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老房子一般多少年报废第一层报破裂如何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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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可以:房子买了很久,住的也还算舒服。直到今年3月份,小卫生间突然开始返味道。一股饭店里做饭的味道。我的房子是临街的三层,一层是群房,最近突然开了两家饭店。这个味道,加上我小卫生间的马桶一直在楼上冲水时,往上倒冒水,于是怀疑楼下装修改了我的下水管道。稍微交代一下,楼下二层和一层的房子是被一个人买走的。他把二层两套房子打通,在一层辟出一个小门面,弄了个楼梯,租给一家美容院,一层两套房子连门面房都打通,租给移动了,另外一层门面还有一小块空着。  于是找物业,物业讲是因为改了管道了。但是楼下不承认改了,我要求打开吊顶一角看一下,对方就是不同意。我那阵子到处查相关法律条文还有案例,咨询了学法律的朋友,甚至都跑到法院一趟,计划要起诉了。味道突然没有了,我下水的水密封又可以封上了,事情于是不了了之。  本以为没事情了。生活继续。却发现生活再也不能像以前那么平静了。一层一小块空着的门面租给了一家餐厅,每天10点开始营业,晚上12点多才结束。伴随着我的就是一天12个钟头以上的排风扇噪音。本来每天10点多就睡觉的规律彻底打破了不说。我白天是一直在家的,听着这个声音快把我逼疯了。先是打110,警察很敬业,来了两次,不过警察来了他们关掉,警察走了,他们继续响。而且其实这种噪音不属于警察局管的。我这才发现,噪音还要分三个地方管,警察,环保和城管。楼下表示会装个防噪的东西,可是装了还是不管用。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这个噪音是因为振动引起的低频噪音。于是我在我的博客左上角最显眼的位置放上了这么一段话。    呼吁低频噪音标准尽快出台并修改环保执法程序  我家楼下新开一个餐厅,他装的油烟分离器发出噪音。我寝食难安,经交涉后,他装了一些消声装置。但是我的房子里还是有嗡嗡的声音回荡,让人非常难受。我查过以后才发现,原来这个就是低频噪音。对人体的危害非常大,但是国家居然连一个标准都没有。没有标准,我找环保局投诉都无法维权。现在只能向工商投诉这个餐厅没有营业执照,向环保投诉这个餐厅的烟囱离我的房子太近,以及向城管投诉这个餐厅的下水排到了城市雨水管里。4月3日工商来人勒令他停止营业,但是工商走了之后,他还是照常营业。我到网上查了,发现这种受低频噪音影响的人还非常多。但由于没有标准,少有维权成功的,我现在迫切希望国家能够出台关于低频噪音的标准,还我们一个清静的世界。另外工商现在在立案,要取缔可能还需要1到2个月时间(到底要多久?谁能告诉我,先谢过)。而环保由于他没有营业执照,不予受理。我现在天天戴着防噪耳塞生活。希望以后环保也能修改执法程序,对于这种情况能够对那个发出噪音的机器予以整改或取缔。太痛苦了。    之后就是等待了。期间也曾经暂停过,我以为是被取缔了,原来是机器坏掉了。白高兴。期间我基本2个星期会打一次电话到工商催问情况。期间很心烦,一直没有记录过程,直到6月12日。  6月12日  工商说立案,案子可能到尾声了,就是不知道案子结束了以后,工商和环保联合执法取缔了这家店,这家店会不会打游击,继续开的   6月17日  周日晚上,看到餐厅老板把原来装的降噪的那个东西拆了,之后就没有声音了,不知道是不是取缔了,还是那个东西又坏了。工商也不给我电话。不过昨晚和今天早晨都在平时不会响的时间响了,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不让我睡觉。  6月18日  昨天上午又开始按照规律响了,估计之前是坏了,所以暂时停了。4月7日举报立案,这都两个多月了,怎么还没取缔掉。  6月20日  今天打电话过去,说基本结案,要进入执行阶段了
  可能下周一过来看看
  报修马桶倒冒水的问题,今天发现是一楼把管道改掉了
  鉴于楼下这么多年来给我造成的影响,以及近期噪音影响
  我可能要楼下动大手术,完全恢复所有管道,气才能平了
  也是星期一协商   6月22日  今天早晨给物业打电话,询问楼下(二楼)擅自改卫生间位置的问题。   我是住三楼的,临街,下面有群楼,那个油烟分离器装在一楼楼顶,差不多二层半的位置,离我的窗户3米左右。有人可能问二层怎么不投诉呢,我三层反而比二层积极。因为二层和一层都是一个人拥有的,他怎么可能自己投诉自己呢?二楼新开了一个旅馆。我本来以为开旅馆应该安静的,不过发现常常听到水流声,所以怀疑楼下改了卫生间的位置,说不定还有厨房的位置。我一次都没进去过,所以不肯定。不过今天打电话给物业,从他们的反应上,感觉应该是至少改了卫生间。明天见了物业经理好好问问,看看她什么时候发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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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我忘记交代了。大约是4月份,二楼的美容院突然跑路了,于是房子重新开始装修。早晨7点装修开始,就开始吵,晚上装修不吵了,换餐厅经营高峰,一直吵到晚上12点。每天吵17个多钟头,我真的是神经衰弱,经常是戴着耳塞睡觉的,早晨起来发现耳塞放在床头了。耳塞戴久了,耳朵疼,我潜意识里都受不了,会不知不觉中自己摘下来!
  。。。。。。。。。。仰视,好歹你还有房子啊。。我一个人外面混根本就买不起。最近因为种种原因折腾了半个月来搬家。。。。。。
  6月23日   9点左右有人敲门,说是物业的,开门一看却是楼下房东的手下。他要进来看我的卫生间,被我挡住。我的房子买来基本没有装修过,管道都露在外面。前一阵子,因为下水倒冒气的问题,我怀疑是二楼改了管道,已经一堆人来看过半天了,又要来看。看什么看。不过他既然来了,我赶紧跟他讲楼下轻微噪音的问题。交谈中才知道,早晨他已经和物业去一楼看过了,物业经理已经走了,叫他一个人上来找我。   感觉非常不爽。这个物业经理感觉就是不管事情的,上次下水倒冒气的事情找了她n多回,总是不在,有事情就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还很牛气的样子,表示这种邻里纠纷应该去找居委会,她把我们撮合到一起协商已经尽到责任了。搞得我后来差点到法院去告她。法院我都去了,不过当时太晚,法院下班,我需要时间了解诉讼状怎么写,没来的及递交上去,后来我的卫生间又无故不冒气了,事情不了了之。   不过逮住一个算一个,我提出要到二楼看看。他很爽快的答应了。说是二楼,由于他开旅馆,怕来往大量人员嘈杂,影响我们楼内居民的安全,所以要求他把通往楼内的门都封上了,现在这个旅馆在一楼开了一个小门面,可以楼梯上二楼,门面在小区外面了。我刚起床,也来不及梳洗了,只好穿着睡衣跟着这个人从小区里面走到街上,再到我楼下,绕了一大圈。我一边走一边想,太丢人了。到了旅馆门口,那人和前台服务员解释,我才知道原来楼下已经被租出去了。之前楼下开的是美容院,大概做的不好,突然跑了,然后楼下马上就开始装修,衔接的这么好,我还以为是房东自己开的旅馆呢。   旅馆里还是比较安静的,住人的地方,他也不能搞的很吵。房间已经被改的乱七八糟,完全看不出原来的房型了,我转了一圈,才找到我主卧下面的位置,果然有卫生间。淋浴器是电热的,应该没什么声音,不过排风扇就不同了。我的房子没有装修过,所以我一直对卫生间里面什么东西会发出那种奇怪声音感到奇怪,原来是排风扇。难怪老是晚上很晚或者早晨很早响呢。   那人开始大概以为旅馆应该没有问题的,所以带我到处看。现在被我找到问题了,估计有点不舒服了,往外走,希望引我出来。我记住房号208,跟着下来。到前台问服务员,服务员大概会错意了,我刚说208,她就直接说客人刚退房走了。这下没问题了。那人现在的脸色就很难看了。   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二项将房屋内卧室、起居室等部位改为卫生间或厨房间,或者改变卫生间、厨房间的原始设计位置属于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行为,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再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这些法律我早就知道。上次因为下水返气的问题,我把这方面的法律找了个遍,不过最后没用到。关于楼下的装修图纸我还问过物业经理,特别强调不可以敲掉承重墙,物业经理表示已经敲掉的承重墙都会复原的,关于图纸她也只看过一次,有机会会给我看的,另外告诉我楼下与我们楼上不会共用下水管道,所以应该没问题。我想旅馆总应该比较安静的,楼道里的门也封了,楼下也不是很大地方,可能只是一般的搞搞,再因为一楼餐厅噪音的问题,我暂时就没有理会楼下旅馆。没想到当时我疏忽没有提出,现在反而变成了楼下的死穴。   其实也不能怪我的。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关于物业管理企业对违法行为的劝阻制止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劝阻、制止,直至向其发出《违法(规)行为整改通知书》;经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业主委员会(《违法(规)行为整改通知书》及《违法(规)行为报告单》样张详见附件一),物业经理既然看过图纸,就应该知道卫生间要挪位置,她就应该处理了。搞到现在,要我自己发现,其实是物业失职。   话不投机半句多,那人黑着脸说要回去向老板汇报,等老板回来决定,匆匆离开。我就穿着睡衣杀到物业办公室。物业经理又开会去了,可能中午回来。我只好对着下面的人发了半天牢骚,顺便打听到了物业上面的领导房管所的位置,估计我又多一个地方需要经常骚扰了。   
  7月1日  一层餐厅把他的排风机移到了餐厅前门的地下,这个噪音算是终于搞定了。没有了那个噪音,房子变得舒服了很多。今天给物业电话,表示一层移动房顶打开的洞还开着,估计计划要立个柱子恢复原来的管道了。二层的房东出差了,让我再等两天。都一个星期了,再等两天?好,再等两天没回音,我就要催着物业发通知书。遇到这么个邻居实在太不爽了!
  7月3日  前天餐厅答应我,昨天会来把房顶收拾一下,完全没有动静。于是早晨又给工商打了个电话催问结果。工商表示又来过两趟,估计是帮忙处理噪音问题。案子还没有结。当然没结。无照经营,根本不可能拿到营业执照的,你想包庇,当然不好结案。然后反过来催问我还有没有噪音。我表示,我投诉的是无照经营,你管有没有噪音,我拒绝回答。要求结案之后给我打电话。他表示给我打是人情,不打是正常的。好,我挂了电话,寻思着再给他们法律部门打电话过去问问,看看是不是这样。这位工商也真倒霉,遇到我这种投诉的。一般人都是很容易压过去的,我偏偏先把这事儿给他们所里传遍了,然后打电话到他们局里去到处说。一看他那个态度就知道没少捞好处,我就让你捞的也付点代价。  又两天到了,我再找物业,果然不出我所料,事情完全没进展。放下电话,我赶紧换衣服,冲到物业办公室,早饭都没来的及吃。开始态度还不错,我坐在那里,她先给一楼打电话,一楼的事情比较简单,没管事的人,她留了电话要对方给她答复,言语里少加了点威胁,还不错。到二楼了,硬骨头了,她就想赖。在我不断施加压力之下,她终于给对方打了个电话,让对方今天和我联系。我当时就想接过电话说两句。她很急促的说了两句,赶紧挂了。摆明还是拖延战术,今天肯定没人给我电话了。我要求她发告知书,她沉默。我再强调要她发,她说什么不是我让她发,她就得发的。我说不是我让她发,是法律规定了她必须发。她之前说什么协商不成才发,我就问她在什么情况下才发,她不答,最后敷衍我,让我今天先和对方协商。我告诉她,如果今天协商不成,明天我还来找她,我还要去房管局,法院。她说我随便。  我回来想想很不爽,于是先给工商打了电话催一楼餐厅。噪音骚扰我这么久,我一点赔偿都没拿到,答应好我整理干净都不算数的。   然后开始找房管局的电话。上周一就和这个物业经理反映了,她说她女儿刚高考完要出去玩,下周一才回来上班,我想体谅一下,表示下周一过来找她,她说刚回来忙,那么我推到周二,到周二,她又让我等两天,那么我等到周四。法院判也是10天之内恢复原状的。这早超过10天了,还想晃点我。   投诉了之后,房管所表示明天会来人查看。呵呵,本来只是投诉二层移卫生间的位置和拆承重墙,顺带对方还问了我一层的情况。顺便把怀疑一层也拆了承重墙,并且改了我的下水管道的事情也说了。既然捅了,就捅大点吧。   引用一句那位工商的话“高学历的人就不会骂人了?”。是啊,是不会骂人。不过你最好别招惹这种人,惹火了,让你难受比挨骂惨多了。
  那住铁路边上的不得做俯卧撑了么,不想住就把房子一起租给楼下的,拿了租金再到外面租房子想住哪就住哪
  要是我本来自己买在铁路边上,我就认了。现在是他们给我制造出来的,我怎么忍。本来房子一直有意要卖的,我也没认真住,一切凑合,现在既然计划好好住了,就不能再搞得房子乱七八糟的。我想租,人家肯租吗?我想卖,人家肯买吗?这不是一厢情愿嘛。再说我住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搬家呀?
  留个记号
  刚又给工商打了电话。噪音又出现了。工商一直逼问我,早晨问我有没有噪音怎么不回答他。还说一帮子人在听。我也觉得有人听,还听到说“让她找环保”之类的话。噎我,我就反问他是不是说过“高学历的人就不会骂人了?”觉得这个工商的态度很有问题。不是敷衍我,就是噎我。本来觉得和楼下无法沟通,所以有了噪音想到找他,我没说话呢,先说一堆东西为自己免责。说是这个店以后会改小吃店,就是包子馒头之类的,不会炒菜了,我就问如果炒菜该怎么办,他避而不答。后来又说有油烟,让我找环保。我直接说这个属于超出经营范围了吧,他才很不情愿说这个属于他们管的。其实我知道楼下搞这么多事情还不肯改,就是想经营炒菜,对此我也不想搞很烦。只要没影响到我,我就不会搞很麻烦的。一开始就是这样。当时楼下说要搞隔音,我和他商量能不能搞完再开门。他说下面还有几个客人,想开到1点半。我说开到一点吧,客人应该都走完了。当时12点半嘛。他答应了。我还告诉他,他不停我就到工商投诉了。到一点果然没停。我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停。那我也不客气了,投诉。然后就是跟工商的人说什么到他们店里去骂了。我到现在都没进过他们店里,更别说骂人了。有次见到老板,当面把两件事情问他,他也没话说的。不过这就引出了,那个工商的质问。我打电话过去询问,他问我是不是去骂人了,我说我和我老公都是高学历的人,不会干这种事情的,他就来了句,“高学历的就不会骂人了?”为此,我还曾经打电话到他们局里的监查科去反映过。一个星期给我回馈,对此也是避而不答,匆匆挂电话。  记得以前在学校,一个看门的老头给我修自行车,换了劣质轮胎,我回去找,才发现他上班兼职。很横的样子,根本不睬我。找了他上司反映,约好了时间地点见不到人。只好反映到学校里。他的态度才好转,赔了我轮胎钱。当时已经觉得很麻烦了。没想到外面的官僚比这个还难缠。唉,要不是为了房子。
  怎么可以这样的呢 太不象话了呢
  早晨还在梦中,被老公叫醒,楼下旅馆的人来了。赶紧穿上衣服,开门。来人很年轻,并不像个老板。说话的感觉也是个实在的孩子。比如我提到承重墙,他说那样就没有安全走道了,还是一副想和我协商的样子。不过我实在很生气,跟他发了一顿牢骚,把以前不愉快的事情又说了一遍,告诉他我很抱歉,除非买下我的房子,不然我一定斗争到底的。昨天说好有人和我沟通的,也没人来,我已经投诉房管局了。他说昨晚9点多他来过的,不过我家里没人。这让我一下想起昨晚一个奇怪的电话,来电直呼我名,然后一个劲问我明天有没有时间,我问她什么事情,就是不肯讲,自称姓薛,问我不记得她了?还说我如果没空以后给我打电话,我只好说有空,她又问我明天上午是否有空,我再答有空,电话突然挂掉。  他还表示物业那边已经知道房管局今天要来,让我们赶紧沟通一下。呵呵,难怪昨晚过来,估计是房管通知到物业已经比较晚了,物业再通知他们,他们再通知旅馆老板。我本来还想今早打电话再要求下物业开整改通知,告诉她房管要来,老公说我没必要。看来真的是没必要。  我们提出要求,除非买下我的房子,否则我一定要搞到底的。老公也说,我们的要求就是完全恢复。小伙子表示让房东自己过来再跟我讲,我说没必要了,我都说的很清楚了,让他回去说一下就可以了,没必要老来找我们。  临走时,我问了一句他是老板吗?他的回答在我意料之中又在之外。原来旅馆真的是房东开的,他和房东同乡过来帮忙的。哼,上次居然还骗我说是租出去了。
  所以啊,有钱就买地皮自己盖房子,干嘛要跟别人挤鸽子笼。    想想你头顶上有人在大便。。。。哎。。。。。    
  可怜的人~~
  谢谢各位。虽然房管所的同志要了我的电话,答应有消息给我打电话,不过我还是主动一点吧。出乎我意料。他们周五来,居然把我们小区沿街的这么一排房子都看了一下。不知道他是忘记了还是有意忽略,还是我忘记跟他讲了,对于卫生间,他只是强调水管是单独排的,应该没影响到我,排风扇的问题根本没提。想想卫生间的位置是属于他们管的,排风扇太细节了,我也没争。只要卫生间消失,难道那里的排风扇还会赖着不动吗?不过他跟我提了个问题,这个房子的性质属于综合,当初是商住楼。如果不是住宅,那么就不需要符合《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了,似乎也就是卫生间可以随便改地方了。我提出我的房产证上类型是公寓,用途是居住。他表示这个不算的,他还要核实,向规划部门核实。挂了电话,我也赶紧到网上找规划部门的电话,很难找,没找到,只好先放一下。这里我很奇怪,难道一栋楼都是一模一样的房子,楼层一个是二层,一个是三层,性质就不同了吗?关于承重墙的解释很有意思,也不知道是房东还是物业居然主动说这个是很多年前就拆了的,房管所的同志表示他刚来半年不了解情况。我力争,我为了这个承重墙被拆,向物业投诉,5年没交物业费。最近发现他又恢复了,我才交的,而且物业表示发过整改通知书的。对方好像没听见。表示要物业把房子的图纸拿来,他才好分析到底拆了没有。我问要多久,1个星期还是1个月,不会让我等1年吧。不愧是国家公务人员,到了也不肯吐露个大概期限,只说尽快。还反问我,我问他家存款多少,等他告诉我,我再告诉他,这个能有期限吗?我一下又想到工商的那位同志的反问术。昨天中暑,脑子不是很灵,不过还是尽量整理下思路。恢复他,我对他家存款没有法定的知情权,他可以不告诉我,但是他有权要求物业那里给他图纸,所以这个是不好类比的。忘记怎么又被忽悠过去的。一层的下水表示准备恢复。问一层的承重墙,他也表示不知道,要看图纸。虽然这些事情他都没告诉我。不过我还是弄清楚,如果我想跟物业要这个图纸是没权力的,需要法院的强制令,到楼下收集证据也是没权力的,要法院的强制令。他收集的情况都是可以不告诉我的,所以我必须自己去收集情报。其实这次我是有心理准备要去法院了,不过还是想先告到他这里。我告到法院,估计就是复原,没什么赔偿的。到他这里,要求复原以外,估计还有罚款,他们私下里的一些……,估计得多出点血之外,对物业的警醒作用可能也能大点儿。我也正好多锻炼一下跟政府打交道的能力。也可以在这里跟大家多汇报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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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想找一些对非居住房屋管理的规定,发现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是不管物业是否为住宅的,不过这个法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比,粗糙了些,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补充规定。另外找到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就更加粗糙了。太晚了,睡觉睡觉。    今早继续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不过该办法也是针对住宅的。搜寻《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提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这个好像可以管承重墙了,不过卫生间移位置还是没办法解决。  峰回路转,我突然看到一条搜索结果如下:    法眼观市:非居住物业管理立法前瞻-新闻中心-焦点上海房地产网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虽已明确非居住物业管理参照其执行,但是由于非居住物业类型复杂多样,和居住物业在很多...在非居住物业管理上,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与业主团体自由选择收费标准和方式,从而使非居住物业管理收费走上“按质论价,量入...   /news//254687.html 87K
- 百度快照     我赶紧把《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重新翻出来。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非住宅物业管理和未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呵呵,太粗心了,之前一直没看到。这下安心了。这个房管所的同志真的是需要加强学习。我是外行,不清楚规定,他怎么也不知道呢,还要去核实房屋的用途,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不过也好,也让我顺便了解一下这个房子到底是干什么的。
  支持下楼主,民与官斗比较难,不过还是的坚持,也算为促进民主民权做点贡献吧。
  上午打电话去房管所,不过没有人接。我就打到了962121房地服务热线。小姐表示住宅归他们管的,不是住宅就要找12319城建部门了。我讲了我的情况,她建议我打到房产交易中心去问问。打过去问了一下,对方表示这种情况电话里讲不清楚,要我带着产证到那里去核实。天气这么热,算了吧。还是等房管所的消息吧。
  衣食住行,就‘衣”还让人省点心
  下午再往房管所打电话,大概一点半打的,说两点上班。公务员真舒服啊。过了两点再打,接电话的人说管这个事情的人出去跑了,他不清楚情况,说那个人很忙,要管61个小区。这个我真没想到,居然管这么多。难道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才说希望我能自己打官司解决问题吗?
  早晨打电话给物业询问一层下水恢复的事情,物业表示还没有恢复,我请她再催催。二层的事情,她表示我既然投诉到房管所了,她那里就不管了。我问关于承重墙的事情,要我自己房子的图纸,她表示她也没有的,要我到产证办,规划局之类的地方自己去查。真的是这样吗?我是不是应该要求物业对一层下发整改通知书呢?6月20日发现到现在也20多天了,还没有复原,还要等多久呢?
  然后给房管所打电话,那位先生又不在。我问什么时候在,对方回答不清楚,匆匆挂掉。
  上午又打了一次电话,说下午会在的。于是下午过了2点,我又打过去找。这位先生又出去了。问什么时候回来,对方说是临时工,我找的人是正式工,不好问的。看来是很难联系到这个人了。于是我打电话到962121去直接信访了。信访的小姐跟我了解了情况,表示会在7天内和我联系,一般2个月内会处理好事情。这个真是超出我的预料。原来这种投诉是设定了期限的啊。我这样投诉就相当于进入了一个他们比较正式的一个系统,再不是我和那位先生私下反映情况了。
  上午给房管局打电话,不出意料人又不在。  我向环保12369投诉我家下面餐厅的噪音问题,他们表示没有营业执照,他们没办法管的,让我找工商。但是我还是想了解一下,万一工商这边都处理下来了,可我还是被噪音骚扰,这时再找环保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解决。所以三个月前曾经投诉附近一个公园旁边的一个饭店排风扇噪音的问题,作为一个实验品。今天刚好满三个月。上周末我去看过,噪音完全没解决。周一打电话到区里的环保局催了一下。因为是个实验项目,所以没那么紧迫,也没跟着催,只是想起来很偶尔会打个电话问一下。  本来没想提这个事情,不过今天给1各打一个电话,发现差别还是挺大,不管事情处理结果如何,过程上就已经看出来哪个可能更负责任一点了。  12369环保热钱好像是可以随时打的,我没仔细求证过,不过我记得很清楚,我第一次打这个电话的时候应该是晚上11点以后了,还有人接电话,当时很感动。同时提醒一下各位,不要到环保局的网站上留言,我刚开始就我自己这件事情分别在区,市和国家环保网站上留言,都是没下文的。还耽误了我2个星期时间。  12315是需要在上班时间打的,周末不办公。具体什么时候能打,各位可以自己试试。  虽然催过区环保了,不过我觉得还是应该到12369那儿去问问,让他们也帮我催催。接电话的小姐听说3个月了没给我回复很惊讶,表示要跟他们领导反映一下。我顺便问了问直属关系,他们是环保局下属的,领导和区环保属评级。  12315的事情已经超过3个月了,我也大概了解到可能的结果了。完全就是偷梁换柱的做法,楼下的餐厅除了机器坏了和移机器的情况被迫停业,其他时候完全没有停业过。明明是经营炒菜的,工商所要帮忙办小吃牌照,绕过环保,规避法律。现在就是不下停业通知,就等着小吃牌照下来好名正言顺的继续开下去,逃过这段空窗期。不过这个餐厅搞了个油烟分离器,我平时也很少开窗,对我没有油烟和噪音影响,所以我也不想继续教真了。以后如果我不爽,可以向工商投诉他超范围经营。  12315电话过去,小姐帮我按照地址查投诉,那个是什么系统啊,至少等了1分钟还没结果,我只好在等待的过程中问问小姐这么久没答复,我该怎么办之类的。小姐表示我只能自己去那个工商所查,她这里只负责开始的时候登记一下,如果需要,一般7天内立案。终于等到结果出来了,还是立案中。我对12315真是失望。
  今天晚上楼下旅馆的人来了,询问我们噪音源。我没出面,让老公应付的。照老公的话,来了三个人,上次那个老实孩子另外带了两个像是下面的人。谈话基本没有什么结论。不过老公说话有问题,我们不光是主卧很晚响,其他房间也有响声的。老公白天不在家,没有我清楚。
  刚看到帖子《上海袭警案续:杨佳旅游被盘问6小时录音重现》,有点感想,那边贴了,整理一下也贴到自己帖子里来。  首先,警察应该亮出些东西,表明自己身份。其次执法应该是有依据的,警察执法前应该先告知对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在都不告知的。那么警察不告知,对方既然主动问到执法依据了,警察就应该立即背出法律条文。连执法依据都说不出来,执什么法。  最近在和公务员打交到,感觉是能糊弄你就糊弄你。如果不是我自己去查了很多东西,根本坚持不到现在,老早就被骗了。我这种高学历的应付起来都这么费事,普通老百姓和政府简直无法沟通了。明明感觉自己是吃亏的,可是人家就非说你没理,或者说没有这种规定,对你不予理睬。谁遇到这种事情肯定都会很生气,又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一口闷气只好憋在心里。这种人多了,必然民怨沸腾,不闹群体性事件才怪。
  出去玩了一阵子,今天刚回来。查了下来电,好像没有房管的人在7天之内给我电话,上午就赶紧按照当初打962121时小姐的话打电话给区房地局。接电话的人表示他不是管这个事情的,不知道962121那边送资料过来没有,给我一个街道办事处的电话让我打。我一看,这不就是我一开始打的那个电话嘛。当初就是这个电话给了我那位找不到的先生的电话,然后我开始了投诉。我表示,我当初打过,投诉完了之后就找不到这个人了。对方让我直接找主任,并安慰我这个需要拍照、取证、画图纸,需要时间。我只好再次往街道打电话,街道表示管这个事情的人不在。我问是不是那个找不到的人,回答是的。我表示我一开始就是和这个人联系的,但是之后就找不到了,对方让我留下电话,表示等那个人回来,让他和我联系。我只好再次留下联系方式,挂了电话。
  找不到的先生刚刚给我来了电话。他表示楼下确实改掉了承重墙,但这个是在2002年就改了的。而且楼下的人找了开发商和当初的设计单位帮他出了图纸,同意他改承重墙了。这样如果承重墙出了问题,也不需要楼下业主负责,要找给他出图纸的人了。我表示2008年前几个月,我去看的时候,那堵墙还是存在的。他让我给证据。我表示对门邻居也看到了。他说对门邻居在2003年签了一个东西,让我去问。我表示我没有签。他说我的产证是2007年的,我表示是1/3交易,之前我也是业主。他无语。然后就是往给我造成影响方面引,非说管道都是走的地下,没有给我造成影响。我不睬他,只是一个劲问他是否存在卫生间改了位置,他表示他不是搞建筑的,他们这个是管理单位,他还不清楚。还让我给他念相关法律条文。真是厉害。如果我之前没有查好了条文,打印出来放在手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讲话了。然后就是言语间经常说我不要“如果”,“好像”的,逼着我清楚的把相应条文讲出来。我提到投诉物业的问题,他先是糊弄我,说他们是企业,让我找企业领导或者小区业委会,我提出他们可以对物业进行行政处罚的。他让我提条款。我明确告诉他是四十四条,他还让我念出来,我说这个东西你查到了没有,他说他查到了。我说既然你查到了,为什么让我念,大家看到的都是一样的。他无语,只好自己念出来,然后说没违反规定时间。我告诉他,根据二十九条是二十四小时之内,他又表示物业已经报告了。我提醒他是我先投诉的,他才来看的,他表示之前他已经知道了,来看过了。我问有没有书面的整改通知,他表示这个就不用我管了。我提醒他,这个在《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有规定的,他说这样的话,让我去找上海市房管局。我说这个不是你们管的吗?他表示不是,然后又换了种说法说是。真是自相矛盾。我再问一楼管道的问题。他表示已经打开了。我说6月20日就打开了,这都过了一个多月了,还需要多久。他表示他也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我又说我打962121时,对方说7天内给我电话通知我是否立案,2个月内搞定的。没人给我电话,我才打电话过来问的。他表示我用错了词汇,他们这里不叫立案,只是信访,上法院才是立案。要是对方不配合,2个月没搞定,他也没办法。不过最后表示再催一下。最后我再次跟他确认了一下承重墙的问题以及卫生间移位是否还在调查。他表示承重墙就是这个情况了,卫生间还在调查。基本也没什么说的了,他表示他还有人要接待。挂掉电话。  期间我问他,怎么能联系到他,他让我打办公室电话,我说他总不在办公室,他表示他们这种工作需要经常往外跑,在办公室怎么干活呢?我再问那怎么联系到他,还是让我打办公室电话,之后来回几次死循环了。我和他打电话期间应该还有人在旁边听着,我听到有人在提醒他。
  2003年签的那个东西可能和居改非有关。  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业主改变住宅使用性质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应当向所在区、县房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才可以。一般来说,公建设施、商业网点和社区配套服务设施不足,不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以及从事市政府鼓励类行业的,可以申请改变住宅使用性质,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沿街底层住宅;(二)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三)符合房屋使用安全要求;(四)不造成居住使用困难;(五)不影响相邻房屋使用;(六)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七)相邻业主、使用人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证明;其中,改作经营餐饮和娱乐业的,须提交该幢房屋全体业主或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改作其他用途的,须提交相邻的上、左、右业主或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八)承租人要求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已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证明。   现在想居改非就更困难了。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是2004年施行的。之前居改非可能是依据上面的规定。之后的嘛……    《理财周刊》: 政策出台前不符合居改非规定的房屋如何处理?    曾: 对未经批准而已擅自在居民楼开公司的,规划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分别按照《上海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物业公司发现业主、使用人擅自进行居改非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予以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今天计划打12315投诉楼下旅馆无照经营,可是12315很忙,不是打不进去,就是一进去就断。郁闷。
  昨天12315还是没打通,今天早晨打通了,投诉了楼下。
  上午投诉,下午楼下就打来电话要讨论噪音的事情,拒绝之。来了多少次了,一点进展也没有,来免费参观啊,浪费我们的时间。今天又去了一层看下水管修复的情况。天花板上那个窟窿还在。移动的人表示报告给移动物业了,在做恢复方案,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做出来。真能拖啊。今天还问了对门2003年签了什么东西,对门表示不清楚,没有签过东西。下次打电话给房管局的时候我一定要好好问问。
  看到网上的一个帖子    联洋年华8号楼二楼被全部打通作办公室,承重墙也遭到破坏!——转载  联洋年华八号楼的邻居门注意了:我们的家就要沦为办公楼了 ...      作者: fros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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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浏览】       我是住在联洋年华八号楼的居民,最近我下班总看到二楼很晚都是灯火透明的装修,进去一问,才知道里面全部被打通做为公司办公室。这让我感到非常震惊,首先,二楼一层全部打通后,破坏了不少承重墙,对整个楼的安全都造成影响。其次,还有以后等装修完,公司搬进来后,楼下的防盗门就形同虚设,整天人进人出,根本起不到防盗的作用。作为公司,人员复杂,不仅影响周围邻居,而且对于楼上的住户构成无形的安全隐患。我不明白物业怎么能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在他们要装修的时候,物业都干嘛去了,业主的利益不去维护,收那么多物业费都干嘛了。希望八号楼的住户联合起来,一定要把这个扼杀在萌芽中,否则以后住在这就永无宁日了。      ------------------------------------------------------------  下面是有人给出的建议    可以向新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处投诉电话:转,最好写挂号信并留存根,要求回复  最近出台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让广大业主松了一口气,原因是他们终于有了向居改非作斗争的更锋利的武器。  
居改非已经成为过街老鼠,除了利益获得者,几乎听不到赞同的声音。  
那么,对于那些准备把公司开在小区里的或者是已经开在小区里的投资者,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要赶紧做好善后工作。途径只有一个,赶快找到合适的办公地点。  
什么是居改非?居改非之后应该如何恢复?如何执法?是否以后再也没有居改非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物业管理处高级工程师、副处长曾浙一。曾副处长就目前读者关心的话题一一作了解答。      什么是居改非  
《理财周刊》: 什么是居改非,怎样才算居改非?     
曾副处长(以下简称曾): 只要有证据证明居住者在住宅内办公,或者经营的,就属于居改非,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恢复住宅使用功能。     
《理财周刊》: 我见到一些在小区里开公司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明目张胆的,比如有些房产公司就将公司开在自己开发的小区里面; 有些是较为隐蔽的,如自由职业者,在家里办公。但这样做都会有客户来往,会对小区的安全带来影响。那么,对以上两种情况应当如何查处?     
曾: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办公的,应该全部查处。    
《理财周刊》: 有一种说法,称如果不影响到邻居的正常居住,居民楼里还是可以开公司的,比如开软件公司之类没有噪音的公司,有这么回事吗?     
曾:《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本规定自日起施行)。开软件公司之类高新企业虽然没有噪音,但是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理财周刊》: 居改非到底会对业主造成什么样的危害?    
曾: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造成房屋的过度使用,再就是容易对小区的居住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处罚: 最高罚5万元  
《理财周刊》: 对于擅自居改非的行为,如何处罚?     
曾: 根据《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业主、使用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理财周刊》: 《规定》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了,目前有没有受到处罚的公司或个人?    
曾: 还没有公司和个人受到过这样的处罚。     
《理财周刊》: 对居改非现象由哪个部门处罚?    
曾: 处罚由区房地局执法科或相关的管理科室来进行,也可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房地部门核实,上报给当地政府。  
被执行人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不提出要求,过期后则由处罚单位请求司法强制执行。   
处罚没收钱物全部上缴至国家财政部门。     
《理财周刊》: 有没有制订详细的整顿计划?     
曾: 居改非的执行难度很大。现有的居改非房屋中,有些是根据原《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批准过了的,情况比较复杂,目前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梳理工作。  
另外,居改非还涉及城市规划和工商管理等,还需要规划、工商、公安等部门多方面的配合,共同执法。     
《理财周刊》: 居民有时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比如邻居符合居改非有关规定,他(她)自己也同意,但后来发现与当初承诺的不一样,怎么办?    
曾: 碰到这个问题,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进行劝阻和制止; 也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公约》予以劝阻、制止。   
如果邻居对劝阻和制止不予理睬,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物业公司也可以向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依法查处。    
《理财周刊》: 政策出台前不符合居改非规定的房屋如何处理?    
曾: 对未经批准而已擅自在居民楼开公司的,规划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分别按照《上海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物业公司发现业主、使用人擅自进行居改非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予以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防范全靠居民举报  
《理财周刊》: 我们常说防患于未然。那么,房地主管部门能不能做到事先防范呢?这样比事后处罚要有利一些。     
曾: 我们正在试行房屋协管员制度,尽可能做到将发生在小区里面的居改非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中。现在主要还是靠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举报来执法,这需要一个过程来解决。    
《理财周刊》: 根据有关规定,区县房地部门是地区物业行政的指导和监督部门,如果业主按《条例》规定向行政部门反映居改非情况,行政部门有拖拉及敷衍不作为行为,如何处理? 曾: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市房地局、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刚打12315进入留言系统,我根据要求留下联系方式,投诉内容。说是会在第二个工作日和我联系。不过我以前好像也在留言系统里留过言,并没人和我联系。
  刚刚再打电话给12315,小姐让我耐心等待。我顺便提了上次的举报,帮我查了一下,又是等了半天,她这里还是没有结果,让我找直接负责的人。这种统一电话推出是很好的,不过现在我打过的统一服务号码没有哪个可以真正统一服务的,一般都是再给新号码让我打。
  再给房地局的同志打电话,这次居然在的。关于二楼的问题,说是还在查。我说我问过邻居了,邻居表示没有写过什么东西。我问邻居写的东西是不是和居改非相关,他说不是的。我问是关于什么的,他表示是二楼提交上来的,不能告诉我。我问楼下是不是存在居改非的问题,他表示这个不用我管的。应该是有,不然干嘛不理直气壮说不存在这个问题呢?而且如果是非居的话,以我了解下来的情况应该是房地局不管的,会推到城建了。谁愿意自己揽事情啊,能推当然推了。然后我问一层管道恢复的事情,他表示这个也不归我管的,这个是公共管道。我说什么时候能恢复,他表示他们不管,只能督促一下物业。我给他念《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条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他还是不承认,说他们只能督促,管不了的,他们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跟这个物业的上级管理部门联系。我问他们的上级管理部门是哪里,他表示我也知道物业名字的,可以自己去查。我还有话说呢,他已经粗暴的挂了电话。
  天涯坏了,所以现在把上午没贴上的贴一下
  我想想把电话又打到区房地局咨询。先反映下水道的问题,物业不肯下限期整改通知书,我该怎么办。接电话的同志很有耐心,建议我给他们写个东西,这样就没办法推诿了,必须给我答复。还大致告诉我该写什么。我问了地址,准备寄挂号信。既然写信可以起这么大作用,那么我就又问了二楼的事情。他听我说了情况,首先建议我到居委会跟户籍警反映一下。说这个旅馆来往人员复杂,他们会管的。这个我有点儿没听明白,不过我也会去的。然后就是我也可以把这些内容写到信里。不过这个就比较复杂的,该怎么写,他没说很清楚,我还得自己琢磨一下。  
  打110,人家问我什么事儿,我也说不清楚什么事儿,只好把情况简单说说,告诉她是房地局的同志指点我过来的。她了我派出所电话,让我先打到那儿去。派出所同志听了,说这个得和户籍民警反映,不过最近奥运,上海有足球比赛,所以他可能被安排值夜,这两天白天可能找不到,在睡觉。建议我查查奥足比赛的日程安排。我奇怪这个和民警反映有什么用处,他表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可能会去沟通一下,不过这种情况肯定说营业执照正在办,所以办法也不是很多。唉,那我也不急了,等什么时候碰到吧。如果房管局的处理结束了,其他自然水到渠成,也不用浪费其他国家资源。我也是因为秉承这个观点,所以一开始才没到处告。  
  呵呵,刚刚接到区环保局的电话,说让我投诉的公园旁边那家饭店换了一个新的风机,然后找检测单位检测,现在已经达标了,问我有没有什么意见。我表示我没过去,不太清楚,等我过去才知道。先谢谢他们了。
  刚刚查了一下之前的帖子,上次催问这个饭店噪音是在7月17日给12369打电话,再之前是那周一也就是7月14日给区环保打了电话。这么算的话,今天刚好一个月。增加了我对公务人员的一点信心。
  西安市明文规定居民楼下不允许开饭店之类饮食业。
  根据上海市的明文规定,这个餐厅没有专用烟道也应该是开不起来的,但是公务员同志就是有办法变通。开的餐厅让他拿小吃店的牌照,如果我细究肯定还是不能通过的,但是这个擦边球打完,我想举报超范围经营肯定很不容易,至少再拖3个月。我现在的精力主要要对付楼下的旅馆居改非,改卫生间位置。所以那个餐厅对我没有影响,我就暂时不予追究了。
  还想当有产阶级吗?
  刚刚写了一封举报信,贴出来大家看看什么地方需要修改      我叫**,住在**,邮编**,电话**。  我向物业报修小卫生间马桶倒冒水的问题,在日物业派师傅过来帮我通马桶,发现是一楼的移动公司**营业厅改动了下水管道,将直立管改为弯管,导致我下水不畅,出现马桶倒冒水现象,影响到我的使用。之后我一直催促物业给我解决这个问题。物业表示一层的移动公司已经答应恢复管道,并表示会督促他们。但是近两个月过去了,一楼还没有恢复。  我感觉二楼经常发出噪音,而且在我房子的多个部位都可以听到响声,影响了我正常的生活,特别是晚上的睡眠。我于日到二楼查看。我发现二楼改成了一个旅馆,在一层和二层之间修了楼梯,并在一层裙房沿街部位开了一个门直接对外,封掉了通往楼道的门。我们的房屋类型属于公寓,用途是居住。二楼擅自将住宅改为非住宅使用,开出**旅馆,并将房屋内卧室等部位改为卫生间,擅自敲掉承重墙。这些行为分别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六条。我要求物业帮我督促二楼恢复承重墙,并拆掉不合规定的卫生间。物业迟迟不予答复。到现在都没有任何改变。  期间我曾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以及《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要求物业向一楼和二楼业主和使用人发出《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一楼和二楼限期整改,但是物业就是不肯发,一直拖着。  我于日向**区房管局**街道*先生就以上情况进行举报。我于日再次联系到*先生,希望能够告知需要多长时间能够处理完毕,但是*先生就是不肯吐露大概的处理期限。由于在这之后我再也找不到*先生,我只好于日到962121再次举报,并被告知7天内会有人和我联系,一般2个月内会处理好事情。  我希望一层可以尽快恢复所有下水管道,不要再无限期拖延下去。我希望二层可以恢复房屋的居住用途,拆掉不合规定的卫生间,恢复房屋内卧室等部位的原始设计,恢复房屋承重结构。我希望对物业的不作为进行应有的处罚。  另外我怀疑一层也存在居改非,并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现象,希望能够一并查处。  我希望**区房地局能够就我的情况尽快予以回复,并告诉我还需要多长时间事情才能够处理完毕。  
  拖了3天,终于刚刚把挂号信发出了
  下午楼下不知道为什么又开始乒乒乓乓的敲了。考虑了一下,我给物业打了一个电话。物业经理听说旅馆又开始敲了,表示会过来看看。我又问到一层的下水管道,她说一层已经答应9月初过来恢复。呵呵,总算事情有点进展了。
  今天挂号信方式收到房地局的受理告知单。
  刚刚接到工商的电话,应该还是之前那位工商的先生。他表示楼下确实还没有办出来执照,他们已经去过多次,要求对方办出来之后再营业。我问了一下楼下是不是存在居改非的问题,他表示之前楼下经营的美容院就是可以办出来执照的,所以没有这个问题。我表示我和房地局投诉这个问题了,而且我的房子用途是居住,为什么楼下就能商用呢,他表示这个他就不清楚了。其实楼下现在又在重新装修,根本无法营业,工商也管不了什么。最后礼貌道别挂电话。  有趣的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方问这里是不是有位×小姐,我表示没有,他说登记上有位×小姐到他们这里投诉,还报上了我的电话。我表示就是我。不知道是真的登记错了呢,还是……
  关注,,同情...    在加上无语,,,一切尽在不言中吧..大家都有感觉到伟大ZF做事的体验,  只是事情不一样而已,
  谢谢关注,我也估计到会比较困难了。不过事情总要解决,而且必须解决。  昨晚楼下又给我打电话了,希望能出来谈谈,我表示他楼下还有声音,他一口咬定他楼下装修期间没有用过卫生间,肯定不是卫生间的原因,我表示那我想去看看是什么地方的问题。他翻来覆去的说肯定不是卫生间的原因,然后就是希望出来谈谈,就是不肯说同意我去看看。我表示周末有空,不过时间还要再约,他要我留下他的电话,希望我有空打给他。我记下来电话以后,突然想到,见了面要谈什么呢?要是没什么好谈的,有什么好见的。他表示他愿意给我一些赔偿,我问赔多少,他让我说。我表示他们惹事情出来还要我费脑子想?老公听不下去了,过来说不谈了,按掉电话。  期间他说楼下是房东装修的,他接过来承包等等。又说经营不容易,借的高利贷等等。还说我给他搞了很多事情,他拆了两个卫生间。我则是跟他重申我的原则,只要我住在这里,事情一定要搞定。  我听说他因为防火不达标,所以重新装修,换掉了很多木质的东西,比如地板楼梯等等。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拆了卫生间。  打完电话,出门散步,我发现楼下又开始经营了。呵呵,难怪前两天晚上11点了,楼下还能传出装修的声音,原来想赶工期。那我也不客气了,今天一早赶紧到12315去投诉他无照经营了。  ps,忘记说了,我看到楼下移动贴出告示说设备损坏暂时停止营业,日期从8月31日开始,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停止营业了,他们想搞什么呢?
  刚刚回来看帖子,发现自己7月4日就和那个房地局的先生投诉了,现在已经超过60天了还没有给我回复,7月10日向962121投诉也快60天了,就先给962121打了个电话,对方表示还没到60天,我得等过了60天才能再向他们投诉,他们再去催。然后打电话找那个房地局的先生,接电话的人说他不在,让我第二天打来。挂掉电话再打街道找主任,一个女孩子接了电话,表示主任在开会,我那件事还在查,我说过了60天,要延期是不是应该告诉我一声。她表示让那位先生和我联系,再次留下了我的电话。我是不是应该再打一下区房地局的电话呢?
  给您个建议,给市长信箱写信,应该会有用的。
  房地局先生刚来了电话,表示我是14号投诉的,还没过期限。看来还是不能私下投诉,10天投诉时间就算白投诉了。他告诉我下水管道已经恢复了,承重墙由原设计单位重新画了图纸了,我想看可以过去看一眼,说这已经是照顾我了,按理是不能让我看的,但是绝对不能复制。如果我想复制,需要到法院申请司法调查令。这样两个问题就算处理了。  关于卫生间,他一直在强调是新增,原来的卫生间被改小了,而且对我的生活没有影响。他说楼下在和相关部门申请居改非,他还没有看到材料。如果成功,那么我就需要和批准的相关部门投诉了,他们就不管了。问是什么部门,他表示他还不清楚,不过如果真的申请成功了,他可以告诉我是什么部门。  我提到一层承重墙的问题,他表示一层是商铺,他们不管的。那我问102是住宅,都打通了,他应该管吧,他要我提供证据。我忘记怎么被糊弄过去了。  现在重要的是拿到图纸。那个司法调查令该怎么申请呢?
  作者:不知道起啥名999 回复日期: 17:06:59 
    给您个建议,给市长信箱写信,应该会有用的。    我现在的处理都还是按照程序来的,正常处理中。感觉写信给市长也没多大用。房地局先生的态度好了很多,不再和我核对法律文件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循正规途径投诉的结果。感觉这个投诉还是写挂号信最管用了。打电话给正规投诉电话次之,向直接管理人投诉的效果应该是最差的。
  刚查了一下,那个“居改非”是需要房地局批准的,只找到拆迁中的认定方法。    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      十三、关于非居住房屋的界定    《细则》中非居住房屋,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认定:      1、原始计划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作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在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区、县劳动部门核发《非正规就业许可证》,以及区、县民政部门或街道核发《社区服务证》的持证人所使用的居住房屋,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这么说的话,细究应该是不能被默认为非居住房屋的
  发布机关: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关于居住房屋改变使用性质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房地资物[2002]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 日    
    为了规范本市居住物业的使用管理,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业主和使用人改变住宅使用性质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领营业执照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因特殊需要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须经区、县房地局审批同意。其中涉及优秀近贷建筑的,需经市方管委、市房地资源局和市规划局审批同意。所称的“特殊需要”是指公建设施、商业网点和社区配套服务设施不足,不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以及从事市政府鼓励类行业的情况。       业主和使用人申请改变住宅使用性质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沿街底层住宅;       (二)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符合房屋使用安全;       (四)不造成居住使用困难;       (五)不影响相领房屋使用;       (六)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       (七)相邻业主、使用人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证明;其中,改作经营餐饮和娱乐业的,须提交该幢房屋全体业主或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改作其他用途的,须提交相邻的上、左、右业主或使用人的局面同意证明;       (八)承租人要求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已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证明。       凡权属有争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和列入拆迁范围内的住宅以及住宅使用公约、业主公约已有约定的,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二、改变住宅使用性质,应当由房屋所有人向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其中公有居住房屋改变使用性质的,由房屋出租人或征得出租人同意由承租人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三)房地产权证或其它合法权属证明;       (四)公房租赁凭证或租赁合同;       (五)户籍证明及同住人同意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书面意见;       (六)所辖物业管理单位对住宅改变使用性质的意见;       (七)相邻业主、使用人及业主委员的书面意见;       (八)房屋平面图       区、县房地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其中,经审核批准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区、县房地局应当书面告知相关物业管理单位。       三、住宅经批准改变使用性质后,业主或使用人应当持区、县房地局的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用途和经营项目使用。如需改变批准的用途或经营项目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商品住宅改变为非居住使用的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按照每月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增加一倍收取;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与住宅改变为非居住使用的房屋业主或使用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每月居住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增加一倍收取。增加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40%部分,应当纳入物业维修基金,用于物业的维修、更新,并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五、对不符合改变住宅使用性质条件而擅自已经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其清理前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本通知第四条规定执行。
    他不是沿街底层住宅,须提交相邻的上业主或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我不会给他出具的
  我怀疑那个原设计单位做的新的设计施工图可能没经过建设部门的审批,商业房产好像也是建设部门管的,看来要考虑麻烦12319了
  《同一首歌股民版》/stock/gsgdbd//P.swf
  刚给12319投诉一层和二层拆承重墙的问题了,她表示拆承重墙这个她们管的,但是里面怎么装修就不管了,所以不管卫生间的问题。关于居改非,她表示应该找工商投诉。这个我头一次听说。好像工商一般也就是协助执法吧。估计是拿不到执照的工商来管,我楼下居然还曾经拿到过执照,奇怪。我问到那个原设计单位出图纸的事情,她表示这个她不清楚。这个主要就是承重墙的问题,投诉了承重墙肯定会牵涉到,到时候看吧。
  忘记说了,12319说这个不能算信访的,不受60天限制,奇怪了。难道一定要我发挂号信才算信访吗?
  刚打月14日投诉的事情,她表示还没有反馈到她这里,她会帮我催一下,根据信访规定延期不可以超过一个月。  昨晚楼下又打电话来要协商。我说他有声音,他咬定没有。他愿意按旅馆开的年限赔偿我损失,但是一定要我先提赔偿额。我考虑了一下,觉得赔偿额太低,我就不在乎了,我心里价位他肯定无法接受。所以不再考虑赔偿。然后他听我说不谈赔偿了,就是他借高利贷,问我是不是要逼死他。我无语,真是不知道谁逼死谁,搞了半年了还没结束。老公接话,和他理论。他还是坚持那个声音不是他们楼下发出的,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按掉电话。
  另外奇怪的是说系统里我9月12日投诉承重墙的事情,可我应该没有打过电话的。难道我9月11日向12319投诉转到这里来了吗?
  刚才打319问了一下,果然是转过去的。而且最后是直接和我联系。还是没找到这个审核图纸的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第四条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并负责认定本市的审查机构。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具体负责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交通委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市、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不知道这个能不能算执法依据  互联网真是好东东啊,搜索引擎真是人类的伟大发明啊
  住到这样的房子,是够郁闷的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打过去说不管的,让我找区里,问找区里什么单位,说不清楚,还说他们这里好几个部门,他们这个部门不管这个。我说这个承重墙敲掉,涉及房屋安全,他就让我打转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午已经打过一次了,没人。我先找区建交委,问了半天,说他们只管外面的,比如建个停车场什么的,这个房子里面的不管,让我找房地局。我念法律条文,她好像没听见,直接忽略。我再找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还是没人。没有直线吗?浪费我电话费。事情好像又回到原点。到底该找谁审图纸呢?
  楼下移动昨天开始营业,我晚上盖上马桶盖子实验一下。早晨起来发现又溅上水了,于是今天早晨找物业的人过来帮我通管道。自从二楼改旅馆装修以后,我另外一个马桶底部一圈就开始积脏东西,刷不掉的。我怀疑这个管道也存在改动,想物业过来帮我一起通通。  师傅来了,拿了个皮揣子。我告诉他我不是马桶堵了,而是我怀疑管道有问题希望他帮我通管道。  说实话,看见这个师傅我就不爽的,刚搬来的时候,没有工具,换水龙头,找物业换,就是这个师傅来的。收费多少忘记了,不过记得后来我到物业的时候才发现这个东西在物业贴了个东西明码标价的,他收的居然比那个高。但是已经过去了,我也没办法抓他。然后就是文章开头下水倒冒气的问题,他说是楼下改了管道,但是楼下不承认,后来莫名好了。后来想想应该不是楼下改管道了,而是一层哪家饭店的鼓风机通到我的下水管道了,压力大所以下水封不住,还一股做饭的味道。我的马桶倒冒水,一直忽悠我说我马桶的问题。后来还是另一位师傅比较尽责,帮我通,才发现是一层改了管道。  他很干脆告诉我,他们刚去过一层,改的还不合适,还需要改,所以没解决很正常。我问另一个马桶,他告诉我是水垢的问题,又是说我马桶出问题了。我告诉他,之前一直是好的,二楼装修以后才出问题。他表示这不可能,我请他帮我通立管。他说他没空,要过几天,我说我希望到时叫上我看看。他不愿意。我说当初另外一位师傅帮我通立管的时候我就在的。他居然让我找另一位师傅,说他没空。  送走这位,我马上打电话到物业询问。物业表示会问问。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投诉这个人了。态度很差,很拽。这次态度好些了,不过表明态度不干活了。
  昨天12319打电话来回访了,我表示没有人和我联系。还和我核对了一层和二层的地址。我表示一个是按沿街地址报的,一个是按小区内地址报的,其实就是一层和二层。呵呵,小姐声音蛮甜。
  早晨接到电信帐单,火一下就上来了。我开通了我的e家套餐,里面有个亲情号码服务,可以设定五个长途号码,直播价格是0.15元每分钟。当时电信主动打电话过来希望我可以续费继续开通,我第一次没同意,他第二次打过来,我想想就同意了,顺便让他帮我开通了亲情电话。他还问我是他帮我开通还是我自己开通,他如果帮我开通只能和下一期的我的e家一起开通,也就是说8月才能开始。我自己开通马上就可以开始了。我觉得无所谓了,就让他帮我开通了。结果今天接到帐单,发现8月都是按照7毛收的钱,一下多收了我40多。这个月我还打了“亲情号”呢!马上找10000。投诉以后说两天内和我联系,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要不回来我就拒缴。
  刚收到电信电话,说听了当时的电话录音,我确实设置了亲情号码,她会帮我补申请,让我48小时内不要拨这些号码,并和我再次核对了一下这些号码。说这个月和下个月的帐单都不要缴,下个月会有两份补记帐单过来,我再缴费。寡头垄断就是比垄断好啊。
  十月一日收到取挂号信的单子。真是的,我家里明明有人,邮局每次都说送来没人,然后要我去取。今天取了。果然是房地局的处理结果。一层下水管明明没有完全复位,处理结果里居然恬不知耻的说“8月下旬已按原样恢复完毕”。关于二层的居改非,敲承重墙,改卫生间都没提,只说“二楼改成旅馆一事该业主已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并已受理,待相关单位审批后,本单位将在作具体处理。”至于一层居改非,敲承重墙的事情是彻底只字未提,好像我信访没提似的。  信上的日期居然是九月十二日的。二十九号的邮戳。我今天签字表示收到。说“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信访复查。”  大家觉得我是申请复议呢还是直接到法院行政诉讼呢?
  另外,早晨一层修缮,发出很大声音,我就下去看了一下,顺便看了下号称恢复好的下水管道,据说在关门期间恢复了两次,弯管改为斜管,第一次改了,物业说斜度不够,要求再改一次。改好了重新营业,我这里还是有问题,9月17日找物业说没改好。
    顶,低频噪音对人的损害真的好大!!!!    
  住临街的楼房是会遇到这种情况的
  没有房子,所以体会不到楼主的心烦感觉.
  支持你···请律师吧···虽然对价会大些···我一有时间就来给你顶上去···
  其实在路边的房子就是这样的。  LZ你也是个鸟人,等你自己去开个馆子后,你就不会这么说了,至少你没有体会过中国小个体的艰辛。  当然我不是开馆子的。但我能体会到他们那一人群的状况。  如果你的房子前有一条路,特别是下雨的时候,有车开过都会有很“吱吱”的声响。你到哪投诉去。  这是中国的现状。  我去过数不清的城市和乡村,住过各式各样的客栈和宾馆,靠路边的就是这样的。  有时得换位思考一下。  我们的国情,我们的社会,事实上有很多东西是无法一时改变的。但也都进步着。    给你的建议:要不把房子卖了。找一个不靠路边的清静地。  要不就改变自己去适应现实。要不就这样纠缠下去。再者就闭嘴。
  买临街的楼房来住一定看看有没有架空层啊!!
    太搞笑了    楼主你要碰上我老乡们,半夜给你后脑勺一下子,你就去警察局报案吧    我觉得你生活的很辛苦,肯定和诸葛亮一样命不长,每天的工作就是生气和扯皮有那么好扯的吗?
    我建议你看看医生,从派出所的民警到来你家通厕所的师傅,每个人你都看不顺眼,如果你觉得全世界都是SB,很可能你自己才是那个SB
  关注  
  顶呀,强人,我也是临街的!
  顶......    重要提示-----买个录音电话,录下每次的通话,  打官司用得着。  提醒一下,对方也是有录音的,每次说话要斟酌。    现场的东西可用手机暗拍。    你还算幸运在上海,要是在北京难上10倍。  
  冷漠的骑士 回复日期: 19:47:07 
        太搞笑了        楼主你要碰上我老乡们,半夜给你后脑勺一下子,你就去警察局报案吧      ----------------------------------------------------------  在上海你找个黑道把搂主办了试试???  
  楼上诸位不知道是否看了我的全文,对于开餐馆这位,虽然影响了我的生活四个月,而且导致现在我还是对声音敏感,神经有点衰弱,不过他搞好他的风扇之后,我并没有再追究他什么。对于所有的情况我都是先沟通的。如果沟通未果,我才会去投诉。一般情况下,都是对方不理睬我,或者骗我,想拖着才会搞得后面越来越激烈的。我重来都不是一上来就想置对方于死地的。
  对于房子买在路边,确实比较吵一点,不过这个噪音虽然大,但是传不远,而且很容易衰竭,一般用双层玻璃就可以搞定。但是低频噪音是一种由于震动产生的噪音,可以传播很远,很难隔离,声音虽然很低,但是对人的神经有很大的危害。楼上有些人可能没试过这种声音,不过确实有人因为这种声音怀孕生出来的孩子一身毛病,早亡的。  有兴趣了解的,可以到低频噪声受害者联盟看看,了解一下  网址是/blog/blog.asp?name=noisevictim
  cao,这么恐怖?楼主好耐心,换了我大概已经疯掉了...    支持继续投诉/起诉,直到问题解决
  作者:t1mp 回复日期: 20:32:16 
    冷漠的骑士 回复日期: 19:47:07              太搞笑了            楼主你要碰上我老乡们,半夜给你后脑勺一下子,你就去警察局报案吧          ----------------------------------------------------------    在上海你找个黑道把搂主办了试试???      你帮她把地址公布出来试试?    简直废话    要是我开一小店有人非要整得我破产跳楼,我一定半夜给她后脑来一下,什么黑道,你电影看多了吧,还黑社会呢
  呵呵,我刚开始也很认真的跟老公说我受不了了,要回老家,老公吓坏了。后来买了隔音耳塞才勉强能够应付。然后就是靠希望撑着我熬下来了。
  冷漠的骑士说的太恐怖了。二楼也打来电话说经营不容易,借的高利贷等等。不会真的要干什么吧。
  作者:冷漠的骑士 回复日期: 19:49:04 
        我建议你看看医生,从派出所的民警到来你家通厕所的师傅,每个人你都看不顺眼,如果你觉得全世界都是SB,很可能你自己才是那个SB  =========================================================    同意.    
  物业的师傅还有一位挺好的,请他来帮忙,都是很开心的,也很尽责。发现卫生间的立管有问题就是那位师傅帮我查出来的,当时他不小心把那个管子捅破了,我赶紧到一层帮他解释的。  我最近在研究对待风险的态度与经济的关系,这个帖子真的是个挺好的例子。  最后,如果我真的被人打了,这个帖子会不会更红了呢?希望我的努力能对制度的完善起到微薄的作用。
  太长了,看了个大概  支持LZ  中国就是缺少较真的人
  做人要厚道,一开始的低频给解决,接着进入死胡同,纠緾不止的不觉累?小本生意真的难。。。
  楼下四套房子都是一位房东的,听说有过千万的身家了,很是比我有钱。
  即使是那位开餐厅的小老板,我也未必比得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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