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电动客车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多少

北京: 2016年纯电动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从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自日起至日,凡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符合本市产品技术、安全及售后服务等要求的纯电动客车,在取得北京市车辆登记牌照后,可申请享受北京市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现摘录全文如下: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修订)的通知京财经一〔号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号)、《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号)和《北京市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加快纯电动客车的推广应用,现就我市推广应用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政策(修订)通知如下:一、补助范围自日起至日,凡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符合本市产品技术、安全及售后服务等要求的纯电动客车,在取得我市车辆登记牌照后,可申请享受本市纯电动客车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纯电动客车不纳入本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二、职责分工按照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要求,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协调相关委办局推动纯电动客车的示范应用;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监督;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补助资金的兑付,并委托北京环境交易所(以下简称“环交所”)负责受理和审核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材料。三、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本市财政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车辆销售价格(车辆销售价格是汽车销售发票上价税合计金额与中央、市级补助资金的总额)扣减补助后支付车价款,汽车生产企业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纯电动客车。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本市财政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直接兑付到汽车生产企业。非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本市财政补助资金,须授权委托一家在京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统一申请,补助资金兑付到该汽车销售机构。在中央补助基础上,本市纯电动客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2016年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2017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60%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金额。申请补助资金所提供的材料及补助流程见附件2。四、监督检查汽车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纯电动客车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情形的,由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求企业退回补助资金,并取消企业申请补助资格。北京市财政局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将汽车企业申报、环交所审核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管理纳入监管范围,综合运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并充分利用监督成果,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五、附则本市注册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号)、《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政策规定进行申报,市财政局按中央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到相关汽车生产企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京财经一〔号)同时废止。附件:1.2016年纯电动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doc2.申请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工作流程.doc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2016年纯电动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Wh/km·kg)标准车(10米&车长≤12米)纯电动续驶里程R(等速法、公里)150≤R&250R≥250Ekg&0.2542500.25≤Ekg&0.3538460.35≤Ekg&0.534420.5≤Ekg&0.630360.6≤Ekg&0.72430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指标,单位Wh/km·kg,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如下:E表示电能消耗率,试验检测项。电动汽车GB/T18386《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试验中消耗的电能除以行驶里程所得的值,单位Wh/km。M表示附加质量,车辆基本参数。GB/T18386检测试验中的所需附加质量,单位kg,具体计算如下: 1.最大允许装载质量(按GB/T3730.2《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中定义:最大允许装载质量=最大允许总质量-整车整备质量)小于或等于180kg,附加质量=最大允许装载质量; 2.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180kg,但小于360kg,附加质量=180 3.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或等于360kg,附加质量=1/2最大允许装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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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北京市电动出租汽车将能更加便捷地充电和补电。5月5日,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了解到,北京市11处充电和补电扬招站建设完成正式投入运行,这些充电站大多建在现有出租汽车扬招站,出租车充电的同时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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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n(请将#替换为@)天津科技_市财政局市科委关于开展企业购置纯电动客车市级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
市财政局市科委关于开展企业购置纯电动客车市级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
津财建一〔2015〕29号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字体大小:& & &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现就企业购置纯电动客车市级财政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对本市企业(不含公交)购置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的纯电动客车,由市财政分档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统一申领,申领单位应在补贴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车辆购置单位。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市级财政补贴标准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执行(详见附件1),补贴期限为日至日。
  三、补贴申请程序
  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应于日前,向市科委报送补贴资金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局根据市科委审核结果将资金直接拨付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
  四、所需材料
  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需将下列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1.销售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申领市级财政补贴授权委托书原件。
  2.纯电动客车基本情况及补贴标准的说明(附件2)、申请补贴车辆检测报告、车辆公告目录(加盖公章)。
  3.销售机构银行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4.纯电动客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书(附件3)。
  5.纯电动客车推广应用信息表(附件4)。
  6.划转纯电动客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协议书(附件5)。
  7.车辆销售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购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
  上述材料中附件2、3、4、5需提供电子版;车辆行驶证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版,并按照附件4顺序排列。
  五、申报要求
  对于未及时协助购车单位申领补贴或支付补贴资金的销售机构,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两年内停止其财政资金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开不良信用信息。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联 系 人:徐大海& 张田力
  联系电话:349834
  电子邮箱:
  报送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22号
  附件:1.天津市纯电动客车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 2.纯电动客车基本情况及补贴标准说明
  &&&&& 3.纯电动客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书
  &&&&& 4.纯电动客车推广应用信息表
  &&&&& 5.划转纯电动客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协议书(模板)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12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令业界翘首以盼的政策,在2016年末,姗姗来迟。
  不过,这份政策对认真研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依然可以说是利好,但让过去投机、骗补的汽车公司心灰意冷。
  汽车K线认为,此次一方面对补贴应用进行调整,另一方面,还落实了责任和惩戒机制。这将助力中国新能源汽车肃清初期发展阶段的毒瘤,有利于长远的发展。新政策的导向意图,也将使新能源汽车行业面临洗牌。
  首先,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这与以往的“一刀切”,不一样,将随着新能源汽车整体水平提升,淘汰落后的新能源汽车,加强企业的紧迫感。杜绝领着补贴,却不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的企业产品拖累市场。
  所谓提高门槛,一是增加整车能耗要求。纯电动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不同,增加相应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要求;纯电动专用车按照车型类别增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吨百公里电耗等要求;进一步提升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
  二是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提高纯电动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续驶里程要求,适时将新能源客车续驶里程测试方法由40km/h等速法调整为工况法;逐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
  三是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
  五是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何为动态调整?
  就是建立《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此举将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通知》指出,在保持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对新能源客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准入门槛,并综合考虑电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倍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车辆补贴标准。
  这主要是因为,之前客车成为了新能源汽车“骗补”重灾区。
  因此,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分档累退方式核定。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详细方案附后)。
  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不仅如此,本次调整还涉及了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除了对补贴应用的调整,还规定了落实推广应用主体责任和建立惩罚机制。
  一者,落实了生产企业是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真实准确的责任主体。今后生产企业要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同时,新出厂车辆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2016年及以前已出厂或销售车辆,为用户提供无偿加装服务;对销售给个人消费者的车辆,在信息采集和管理上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
  二者,落实了地方政府是实施配套政策、组织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尤其是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对把关不严的责任人予以追究,加大对骗补等失信企业处罚。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根据企业实际推广情况拨付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四部委明确,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施限行限购政策。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目录》,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外地品牌车辆及零部件、外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进入本地市场。
  三者,落实了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强推广应用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建立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并通过该平台对新能源车辆(私人购买乘用车可视情况适当放宽)推广应用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核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省级有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信息核查、抽查。
  今后,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追回违反规定谋取、骗取的有关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和人员予以罚款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
  同时,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暂停或取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对协助企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新能源乘用车靠限购的局面估计在2018年改变。新能源车销售效果是看补贴后的综合情况,限购城市的牌照价值和购车机会组合的地方隐形补贴,是促进新能源乘用车发展的重要支撑。
  因此,或许新政策对比亚迪(SZ.002594)等传统较强势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影响不会过于明显,但是其补贴减少,将让企业成本或者消费者购车成本增加。
  2016年,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基本上靠限购市场的销售,尤其是北京限购下的电动车的指标有6万个,直接推动北京1~8月电动车销量占全国一半。
  不过,崔东树认为,2017年的新能源乘用车面临大城市销量的尴尬,但随着新能源车和油耗积分的双积分政策整合推动,应该在2018年的乘用车车企产销新能源车的热情会释放,带动乘用车成为新能源车的主力。
  然而,混合动力汽车最近也正在悄然抬头,或许存量市场更会受到主机厂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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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
全国17个省市明确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下面电动邦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下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
全国已有北京、深圳、西安、河北、长春、西安、山西、江苏、沈阳、哈尔滨、贵阳、武汉、青海、海口、新疆、内蒙古、乌鲁木齐17个省市明确了补贴标准。下面电动邦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下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
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国家补贴
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年的补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该政策的实施期限是年,四部委将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补助政策。
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乘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助标准按照上表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地方补贴
深圳补贴延续 纯最高补6万元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交通运输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临时延续新能源乘用车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场繁荣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临时延续执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15]2号)中新能源乘用车的购置补贴和使用环节补贴政策,直至我市颁布实施新的财政支持政策为止。
北京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补助
日,北京市科委出台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办法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该办法,有效期至日。
北京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补助
日,北京市科委出台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办法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该办法,有效期至日。
纯电动客车方面,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规定了年购买纯电动客车财政政策,按中央标准1:1确定。该政策实施期限,自日起至日。
纯电动专用车方面,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购买纯电动专用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中央补贴基础上,本市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具体为:按电池总容量计算,2015年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3.5万元;2016年和2017年补助标准按照2015年标准执行。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汽车生产企业享受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该政策实施期限,自日起至日。
西安补贴延续 按国标1:1补助
1月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称,按照中、省有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继续执行《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市政发[2014]32 号)一年,有效期为日至12月31日,优惠政策延续执行期内,如中、省、市出台新的优惠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购买新能源汽车时,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的有关政策。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
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对报废&黄标车&&老旧车&的单位和个人,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原享受报废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河北新能源车按国标1∶1补贴
近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年)》,在推广期内省级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1:1 比例对购车用户予以补贴。规划显示,到2020年形成50万辆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其中乘用车35万辆、专用车10万辆、客车5万辆,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在河北省建设充电站1000座、充电桩10万个,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实现全覆盖。
长春按国标1:1比例补贴
日,长春发布的《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明确,依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标准1:1给予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中省、市财政部门各承担50%。
山西电动汽车按国标1∶1补贴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和《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6年行动计划》。意见指出,自日起,对电动汽车,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的标准给予省级营销补助。到2020年,山西省电动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以上。
江苏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
3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江苏省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省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江苏省地方财政(含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以销售发票为准),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沈阳按地方与中央0.7-0.9:1比例补助
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沈阳市对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原则上按照中央与地方1:0.9的比例进行补助;非公交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7的比例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全价的60%。
新能源公交车补助政策另行制定。对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的法人和自然人,在享受沈阳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0.5倍奖励。
哈尔滨按国标1:1补贴
3月2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哈尔滨对在哈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和具有哈市户籍的居民,在哈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将车籍落户本市的,给予地方配套财政补贴。
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对纯电动汽车按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1:0.8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财政补贴。年,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数不退坡。国家和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通知明确,对在哈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其被工信部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整车车型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每个车型50万元奖励;其被工信部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改装车、专用车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每个车型30万元奖励。
贵阳新能源汽车按省1:1标准补助
近日,贵阳市出台了《关于促进贵阳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新能源汽车实施免政策,直接核发专段号牌,尾号不限行。此外,贵阳市补助标准按照贵州省补助标准的100%进行跟进补助,国家、省、市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贵阳市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车辆注册地)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同时,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
武汉按国家标准1:1给予补贴
日,《武汉市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地方配套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发布,《办法》明确规定,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按国家
青海按国标1:0.5补贴
近日,青海财政厅、商务厅和经信委联合印发了《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通知明确,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0.5比例补贴。
海口按国家标准60%给予补贴
日,《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海口市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本地消费者,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按配套基础设施主要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有效期截至日。
新疆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车补贴
2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车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充电设施用地和电价优惠等各项政策支持。对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较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争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对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的企业,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可依法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内蒙古新能源公交车最高补8万元
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的通知》(内财办〔号)。根据通知,年期间,对达到国家对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且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助。
乌鲁木齐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补贴
近日,乌鲁木齐市发布《乌鲁木齐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对公交企业购买并在本市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市财政将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补贴;对公交企业规划建设的公交专用充电桩,由市财政按建设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以上就是电动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6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随着国家和地方新能源政策的完善,以及新能源补贴逐渐从购买补贴环节向使用环节过度,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购买或许也将发生变化,在一些限购城市由于用车刚性需求,新能源的单独摇号政策还会吸引不少消费者的关注,而在一些非限购城市,随着补贴的下降或将影响新能源车型在本地区的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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