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需要团险和个险的区别么? 保证一样的保额,最低的保费,农行保险

团险理赔“华夏速度”感动当地农行
  8月17日,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负责人将一面印有“华夏团险情系客户”的锦旗送至华夏保险烟台中支团险业务部,以此表达对华夏保险积极主动理赔、服务快速及时的感谢!
  2015年9月,农行烟台开发区支行投保华夏保险团险业务,覆盖团体意外、团体重疾、团体定期寿险、住院医疗、住院津贴等保险责任。此外,华夏保险还向农行烟台开发区支行赠送价值为6000元保额的团体重疾保障。
  2016年4月,农行烟台开发区支行员工吕先生在单位上班期间突发胸痛、胸闷,先后前往业达医院和烟台山医院救治,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农行烟台开发区支行负责人向华夏保险烟台中支报案后,中支团险部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赴农行烟台开发区支行慰问并收集理赔相关资料。理赔资料上报总、分公司后,案件当天即获总、分公司签批结案。
  华夏保险烟台中支对案件的高度重视,快速高效理赔的“华夏速度”,让农行烟台开发区支行非常感动,在给付5万元理赔款的同时,赠险6000元的赔付让农行烟台开发区支行更加确信华夏保险是一家讲信誉、负责任的企业,同时华夏保险烟台中支高效、及时、温情的服务,彻底改变了整个支行对团险理赔难的认识。华夏保险烟台中支重信守诺,温情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客户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传递着人间生生不息的感动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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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秀
11月17日,由陕西历史博物馆、内蒙古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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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购团体险节省保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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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宁:第十篇金融保险
  新宁金融保险业在1978年只有唯一的人民银行一个机构。经过26年的发展,2004年已有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信用联社、邮政局储蓄股、银监处八个金融机构和财产、人寿、太平洋三个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从102人增加到836人,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电脑的使用,在传统的银行存、贷、汇业务基础上,创新了电脑储蓄、通存通兑、电子汇兑、银行卡、承销国债等服务品种。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由1978年的929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17.6258亿元,增长189倍;贷款余额由1978年的2139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71269万元,增长33倍;保险收入由1984年恢复保险业务时的11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2782万元,增长252倍。金融保险业的发展,活跃了城乡经济,稳定了人民生活。
  第一章& &金融
  第一节& &金融体制改革
  年,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既承担金融监管、货币发行等央行职能,又承担存贷款等商业银行职能。在国家对金融实行“条块管理、分业经营”的思想指导下,1979年9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新宁县办事处成立,1980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新宁县支行成立,将县人民银行管辖的7个区营业所和35家信用社划归县农行管理。1981年3月,县人行内设保险股,代理国内保险业务。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下,银行是“记账、算账、当出纳”,没有发挥出主观能动性,不利于全县经济的开放发展,改革势在必行。1983年9月,国务院作出“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不再举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的决定,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新宁县支行成立,承担原来由县人民银行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6月,保险业务也从县人民银行中析出,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宁县支公司,实现了央行职能的分离。接着,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被撤销,按经济区设立中国人民银行武冈分行,管辖武冈、新宁、城步三县的金融机构和业务活动。至此,银行分工向专业化发展,县工商银行主管城镇工商信贷业务,县农业银行主管农村信贷业务,县建设银行主管固定资产投资信贷业务。1986年3月,县邮电局设立储蓄股,开始办理邮政储蓄存款业务。
  1992年4月,重新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在县内全面行使央行职能。1995年,人民银行法与商业银行法相继出台,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业务分开,分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新宁县支公司和中国人寿 保险公司新宁县支公司;10月,农村信用社与县农业银行脱钩,成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担负全县35个信用社的管理工作。12月,将县农业银行中的政策性业务划分出来,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宁县支行。至此,县央行突出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两大职能,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由国有独资银行转变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初步形成。各商业银行业务允许交叉,工行可下乡,农行可进城,建行可办理短期信贷业务,各行可取得外汇业务资格,竞争局面开始出现。
  年,县经管局、民政局、供销社先后成立了农村合作基金会、救灾扶贫基金会、供销社股金会等三个社会性金融机构,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1998年,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县政府依法撤销了这三个社会性的金融机构。
  年,县内金融保险系统进行机构改革。1996年,县农业银行撤销了马头桥、黄龙、水庙营业所,将其业务并入就近的回龙寺、金石、金峰营业所。2000年,再撤并了金峰营业所和水头、桥头、观瀑三个储蓄所。1998年初,县信用联社将37个独立核算的基层信用社整合为8个基层信用社。1998年,县建设银行面临机构将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全体人员全部下岗的困境时,行内推行“功效挂钩”新举措,除每月300元生活费外,其余工资奖金收入与扭亏为盈目标挂钩,采取多种激励措施,一举扭亏为盈,保住了建行新宁县支行。2003年,县建设银行改为股份制银行,外设机构全部撤销,人员竞争上岗,由原来的32人精简为14人。分流出18人。1999年,非银行业务的保险业务与银行业务分离,县财产保险公司和县人寿保险公司脱离县人民银行管辖,改由省、市保险业监管委员会管辖。2003年7月,县内增设太平洋保险公司新宁县办事处;12月,中国银行业务监督管理委员会邵阳监管分局新宁办事处成立,实现金融监督和金融业务管理的分离,县银监办事处负责县内金融行业机构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的监管,收集并及时上报县内金融风险信息。县人民银行主要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加强宏观调整,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搞好地方金融服务。
  2004年,全县金融行业共有从业人员548人,实现了整体盈利。
  第二节 &&货币流通
  一、货币投放与回笼
  1978年,全县货币投放2002万元,回笼1918万元,净投放84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建设成为工作重心,农村实行了生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农民的生产生活商品率已达50%以上,农副产品收购付现率达到90%以上;城镇个体经济的迅速发展,现金结算的比重迅速增加,商品销售收现率达到70%以上,因而,货币流通量也大幅度增长。1986年,全县货币投放、回笼量都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分别达到11688万元、12209万元,净回笼521万元。1988年,县内受东南亚金融风暴影响,刮起抢购商品风,掀起了建房、购买大型生产工具和高档消费品热潮,银行现金投放与回笼首次超过了2亿元,分别达到22041万元和21796万元,净投放245万元,1988年,居民抢购商品风过后,持币待购,居民纷纷将现金存入银行,使县内金融机构货币投放实现净回笼2896万元,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1992年,全县投放、回笼量突破10亿元大关,分别为12.6321亿元、12.4367亿元,净投放1954万元,比1991年分别增加97999万元、96761万元和1238万元。1993年,国家决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工资进行大幅度改革,并决定两年调整一次,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大增加,居民储蓄存款也相应增长,购买力水涨船高,商品销售收入相应增长。从1999年开始,县内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增幅加快,当年金融机构储蓄存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7426万元,商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增加5855万元,货币投放、回笼量首次超过20亿元大关,分别达到22.7250亿元和23.3846亿元,实现净回笼6596万元。2001年,全县货币投放、回笼首次超过30亿元大关,2003年,首次超过50亿元大关。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比1988年提高近20倍,物价也上涨近10倍,银行现金投放量达57.6171亿元,现金回笼量达58.3122亿元,净回笼6951万元,投放与回笼分别比1978年增长286倍、303倍,年平均增长分别为24.3%和24.6%。
  二、货币发行
  第三套人民币从日起,在县内发行1960年版枣红色1角券,到日,发行最后一张1972年版5角券止,经过12年时间,共发行7种面额、8种原版、9种票券。按冠号、印刷工艺和钞纸的不同细分为24种。第三套人民币是县内目前发行、流通时间最长的一套人民币,日起停止在市场上流通。
  第四套人民币从日开始在县内发行,至日止,共发行9种面额,14种票券。其中1角券1种,2角券1种,5角券1种,1元券3种(、1996),2元券2种(),5元券1种;10元券1种,50元券2种(),100元券2种()。
  第五套人民币自日起在县内陆续发行(称为1999版第五套人民币)。第五套人民币有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5角和1角八种面额。
  2004年,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币同时在县内流通。
  三、反假币
  县内从年没有发现变造、伪造人民币的窝点。年,县境内假人民币流通量很少,没有引起重视。年,县境内假人民币时有发现,但各银行是单兵作战,反假人民币的力度不大。2000年,县内假人民币流通量略增,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重视,7月26日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局及人民银行负责人组成的全县反假货币联合行动小组。每年5~7月份,在上级统一部署下,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开展反假人民币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增强城乡居民反假人民币的责任感,让广大城乡居民认识假人民币的危害性,增强防假、反假币的自觉性,促使人人做到“不收、不用假币”、“发现假币要上缴、要举报”,让假币在社会上无立足之地。
  2000年11月~2001年3月,聂某父子先后3次以每1元真币购10元假币的价格,从广州购回10元面额、币号均为PU2835229的假人民币775张,计7750元,进行贩卖,县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进行侦破,将其父子抓获。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对辖区内金融机构人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进行反假币资格培训,请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发行科反假币专家传授反假币知识,并组织考试。2004年,全县完成金融系统的反假币上岗证的编号发放工作,金融机构营业柜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年,全县收缴假人民币283张,累计金额22545元。
  第三节 &&存款
  1978年,全县金融存款929万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517万元,占55.7%;企业存款224万元,占24.1%;机关团体存款44万元,占4.7%;其它存款144万元,占15.5%。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内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单位资金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结余资金增多,对银行、信用社的信任程度加大,加之县内银信企业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加大储蓄宣传力度,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网点建设,增加储蓄种类,改进储汇办法,开展多方揽储,各项存款大幅度增加。1987年突破亿元,1991年突破2亿元,年和年,每年增加1亿左右;年,每年增加2个亿以上;2004年比2003年增加3个亿,年底,全县各项存款余额17.6258亿元(不包括外币存款),比万元增长189倍。其中:居民储蓄存款146948万元,占83.4%;企业存款13179万元,占7.5%;机关团体存款12914万元,占7.3%;其它存款3217万元,占1.8%。年末存款余额中,县工商银行24615万元,占13.9%;县农业银行42785万元,占24.3%;县建设银行23501万元,占13.3%;县信用联社47362万元,占26.9%;县农业发展银行160万元,占0.1%;县邮政局37835万元,占21.5%。
  一、居民储蓄存款
  1978年元月,邵阳地区总工会、妇联、共青团邵阳地区委员会和邵阳地区中心支行联合发出《关于动员职工积极参加储蓄的通知》,提出在广大职工中,在互助储金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零存整取小额储蓄。1978年底,全县居民储蓄余额517万元。日,国家将储蓄存款利率恢复到1965年的标准,并新增半年期和五年期储蓄品种。1979年以后,各家金融机构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存款竞争。县工商银行除在县城各主要路段设立网点外,还将网点延伸到回龙寺镇,通过举办化肥、冰箱、彩电等有奖、摸奖储蓄活动吸引客户,1996年推出保值定期储蓄,免征利息税的教育储蓄等新储种,在第一储蓄所推出夜市储蓄。县农业银行成立农村储蓄协会,开展农村“储蓄日”活动,进行“储蓄杯”门球邀请赛,推行储蓄所承包责任制和“协储员”制度,实行工效挂钩,为抑制存款滑坡、开办实物有奖储蓄、旅游储蓄、生产基金专项储蓄等新储种。县建设银行1978年开始开办居民储蓄业务,对员工实行工效挂钩,开展最佳储蓄所和最佳储蓄员的“双佳”竞赛活动,开办建房储蓄,代发工资等特种储蓄,代办保险新业务品种。县信用社采用扩股增资和抓外出劳务人员收入转存储蓄的办法增加存款。县邮政局1987年开办居民储蓄存款业务以来,充分利用点多、面广、人员联系宽的优势,实行责任揽储,开办外出劳务人员收入转存储蓄业务。1995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各金融机构一律停办有奖储蓄。为方便储户存款、取款,适应改革开放需要,农行发行了省内通存通兑的“潇湘一卡通”;1997年,发行了全国通存通兑的金穗借记卡;2002年,发行了可以跨行交易的银联金穗借记卡;2003年,发行了全国通存通兑,具有存款、转账结算和透支功能的金穗准贷记卡。建设银行1998年发行省内定期一本通。随着城乡居民脱贫致富,收入的增多,储蓄存款年年增长,成为银信存款的主要来源,存款余额1990年超过亿元,1992年超过2亿元,1995年超过4亿元,年,每年增加过亿元,年,每年增加2亿元以上。2004年,全县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4.6948亿元,比1978年增长283倍,是各项存款中增长比例最大的一种。年末余额中县工商银行18208万元,占12.4%;县农业银行32295万元,占22.0%;县建设银行12980万元,占8.8%;县邮政储蓄37835万元,占25.7%;县信用联社45630万元,占31.1%。
  二、企业存款
  1978年,全县企业存款224万元。年,县内各银行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企业存款。县工商银行对有信贷往来企业实行基本存款帐户,采取为企业单位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及时归行,以“亮底子、打牌子、争位子”的口号巩固储源,存款增长后又以贷款形式支持企业发展,造成良性循环。县农业银行对有信贷往来的单位实行基本存款帐户,加强贷款归行和信贷员跟踪管理,对无贷款户热情上门服务,争取存款。县建设银行严格对建筑施工企业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存款的管理,使固定资产投资款基本存入该行。县农业发展银行大力吸收政策性贷款单位存款。全县企业存款直线上升,1984年突破1000万元,1990年突破2000万元,1993年突破3000万元,1997年突破4000万元,1998年突破5000万元,2000年突破6000万元,2003年接近9000万元。2004年,全县企业存款余额13179万元,比1978年增长58倍。年末余额中,县工商银行1460万元,占11.1%;县农业银行7021万元,占53.3%;县建设银行4538万元,占34.4%;县农业发展银行160万元,占1.2%。
  三、机关团体存款
  1978年,全县机关团体存款44万元。1979年以后,县内银信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揽储聚资,壮大资金实力。县工商银行注重市场规律,稳定存款大户,配有公关人员加强对邮电、财政、教育、卫生、政法等部门的联系,实行定单位、定人员、定任务并与奖励挂钩,使机关团体存款逐年上升;县农业银行通过开展房改、国土、教育、开发等专项基金业务,全面清理农业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预算外收入、自营收入及专项基金,严格控制开户单位资金体外循环,在行内实行双线管理和双线考核,横向由信贷会计管理,纵向按行、所层层承包,千方百计揽储聚资;县建设银行加大力度吸收城市增容费和房改资金,采用汇划三分钟到账,提高存汇款速度,使机关团体存款余额有较大程度的提升。全县机关团体存款在年呈波浪形趋势发展,1995年为843万元,以后呈增速发展趋势。1996年突破1000万元,2000年突破2000万元,2002年突破5000万元,2003年突破7000万元,2004年比上年增加5306万元,达到12914万元,是1978年的293倍。年末存款余额中,县人行34万元,占0.3%;县工行4845万元,占37.5%;县农行2312万元,占17.9%;县建行5723万元,占44.3%。
  四、外币存款
  1994年,中国工商银行新宁县支行第一储蓄所在全县首家开办外币储蓄业务,经营外币存款和外币兑换。2003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批准同意办理外汇汇款业务;1994年5月~2002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新宁县支行为邵阳市建设银行国际业务部代办外币业务,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批准,中国建设银行新宁县支行储蓄专柜开办外币储蓄和外币兑换业务。2004年底,全县外币存款美元余额22万美元,港币余额18万港元。外币存款余额中,县工商银行美元余额17万美元、港币余额10万港元;县建设银行美元余额5万美元、港币余额8万港元。
  五、其它存款
  主要是财政存款、农业存款和零星存款。1978年,全县其它存款144万元。1979年以后,县财政存款是逐年稳定增加。县信用联社以其队伍庞大、网点遍布城乡之优势,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将揽储筹资任务逐级落实到基层社、站、柜组和个人,大力吸收乡镇企业存款,实现逐年稳定增长。全县其它存款余额,1993年突破1000万元,1999年突破2000万元,2001年达到3965万元,为最多的一年,2004年为3217万元,比1978年增长21倍。
  第四节& &贷款
  1978年,全县各项贷款2139万元,其中:农业贷款182万元,占8.5%;工商业贷款1885万元,占88.1%;基本建设贷款55万元,占2.6%;其它贷款17万元,占0.8%。1978年以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大力发展商品经济,银行贷款稳定增长,1987年突破亿元,达12053万元;1988年,受通货膨胀影响,银行存款滑坡,信贷资金供求矛盾增大,当年贷款余额比1987年减少538万元。1989年,各银行积极贯彻国家提出的“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提高效益”的信贷方针,因地制宜地对企业实行了信贷倾斜政策,做到有保有压,有松有紧,扶优限劣,调整结构;各家银行还强化了信贷资金管理,对企业开展了“双增双节”、“清理三角债”工作,贷款规模又逐步加大,年末贷款余额12023万元,比1988年增加508万元。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成立后,加强金融监管,引导各银行和信用社增加对企业的信贷投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扶持企业发展。从年,银信贷款直线上升,1992年末余额突破2亿元,1995年突破4亿元,1999年突破5亿元,2001年突破6亿元,2004年县政府与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营销目标责任书》,对完成和超额完成贷款营销的金融机构,县政府从县财政中划出专门经费进行奖励,提高了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年末贷款余额71269万元,是1978年的33倍,其中:农业贷款余额23318万元,占32.7%;工商业贷款余额19819万元,占27.8%;基本建设贷款9052万元,占12.7%;其它贷款19080万元,占26.8%。年末贷款余额中,县工商银行3672万元,占5.1%;县农业银行18931万元,占26.6%;县建设银行4140万元,占5.8%;县信用联社32143万元,占45.1%;县农业发展银行12383万元,占17.4%。
  一、农业贷款
  新宁是一个传统农业县,支持“农村、农业、农民”是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之一。1978年,全县农业贷余额182万元。为支持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增加贷款额度,1980年农贷余额达934万元,1981年以后稳定增长,1987年余额5484万元,以后三年连续减少,1990年余额3025万元,1991年后连年增长,1996年末余额6783万元,年连续下降,1999年起连年上升,2001年突破亿元大关,2004年末全县农业贷款余额23318万元,比1978年增长127倍。农业贷款主要由县农业银行,县信用社和县农业发展银行发放,有社队(乡镇)企业贷款、农村商业贷款、扶贫贷款等。
  社队(乡镇)企业贷款 &&年,全县农行、信用社对农村社队(乡镇)企业实行分类排队、择优扶植及“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办法,重点支持社队发展粮食生产和商品经济,累计发放社队(乡镇)企业贷款22475万元,择优扶植了麻林纸厂、金峰企业办、高桥造纸厂、回龙寺饮料厂、回龙寺农机厂、新宁果香食料厂、白马田化工厂、观瀑食品厂、回龙寺冶炼厂、球墨铸铁厂、回龙寺印刷厂、县糖果厂等一批骨干乡镇企业和金峰、黄龙、回龙、高桥等几个区的商品粮基地、烤烟基地、棉花基地、白蜡基地、生漆基地发挥本地优势,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当时的地方经济,其中球墨铸铁厂产品曾远销英、法等国。同时,发放3285万元,支持了东岭、老虎坝、跳石、座石、三联水库等农村小水电建设。
  农村商业贷款& &年,县农行、信用社重点支持农村供销、粮食部门。对供销社发放各类贷款12896万元,帮助基层供销社、生资、烟草、种子公司进行农副产品收购、商品流转和扩大经营范围,特别是1986年在资金供应紧张,贷款规模紧缩的情况下发放贷款325万元帮助生资公司组织化肥17347吨,解决了农民“买肥难”的问题。发放预购定金贷款128.5万元,支持粮食部门根据政府批准的收购计划、按照合同定购的数量、标准品价款的一定比例向生产单位和农户预先发放定金,落实粮食合同定购制度。累计发放粮食收购及粮食附营企业贷款12.2亿元,为保证粮食和农副产品收购,于、1995年分别向外拆借资金5840万元,6582万元、2700万元支持企业完成收购任务,缓解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并支持粮食企业修建全县唯一的三星级宾馆~泉宾馆,在县城中心地带兴建金城大酒店以及华丰养猪中心,提高了企业效益。1997年,县农业发展银行正式成立后,积极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向粮食收购企业发放粮食收购贷款,保证不向农民打“白条”,当年末贷款余额14692万元;2001年,发放非保护价贷款168万元,收购非保护价粮食785吨;2002年发放抵押贷款455万元,收购粮食4550吨,县内在粮食市场全面放开情况下未出现“卖粮难”和“打白条”的现象;随着粮食企业的改制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变化,农发行发放的粮食收购贷款逐步减少。
  扶贫和农户贷款&& 1984年农行、信用社贷款89.06万元,重点支持105户粮食专业户、174户柑橘专业户、337户牧业专业户、203户副业专业户、98户养鱼专业户、45户农村工业户、45户经商户、13户运输专业户发展生产,扩大就业门路,增加收入193.85万元;1987年发放98万元贷款支持100柑橘场,面积9656亩。同时,利用98.8万元外资贷款支持金石镇棉花糖园艺场等9个场、1902亩柑橘的生产。1985年,发放开发性养牛贷款42.37万元,支持黄金乡126户农民利用黄金牧场及山区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养殖耕牛823头,帮助农户人平增收入476万元;1986年,全县农行从支行到所、社、信用站建立四级扶贫网点500个,发放扶贫贷款304万元,扶持贫困户10140户。做到资金正常帮助、规划参与、生产指导、效益评价“一条龙”服务。1987年,农行、信用社按照“行、社机关扶持一个乡(丰田乡)、营业所扶持一个村、信用社扶持一个组、信用站扶持2户”的模式,重点帮助柑橘、白蜡、生漆、养牛、养猪、养鸡、养鱼、加工等扶贫项目,全年共对11989户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134万元,帮助买回种子92.5吨,化肥226吨,养猪4637头,买耕牛594头,买口粮178.1吨,解决贫困户备耕困难。县信用联社1988年推行了“联社重点支持一个项目、每个乡镇信用社支持一个村、信用站支持两个农户”的“121扶贫促富”工程,共落实信贷项目10个,重点扶贫对象814户,全县共投放扶贫贷款1650万元。随后几年,农行信贷扶贫到点到户工作继续深入,1992年,全县累放贷款4490万元,帮助农民买回化肥33000多吨,农药1300多吨,种子350吨,农膜70多吨,农机具1700多台(件),治病3560人,买口粮110多吨。1996年,县信用社与农行脱钩的第一年,发放“两高一优”(高产、高效、优质)农业贷款11381万元,占累放贷款总额的84%,帮助农户购回种子20余吨,化肥2.1吨,农药400余吨,农膜200吨,农机具9万台(件),耕牛1850头,兴修水利580处。1999年,因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撤销,信用社收购农金会贷款10900户,813.51万元。2001年信用社发放贷款11456万元,支持产业调整项目32个,帮助9.2万户农民发展多种经营生产,获得较好效益。2002年,县信用社全面推行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分次发放、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全县核发信用等级证户数占农户总数的14.7%,发放小额贷款3457万元。2004年末,县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22587万元,县农行扶贫贷款余额5548万元。
  科技兴农贷款&& 1989年,农行贷款5.6万元重点支持被列为市、县玉米示范及制种基地的堡口乡,进行集中连片大面积推广,该乡13个村、2004户、种植玉米5512亩(其中示范面积5400亩,制种面积112亩),产玉米2020吨,示范平均亩产370公斤,制种平均亩产192公斤,比传统生产方式的亩产增长3倍多,为全市玉米生产提供了科学生产技术和优良品种;1991年,重点支持军田乡网箱养鱼,飞仙桥吨粮田开发,黄龙、白沙旱土改制柑橘培植,以及国营林场速生丰产林等一批集约化经营的科技兴农项目,全年共投放科技兴农贷款1090万元。其中:支持网箱养鱼178箱,实现产值36万元,纯收入18万元,支持开发吨粮田9万亩,实现产量91350吨,产值512万元,增产4560吨,增收126万元;支持两熟改四熟的旱土改制4万亩,增产6828吨,增收315万元;支持了200多个集体场和千家万户农民发展柑橘,改造低产柑橘、脐橙2万多亩,当年全县柑橘、脐橙总产67474吨,人平产量120公斤产值120元。1992年,农行在县内实施了以兴工、兴农、兴商为核心的“2135”工程(重点支持20个骨干企业、10个村、3个村民小组、500个科技示范户),在全县建立了543个联系点,落实兴农项目56个投入专项贷款231万元,突出了地方资源优势的开发和利用,发展吨粮田6万亩,优质米1000亩,种植药材、西瓜、花生、辣椒等经济作物3万多亩,旱土改制5万亩,网箱养鱼420箱,为发展全县农村经济起到了导向作用,其后,农行发放贷款140万元支持开发笋竹两用林20615亩,贷款58万元,扶持了焦家垅集体经济示范村建设。到1993年末,全行共发放科技兴农贷款5807.6万元。1994年,此贷款项目取消。
  二、工商业贷款
  1978年,全县工商业贷款1885万元,1979年后,银行对工业企业资金供应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原则,优先扶植一类企业和畅销产品的超产超销,帮助二类企业和饱和产品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提高竞争能力,督促三类企业和滞销产品企业调产、转产渡过难关。对商业企业放宽信贷政策,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有固定地址者,不论国营、集体和个体,均可开户贷款。年,共发放拨、贷款17865万元。日起,国营工业流动资金全部改由银行贷款供应,财政不再增拨流动资金,国营工业贷款增加,年末工商业贷款余额7203万元,比1982年末增加1551万元。1983年以后,工商贷款逐年增加,1992年突破亿元,1995年突破2亿元。年,全县发放工商业贷款12.2577亿元,有力支持了县造纸厂、县水电设备厂、县水泥厂、县氮肥厂等县属工业企业的发展,支持了县百货、五金、副食、肉食等骨干国有商业和个体商业的发展。县农行重点支持了塘尾头水泥厂、观瀑食品厂、堡口电站和果品公司等企业的发展。1996年,全县工商业贷款余额21867万元。1997年起,县内企业受市场经济的冲击,大多工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的状态,有的破产重组,有的改制拍卖,县内各银行基本停止对这些企业新的贷款投入,以清收、转化为主。1999年,全县工商货款余额降为17072万元。2001年,全县共剥离贷款8244万元,其中:县工行968万元,县农行6413万元,县建行863万元。县内银行在停止老企业贷款的同时拓展新领域,对新建、改制后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行贷款扶持。年末,全县银行的工商业货款余额22660万元,为1978年以来的最多的一年,以后略有减少。2004年末,全县工商业贷款19819万元,比1978年增长10倍。
  三、基本建设贷款
  1978年,县内各项基本建设由银行拨款,年末余额55万元,年共拨款130万元。从1985年起,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由拨款改为贷款。年,县建设银行发放基本建设贷款281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的旧城改造和全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营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如1987年贷款30万元,支持县建筑公司兴建年产值500万元的机制砖厂,使新宁砖砌墙体质量上了一个台阶;年贷款500万元,支持水泥厂进行第一期更新改造,年生产能力由2万吨提高到4.4万吨,又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供生产所需资金。1992年以后,县内基本建设项目增加,基本建设贷款也随之增加,基本建设贷款的发放由建行一家扩大到各商业银行,形成竞争局面。县农业银行从1992开始累计发放贷款5000万元支持全县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堡口电站建设。2003年,贷款2800万元支持金利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黄金大垅进行水利水电梯级开发,贷款180万元支持宏基公司兴建农副产品大市场及开发区建设,贷款450万元支持一中兴建科技馆、添置现代化教学设备。县联社营业部1999年向县建筑工程公司贷款200万元,作为大兴路开发的启动资金。县建行1996年发放462万元贷款支持水泥厂进行第二期改造和扩建,年底完工后年生产能力达6.6万吨,满足全县基本建设对水泥的需求;贷款360万元支持新宁县电信局通讯设施建设,解决了新宁县通讯设施更新扩容问题;2003年贷款600万元,支持县第二自来水厂建设,解决县城居民供水紧张问题;2004年末贷款1200万元,支持县金桥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新电站建设。2004年末,全县基本建设贷款余额为9052万元,比1978年增长163倍。
  四、其它贷款
  1978年底,全县其它贷款余额17万元。年,农业银行共发放农机化公司专项贷款386万元,重点支持罗云、大兴、井坪、跳石等社办小水电站购买发电设备及各乡村买水利灌溉设备和农机具。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消费贷款526万元,帮助居民购房2436套,发放综合消费贷款2560万元,帮助投资教育、旅游、购车。2003年,为解决贫困学子就学困难问题,农行开办了“金钥匙”教育助学贷款业务,首期为10名考入全日制大学的贫困学子发放教育助学贷款16.5万元,至2004年末余额16.5万元。2000年,工商银行根据社会发展及自身需要,在上级银行统一部署下,推出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公司贷款等贷款新品种,至2004年末,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余额1448万元,住房贷款余额545万元,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2002年,建设银行开办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年底,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200万元。2004年末,全县其他贷款余额19080万元,比1978年增长1121倍。
  第五节 &&金融管理
  一、机构队伍
  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 &&195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成立。1978年,支行设有办公室、会计股、农金股、信贷股、保险股,下辖水庙、金峰、黄龙、回龙寺、高桥、马头桥、一渡水7个营业所,共有员工104人。1984年,县支行被撤销,1992年4月又重新成立,内设人秘股、业务股、会计股,有员工20人。2004年底,县支行设有办公室、人事政工股、货币信贷与统计股、国库会计股,实有干部职工20人。县人行2000年荣获省级“花园式单位”称号,2001年被人行武汉分行评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2002年荣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文明卫生单位”称号,2002年荣获湖南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中国工商银行新宁县支行 &&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新宁县支行成立,内设会计股、储蓄股、出纳股、信贷股、计划股、人事股、办公室,下辖车站办事处,第一、二储蓄所,实有员工71人。1986年5月设立第三储蓄所,1988年7月设立回龙储蓄所,1989年12月设立第四储蓄所,1991年12月撤消该所,1994年5月设立第五储蓄所,1999年9月撤消该所。1999年改革时,中国工商银行新宁县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市分行新宁分理处,下属机构由7个缩减为3个(车站办事处分理处、第一、第三储蓄所),在职员工由75人精减为38人。2001年3月撤消第三储蓄所,2004年12月撤消第一储蓄所,2004年底,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市分行新宁分理处内设人秘保卫部、营业管理部、客户经理部,下辖新宁车站分理处。全行员工总数60人,其中在职员工33人,内部退养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15人。县支行1996年被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文明卫生单位,2004年被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评为金融先进单位。
  中国农业银行新宁县支行 &&1980年1月,恢复中国农业银行新宁县支行,支行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农业拨款股、工商信贷股、社队信贷股、会计股、信用合作社、工会、储蓄股、计划股等10个股(室),下辖有水庙、金峰、黄龙、高桥、回龙寺、一渡水6个营业所和31个公社信用社,共有干部226人。1981年,增设马头桥营业所。1984年,增设万峰、西冲、三渡水、碧田4个信用社。1986年,设立回龙中心储蓄所的和支行中心储蓄所;1987年,设立观瀑、回龙寺、水庙、马头桥、桥头7个储蓄所及县支行营业部、一渡水2个储蓄专柜以及黄龙磷矿储蓄代办点;1992年,农行成立房地产信贷部,开办了房地产新业务;1993年,在县城大兴路设立金石营业所。1996年,机构改革撤销马头桥、黄龙、水庙三个营业所。10月,信用社正式与农行脱钩;12月,从县农行中分出部分人员设立县农业发展银行。1996年底,县支行内设办公室、人事股、保卫股、信贷股、会计股、资金组织股、工会、稽核股、监察室,有员工183人。1999年,房地产信贷部改名为解放路分理处。2000年,撤销金峰营业所和水头、桥头、观瀑储蓄所。2001年,成立风险资产经营部和收贷大队。2002年撤销高桥营业所。2003年,将藕塘储蓄所升格为藕塘分理处。2004年底,全县农行仅保留一部(营业部)、两处(解放路分理处、藕塘分理处)、三所(金石营业所、回龙寺营业所、一渡水营业所),支行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监察保卫部、业务管理部、信贷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内控管理部、资产风险经营部,在岗人员102人;退休(含内退)人员64人,县农行1990年被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授予全国农行系统会计规范化管理二级标单位;1991年被湖南省政府授予“清理三角债”先进单位称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宁支行& 1979年9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新宁县办事处,有员工3人。1981年4月,更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新宁县支行。1987年,县建行设立第一储蓄所。1986年,县建行内设立人事秘书股、业务股、财务会计股。1990年,县建行设立办公室、业务股、财务会计股、储蓄股、保卫股,下辖第一、解放街、三角坪、北门四个储蓄所和一个储蓄专柜,实有员工36人。1992年,设立房地产信贷部和紫云林场储蓄代办所,1994年,在窑市开办储蓄代办所。1996年3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新宁县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新宁县支行”,实有员工48人。1999年内设综合部、筹措资金部、信贷部和会计结算部。2003年,实行机构改革,撤销全部内设机构,保留支行本部一个营业网点,通过竞争上岗,保留人员14人,分流18人。2004年6月,中国建设银行新宁县支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宁支行,属国有控股股份制银行,实有员工14人。县支行1996年被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1998年被省建设银行评为年度先进单位,被邵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双文明单位,2001年被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宁县支行& &1996年12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宁县支行成立,内设信贷股、会计股,办公室,从县农行转入员工19人,为政策性银行,日挂牌营业。2004年底,机构未变,实有员工17人。
  农村信用社 &&1978年,全县有基层信用社31个,正式职工77人,信用站398个,代办员398人,隶属县人民银行管理,1979年12月,改由农业银行管理。1984年12月,召开了第一届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成立了“新宁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信用联社),内设人秘、社务、财务三个组,仍为县农业银行管理。县联社组建后,分别于1989年、2000年、2003年召开了第二、三、四届社员代表大会。1996年10月,县信用联社与县农业银行脱钩,单独核算,内设人事股、财务股、业务股、办公室、保卫股、营业部6个股室,下辖37个信用社,20个信用分社,实有员工253人;另有346个信用站、代办员442人。退休职工56人。1998年初,机构改革,将原来的37个基层信用社合并为金石、金峰、水庙、高桥、清江、回龙、一渡水、马头桥8个信用社,其余基层信用社改为信用分社。1999年,又增设黄龙、麻林、肖市3个信用社。2004年底,县信用联社内设机构有群工部、内控部、财务科技部、业务发展部、保卫部、营业部、办公室7个部室,下辖11个信用社、24个分社、10个储蓄所,在职职工255人,另有78个信用站、信用代办员181人,退休职工67人。
  县邮政局储汇股&& 1987年1月,县邮电局中心邮政储蓄所正式对外营业,属局业务技术股管理。1994年,县邮电局内设储汇股负责邮电储蓄业务,有13个邮电储蓄网点,2004年发展到15个邮政储蓄网点,从业人员24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邵阳监管分局新宁办事处 &&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邵阳监管分局新宁办事处成立,隶属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邵阳监管分局管辖。从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分流4人到办事处,2004年底,办事处未设股室,实有员工4人,负责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二、信贷资金管理
  县内金融各单位,根据各自信贷业务的重点不同,而有自己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
  县工商银行&& 年,在信贷资金供应上,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对国营工业企业采取按企业择优和按产品择优的两种方式把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类,把产品按市场销售划分为畅销、饱和、严重积压三类,对一类企业和畅销产品优先扶植,支持超产超销;对二类企业和饱和产品,帮助提高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提高竞争能力;对三类企业和滞销积压产品则督促其整顿提高或调产转产,帮助其在调整中渡过难关。1982年以后,坚持“以销定贷”原则,按销售资金率掌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多销多贷,少销少贷,无销路则停贷。1988年,为化解金融风暴的影响,消除通货膨胀,实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提高效益”的信贷方针,因地制宜对工商企业实行信贷倾斜政策,做到有保有压,有松有紧,择优限劣,调整结构。与农业银行一样,对企业实行“四定”,确定贷款发放的数额。1996年以后,县内工商企业相继破产重组,不良贷款余额急剧增长,工商银行转以对不良贷款的政策性剥离和核销,基本停止对原有国有和集体工商企业的信贷投放,转向对重组后的企业和新办企业的信贷投放。
  县农业银行 &&1981年,县农业银行对农村社队信贷实行“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管理办法,并且逐步推行了借款合同制、贷款“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和贷款岗位责任制。1985年,实行“多存多贷,少存少贷”的办法。年,农业银行对商业企业贷款户开展了“清理有问题商品,清理有问题资金,清理债权债务,挖掘资金潜力”的工作,并对农村商业企业实行了“存贷分户”管理。年,根据国家治理、整顿要求,农业银行信贷计划实行“全年亮底,按季控制,按月考核,适时调节”的办法,对贷款限额实行按季监控,对企业实行分类排队,区别对待,扶优限劣的原则,评定企业信用等级,按信用等级管理贷款。并根据“紧中有活”的信贷方针,结合企业的购、销、存计划,合理确定贷款供应额度。对企业实行“四定”,即定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定贷款额度,保证贷款的最低限额,控制贷款的最高限额;定存款,企业的销货款和各种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定现金库存。1994年,农业银行信用社贷款发放实行定额转存与存贷比例控制相结合的办法。从1995年开始,农业银行开始实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开始实行审贷分离制度和“存单抵押”制度,广泛开展了“信贷治散治差”活动;1999年,开展了信贷资产清分和资产剥离工作,推行“双优”发展战略,实施“扶优限劣,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实行贷款客户经理制;2003年,农行为防范信贷资产风险,挖掘潜力,开展“盘活不良资产、清收积欠利息擂台赛”的清非收贷工作,盘活不良贷款2978.4万元,清收积欠利息403.6万元,2004年,对不良资产实行精细化管理和责任经营,对正常贷款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
  县建设银行 &&信贷管理重点是基本建设贷款。年,县建行经办、监督使用的国家拨款和贷款3142万元,技术改造资金252万元,做到按计划、按工程建设进度拨款,专款专用,适时审查。对单位的自筹资金基本建设实行“两签证、一审批”制度,即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签证,证明资金来源正当合理,不是挪用流动资金贷款来搞基建;县建设银行审查签证,证明资金已足额专户存入县建行,没有弄虚作假;计划审批基建计划。从而规范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1981年,县建设银行配备专职预算审查员,按上级政策规定和新宁县情编印出《新宁县建筑材料预算价格表》和《新宁县建筑工程单位估计表》,根据这两种价格表,县建行从年共审查工程结算2905.77万元,审查面100%,剔除不合理开支23万元。净核减工程造价116.45万元,降低工程造价4%。年,基本建设投资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县建行信贷管理工作的重点由对基本建设贷款的审查转向于基本建设的实际需要发放贷款。
  县信用社&& 年,县人行归属内的各基层信用社,实行“统存统贷”的信贷管理办法,存款全上交,贷款等指标。年,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款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管理体制,基层信用社在完成存款指标的前提下,多存可以多贷。但差额计划易于突破,导致信贷资金超负荷运行。从1985年开始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存实贷,相互融通”的管理办法,县信用联社统一调剂全县信用社的资金余缺,改变了资金跟着计划走,相互融通调剂各信用社之间的资金余缺,但存在着资金与规模的矛盾。从1994年开始执行限额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即“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的管理体制。该年全县贷款余额达6261万元,比1993年增长66%,增加了传统农业的投入,满足群众生活资金的需求。年,信贷业务呈跳跃式发展,但是贷款限额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相矛盾。1998年~2004年,取消限额管理,实行“以存定贷、多存多贷、比例管理、供求平衡”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2002年,信用社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分次发放,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基本上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三、结算管理
  现金结算 &&县内各银行单位的现金结算主要是用于职工工资和各项办公管理费用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支出,居民储蓄存款本息支出,以及个人其他支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民营经济的迅速壮大,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现金结算数额日益增大。
  转帐结算& &分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种,同城结算采用支票、付款委托书、托收无承付等方式。1985年新的金融体系建立后,跨行结算很不方便,为了加速凭证传递和资金周转,1986年,由人民银行武冈县支行牵头会同在该行开户的几家新宁县金融机构,在县工商银行共同组建了新宁县同城票据交换结算中心,实行“款项直接往来,票据定时定点交换,当场汇兑扎平,当场清算资金”的办法。大大减少了资金往来的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当日抵用率。1992年4月,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挂牌营业,同城票据交换清算中心由县工商银行转移到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异地结算有汇兑(包括信汇和电汇),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1989年废止了付款委托、委托无承付、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推出了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等六种适应多种形式的商品交易和经济活动的信用支付工具与结算方式。1990年4月,为适应当时治理整顿的需要,帮助承担国家指定性计划生产任务较多的大中型骨干企业收回贷款,又恢复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电脑结算 &&金融结算在年全部采用手工结算方式。1991年12月,县工商银行个人储蓄系统实现储蓄业务电脑上柜操作,代替传统手工处理,并实现城区网点存取通存通兑,提高了存、取款工作效率,节约了顾客等候时间;对公系统于1993年由手工操作改为电脑上机操作,实现辖内网点联网、数据共享,2002年3月实现对公全省联网,2003年1月实现全国联网,并开通了电子汇划实时清算系统,更加方便快捷地为广大对公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1996年,县农业银行取消手工全国联行,加入全国电子汇兑系统,建立了信用卡业务系统;2000年,全县农行营业机构全部实行电子化办公,取消了手工作业;2003年,农行建立了综合业务应用系统(ABIS)和信贷管理系统(CMS),实现了业务处理体统自动化,并以此为平台,代收代付、银行卡、结算、汇划款等业务得到了发展,同时在县城安装了2台自动取款机(ATM机)和两台POS消费机。方便了居民取款。
  1992年,县建行结算由手工操作改为电脑操作,居民储蓄在1997年5月实现全省通存通兑,2000年实现全国通存通兑,2003年4月,推出了个人和企业网上银行结算方式。到2003年,建设银行在本行系统全部实现电子化结算。
  县信用社1996年开始使用电脑代替手工操作,1999年开通省辖电子联行业务,2001年开通全国电子联行业务。
  2003年,全县金融系统全部实现电脑结算,做到迅速及时,存取方便。
  四、金融监管
  年和年,中国人民银行新宁县支行行使央行职能,依法行政,有效监管县内各金融机构。2004年,县银监办事处对县内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年,县内未发生过重大的经济金融案件,金融机构运行平稳,金融秩序良好,不良贷款逐年下降,资产质量逐年提高,金融服务于地方经济的能力日益增强。
  遏制炒卖房地产& &1992年春夏,一场全国性的炒卖房地产风潮波及新宁,全县3.4亿元资金流向沿海,导致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空乏。县人行坚决执行上级要求,及时下发文件,出台一系列制约措施,特别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资金监控,促使其全面回流,至1994年下半年房地产炒卖风潮得到遏制,社会经济恢复正常。
  制止辖内机构高息揽存 &&1994年初开始,辖内个别机构利用网点开业、传统节日等发放现金、物品等,吸引居民储蓄;同时对本机构员工实行储蓄任务挂钩,引发辖内金融机构储蓄大战,造成事实上的“存款搬家”。根据朱F基总理对高息揽存要“下猛药、动铩手”的批示,县人行及时下发文件,多次召开金融机构联席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与各行社签订责任状,对高息揽存行为采取“机构摘牌子、领导摘帽子、职工摘饭碗,对单位处以30万元罚款”的“三摘一罚”措施。经过二年时间的努力,全县共清退高息存款300万元,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确保了辖内金融机构公正、公平竞争。
  清理整顿供销社股金会 &&1995年4月,县供销社系统在全县成立14个股金服务部。1996年底,社员股金余额1680万元。但是股金会违规操作,将大部分股金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粗放,矛盾渐现。1997年4月,黄龙股金部不能支付股民到期的股金存款,引发挤兑风波,被迫关闭,12月回龙寺股金部也因同样原因关闭,随即引发全县的股金挤兑风波。到1998年4月,14个股金服务部中有9个被迫关闭,而挤兑风波尚在继续,造成支付恐慌,影响金融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县委、县政府紧急抽调3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县供销社,以县人民银行为业务指导,对股金会进行清理整顿。经查,到1998年4月,全县实有股金余额1141万元,投放股金余额1035万元,预计能收回的12万元,难以收回的639万元,亏空384万元。工作组进驻后协助供销系统先后变卖固定资产28处,得款666.3万元,清收内外欠款128.3万元,处理库存商品收回资金8万元,贷款350万元,全部用于解付股金。2000年底,社员股金余额只剩76万元,股金风险基本化解。
  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 &&1994年7月,县经管局在烟村乡成立第一个合作基金会。1998年底,发展到24个乡镇级农村合作基金会,316个村级代办点,筹集股金和代管资金余额7800万元,放款余额5380万元。基金会违规操作,预先支付定期存款利息,再以分红相诱惑(分红率一年及以上24‰、半年18‰、三个月12‰),以汲取存款,在发展中逐步暴露出资金稳定性差、不良资产比例高、抗风险能力弱、亏损加大等问题,潜伏着金融风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县人民银行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从县直各部门抽调200人组成24个工作组,进驻24个基金会、308个村代办站,从政法部门抽调40人成立7个合议庭和1个追逃小组,依法清收基金会放款。对在基金会有借款的1081名行政事业工作人员实行停薪停职,促其偿还借款。从日第一次兑付起,到日最后一次兑付止,共分五次对基金会所有股金、代管资金全部兑付完毕,化解了基金会的金融隐患。2001年,县内的高桥、烟村、水庙、万峰、白沙、清江共六个农村基金会并入当地信用社,合并资金资产1501万元,其余18个乡镇基金会的资产、债务余额全部移交所在乡镇政府,由乡镇财政所管理,至此,农村合作基金会不再存在。
  清理整顿救灾扶贫储金会 &&1996年5月,县民政部门开始成立救灾扶贫储金会。到1997年5月共成立4家分会、11个村级储金会,由村秘书监管,吸收存款390万元,发放救灾借款12.5万元,储金会以高于国家银行同档次的利率吸收存款、乱放贷款、违规操作、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潜伏金融风险。县人民银行及时调查反映情况,适时进行金融监管,并于1998年下半年主动介入,清理救灾扶贫基金会,促使2家分会关门清盘,2家分会逐步歇业,至2000年全部取消。
  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 &&根据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县农村信用社改革由地方政府领导,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进行清产核资、扩股增资、发行央行票据等一系列工作。县人行成立“新宁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领导小组”和“新宁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考核小组”,严格按上级行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运作。2004年,县银监办事处对县内金融机构展开7次现场检查,提出监管建议,帮助改进工作,重点帮助县农村信用联社实现现金扩股3590万元,按计划取得中央银行票据3705万元,推动了金融改革工作。
  第二章& &保险
  第一节& &机构队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宁县支公司 &&1984年3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宁县支公司重新成立,为独立的正科级经济实体,受邵阳地区保险中心支公司和县人民银行双重领导,公司内设人事秘书股、计划财务股、城市业务股、农村业务股、人身业务股、运输工具股,有员工24人。日,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构体制改革方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险、寿险业务分业经营,分别成立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宁县支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新宁营业部。中保财产保险新宁县支公司为正科级经济实体,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财产业务股、运输工具股,实有员工13人。1999年,改由市保险监管委员会和市财政公司领导。日,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宁县支公司。日,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宁县支公司。日,公司从金石镇解放路205号迁至金石镇大兴路保险综合大楼。2004年底,公司内设综合部、财务室、车险部、营销管理部,实有员工12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宁县支公司1992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保险县称号,1998年,被邵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双文明”单位,1999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双文明”先进单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宁支公司& 1996年4月,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宁支公司成立,在金石镇解放路53号办公。公司内设综合科、计财科、业务科、代理网点科、业务处理科、营销部,实有人员29人,下设8个保险代办站,有代办人员58人。受市保险公司和县人民银行双重领导。1999年改由市保险业监管委员会和市人寿保险公司领导。1999年4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宁支公司。日,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宁支公司,内设综合科、业务处理科、代理网点科、团险业务科、兼业代理科、营销部。2004年8月,机构改革,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个险业务部、团体保险业务部、中介代理业务部,年末实有员工20人,下设6个代办站,有代办人员198人。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宁县营销部&& 2003年6月,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宁县营销部成立,内设综合部、组训部、个险部、团险部,有员工53人。2004年底,公司机构未变,实有员工58人。
  第二节 &&承保
  年,县保险公司先后共开办11类保险险种,承保金额14.3945亿元,保费收入2962万元。其中,承保53家企业、事业单位财产保险保额84800万元,收入保费276万元;承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额8200万元,收入保费166万元;承保建筑工程保险保额3000万元,收入保费18万元;承保责任、信用保险保额500万元,收入保费50万元;承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额6500万元;收入保费340万元;承保船舶保险保额95万元,收入保费1万元;承保农村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额15000万元(包括森林火灾保险、柑橘树冻害保险、耕牛生猪保险、役马保险、梅花鹿保险、奶牛保险、养鱼保险等),收入保费1151万元;承保养老金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18.65万人,保险保额23850万元,保费收入960万元。
  年,县内三家保险公司累计承保金额106.2087亿元,保费收入17661万元,比年分别增长6.4倍和5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新宁县实际情况,先后设置六大类险种,各险种承保情况:
  车辆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开办了配套的附加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然损失险、无过失责任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金。1996年,承保车辆479辆,保险金额9580万元,保费收入250万元;2004年,承保车辆1052辆,保险金额21040万元,保费收入407万元。年,累计投保车辆6396辆次,投保金额12.7920亿元,保费收入2747万元。
  非车辆险&& 包括企事业和家庭财产保险。县内实际承办了风景名胜区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观光景点和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供电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附加医疗意外责任险、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996年,承保金额22800万元,保费收入114万元;2004年,承保金额24250万元,保费收入97万元。其中投保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有1.32万人。年,累计承保金额21.085亿元,保费收入969万元。其中年,投保学生、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有6.9万人次。
  人寿保险&& 包括团体人寿保险、团体福寿安康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少儿两全保险、99鸿福终身保险、重大疾病终身保险、66鸿运保险、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康宁终身保险、祥瑞终身保险、国寿英才少儿保险、88鸿利终身保险、国寿千禧理财保险、国寿鸿泰两全保险等48个险种。1996年,寿险保费收入343.8万元;2004年,保费收入2027.4万元;年,累计保费收入9112元,比年的704万元增长11.9倍。
  养老金保险 &&包括个人养老金保险、集体单位职工养老金保险、养老金保险、义务兵养老金保险、村干部养老金保险、独生子女养老金保险、养老金还本保险12个险种。1996年,保费收入9.3万元;2004年,保费收入99.9万元;年,累计保费收入1534万元,比年的128.5万元增长10.9倍。
  健康保险&& 包括住院平安保险、住院医疗金保险、大病住院统筹保险等,从2001年起重新开办,当年仅为0.1万元保费收入,2004年保费收入6.1万元,年累计保费收入11.4万元,比的为1.5万元增长6.6倍。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包括团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机动车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等32个险种。1996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收入133.8万元,2004年保费收入144.5万元;年,累计保费收入3287.4万元,比年的126万元增长25.1倍,为增长最快的险种。
  人寿险、养老金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四大类险种,1996年投保人数12.37万人次,保险金额23850万元,2004年投保人数9.65万人次,投保金额12.5263亿元,年,累计119.21万人次,保险金额72.3317亿元,比年的18.65万人次、23850万元分别增长5.4倍和29.3倍。年,全县保险部门共承保120.6亿元,保费收入20623万元。
  第三节 &&理赔
  县内保险部门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方针,以保户利益为重,主动理赔。年,全县发生保险理赔案7722起,支付赔款1543万元,综合赔付率67.9%。其中,各类财产险赔案5266起,赔款1361万元,赔付率68.5%;人身意外伤害险赔案2189起,赔款83.5万元,赔付率66.3%;人寿、健康、养老金三类赔案267起,赔款98.5万元。
  年,全县共发生赔案31133起,赔款4830万元,综合赔付率58.9%,比年的67.9%减少9个百分点,各险种赔付情况:
  车辆险 &&1996年赔案172起,赔款150万元,赔付率60%;2004年赔案238起,赔款190万元,赔付率46.7%;年赔案1638起,赔款1404.4万元,赔付率51.1%。
  非车辆险&& 1996年赔付169起,赔款56万元,赔付率49%;2004年赔付454起,赔款46万元,赔付率47.4%;年,赔案2705起,赔款444.6万元,赔付率45.9%。
  车辆险与非车辆险这两大类财产保险年的综合赔付率为49.8%,比年的68.5%减少18.7个百分点。
  人身意外伤害险&& 1996年赔案1086起,赔款88.9万元,赔付率66.6%;2004年赔付1138起,赔款89万元,赔付率61.6%;年赔付26111起,赔款2213.2万元,赔付率67.3%;比年的66.3%增加1个百分点。
  人寿、养老金和健康&& 这三大类人寿保险,1996年赔付28起,赔款16.2万元;2004年赔付75起,赔款54万元;年累计赔付679起,赔款767.8万元。
  年,全县保险部门累计赔付38855起,赔款6373万元,综合赔付率60.3%。21年中较大的赔案有:1986年黄金鹿场死亡梅花鹿88头,赔付3.1万元;1988年4月,紫云山、东岭和万峰三个林场发生森林火灾,赔付14万元;1992年5月,堡口电站被洪水冲垮河堤,造成财产损失,赔付48.5万元;1994年,县种子公司制种基地遭洪水淹没,赔付14万元;1995年4月,县五金厂电线短路发生火灾,烧毁房屋设备和库存商品,赔付19.5万元;2000年12月,金石镇居民陈新怀高位致残,赔付3万元;年有各乡镇居民12人病故,各赔付3~4.15万元;年,有5辆车发生第三责任险,各赔付6.8~9.5万元;2003年,~山镇鲤溪电站隧道施工时发生意外事故,死亡2人,赔付8万元;2004年7月,金石镇大兴路1户居民家失火烧死2人,赔付4.6万元;2004年,县骨科医院医疗事故保险责任,赔付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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