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转让后的市政管网迁移费用有谁支付?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由税金由谁支付?应交多少税费?都是什么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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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由税金由谁支付?应交多少税费?都是什么税费?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所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涉税分析 & 出让方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6.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受让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3.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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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一般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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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帮他解答
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我们一般所说的房屋年限都是依附于土地使用年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如果是二手房,在以下情况会征收土地出让金:
1、房改房:房改房上市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但是各个地方规定不同,北京市“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按照北京的成本价,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
2、经济适用房:一般经济适用房的被称为“综合地价款”,是10%,针对的是居住满5年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的,售房款项的全额的10%;
3、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回迁房、安居房等,按照成交价格的3%交纳土地出让金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希望能帮到你!
-丶-&回答: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其出让金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你这是集体性质的集资房,住房土地一定是集体划拨性质,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clown_3715&回答:根据地区、地理位置才能做出实际的判断,在用市场比较法估算划拨用地的价值时,可以通过划拨土地交易案例进行交易情况、日期、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得出待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比较法是根据与委估对象类似的出让土地价格,通过对扣减出让金,得到委估对象评估价值的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1-出让金比例)。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丶-&回答:国家法律法法规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只有国家将土地出让后,受让人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你购买的公家房子的土地原来是政府划拨的,所以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转让。所以按理来说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原来房产所有者的事,出让金的计算是现行所处地段的市场地价,减去原来划拨土地时的费用差价来计算,并且对土地出让的价款需要缴纳土地出让契税,税率为3%-5%由所在地的省级确定。以上费用从理论上说是需要原房产所有者缴纳的。
2房产转让过程的税收。房产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都需要缴纳不同的税收。
  转让方应该缴纳的科收有:营业税及其附加,约占5.5%左右,土地增值税(理论上是按清算增值不同程度及应科率征收,),还需要缴纳所得税和印花税等。
  转让方需要缴纳的有契税1%-3%范围内.
clown_3715&回答:土地出让金(land transaction fees) 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的话你要去当地的土地局询问,因为土地分一级,二级,三级,不同的等级出让金不同,这个在当地土地局能查询到。然后土地出让金一般按房屋交易价或评估价的2%收取。经济适用房过户必须在取得产证5年后过户。这时候过户就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经济适用房再次转让就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猫女&回答:你好,云南土地出让金一般如下:
(1)按照原批准用途办理出让手续,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35%;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0%;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5%;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25%。
(2)原批准用途为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并按现时经营性用地的市场价格,减去原用途的现时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全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且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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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s Reserved. ()划拨地上房屋转让,谁来缴纳土地出让金?
13:58:41 &&
中国国土资源报 &&
接线专家 胡卉明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问:某甲将其一宗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给乙,乙在与甲签订转让合同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时,得知因为该宗地为划拨土地,还须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乙认为其在支付给甲的价款中已经包含了这笔费用,应当由甲负责缴纳。请问,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应由谁负责缴纳土地出让金?
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条第二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出让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划拨土地上的房地产转让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由受让方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另一种则是经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由转让方负责缴纳土地收益。划拨土地上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以第一种情况居多。
实践中,很多房屋交易当事人不清楚甚至不知道要缴纳划拨土地出让金这一事项,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时才知道还需要缴纳这笔费用,并且大多数受让方都认为自己已经交纳了全部的房屋交易资金,应当由出让方负责缴纳这笔费用。建议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就此项费用的缴纳约定清楚,避免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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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又怎样入账?
发布时间:日 来源:应届生会计考证网 作者:编辑组
  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时可能不花费任何代价,如企业所拥有的并未入账的土地使用权,这时就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有时企业花费了较大代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时就应予以资本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发生的一切支出,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计入无形资产账户。
&&&&如企业原先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没入账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作价入股和投资时,按规定应补缴土地出让金,此时,企业应将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企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可以取得一部分土地收益。对于这部分土地净收益(除另有规定者外),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照章征税。因改制土地估价如何入账,
&&&&一是要看原来国有企业土地如何入账,第二要看改制时是否支付了土地使用权代价(费用)。如果支付了相应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就应该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土地出让金是否计入所建固定资产原值问题。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后,企业为新建办公楼等而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房地产开发而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开发成本”科目核算。即记入到所建的固定资产价值之中,但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入账。即记入到所建的固定资产价值之中,但不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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