男、女职工施行复通术者需提供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此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四、窗口办理流程
1.办理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取号进行业务一站式办理,
五、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办系统,2.通知参保人审核结果,参保人前往预约经办点办理。3.上传电子材料供审核,4.选择所需预约的业务,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0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海珠区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公交车宝岗大道北站
白云区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2号三楼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公交810路柯子岭站
番禺区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平康路48号三号楼一、二层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地铁3号线到番禺广场(D出口)转番6或番11公交车到交通大厦站下
增城市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增城市荔城街荔兴路18号广发行6楼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公交光明车站出站后向西步行约3分钟
荔湾区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从化市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从化市河滨南路43号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3号线公交车(星河绿洲总站-明珠工业园总站)途经:从化汽车站-姓钟围-雅居乐路口-劳动社保局"
花都区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兰花路2号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从广州出发:乘地铁3号线到人和站B出口,乘坐公交701路到人民公园站下;从花都本地出发:乘坐7路车或4路车到区政府站或中医院站下。
越秀区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广州市越秀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地铁农讲所A出口,往文明路方向走约300米,在工商银行旁边路口左转
天河区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37号7楼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地铁3号线岗顶站,公交岗顶站
开发区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B区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公交534路到萝岗区市民广场下车,市民广场对面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
南沙区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地铁4号线金洲站出站后往西走10分钟;公共汽车到蕉门河社区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黄埔区社保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45-16:30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联系电话:
交通指引:
地铁5号线大沙东站D出口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十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2.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全部3.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部分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部
十二、备注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适用新办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您现在的位置: >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适用新办法)
发布时间: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企业(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可由个人申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
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
4、《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的,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参保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1、正常申报: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2、延期申报: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
一、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位申办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任意一种。)
(1)单位申办的需提供: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
(2)参保人本人申办的,须提供原件。
二、主要材料:
1、如顺产的:
&(1)《出生证》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原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资料或证明。)
2、如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
&(1)《出生证》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原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提供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资料或证明。)
&(3)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3、如流产的: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资料或证明。)
&(2)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4、如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1)诊断证明(原件,需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三、特殊材料:
1、如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
  死亡医学证明原件(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记录死亡时间的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我国驻境外使领馆出具的中文版死亡证明等)
2、如参保人生育前不满1年,缴费满1年后延期申报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原件)
3、如参保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含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
&(3)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
四、相关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联系电话:12345
手工办理方式
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南沙区除外)
资料转递途径
资料送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
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收费标准及依据
【】【】【】【】【】
&&相关链接: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创建日期: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社局
视力保护色:
一、办理事项生育保险申报待遇二、政策依据《关于调整随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随人社[2014]18号三、办理对象市直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四、办理程序1、资料收集:单位或职工在社保局工伤生育科领取、填写表格,然后回去准备资料;2、资料呈报:单位或职工在资料准备齐全后到社保局工伤生育科提交资料;3、待遇领取:单位或职工在承诺时限到社保局基金财务科领取待遇。五、申报资料1、《女工生育待遇审批呈报表》;2、《随州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3、《随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4、《随州市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申请表》;5、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职工社会保险手册或医保卡复印件各一份(带原件);六、承诺时限在资料齐全,缴费到位的前提下:5号以前申报的,于本月15号以后在社保局基金财务科办理转账业务;5号以后申报的,于次月15号以后到社保局基金财务科办理转账业务。七、收费标准:不收费八、联系电话:&&&&&&&&&&&&&&&&&&&&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正在读取...&|&作者:北京劳动律师&|&来源:法邦网
北京劳动栏目关注:
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一、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二、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延伸阅读:
一、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多久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二、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1)女职工怀孕......
一、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什么女工生育保险是国家或企业在女职工生育期间中断劳动或工作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期间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工资或生活补贴待遇。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什么时候?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生育保险主要是补偿因怀孕和分娩中断劳动的女职工,但是女职工流产后并不必然不享受保险。事实上,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并且流产时仍然在参保,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参保一年是累计时间,也就是说,只要在此之前,累积起来有一年就可以。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关于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的推荐内容
北京劳动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专业知名的劳动争议律师为您解决劳动法律纠纷,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报销条件,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报销范围,报销时间,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怎么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材料等生育保险知识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
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