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连环违约 合同法113条条

北京律师资源网民商法务中心& & 律师咨询预约:
& &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 【释义】本条规定了违约后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 & 违约人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怎样赔偿损失,见下条解释。
【内容导航】
北京律师资源网民商法务中心& & & 律师预约:& [推荐律师]& 张涛,专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资源网首席律师,中国法大医疗律师网()首席顾问律师。张涛律师执业以来主要致力于公司企业、刑事辩护及医疗法务、房地产领域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曾为多家国有大中型公司、企业单位,房地产公司,医疗机构,医保、医药公司及众多患者提供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张涛律师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出色的法律文书起草能力,工作严谨、思维缜密,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在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张涛律师尤其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及房地产公司企业相关法律事务,并成功办理诉讼案件千余起,有着广泛的人脉资源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相关新闻 & & &
& & & & & &
标题内容作者
经典案例分析
本周热门内容> 问题详情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悬赏:0&答案豆
提问人: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体现了违约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不包括的范围是【】A.积极损失B.可得利益的损失C.精神损失D.物质损失
为您推荐的考试题库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下列属于从合同的是【】A.借款合同B.承揽合同C.融资租赁合同D.抵押合同2甲公司于9月1日通过邮局向乙公司发去一要约,并请对方在9月28日前作出答复.该要约于9月7日到达乙公司所在地邮局,邮局子9月8日送至乙公司收发室,乙公司业务人员于9月10日看到该要约.要约的生效时间是【】A.9月1日B.9月7日C.9月8日D.9月10日32002年12月,A公司与B公司订立期限为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2003年5月交付房屋.合同订立后,遇房价连续上涨,A公司为追求利润,欲改出租为出售'但始终向B公司保密,当B公司于2003年获得确切的A公司无意履行合同的证据时,B公司决定起诉,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理由应是A公司【】A.拒绝履约B.预期违约C.迟延履约D.不适当履约4合同成立的时间为【】A.承诺到达要约人时B.承诺发出时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D.承诺发出后经过合理的期限
我有更好的答案
请先输入下方的验证码查看最佳答案
图形验证:
验证码提交中……
享三项特权
享三项特权
享三项特权
选择支付方式:
支付宝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请您不要关闭此页面,支付完成后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恭喜您!升级VIP会员成功
常用邮箱:
用于找回密码
确认密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法第113条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