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风险纳税人是何意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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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税局六项措施强化纳税人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作者:王颐来源: 区国税局访问量:729
&&&&& 面对虚开发票偷骗税日益突出的问题,孝南区国税局围绕强化纳税人风险管理这个中心,运用六项措施,力争练就“显微镜”般的眼力、“探测器”般的精准,认真梳理排查风险点,切实加强纳税人风险管理工作。
&&&&& 一是编写风险管理指引,建立工作模式。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组织业务骨干编写风险管理指引,做到可行性好、操作性强,以更好地指导风险应对工作。
&&&&& 二是健全部门互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区局、分局上下互动,区局风险管理部门、税种管理部门、纳税评估部门、政策法规部门、技术部门、稽查部门等各业务部门联动的闭环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风险管理互动工作制度,定期开展风险分析、协查和应对,形成税收风险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 三是加强登记核查管理,及时防范风险。按照金税三期系统的流转要求,认真做好新增纳税人实地核实工作。加强新登记一般纳税人后续管理,按月提取数据开展核查,重点对纺织、橡胶、建材、废旧、中药材等商贸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身份、实际经营地点等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发现管理风险。
&&&&& 四是加强监控分析工作,强化数据应用。充分利用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信息系统、增值税发票快速预警处理系统、电子底账、防伪税控、金税三期等信息系统,开展数据查询统计和横纵比对,发现疑点情况,有针对性地核查。加强对风险纳税人的发票发放管理,对风险纳税人严格控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数量及最高开票限额。加强对纳税人开票数据的监控,通过购销货物劳务品名比对、发票开具特点分析等方法,对纳税人开票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分析预警。加强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的监控,对当期申报数据进行监控分析。
&&&&& 五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增强罪案威慑。稽查部门认真落实案件协查快速反应机制要求,主动承接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的增值税发票升级版比对风险信息,利用升级版数据开展案源分析、实施案件查处、开展案件协查。集中优势稽查资源,严厉查处涉及升级版发票的违法案件,对虚开团伙实施全面打击,提升打击效果。目前已经移送五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到与公安经侦部门协作调查、
&&&&& 六是压实各级责任,强化追究制度。将风险防控工作与其他税收重点工作一并部署、一并推进。建立风险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逐项落实到户,逐户落实到人。各单位加强衔接,协同开展。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化解和终止税收风险。(责任编辑:冯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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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纳税人防范税收风险的五大技巧
08:40:4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给予利用粉煤灰、尾矿、三剩物等废弃资源的生产企业的扶持和激励。其中,增值税优惠包括免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企业所得税优惠体现为减计收入总额。纳税人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由于不了解优惠资格认定程序、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等,导致不能充分享受合法权益,甚至面临补税风险。
小编建议纳税人从以下五方面入手,防范税收风险,保护合法权益。
纳税人防范税收风险的五大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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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来源:厦门国税&   |
  问: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四十条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责任编辑:zh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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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税务局or纳税人 税收风险到底是谁的风险?
  纳税人如能做到严格遵循税法要求和规定纳税,就如同加了一道保险,自然就不会产生税收风险或风险很小。纳税人的税收风险不是税务机关造成的,也不是税务机关规范内控制度就可以改变的,而是纳税主体自身不能或不愿规范纳税产生的,即纳税人在纳税义务的履行上有瑕疵所造成的。可见,税收风险的主体是纳税人。   风险是什么?   “风险”一词的由来,最为普遍的一种说法是,远古时期渔民每次出海前都要祈祷神灵庇佑自己在出海时能够风平浪静、满载而归。在长期的捕捞实践中,渔民深深地体会到“风”给他们带来的无法预测、无法确定的危险。“风”即意味着“险”,因此有了“风险”一词。   现代意义上的风险一词,已经大大超越了“遇到危险”的狭义含义,而是“遇到破坏或损失的机会或危险”。从理论上说,风险仅指损失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包括发生与否的不确定、发生时间的不确定和导致结果的不确定。也即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人们所期望的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风险是社会行为的客观结果,风险意味着或然性,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会使破坏或损失不会出现。   近年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我国在税收管理上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   由于风险的存在和风险事故发生后会导致人们所必须支出费用的增加和预期经济利益的减少,所以各行各业都十分注重风险管理。税务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也是如此。如果采取适当的措施使破坏或损失的概率不会出现,或者说通过智慧的认知、理性的判断,继而采取及时有效的防范措施,风险是可以规避的。但是,就纳税风险而言,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缴纳税款是一项强制性的义务,税款本身是不能规避的(避税、节税属于合理利用税收政策法规缺陷,又当别论),但控制或消除风险,可以降低或减轻纳税人的违约代价,从而降低办税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收风险管理所要控制的就是纳税人违约成本。纳税人如能做到严格遵循税法要求和规定纳税,就如同加了一道保险,自然就不会产生税收风险或风险很小。因此,尽管客观上由于有效消除风险点,有助于增加税收收入,但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额外增加税收收入,而是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阻止税收跑冒滴漏。从征税人角度看是把该收的税款收上来,从纳税人角度看是把应纳的税一分不少、一分不多地缴入国库。   风险是谁的?   按现行的管理方式,税务机关所管理的纳税人税收风险疑点不是税务机关造成的,也不是税务机关规范内控制度就可以改变的,而是纳税主体自身不能或不愿规范纳税产生的情况,即纳税人在纳税义务的履行上有瑕疵所造成的。可见,税收风险的主体是纳税人。那些通常提到的执法风险、廉政风险才是税务机关自身真正意义上面临的风险,税务机关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健全内控机制都是在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   当然,纳税人风险与税务机关的风险也是相关联的。税务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或权力寻租等不法行为,会导致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增加。通过税务机关内部设置有效的风险指标、模型可以识别出来,通过强化督察内审复核可以发现痕迹,从这个意义上说税务机关所做的工作就是建立一个广义的内部控制制度。尽管税收风险疑点是纳税人的,但是如果企业存在明显的或恶劣的税收违法行为,且数额巨大、性质又十分严重,通过正常的管理手段可以发现,税务机关应将其视为自身执法管理潜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既然风险管理所涉及的税收风险疑点是纳税人自身的问题,那么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就必须从纳税人端剖析税收风险疑点形成的原因。根据风险管理实践分析,产生税收风险的原因有纳税人不能、不愿、不法三个方面,也就是说有纳税人客观能力的限制,也有纳税人主观的故意而为,还有征纳双方串通的原因。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企业办税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不高导致的风险。由于办税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对于税法的全面认识与运用及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精神把握不准,虽然主观上没有逃税的愿望,但在纳税行为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或者在表面上、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从而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   二是税收政策多变性以及税收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国家基于宏观调控的需要,会适时对部分税收政策作出调整和修订。如果纳税人不能及时掌握运用,产生税收风险在所难免。税收政策设定上还存在部分自由裁量的情形和赋予税务人员核定管理的权限,运用不当或征纳串通舞弊即会产生税收风险。   三是企业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的风险。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设定时均有较为严格的条件限制和规范要求,有些在享受前还需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等管理程序,如果纳税人在不符合相关特定要求的情况下自行享受优惠政策,会导致税收风险。   四是企业对财富的渴求和贪婪、侥幸心理作祟产生的风险。此外,现行按收入计划任务征税的税收管理体制及绩效考核指标设计的不科学,也易产生风险。   风险如何消除?   税务机关消除税收风险疑点,需要找准原因、对症施策。税务机关针对风险指标和模型识别出来的税收风险疑点,根据风险疑点的表现形式和内容,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采取差别化的应对策略加以消除。由于风险是纳税人的,因此消除风险疑点还需要发挥好纳税人自身的作用,这也符合“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法治理念,从实践来看,也迫切存在这种需要。   以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地税系统开展风险应对的绩效分析,全市管理企业户30.54万,从事风险应对的税务人员543人,完成应对任务14509户,人均27户,入库税款24.89亿元,其中纳税人自查入库19.08亿元,实地应对环节入库5.81亿元。这组数据说明:一是风险管理的覆盖范围可能相对较窄,按此进度,把企业应对一遍要21年。二是目前风险管理的整体绩效可能相对较低。三是税务机关的主观能动性与纳税人的客观实际可能不完全适应。   在目前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税源管理模式下,存在两个方面突出矛盾:一方面,纳税人数量的增长远高于税务人员数量的增加,导致风险监控和应对的面比较狭窄;另一方面,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能力、水平还处于成长阶段,对跨行业、跨区域的纳税遵从风险还缺乏足够的、有效的管控手段。由于做不到、做不了,客观上形成了“有限的风险管理”。   解决这一矛盾,应遵循“风险是纳税人的”客观实际,既要税务机关提高包括风险管理在内的税源管理水平,更需要纳税人采取科学的手段主动防范涉税风险的发生,征纳双方共同来提高纳税遵从水平。   从纳税人角度出发,建立健全税收风险内控机制。严格意义上说,按财务管理要求,企业或多或少都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只是有的规范正式一些,有的简单非正式一些。企业内控制度与税收风险成反比,即内控机制越完善,纳税人面临的税收风险越小。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及时自主消除风险疑点,从而避免产生损失。对于“不能”产生的风险,纳税人借助税务机关的专业化服务,准确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期排查涉税风险,提高办税能力和政策运用水平。对于“不愿”和“不法”产生的风险,纳税人应摒弃投机和违法心理,准确运用经济税收政策,自觉遵从法律法规规定,合法合理经营发展,避免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从税务机关角度出发,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服务体系。风险管理实质上是问题导向。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税务机关自身的主要职责一是及时发现风险疑点,二是采取不同策略帮助、督促纳税人消除风险点,三是积极预防纳税人新增风险点。   囿于风险的普遍性,以及风险指标筛选的局限性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税务机关的风险识别无法穷尽纳税人的全部税收风险疑点,因此税务机关集体辅导时只针对行业、税种的税收风险进行普遍性的辅导,由纳税人实施全面的自查自纠;实地核查时,税务人员也要各税统查,这样可以更大程度消除税收风险疑点。同时,要对当期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管。   无论是发现风险、消除风险和预防风险,都对税务人员的职业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税务人员应熟悉财税知识,熟悉行业一般业务流程,掌握先进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职业舞弊及内部审计等理论,掌握快速诊断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的方法,评价内部控制的效果,才能发现疑点并消除之。   税收风险管理是税收征管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单纯依靠税务机关内部风险管理专门机构或特定岗位是无法胜任的,更需要基础管理、纳税服务、税政管理等各部门充分发挥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监控,才能真正有效消除税收风险疑点,提升纳税遵从度。   作者单位:孙利,江苏省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张志忠,江苏省苏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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