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合同病假期满经济补偿金应该给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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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的一种协议。劳动合同的订立应该遵守相应的订立原则,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劳动双方就应当自觉遵守。
关于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的精选问答:
共 3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云南//擅长劳动工伤律师365云南律师 14:48:49回复你好,非常荣幸回答您关于到期未续签继续用工赔偿的疑问1、劳动合同到期 没续签,但还在单位工作,如果离职的话,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的。2、《》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律所:律师365新疆运营中心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擅长律师365新疆律师 14:52:49回复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用工赔偿规定如下:双倍工资你符合条件,只要未就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从4月份开始到你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胸卡也可以作为,工资表如果有签名或者盖章也可以作为证据,不过开庭需要原件。如果说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那么还有。 律所:律师365浙江运营中心区域:浙江/杭州/下城区擅长刑事辩护律师365浙江律师 14:53:49回复未续签合同但发生是要发双倍工资的,你符合双倍工资条件,但要保留工资条、考勤纪录或者银行存折等证据证明发生。如果是你本人提出离职的话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双倍工资还可以拿。单位辞退你是要按一年一个月发放经济补偿金。关于证据的话很多都可以的,但胸卡不行,胸卡没有日期和时间。人证都可以。以上就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用工赔偿的规定,望采纳。共 3 位律师回复Q
律所:律师365河南运营中心区域:河南//擅长婚姻家庭律师365河南律师 15:42:13回复根据劳动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以上是问题如果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上班赔偿会有吗,希望您满意。 律所:平台法律顾问中心区域:甘肃/兰州/擅长土地房产律师365甘肃律师 15:35:13回复感谢您如果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上班赔偿会有吗的提问,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是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有一个情况例外,那就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 律所:律师365四川运营中心区域:四川/成都/擅长土地房产律师365四川律师 15:46:13回复针对您的问题如果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上班赔偿会有吗回答如下:1、劳动合同到期 没续签,但还在单位工作,如果离职的话,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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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面临的就是续签与不续签的问题,有些人或单位因为某些原因而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不过这时就有问题了: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如果需要,那该怎么赔偿呢?下面我们针对这两个问题一起来具体看看。我们现在所签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具体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也可以选择是否续签。那要是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吗?可能很多人对此还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时候,许多还未经历过此情况的职场小白可能会问合同到期前多久续签?在现实社会活动中,可能不止遇到这个问题,可能还会出现不与你续签,但仍要求工作的情况。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资料。
劳动合同法律百科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约定的限制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了哪些内容,补偿金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竞业限制协议如何写,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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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不要补偿员工?
  导语:劳动到期公司不续签要不要补偿员工?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不要补偿员工?
  《劳动》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分析:
  能否用解除劳动合同来规避经济补偿金
  [案情与问题]
  佟女士到某日本独资公司工作已经8个月了,与她同时进公司的其他员工,工作上都早已能独挡一面了,惟独她还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她十分着急,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补习业务,可收效甚微。公司领导认为,佟女士虽然干活儿比较笨,但工作态度还是认真的,于是决定给她一次提高技术水平的机会,让她脱产3个月,去参加技术培训。
  佟女土也真是不争气,参加完3个月的技术培训,回到公司仍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领导对她彻底失望了,作出了30日后与她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总经理,公司跟我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怎么能现在就终止呢?&很显然,佟女士不愿离开公司。
  &不错,咱们公司所有人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期限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能终止,因为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一些终止条件,只要这些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就可以终止。&总经理边说边找出了佟女士的劳动合同,&你看,你这份劳动合同中第52条就规定:&乙方(指佟女士)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时,甲方(指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
  &就算公司可以按这条规定跟我终止劳动合同,是不是也应该给我一些经济补偿金呢?&佟女士问。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不一样的,按国家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就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根据咱们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你现在是属于终止合同,所以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可否这样终止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分析与处理]
  《》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
  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38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公司与佟女士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来终止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从表面上看,符合上述规定。
  但是,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中还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本案中公司与佟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指佟女士)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时,甲方(指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劳动合同&,正是把《劳动法》中第26条第2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当成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这是一种公司规避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中的这种约定无效。所以,公司应与佟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佟女士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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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影响人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后企业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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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人社信箱[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来信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后企业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单位有部分员工在2015年6月份劳动合同到期,因公司产量不稳定将会减少人员,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不再续订劳动合同,企业是否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办理单位:
劳动关系处
办理结果:
你好,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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