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办公用临时建筑也要缴纳房产税每年都要缴纳吗吗

公司自己买的办公楼要不要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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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买的房子做生意也要交房产税。根据有关规定:个人将自有房产用于自己经营的,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到30%后的余值按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例如:李某用自家住房开办房产中介,其房子是三年前购买的,价值35万,则应缴纳房产税为35×(1-30%)×1.2%=0.294万元。纳税人如果不按规定期限和金额申报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将加收滞纳金并给予相应处罚,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漏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因此,不论你的房产是怎么取得的,只要是自己的房产从事生产、经营就应该缴纳房产税。有一个情况和你一样的就没有交,这是不对的。如果被税务检查到会被处罚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1,纳税人: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2,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3,计税方法:(1)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以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适用税率为1.2%。(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一般规定按季或半年征收一次。
需要,如果自购的写字楼属自己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按原值计算税款;若房产属私人财产按财税[号‘二、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问题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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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临时使用自建商品房也需缴纳房产税
搜狐焦点综合整理据悉,近期,南京地税稽查人员在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开发公司使用的办公房就位于其开发的小区内。据了解,该办公房是其尚未销售的一套别墅,面积267平方米,会计核算价格为6630元/平方米,房屋未办理产权手续,在售楼处该别墅标注为:待销售。公司财务人员解释,因别墅尚未销售出去,公司临时用作办公,目前已使用一年。稽查人员检查公司申报记录未发现申报缴纳房产税的纪录。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征房产税。而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自用房产按照房产原值的70%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再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因而,该房地产公司将待售别墅临时用于办公,应依法缴纳房产税。税务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违法事实,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七条等规定,追缴2014年度房产税14869.76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等的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单位未如实申报缴纳房产税的事实若已构成偷税行为的,税务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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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售楼处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会计城 | 日
来源 : 互联网
问:我们公司在工地边上建造了一些景观带,并在其中建造了一幢临时建筑作为售楼部,根据我们和当地政府的约定在我们项目接受后这个景观带要交给政府作为公共景观,而售楼部也需要拆除。请问就这个临时售楼部,我们在拆除前的使用过程中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问:我们公司在工地边上建造了一些景观带,并在其中建造了一幢临时建筑作为售楼部,根据我们和当地政府的约定在我们项目接受后这个景观带要交给政府作为公共景观,而售楼部也需要拆除。请问就这个临时售楼部,我们在拆除前的使用过程中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3号)的规定:   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法规》(财税地字[1986]8号)二十一、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法规征收房产税。   所述临时售楼处,我们理解不符合财税地字[1986]8号中免征房产税的临时性房屋,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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