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首套新房是什么政策嘛?假如我要买成都温江区房价的房子,我现在住青羊区 如果买社保我要去哪里买?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49|回复: 9
微信扫一扫 转发朋友圈
==成都限购新政热点问题答疑==& && &&&四川手机报和麻辣社区小编整理了大家的疑问,专门咨询了成都市房管局,来看回复吧。
●焦点答疑
◆买房资格问题
问:去年10月1日之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想卖了,能不能再买一套?
答:不能!去年10月1日之后有过一次购房记录就不能再买了!
问:我老公有资格买,但是我没有,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
答:不看家庭只看自然人,有购房资格的一方可以买,但名字只能写老公的,不能写夫妻双方!
问:无论我名下有多少套房子,是否在日之后没有买过房,可以再买一套房?
答:可以!只有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看是否拥有房产,其他11个限购区域不看房子数量,只认购房时间。
◆社保户口问题
问:如果社保中断过,是否还能购房?
答:如果你没有限购区域的户口,就必须是在买房时倒推2年连续在限购区域缴纳了社保,才可以买房。
问:个人交的社保,是否可以购买?
答:无影响,只要有连续在限购区域缴纳2年社保就可以。
◆贷款问题
问:天府新区和高新南区购房贷款是什么政策?
答:首套房首付3成,有一套房贷尚未结清,第二套首付70%;两套房子的房贷尚未结清,不允许贷款第三套。房贷全部结清再次购买,算首套房。
问:其他11限购区域贷款是什么政策?
答:首套房首付3成,有一套房贷尚未结清,第二套首付40%;两套房子的房贷尚未结清,不允许贷款第三套。房贷全部结清再次购买,算首套房。
  =======24日下午报道=======
问:我们公司在武侯区已经连续购买两年社保,近年公司搬到了高新区,我还有资格在武侯买房吗?
答:可以买。
问:朋友在成都上学,6月份马上毕业,准备买房,签了合同,还未网签。新政出来后,中介告诉他不能买了,是真的吗?
答:对,不能买了。可自行与中介协商退款。
问:新政中说以自然人为单位,不以家庭为单位,那夫妻是不是可以买两套房?
答:对,以自然人为单位。夫妻可以各买一套。(即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成都市此次住房限购政策以自然人为单位,不以家庭为单位。日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买了商品住房的,联名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产权证载明人)均不能再新购买住房。
问:在成都找个工作,把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口,不就是成都户口了吗?这种情况可以买房不?
答:可。这种情况下不用缴两年社保。
问:我是成都青白江区的,按照这次的限购政策,我是外地人?
答:对,青白江不在本次新政所提到的区域。
问:在新政落地前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未备案,新政落地后不满足条件了,原来的合同还有效吗?
答:不能买了。
问:今年1月签了合同,但房东房产证没下来一直没办理过户,要按新政执行吗?
答:不能买了。
问:现在很多地方的政策是认房又认贷,成都怎么确定?我有两套房贷。目前是不能贷款的,但如果我还清了一套,还剩一套,我还能贷款吗?这次符合购房资格,还能贷款买房吗?
答:暂无法回答。新政中未有相关规定。
问:外地来蓉大学生,毕业后想在成都工作,可以买房吗?
答:不可以。←但可通过问题4方法迁入集体户口,即可购买。
问: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联名(包括夫妻)拥有住房的,还能在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1套住房吗?
答:不能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再购买住房,但只要日后未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的,还可以在限购区域的其他区域再购买1套住房。
问:去年10月后在其他区买了房,有高新区社保也满2年,还能在高新区购买一套二手房吗?
不得行,你买不成了。
问:高新区社保满两年,已在高新区买了一套房,我能在锦江区买二手房吗?
去年10月1日之后没买过房的就可以再买一套。
问:我入伍前是成都户口,目前在外地当兵,户口已注销。能不能在成都购买自己的首套房?
要有24个月的社保得嘛!
问:我今天买了一个锦江区的房,如果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是不是意味着,我老公还有资格再用他的名字买一套房?
关键看房子写几个人名字,新政只针对自然人!
问:去年12月在中介卖了一套合同房(二手房交易),开发商产权还没下来,现在没进行产权交割。买家没有大成都区域内户籍和2年社保,现在还能继续交易吗?
哦豁,你这个可能要洗白了。
问:我跟我老婆外地户口,2015年十月在天府新区直管区买了一套新房,户主只写了我一个人名字。我老婆在高新区社保交了两年多了,还能以她的名义在高新区南边跟天府新区直管区买一套新房或者二手房吗?
可以。赚欢了嘛你!
问:我是11年买的高新房子,房子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房子的户口上有我和我老婆。那我老婆还能在高新买套房吗?
可以,用你老婆一个人的名字。
问:我是外地户口,还没有迁户口,我在天府新区有一套房,是2014年买的。我没有成都社保。我还能在成都买房吗?如果能,能买哪些区?
你如果迁入户口,还可以在另外11个限购区域再买一套房。
问:外地户口,青白江区的社保就不能买限购区的房子了吗?
13个限购区外的就不能买
问:我2017年初在青羊区买了一套70年产权的公寓。我还能再买吗?
70年公寓还是住宅性质,又是2016年10月以后买的,所以你不能买了。
问:请问我的户口是高新的集体户,在郫都区有一套房,先生名下没有房子,那我们限购吗?
只有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才看你名下有无房,其他11限购区域只看你有无户口或24个月社保!
问:天府新区的政策变了没有啊,是不是在天府新区连续交了一年个税就可以啊?
此前天府新区和高新南区的限购政策没有解除,1年社保变为2年社保,同时不认个税情况了,只看户口或社保。
问:军人没有成都的社保,能否在限购区域购房?
答:军人部队所在地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可由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部队驻扎地在成都限购区域的证明,据此认定购房资格。
问:司法机构、法院拍卖的房屋是否受此次限购政策限制?
答:通过直系亲属赠与、继承等非买卖途径获取的住房以及司法机构、法院拍卖的住房不受此次限购政策限制。
  =======24日上午报道=======
  昨晚,传言已久的成都限购新政终于落地,二手房也成为限购对象。高新南区、新都区的户口能否在青羊区买房?去年10月1日限购政策之后,买了二手房的市民还能不能再买?公寓在不在限购范围内?对于购房者关心的这些问题,来看房管局人士深入解读。
  ●政策解读
  &&二手房首次成为限购对象
  符合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者,在日后,未新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再买一套住房;但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能再买1套。
  解读:二手房是此次才成为限购对象,也就是说二手房是从3月24日之后计入,去年10月1日限购政策后买过二手房的客户,仍然可继续新购一套。
  &&11个限购区域内可交叉买房
  所有限购区域,购房者必须具有本区域户籍或在本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解读:限购区域可以划为三个部分--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其他11个限购区域。
  1、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彼此不能交叉购买;成都其他区域户籍,若无社保不能在这2个区域购买。
  2、在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已有自有产权住房,也不能在同区域再买。
  3、成都高新西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11个限购区域,可以彼此交叉随便买,但只能买一套。
  4、成都高新南区或者天府新区,可以在除了彼此的其他11个区买一套,但买后就失去在高新南区或者天府新区再购房的资格。
  &&严禁补交社保违规买房
  解读:社保缴纳时间由1年变为24个月,补交不算;缴纳个税不再作为取得购房资格的途径。
  &&打击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
  新政要求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解读:该条新政针对开发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是防止开发商变相推高楼市价格。
  ●特别提醒
  1、所有的政策都只针对自然人,并非以家庭为单位。
  2、商业和公寓不在上述限购政策范围内。
  3、新政自日起实施。
  成都市房管局强调,新政实施之前,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订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的商品住房,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
  对于限购新政,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跟帖咨询!
  =======此前报道=======
  相关政策链接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实行区域住房限购”: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出“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
  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此前报道======
  3月23日晚7时许,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原文如下: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日起实施。
买不起,一个热点也没有。
那些全款的没有影响吧!
成都房子涨得太猛了,简直是一路高歌猛进、去年看好的地段,9000,新政前去看就是1万五六了、、、还好在新政前整了一套,2.5环、
越限购越涨啊!这是规律
看要炒成啥样子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 四川麻辣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成都市温江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