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退后到正式退休年龄和正常内退对退休工资的影响算法一样吗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如何计算起点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如何计算起点基本案情:劳动者从1998年起在用人单位工作,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工作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日至日。2011年,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仍继续工作。 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用人单位认可收到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一致确认劳动者于日离职,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550元。劳动者遂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金损失118****00元 。仲裁委作出超时未决定受理案件证明书,劳动者诉至法院。争议问题: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仍在原单位工作的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应从达到退休年龄时起算还是应当从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起算?法条检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观点分歧:意见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之前,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承担劳动关系项下的一切权利义务,享有劳动关系对劳动者的一切保护制度,如继续领取工资报酬,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因此,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其损失的起算点应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开始。意见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即已经终止。根据这一规定,劳动者一达到退休年龄,即应当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由于单位未给其购买基本养老保险,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客观上已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应当赔偿。不能因劳动者仍在工作,仍在领取劳动报酬为由免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责任。因此,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起算点应从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开始。笔者意见:养老保险待遇,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老年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保障范围应当涵盖全体劳动者。养老保险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目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见,正常的全日制用工关系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养老保险,以保障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实,本案的争议应当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损失计算起点的争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是对劳动者何时退出劳动关系项下的权利义务的时间点的规定,并非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时间点的规定。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要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即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否则将继续缴费至达到15年,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或者转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我国目前养老保险费的补缴上限是男未满60周岁,女不满50或者55周岁。本案中的劳动者已经超过62周岁,在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是无法补缴的,即其根本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只能转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能提供的养老待遇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差距非常之大,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对此予以赔偿,符合客观事实。在此背景下,劳动者主张赔偿损失的起点只能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时。从另一方面看,我国法律对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又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下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有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健康状况的改善,很多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仍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够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仍然愿意外出工作,用劳动换取劳动报酬,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仍为劳动关系。但不能因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了劳动关系项下的法律保护,就免除了用人单位因未缴纳养老保险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造成的法律后果不能品迭。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保险,又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按劳动关系进行保护,将导致用人单位承担的违法成本过低,进而乐于不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这一道德风险。也有人认为,劳动者虽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其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已经正常领取工资,应将其领取工资的时间从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间中予以扣除,即还是支持从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之日开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但正如之前所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劳动关系项下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如有其它收入应减少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是国际劳工组织《社会最低保障公约》的精神,我国虽表态愿意加入,但目前尚未加入该公约,国内现行法律法规尚未调整,是否存在保留条款也未可知,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仍应依据现行法律进行。综上,本案用人单位长达十数年怠于履行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法定义务,现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无法补缴,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应有的养老保险待遇,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赔偿的时间起算点应从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开始。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撰稿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 刘恋砚)
(本公众号欢迎法律圈儿小伙伴不吝赐稿,稿件请发至小编邮箱:w***@qq.com)该作者最新发布网友推荐的文章最新发布的文章@【转载】2015退休年龄最新规定【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我的图书馆
【转载】2015退休年龄最新规定【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本文转载自学习的乐趣
2015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依据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若2015年未出台新政策,则2015年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也依照此标准。
&&&&&& 目前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依据的是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提前退休年龄规定
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 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公务员工龄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退休。参公人员参照执行。
法定退休年龄规定:工人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 法定退休年龄规定: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 “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 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执行。
三、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 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 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 超龄退休者再次工作的有关待遇的规定
有很多退休之后的工人被返聘,或走上其他工作岗位,社会上存在大量超过退休年龄的老人(以下简称“超龄老人”)仍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现象,而对于超龄老人,不论是劳动部门还是相关的司法机构都存在这样一个观念即超龄老人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其不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双倍工资、工伤赔偿等权利。那么超龄老人是否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是否享有相应的劳动者的权利?
一、从法律上讲,超龄老人可以成为劳动者。
从《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规定上看,其仅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除此之外,其余均可以具有劳动者的身份,言外之意法律并不禁止超龄老人成为劳动者,事实上超龄老人也完全有理由以及能力为追求自己的晚年幸福生活而成为劳动者的一份子。(《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退休并不适用于全体超龄老人。
根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退休仅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而当前存在着大量的农村、城市超龄老人,新合同法司法解释。他们虽然超过了退休年龄,但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单位成员,不能适用关于退休的相关规定。
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退休金”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界限,并非是“退休年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无论劳动合同到期与否,均强制终止,简而言之就是劳动者的资格丧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综上,可以得出,超龄老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一旦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了退休金,即不再具有劳动者的身份,与单位建立的关系便成为劳务关系,但这并不妨碍该部分超龄老人以约定的方式享有劳动者的权利。
目前针对超龄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为工伤的认定在全国各个省市规定并不相同,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明确规定不予受理。如《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不予受理,其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二)明确规定可以享受劳动保险。如《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支付。”(三)没有明确规定,如东营市对此未规定,但实践中的做法就是对此类申请不予受理。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馆藏&16482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请问企业单位职工办理病退后到正式退休年龄还可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吗?病退和正式退休有什么区别
请问企业单位职工办理后到正式退休年龄还可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吗?病退和正式退休有什么区别
该咨询暂无回复,可选择在线咨询其他律师或通过电话咨询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正式退休年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