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监督方式执纪方式

尊敬的党组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要遵循法治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问责,这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的迫切需要,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围绕法定职责,突出监督重点。纪检监察机关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作为破解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等老大难问题的机遇,根据党内法规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能、整合优化资源、厘清监督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必须严格遵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发挥法治对纪委监督责任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促进职能转变,聚拢五指形成合力,讲究策略科学实施,抓住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开展监督。当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法纪,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改进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四风”;加强对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创新监督方式,提升执纪能力。商鞅有言:“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纪检监察机关无论是案件查处,还是党纪政纪监督,其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结果都必须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维护公平正义。在具体监督过程中,要创新监督理念思路,着力破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抓实超前、适时、长效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坚持“抓细节、抓节点、抓关键点”,从细节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重点问题一个重点问题地抓。坚持“析原因、查漏洞、建制度”,通过监督检查,分析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相关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从根本上规范和完善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要创新监督程序和过程,抓好对同级党委和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要改进和完善查办案件的具体措施,抓牢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成效。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以问题为导向,由过去“牵头主抓、大包大揽”式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管用的监督方式转变,注重运用明察暗访、信访监督、函询、约谈、建议等措施和手段。创新作风建设监督方式,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积极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从牵头主抓作风建设向强化作风建设监督转变。创新办案模式,改进传统的以查办案件为主的监督方式,依法建立和完善双重领导、巡视巡查、统一派驻、暗访曝光等监督机制,针对一些权力较为集中、资金较为密集、信访反映较多、腐败案件多发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巡查。
第四篇:《学习贯彻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心得体会近日,总书记作出了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再次显示了中央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就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积极整改,切实排查、检修和扫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为恢復和弘扬我们党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作出了诸多有益的探索。 形式主义就是凡事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只讲究外在形式、不注重实质内容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其主要表现可谓形形色色,但其出发点,往往借党和国家利益之名,实窃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之实。形式主义看上去很重“形式”,实际上重视的是“形式”下包藏的狭隘私利。戒除形式主义,关键是要领导干部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力争做到“认识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著、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带头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改正不正之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纯化党风政风和社风。 官僚主义是一种以权力本身作为权力运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背离党性、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思想意识和工作作风。一些干部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独断专行,压制民主;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互相扯皮,效率低下;等等。官僚主义漠视群众利益与民生疾苦,在党和人民群众之间形成一堵无形的墻,严重破坏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学习贯彻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学习贯彻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享乐主义,就是以享乐为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标,以享乐为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一些党员、干部经过若干年的“奋斗”取得一定地位后,就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的修炼和提升,产生了“补偿”心理。一些党员、干部掌握一定的权力和资源,就成为拉拢腐蚀、贿赂利用的对象,享乐主义是攻破他们心理防线和道德底线的利器。 奢靡之风的主要表现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古今中外无数执政者兴衰更替的歷史都表明,艰苦奋斗是成事之道,奢靡之风是败亡之途。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当前,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学习贯彻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心得体会文章学习贯彻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心得体会出自style="width: 100%; border-collaps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border="1" cellspacing="2" cellpadding="3">&服务一线职工、服务司乘人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心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机关党员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大学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企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几点心得体会&公司党员干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心得&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心得&银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医院护士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工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反四风心得体会&部队干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派出所民警“开门评警”走群众路线心得体会&公安民警群众路线学习会心得体会&国企领导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心得体会&社区干部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第五篇:《廉政建设主题征文--强化责任落实
突出执纪监督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主题征文--强化责任落实 突出执纪监督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按照三次全会要求,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对于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要求全党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下大力气解决消极腐败问题。但从实际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究不力的情况,制约和影响着反腐败的成效。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次全会在这方面作出具体而明确的部署,正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 党委的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主体责任的缺失会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纪委的监督责任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和约束性,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承担着“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当前,强化监督责任,要避免各级纪委去承担那些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从而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甚至“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要避免纪委干部产生顾虑、懈怠、庇护等不良心理,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不能明哲保身、无所事事,更不能压案不办、瞒案不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基础在于转变思维,关键在于体制创新,核心在于强化职能,根本在于执纪监督。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新时代、新形势的背景下,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应该从以下几点出发,协助局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找准定位严格监督 一要找准定位,做到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不由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做到到位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履行好&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职能。二要明确目标,从过去直接参与部门的日常业务检查中脱离出来,把更多的精力如何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由小学生作文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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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泾渭 &&&&&&&&&&时间: 10:49
&&&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会,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落实“四种形态”,既是政治要求,也是纪律尺子,目的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需要各级党委和纪委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领会精神实质,正确把握运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共同发力,发挥最佳功效。
  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是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监督执纪工作转型升级的方向指引。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作为挺纪在前、从严执纪的行动指南,要把“全面”和“从严”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切实扭住纪律不放松,体现抓早抓小;要做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坚持从严从细、动辄则咎,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
  二、当前运用“四种形态”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落实“四种形态”的主体认识不清。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党委、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简单的认为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委的事,与己无关,将监督管理工作都扔给纪委。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党性、不敢担当,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蜕变的过程,平时不是没看到、没听见,而是不愿意去得罪人,揣着明白装糊涂,致使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
  二是党内监督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沦为多次彩排的“精彩剧本”,参会者遮遮掩掩,发表言论大同小异;有的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了工作部署会和汇报会,使民主生活会失去了应有的意义。有的党员自我批评时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客观原因多、作风问题少,剖析问题不见人见事,批评别人时不痛不痒,敷衍了事。有的党员直言,“批评上级怕被为难,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自我批评怕丢面子”。还有,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宗旨意识淡化,忘记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犯错误的同志姑息纵容,任其“小洞不补”,最后积重难返;有的批评别人不是实事求是,而是动机不纯、诋毁同志,导致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发挥应有的实效。
  三是思想观念、工作理念存在惯性思维。一些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以抓大案要案为主的思维惯性和政绩观仍未改变,忽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问题的审查,把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当作“小节”。日常工作中,纪法不分,贪大求全,抓大放小,把大量精力投入对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吃干榨净,试图把所有违纪和违法问题都查清楚,导致没有力量投入监督执纪问责和抓早抓小工作。
  三、推动实践好“四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四种形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化,既是一个工作目标,也是一种监督执纪的工作方法。各级党委、纪委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积极适应实践“四种形态”和形势任务的需要。
  一是要转变工作理念思路。要着力强化对“四种形态”科学内涵的学习理解和把握,切实扭转思维惯性,改进方式方法,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到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和执纪审理各个环节,在从严执纪、分类执纪、精准执纪上下功夫,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监督对象上从盯住少数向监督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转变,在监督内容上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监督手段上向问责、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多种措施的结合转变,在工作机制上从各自为政向协同推进转变,从而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内容“全方位”、监督执纪“全天候”、监督主体“全参与”。
  二是要规范线索排查处置。研判线索、缜密初查是纪律检查的初始程序。要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线索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实施“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目标管理模式,做到动态“清零”,避免线索遗漏和积压,为实践“四种形态”夯实基础。同时,对照“四种形态”要求,把关注点转向“盯违纪”,使信访举报工作对准党规党纪,对举报件进行科学研判、及时处置,特别是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举报,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历史遗留的、反映问题不具体、无可查性的留存件进行梳理,逐一过堂,调查了结;对当时不具备调查条件、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信访举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坚持有举报必查,对查实的问题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不让“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三是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实践“四种形态”,要害就在于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勤浇树,扶歪树,治病树,经常“修枝剪叶”,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凡是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反映问题轻微,尚不需给予纪律处分的必谈;反映问题线索笼统、模糊,难以查证核实的必谈;其他需要实施谈话函询的必谈。积极探索设立谈话函询办公室,负责所有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的组织协调与成果运用,制定谈话函询工作的有关制度,研究“四种形态”如何转化,对“四种形态”转化进行分析、把关。这样,既有利于加强对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工作的统一管理,也有利于各级党委廉政谈话、约谈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更有利于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具体化、常态化。
  四是要突出纪律审查的重点。在审查原则上,要体现把纪律挺在前面、越往后执纪越严,绝不能因为问题小、程度轻或初次犯,就不闻不问、不查不纠。在审查对象上,要重点审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要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在审查内容上,要突出政治性,将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在审查策略上,要改变“贪大求全”的纪律审查模式,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快进快出,腾出更多的时间和力量遏制腐败增量。在把握执纪尺度标准上,要严格对照“六大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条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综合把握,增强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防止重此轻彼、畸轻畸重,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五是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建立月例会工作制度,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集体“会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诊疗方案”,按方拿药,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建立监督执纪信息管理机制,实行监督执纪工作月报制度,对约谈、通报批评、函询等内容分类整理分析,实时、准确地反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动态信息,提高数据统计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将落实“四种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作为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到实处,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是要强化主体责任担当。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体是各级党委、纪委、党组织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主体上要多方参与,推进多元主体共治,绝不能靠纪委“千里走单骑”,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不能置身事外。“四种形态”中,无论是“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都要由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纪律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就要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充分发挥组织力量、班子力量和党员干部的力量,构建上下联动、内外兼修、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提醒监督体系,使挺纪在前见到实效、落到实处。(作者丁康系碑林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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苌光爱:创新监督执纪方式 探索践行“四种形态”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丰富实践的深刻总结,是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的深化。为此,要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实践“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一、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1、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多了,有了预防的效果,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就会相应减少;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和轻微状态,遏制了病情的发展,减少了重处分情况的发生;对少数严重违纪的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最大程度防止其演变成极极少数,遏制腐败增量;通过严惩极极少数,减少腐败存量,形成强烈震慑。2、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递进设防。把监督执纪问责延伸到最前沿,坚持综合施治与分类施策相统一、常态严管与高压严惩相统一,有助于从根本上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的,是对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性认识的理论升华,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精准抓手。“四种形态”深刻把握问题党员干部从违纪违规到违法犯罪的演变路径,在法律底线前面,为党员干部设立警戒区,通过管住“常态”和“大多数”、坚决处理“少数”和“极极少数”,防止党员干部从“好同志”骤变为“阶下囚”。3、区分层次、分类处置、覆盖全体。“四种形态”抓“小”不放“大”,即科学区分常态、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教育、管理和监督覆盖全体党员干部,用“第一种形态”精准“防病治病”,进一步把纪律防线前移,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后三种形态的惩治力度呈现递进式增大,既要及时处理违纪行为,又要坚决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彰显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以“第一种形态”为基础、后三种形态作保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定性量纪,进而阻断由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的发展演变。二、清醒认识当前在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重惩处轻教育,思想认识不到位。实践中,纪法界限模糊,存在教育不明显、惩处才有效的观念,认为违纪是小节、违法才处理,导致轻违纪行为查处、重大案要案查办;在运用“四种形态”自由裁量权时,定性量纪把握不准,容易受外界主客观因素影响,导致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较为随意。“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理念的准确阐述。在惯有的工作模式下,解决现实中的滞后效应,存在一个监督执纪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的思想过程。2、工作任务繁重,能力不足力量单薄。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关键在准确识别和处置各种形态下的违纪违规,增强监督执纪的适配度,从而以最小的组织代价取得最大的纠错效果。当前,监督执纪覆盖的对象更广,涉及的内容更多、工作量更大,由于习惯于“老套路”,深度分析不够,节奏把握不准,导致线索发现难,案件突破难。此外,通过落实“三转”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增加了一线执纪审查力量,但就当前工作任务来说,仍存在能力不足、力量单薄的问题。3、新思路新要求,方式方法不相适应。当前党纪政纪处分依据相对规范统一,但组织处理、组织调整等相关规定不够完善;民主生活会上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具体要求还不明确;与“四种形态”相匹配的制度相对缺乏,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存在程序繁琐复杂、评价机制不健全、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要践行好“四种形态”,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制度支撑和程序标准,既要防止将小问题当作大问题,量纪过重、处置过度,又要防止对大问题轻易放过、大而化小。三、关于践行“四种形态”的对策建议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章意识。要认真学习党纪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处理好高标准与守底线的关系,让遵规执纪成为行动自觉,真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努力实现思想认识上有新提升、执纪方式上有新转变、监督举措上有新拓展、落实“两个责任”上有新突破。2、严把纪律戒尺,紧盯重点不放松。围绕纪律审查重点查处“三种人”、纠正“四风”把握“三个时间节点”,立足抓大抓要、抓早抓小,将纪委主要精力从重点盯违法转向全面盯违纪,从以法律为底线转向以纪律为戒尺,从惩处“极少数”转向管住“大多数”,从突出以治标为主转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让“六大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3、逐级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做班子的带头人,看紧门、管住人,要建立谈话函询机制,把谈话处置问题线索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纪委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着力解决责任链条脱节、责任主体缺位、责任虚化空转等问题,全面履行监督责任。4、拓展用人渠道,提升履职能力。纪检干部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力量,其能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监督执纪问责效果。通过内部遴选、上派挂职、下派锻炼、交流轮岗、组织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线索初核、谈话突破、调查取证、政策攻心等业务技能,让干部进得来、用得上、出得去。5、强化内部监督,打造“四铁”队伍。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更应受监督。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将“四种形态”融入日常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发现问题不手软、不护短,坚决维护“四铁”队伍的公信力,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的勇气、底气和正气,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6、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监督对象上,覆盖全体党员;执纪重点上,突出“六大纪律”;执纪工作中,用好“四种形态”;问责方式上,强化“一案双查”;线索收集上,借助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变被动为主动;资源整合上,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另外,要合理设定纪律审查评价机制,使考核方式方法更能适应新要求,树立正确的执纪审查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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