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还信用卡人员,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我的信用卡索要几次拒不返还,向当地民警报案,

信用卡恶意透支报案材料(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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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报案材料(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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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信用卡“恶意透支被抓”的后果以及应对策略 实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被抓”的后果以及应对策略 实用 信用卡“恶意透支被抓”的后果以及应对策略 来源法律讲堂
导读:最近各大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大量爆发,究其原因,是缺钱、还是缺钱,尤其是一些私企老板,信用额度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在企业缺钱的时候,就开始透支信用卡,一旦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就很容易走上恶意透支的不归路。笔者手上也经手了一些案件,成功取保候审。现将这段时间的经验总结一下,写一下应急处理方案,供参考。 A、国家严厉打击信用卡犯罪--相关法条链接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两高司法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B、信用卡恶意透支被抓的应急处理办法 一、第一时间弄明管辖。 简单来说,就是哪张卡?哪个银行报案?最后关在哪里?现在很多都是在外地被抓,跨地网上通缉的,因为卡多了,被抓了也弄不清楚状况。一般48小时,最迟72小时之内会移送到报案所在地的看守所,在移送途中,什么都不能做,此时不要着急。 二、请律师第一时间介入,进行会见。 被抓24小时之后律师就可以会见了,这时候建议请律师介入,律师办好会见手续,家属带上身份证,填写委托书,上海地区除金山区需要警方同意外,都可以直接会见。 律师介入,马上会见,两个重点:1、重点询问,哪张卡,哪个银行,提审过几次,笔录怎么做,等等。2、重点安慰一下当事人,这个很重要,本律师见过5天白头的,内心极度焦虑,担忧,找个自己人进去,先安慰。 三、筹钱。 经手的几个案件,还钱了才有取保候审的可能性,钱先凑好,至少本金要凑好。 四、约谈经办警官 家属与律师协同,跟经办警官预约,先谈一次,摸摸警官态度、银行态度等等。如果可能,让警官约好银行。 五、约谈银行 律师陪同,最好让银行的人员到派出所或者经侦,双方约谈,警方见证,谈谈怎么还: 1、能不能分期? 2、能不能先还本金? 3、实在没办法,都还的话能不能给时间,我们确实很困难。如果可以,还钱之后,让银行出具谅解书,谅解书直接给警方。 六、申请取保候审
还钱之后,家属或律师再次联系警官,申请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或担任保证人,顺利的话当天看守所接人。 七、具体能否取保,因素是混合的,需看 1、银行态度 2、还钱程度 3、警方态度 4、经侦是否已介入,还是在派出所阶段 5、被抓的时间,是否已到了检察院阶段? 6、涉案金额,现在听说上海这边出规定,20万以上不好取保,只能法院阶段判缓刑,消息待证实。 7、是否怀孕?(怀孕上海这边是一定取保候审的) 但是无论如何,钱还了之后,是一定有效果的,定罪量刑上至少减少30%。假设一年,减刑4个月左右。能还的,亲戚朋友能帮忙的还是希望尽量帮。 八、如果取保不出来,则继续聘请律师,走流程,检察院,法院一步步走,从从轻减轻的角度进行最轻辩护。 整个流程大约3到4个月。希望不要走到这一步。篇二:15种常见经济犯罪报案材料须知及材料汇总 15种常见经济犯罪报案材料须知及材料汇总 ――吴才木律师厦门刑事辩护律师 作者根据自己多年执业,办理大量刑事案件辩护的经验,对经济生活中15种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须知和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进行整理,以指导客户进行有效的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部分: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
一、管辖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提供资料 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三、原件及其复印件 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证言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五、受理 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 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
第二部分:十五种常见经济犯罪案件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其他所掌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0000以上。
三、票据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原始票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四、贷款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贷款的原始合同和复印件,犯罪嫌疑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资料。 4、犯罪嫌疑人开户资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资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票据、凭证、银行帐页等相关证据。复印资料应由提供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五、合同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六、挪用资金案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本人填写的登记表、任命书、犯罪发生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借贷凭证、物品库存、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挪用本单位资金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职务侵占案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元以上。
八、集资诈骗案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来自: 写 论 文 网:)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资金流向。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0元以上;单位500000元以上。
九、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要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提供伪劣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假生产许可证、产销合同、生产书等物证和书证。 4、提供合格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等书证。 5、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地点、数量、价值、销售去向。 6、可能的话提供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 7、本罪起点:销售金额50000元以上。
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纳税人性质。 4、提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或存根联、记帐联,如无则提供发票号码或开票单位、受票单位名称。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税额。 6、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帐凭证、税务申报资料。 7、本罪起点: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篇三:报案材料模版 报案材料 报案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案请求: 请求依法立案追究**********聚众强抢我司*******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与我司签订了一份《******》,约定:双方在大陆合作销售*****。但由于市场原因,我司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因此,***要求退出合作。****年*月*日,我司经多方筹款向***退还了其所有投资款,同时,***也签字确认已结清投入我司的投资款并与我司解除合作关系。然,***收到退还的投资款后却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均有录音或录像证明)要求我司再行支付“高额利息”作为补偿,在遭到我司拒绝后,***于****年**月**日下午召集大批人员将我司位于**********仓库里的财物强行搬走,在*****日下午又伙同******等人将我司**及**仓库的货物强行搬走。据我司财务初步统计,***两次聚众强抢我司****,涉案金额人民币****多万元,给我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聚众强抢等暴力手段抢走了我司价值人民币***万元的财物,已触犯刑律。报案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局报案,请求立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此致 ****公安局 报案人: 年月日篇四:经济诈骗一案报案材料 报案材料 武都区公安局: 我叫王林,男,汉族,日生,敦煌市莫高镇人,身份证号:013016,联系电话是,。报案人王林打算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五支队签订金矿勘探合同,位置在西和县大桥林场两便坡,但是和黄金第五支队签金矿勘探合同的一个条件是,我必须要有勘探金矿处的林权证。于2012年6月文县碧口镇的黄伟()给我介绍了宕昌县金临重晶石厂法定代表人杜福祥(,住武都区城关新村北八巷),二人对我称杜福祥有我所需要的林权证。后杜福祥为了证实自己有西和县大桥林场两便坡的林权证而起到诈骗目的,给我出示了西林资字【2011】3号文件、陇林发【号文件及《宕昌县金临重晶石厂西和县大桥林场两便坡金矿勘探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于是我和杜福祥于日签订了一份林权证转让协议书。后杜福祥和黄伟催促,让我给黄伟出借5万元,给杜福祥预先给付林权证转让定金10万元,不然杜福祥会把林权证转让给别人。我于日在武都给付了杜福祥定金10万元,于同日出借5万元给黄伟。此后我一直催促杜福祥让其把林权证给我,但杜福祥始终推辞不给林权证以致我错过了和黄金五支队签订黄金勘探的机会。后我才得知杜福祥根本就没有西和县大桥林场两便坡的林权证,以前杜福祥给我出示的证明文件都是过期的。经过多次和杜福祥的交涉,杜福祥故意躲避也不退定金,黄伟当时所借的5万元也不肯偿还。以上事实足以证明杜福祥以转让林权证为目的,诈骗报案人王林的10万元定金,诈骗数额巨大,请公安机关经侦大队立案侦查。 一、杜福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申请公安机关对杜福祥以林权证出让为由骗取王林资金10万元,造成经济诈骗一案经行查处。 二、要求杜福祥返还于日以诈骗为目的收受王林10万元的林权证转让定金。 此致
附:1、西和县林业局 西林资字【2011】3号文件复印件一份; 2、陇南市林业局
陇林发【号文件复印件一份; 3、宕昌县金临重晶石厂西和县大桥林场两便坡金矿勘探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复印件一份; 4、林权证转让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5、杜福祥收受王林定金10万元收据复印件一份; 6、报案人王林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报案人: 日篇五:报案材料 报案材料
定边县城关镇林业派出所: 我叫徐礼胜,男,汉族,现年46岁。 日下午3时左右,我受贺红公路绿化14标段,承包人高江海的委托,在14标段负责组织工人绿化施工时,突然接到工人打来的电话,称工人在施工时,被人打伤。我随即感到现场,经了解,施工途中,贺圈镇三友村村民刘佳峰带七、八位村民强行无礼要求,在规划绿化中每间隔50米留一条路,然而,规划中并无些规定。此时,该刘煽动并协同其同伙强行将已植好的树木连根拔起。在我上前劝阻并解释时,再次遭到刘佳峰的毒打,毒打后,该刘扬长而去。此时受伤的工人已痛苦不堪,我将其送往定边县中医院住院治疗至今。
报案人:徐礼胜 日篇六:汇总│15种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方法 汇总│15种常见的经济犯罪报案方法 活着的法律 第一部分: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
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三、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五、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 第二部分:十五种常见经济犯罪案件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其他所掌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0000以上。
三、票据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原始票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四、贷款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贷款的原始合同和复印件,犯罪嫌疑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资料。
4、犯罪嫌疑人开户资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资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票据、凭证、银行帐页等相关证据。复印资料应由提供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五、合同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六、挪用资金案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本人填写的登记表、任命书、犯罪发生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借贷凭证、物品库存、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挪用本单位资金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职务侵占案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元以上。
八、集资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资金流向。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0元以上;单位500000元以上。
九、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要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提供伪劣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假生产许可证、产销合同、生产等物证和书证。
4、提供合格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等书证。
5、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地点、数量、价值、销售去向。
6、可能的话提供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
7、本罪起点:销售金额50000元以上。
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篇七: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论文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论文 [摘 要]发卡银行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应与催收外包机构签订管理完善、职责清晰的催收外包合同,发卡银行要指派专门法务人员对催收外包机构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对信用卡催收流程、催收方式、催收时间安排、催收次数等事项做出具体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催收的目的是收回所欠款项,不能完全依靠刑法惩治欠款人,银行催收制度的合理设计及完善会有效降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数量。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行为作为信用卡诈骗罪中最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近年来在司法实务中大量涌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此类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以下问题值得研究。 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的本金认定问题 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案卷材料一般包括:物证为犯罪嫌疑人透支使用的发卡行信用卡;书证为公安机关扣押信用卡的清单、犯罪嫌疑人信用卡申领资料、发卡银行的报案材料、信用卡交易流水、催收记录;证人证言及犯罪嫌疑人供述。 书证中发卡银行提供的信用卡交易流水中本金、利息、滞纳金、手续费及各项费用无法区分。交易流水仅能显示某一时间段的消费、取现及还款情况,在某一时间节点会显示余额,这个余额包括了欠款的本金、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全部费用。而发卡银行提供的报案材料中会列明犯罪嫌疑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欠款本金、欠款利息。报案材料中本金与利息的金额在发卡银行提供的交易流水中无法体篇八:恶意透支信用卡 长期不还被判刑 恶意透支信用卡 长期不还被判刑 日期: 09:14 来源: 连网 【连网】(记者 徐理想 通讯员 刘楠楠 王鸿) 通过信用卡的提前透支功能,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则可能构成犯罪。近日,连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青(化名)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被告人赵青中专毕业后,靠四处打工赚钱,凭着自己的努力,逐渐有了自己的事业,而且生意越来越好,后来开始涉足房地产行业。2012年后,由于房地产市场走弱,赵青的资金也逐渐紧张,四处举债。 2011年,赵青曾在中国银行连云港某支行申领了一张长城信用卡,由于生意往来,经常使用,也一直都是及时还款。资金紧张后,赵青的还款压力越来越大。2012年7月,赵青透支消费了24000元人民币,但后来一直没有归还,该行工作人员自2012年8月账单日起多次以电话、上门、等方式催收,超过三个月后,赵青仍没有归还该卡的本金,且不断更换电话号码,导致银行工作人员无法与其联系。截至该行工作人员报案前,被告人赵青透支该卡本金共计25000余元人民币尚未归还。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很快与赵青取得联系。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赵青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已构成犯罪,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偿还了全部款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青持有信用卡恶意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赵青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且已偿还银行全部款息,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0 【编辑:庄婷婷】篇九:报案材料 报案材料 报案人:乔金买(身份证号:243314) 住所地:伊旗明珠花园A1号楼二单元九楼292室。 被控告人:韩丽(身份证号:083943),女,42岁,汉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大名公馆11号楼西户。 案由:诈骗 事实与理由:日至日间,个体户韩丽工程装修需要用钱为理由,并许以高息(月息2.6%)乔金买一人借款一笔,合计人民币本金300万元,利息502000元,合计计350.2万元;约定2012年5月份还款;但自5月起韩丽躲藏,也不接报案人电话,不偿还任何本金和利息。 被控告人韩丽以需要短期周转资金为出,骗取报案人资金后隐藏逃匿,拒有返还本金利息,已严重侵犯报案人合法权益,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6条,构成诈骗罪。为此,特提出控告,要求如下: 一、 追究被控告人韩丽的刑事责任; 二、 返还控告人的资金,合计计350.2万元。 证据材料及来源: 1、 由韩丽给乔金买出具的借款单1份。 此致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报案人: 年月日篇十:报案材料 报案材料 举报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 联系人:王立平 联系电话: 被举报人:黄某某,男,日生,身份证号:08****,自2005年至2007年4月间系举报人公司的市场部经理。 案由:被举报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事实与理由: 被举报人于2005年5月【】日加入举报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并于【】年【】月【】日签订《保密协议》,任职于举报人单位的市场部经理,于2007年4月【】日从举报人单位离职。 一、被举报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掌握的初步证据(证据一和证据二)表明,【】年【】月,被举报人将20pcs的DES以9000美金的价格销往印度的客户【】,同时对公司声称这是客户需求的免费样品,客户在参加【】年【】月北京【】展览会期间将9000美金的现金交付给被举报人,被举报人在收款后将款项私下里扣留不予缴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271条第1款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五条职务侵占案立案标准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被举报人作为被举报人的市场部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司的公款,中饱私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犯罪。 二、被举报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掌握的初步证据(证据三)表明,被举报人在举报人公司任职期间,同时供职于举报人的竞争对手公司【】(竞争对手公司在江苏徐州),将举报人公司的产品报价单、技术文档资料、设计图形、质量控制文件、海外等商业秘密提供给竞争对手公司,将竞争对手公司的产品宣传册夹带在举报人的产品宣传文件中发送给社会公众,被举报人的上述行为已经并将要给举报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之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五条侵犯商业秘密案立案标准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被举报人作为举报人公司的市场部经理,明知其掌握的商业秘密对举报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违反双方签定的保密协议,违反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将举报人公司的商业秘密提供给竞争对手公司,给举报人公司造成了巨大的商业损失,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三、被举报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掌握的初步证据(待进一步提供)表明,被举报人未经举报人许可,在他人的同类产品上使用举报人的注册商标【】,并将贴牌后的产品大量销往白俄罗斯、中东等国家和地区,造成了恶劣的国际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一条侵犯假冒注册商标案立案标准之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5、造成恶劣影响的。”),被举报人未经举报人许可,将举报人的注册商标在他人的同类产品上使用并大量销往国外,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被举报人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举报人的合法利益,更严重的是,已经侵害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安全,构成了严重的经济犯罪,故举报人特请求公安机关能够依法予以立案,追究被举报人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安全。 此致 深圳市福田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举报人(盖章):某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盗窃报案材料 _________县公安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凌晨,我厂财会室金柜被撬,柜中现金17.2万元被盗,特向公安局报案,请求立案侦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厂收回一批货款,为了近日购买几部电脑方便,临时将这些现金存放在本厂财会室的金柜里。当晚有雨,更夫杨______凌晨1点左右查看各办公室,尚没发现被盗,早晨5时左右再次查看时,发现财会室屋门与室内的金柜、书桌抽屉被撬,金柜内现金17.2万元不见了。 据分析,我厂财会室很少放现金,只在______月_______日这天,因用房交来一批货款,当晚便被盗,故本厂内职工作案或者参与作案可能性较大。 由于被盗钱款额数额特别巨大,盗窃者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犯罪,请立案侦查,以便挽回损失,惩罚罪犯。
附:1.本厂更夫杨_______证实1份; 2.本厂财会科科长姜________证实1份。
举报人(盖章):某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报 案 指 南 一、 途径和方式 单位或公民在本市遭受经济犯罪侵害或者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的,均可采取来人、来函、来电等方式向经济犯罪举报中心报案、举报或亲自扭送、动员涉案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本&&篇:《》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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