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租赁协议房屋租赁最长期限限为一年法律依据?

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相信我们都听说过流转,一般通过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流转一般需要签订土地流转,那么土地流转是多久?接下来由民商法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合同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到期后,土地应交回发包方处置,也可以由原承包方申请续期,发包方如果同意,则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另外,村委会若不同意续期,把土地公开发包,那么在同样条件下,原承包方有权优先承包使用。到期后肯定不能再建管理用房。地上附着物应归原承包人,由其处分。最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甲方(出让方):&乡(镇)&村&组,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住&所: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住&所: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四至界限。&(承包地属性、质量等见附件)。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四、流转承包地用途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每年&元。付款时间每年10月31日。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方享受。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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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工商注册的房屋租赁合同还可以修改吗
如果要租赁房屋的话,最好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这样可以起到对抗第三人的作用。有时候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又想要变更合同,重新确定权利义务。那么,经过工商注册的还可以修改吗?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经过工商注册的房屋租赁合同还可以修改合同是双方意思达成一致的结果,双方对合同条款可以进行修改、磋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中租赁合同,也应符合合同的基本原则,即由双方磋商一致,法律并没有限制租赁合同的修改。签订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1、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2、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3、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如何确定租赁合同纠纷的时效1、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规定。2、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日对省高级法院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在借款、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最高人民法院给省高级人民法院函复:你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3、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根据是《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即,对于未约定租金给付期限的诉讼生效的起算点只能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且履行宽限期届满之第二日开始。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经过工商注册的房屋租赁合同还可以修改吗相关内容,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可以进行修改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修改的话,是需要重新办理备案登记的。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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