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声明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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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今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按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请各单位组织有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国开行贷款)的学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续贷声明录入等工作。有关内容如下:
&&& 一、组织贷款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 国开行贷款的老生每年应至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 二、组织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 为优化续贷办理流程,国开行贷款的老生在申请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需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并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
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单位组织今年有申请国开行贷款意向的贷款老生于6月2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5月3日&(C)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厦门大学备案号D20007&&&&请问一下今年的助学贷款的续贷的时间是?谢谢【金沙一中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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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今年的助学贷款的续贷的时间是?谢谢收藏
除了周末和中午午休时间,都可以。最好趁现在快去办理,不然等到这一届通知书下来到时候太挤还要排队。
嘿嘿。我的意思是哪一天截止日期。现在在实习。没有空提前回来,只能日期的最后一天回来。哎。不过还是要谢谢你
问一下,是不是还要村里乡里的证明之类的啊?
八月十号截止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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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作者:&&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辑:党委宣传部&zzzx&&点击:[]
各院、系:
接省国开行通知,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今年国开行对助学贷款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续贷学生申请国开行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8号)有关要求,在今年受理工作开展前,要求有贷款意向的在校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操作方法: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功能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应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请通知学生在6月30日前在网上完成贷款续贷申请,过期不能在生源地办理续贷。
二、录入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学生在回到生源地办理续贷之前,国开行要求高校录入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请各院系上报学费和住宿费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住宿费分最高标准和最低标准两个档次)
附件一:助学贷款续贷通知
附件二:黔教函{2015}94号 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点的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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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C) 贵州医科大学&&&&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贵州医科大学 邮编:550025 邮箱:&& 联系电话:2&&
  备案编号:黔ICP备号-1
位访问者!关于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通知 -宜人贷问答
关于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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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述: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贷款金额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申请方式: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申请条件: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申请材料: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者:g***3 |
你好,2010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是在网上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2010年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2010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办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1)在校生续贷:08年、09年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2010年仍然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2)在校生新贷:以前未办理,2010年需要办理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3)新录取学生:2010年新考取大学,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
  (4)2007年办理贷款的学生无需使用本系统,只需将合同后附着的回执在学校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签字按印寄回庆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需一式两份。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
  1、登陆系统。贷款申请必须通过www.csls.cdb或 ,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甘肃省)、“市”(庆阳市)、“县”(庆城县)、“资助中心”(庆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庆城县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如找不到高校名称,表示该高校学生不能贷款),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新录取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学号可以不填;2、在校学生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学生证上的内容填写,学号必须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学费+住宿费(最低标准),最高限额为600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4500元,住宿费为800至1200元,则贷款金额为0元;如某学生学费为9000元,则贷款金额为6000元。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录取学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日期”、“人”、“”等至少为村委会(社区)一级的。(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人及,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甘肃)”(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县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3、学生持打印的申请表到村委会(社区)、毕业中学(只指新录取学生)等部门加盖公章。
  4、学生持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续贷的不要)、学生证(在校生)、录取通知书和收费标准(新录取学生)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审查资格,并签订合同(在校生续贷、新贷可在日——8月13日办理,新录取学生在8月19、20日办理)。
  5、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回执(一式两份)盖章后寄回县资助中心(截止日期为 日,以县资助中心收到时间为准,过期责任学生自负)。
  (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2、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及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
  3、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①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
  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
  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④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⑤其它特殊困难。
   4、新贷学生必须取得高校或中学的贫困生摸底资格。
  此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通过本网站发布。
   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通过网络、报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回答者:g***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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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皖教秘〔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农村商业银行,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银监局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助〔2016〕1号)要求,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印发的《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16〕24号)精神和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农村商业银行、各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发挥好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作用,坚持“应助尽助”、“ 应贷尽贷”,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进一步创新管理方法,丰富服务手段,切实将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尤其对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县(市、区)、重点村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对这些地域的全覆盖。此外,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主动宣传,积极帮助,保障其助学贷款需求。各农村商业银行要切实加强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机制,优化人员配置;要进一步规范考核激励机制,向一线经办人员倾斜,提升基层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积极性。二、夯实基础,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管理工作1.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⑴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利用多种载体全面、完整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在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对艰苦边远山区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的地区,应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到人”开展宣传,确保学生能够及时、便捷地获知政策。⑵各农村商业银行要利用自身优势,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以及经办网点和经办人联系方式。⑶各高校要按照要求,随录取通知书向新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等宣传材料,并告之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银行和账户等信息。⑷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大力开展高校资助政策宣传,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要张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公开信》,开展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并确保实效。⑸各中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顶岗实习学生以及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学生的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他们知晓国家助学贷款等高校资助政策。⑹各高校、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各经办农村商业银行应及时提醒、告知申贷学生,同一学年度内,高校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者不得同时申请办理。2.简化学生办理手续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农村商业银行要简化贷款手续,不得要求学生提供与贷款申请无关的证件、证明或者其他材料,不得提高门槛或者设定其他限制条件。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时,相关部门要认真核实,及时办理,严禁收取任何费用。要改进服务,简化流程,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的,只需完成申请继续贴息的相关手续,可不再签署贷款展期协议。借款学生根据贷款合同提前还款的,要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任何费用。3.制定工作预案,加强巡查指导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农村商业银行要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合理组织安排好本辖区学生和学生家长完成现场办理手续,确保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会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国开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指导和巡查, 督促做好贷款受理工作。4.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9月15日;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20日。2016年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详见附件1、2,不随文印发)可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www.)资料下载栏下载,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三、多级联动,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1.加强诚信教育宣传要将诚信育人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打造主题教育、仪式教育、实践教育三位一体的诚信教育模式,广泛宣传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相关知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经办农村商业银行和高校要在贷款办理、回执录入、入学报到、暑期离校和毕业前后等关键环节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强调还款事项。各高校要扎实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运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主题班会等寓教于乐的方式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还款义务。2.强化贷款催收,防范违约风险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贷款回收工作力度,要早计划、早着手、早落实,多措并举提高本息回收率。要高度重视学生跟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密切关注学生的毕业去向,及时更新、补充学生的联系方式,及早导出当年需还本付息的学生名单,运用电话、电邮、QQ 、微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学生还款,主动告知贷款逾期对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要采取点对点的联络催收措施,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乡镇中心校和高中等多方力量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对于有恶意逾期倾向的借款学生,要保存好相关催收证据,以便后期开展依法收贷工作;对于死亡、失踪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借款学生,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使用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予以代偿;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法归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启动还款救助机制。3.做好毕业确认工作各高校应会同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要针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建立专门的诚信档案和通讯录,应于6月底在借款学生毕业前,督促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或指导当年毕业的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借款学生填写贷款还款确认、就学信息变更及提前还款申请的办理。同时,提醒他们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确认工作相关表格材料详见附件3-8,不随文印发,可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www.)资料下载栏下载。各高校要加强毕业确认工作的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向毕业借款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确保人手一册;在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后,各高校要定期督促其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联系方式,查看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如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请填制《安徽省内高校2016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并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件于8月31日之前发送省开行联系人邮箱()。四、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绩效考评省教育厅将修订完善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考核办法,将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高校开展诚信教育情况、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确认及缴纳、就学信息变更及回执录入、毕业确认情况等)纳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监督、检查与指导,并受省教育厅委托,对所辖县(区)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年度绩效评价。省农信社将加强对各地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五、工作要求1.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⑴做好高中预申请工作,提高贷款资助精准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年版)有关内容,结合当地实际继续组织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助学贷款资格预认定工作,各地应于5月底前组织辖区内高中学校完成预申请信息收集工作,6月底前完成预申请信息核查和名单导入工作(市属高中应将预申请信息收集并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预申请核查和预申请名单导入工作);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完成预申请信息核查后将预申请名单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 的“预申请系统”。在开展预申请的同时,各市、县(区)要组织高中开展“国家助学贷款高中一堂课”活动,向应届高三毕业学生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申请条件、申贷流程、征信知识等内容,并将《国家开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发放到预申请高中学生手中,确保人手一册。自2016年起,高中预申请对象范围由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扩展至高中任一学年曾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提高预申请工作成效。对于未参加高中预申请但确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按照“应贷尽贷”原则,做好贷款办理工作。⑵开展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预申请工作。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正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申请信息导入、贷款审查自动识别及查询统计等功能。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强与当地扶贫、民政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早获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重点关注其中的高三在读学生,并将其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于受理启动前导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确保预申请对建档立卡户学生全覆盖;在正式受理贷款申请时,免除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直接认定其具备贷款资格,直接为其办理贷款手续。⑶高校在校生续贷工作。各高校要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暑期离校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并加强监督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将填写续贷声明作为育人工作的有效手段;要做好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告知工作,对新生和有贷款需求的在校学生应开具书面收费通知书,以便确定贷款额度。借款学生入学报到后,及时为其录入电子回执,确保其顺利入学;要认真核对、更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高校名称、招生代码、收费账户信息、联系人等信息,避免因信息有误影响贷款发放;要加强对支付宝使用的宣传与培训等工作;要组织贷款学生维护就学信息,及时变更相关内容并建立台账。⑷推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操作平台向管理平台转变。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于5月底前在“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 的“机构管理―乡镇街道管理”模块,完成乡镇(街道)的信息录入及更新工作。2016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将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将贷款管理下沉前移至乡镇,依托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或乡镇中心校构建“县、乡、村、校”多级管理体系,在乡镇一级设立贷款办理点,安排专人受理贷款申请,以开发银行信息系统为载体实现“家门口办贷款”;推动乡镇政府、乡镇中心校、村居委会、高中等单位参与诚信教育、学生联络、本息催收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实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操作平台向管理平台转变。具体试点范围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通知。⑸继续推广还款专用POS机,拓宽还款渠道。各高校要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在全国高校推广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的通知〉》(皖教助函〔2015〕59号)要求,主动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于6月底前完成还款专用POS机的购置和安装等相关工作。⑹建立贷款本息回收月报制度。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1月、4月、11月、12月的10日前将截至上月底的所辖县(市、区,含开发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9)书面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关于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加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建设步伐,确保于今年贷款正式开办前投入使用,并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农村商业银行及其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水平。各高校要按照皖政办〔2011〕35号文件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出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每年6月底前,组织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申请财政贴息。3.联系方式联系人:安徽省教育厅 吴振,联系电话:7;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许玮,联系电话:1;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卞锐,联系电话:3。&&&&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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