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要做外汇总量差额是绿色的差额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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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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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贸易信贷监测问答-注意事项 总量核查的指标有哪些?如何计算?
答:总量核查指标包括总量差额、总量差额率、资金货物比率、贸易信贷余额比率。计算公式: 总量差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 总量差额率=总量差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 100%; 资金货物比率=(∑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调整后进口额)*100%。 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预收货款余额+预付货款余额+延期收款余额+延期付款余额)÷(∑进口额+∑收汇额+∑付汇额+∑出口额)* 100%; 上述∑计算范围为核查月倒推12个月,外汇局将对总量指标超过阈值的企业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情况进行核查。
企业如何了解企业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匹配情况?
答:企业可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如下操作: (1)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业务指标情况】,可查看在最近一个核查周期,本企业各项总量核查指标的预警情况,以及同期各类分项业务指标,以便企业及时开展自查; (2)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基础业务数据】,可查看在最近一个核查周期,本企业的月度进出口和收付汇基础数据。
8月1日前企业已申领的、未使用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委公告:自8月1日起,外汇局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不再出具核销单。对于企业已申领而未使用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通过电子口岸后台对其设置“禁用”标识,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由企业自行处理。
外汇局如何对企业报告业务进行审核?企业在监测系统中如何查看外汇局审核结果? 答:外汇局对企业报告的信息不进行逐笔审核,而是通过非现场监测核查企业报告信息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企业报告的信息纳入总量核查指标计算,用于监测系统自动筛选总量核查指标预警的企业,同时,外汇局对企业报告业务进行专项监测。企业可通过监测系统查询与企业报告业务相关的监测指标以及有关贸易信贷余额信息。
企业进出口报关金额与相应收付汇金额是否只要存在差额就需要进行差额报告?有没有上限和下限?
答:按规定,差额报告是一种企业主动报告行为。对于单笔进出口报关单金额与相应付汇、收汇金额存在差额的,企业可根据差额对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影响程度,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差额报告。差额报告也没有上限和下限的金额规定。 贸易信贷报告哪些内容必须报告?
答:(1)A类企业30天(不含)以上的预收或预付货款(即预收预付日期与进出口日期超过30天以上);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即进出口日期与收付款日期超过90天); (2)B类企业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预收或预付货款;3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业务,企业须在收付款或进出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相应信息。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的保税和非保税业务也应当按规定办理贸易信贷业务报告。篇二:贸易外汇总量核查指标计算公式及正常值区间贸易外汇总量核查指标计算公式及正常值区间 1、总量差额=[企业收汇金额-支出金额]-[出口金额-进口金额] 正常值区间:正负50万 2、总量差额率=总量差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 正常值区间:正负30% 3、资金货物比率=[∑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调整后进口额]*100%。 正常值区间:50%-150% 4、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预收货款余额+预付货款余额+延期收款余额+延期付款余额]÷[∑进口额+∑收汇额+∑付汇额+∑出口额]* 100% 正常值区间:正负25% 上述指标外汇局监测的如果连续四个月都异常的话,才会现场核查篇三:外汇问题解答汇总 外汇业务问题解答汇总 (-) 答疑1:预付报告的“报告金额”怎么填写? 咨询: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货值为5千美金,预计在4月28日进口。我司已经在3月21日支付了50%的货款,预计在4月22日支付剩余的50%货款。在外汇检测系统里面做预付报告的时候填写“预计进口对应的预付金额”我填的是货值5千美金,递交的时候,系统提示说“已报告金额合计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报告不成功”请问是什么原因呢?如果在“预计进口对应的预付金额”填的3月21日支付的50%货款数字的话,那是不是可以提交成功呢?如果这样是不是要做两次预付报告?盼回复,非常感谢! 答:见3.11答疑《报告里的“报告金额”是什么意思?》 答疑2:余款是不是该做报告 咨询:30%的定金我做了预收,也做了预收货款报告,70%的余款在发货之前收到了,我做了预收,但是在余款收到后的30天之内出口了,所以余款是不是就不用做预收报告了??? 答:第二笔预收款(也就是70%的那部分)收款距出口不到30天,可以不用做预收报告。如果你公司已经做了,只要预计出口日期与实际出口日期在同一自然月,就不用再管它了。如果不在同一自然月,则需要尽快用修改或调整的功能去改过来。 答疑3:来料/进料加工还要不要到外汇局备案? 咨询:请问来料/进料加工手册备案还要去外管局备案吗? 答:自2012年8月起均无需再备案,但企业应妥善保管所有的合同、外经贸局的《加工业务批准证》和海关的《通关手册》等资料,以备今后的现场核查。 答疑4:报关单未结关,监测系统无出口信息 咨询:您好!我司在一月底出口的货物,因为船公司的数据有问题,船公司一直未能在海关做结关,导致在外汇监测系统上未显示出口信息,该如何处理?如果客人付款会不会导致系统中总量差额超标,该怎么处理?期盼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答:1、与船公司、海关多沟通,尽快结关。一般结关后7天数据能进入本系统。2、会。这个没法处理,你把第一个问题处理好了也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好在你公司目前指标没有什么大问题,单就这一笔数据而言应该影响不会太大(如果这单货物价值不会太大的话)。 答疑5:外资企业跨区变更地址 咨询:你好!请问外资企业跨区变更地址需不需要办理外汇相关手续的变更?若需要的话需提供什么资料及如何办理? 答:1.外商投资企业方面需不需要做变更请咨询 2.进出口方面,如果只是在广州几个区之间转就很简单,直接到柜台办理即可;如果是要从广州的几个区转去增城、从化,甚至佛山、东莞等其他地市就比较繁琐,企业需向我处提交申请,我处报省分局批准后才能转过去。 3.几个区之间转需要什么资料自己往前面找吧,跨市转的需询 答疑6:怎样修改和查看管理员以及业务操作员的相关信息 怎样修改和查看管理员以及业务操作员的相关信息。是各自用相应的密码登陆吗?如下:是管理员用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而业务操作员用业务员用户名和密码分别登陆吗?谢谢! 答:上周五我专门发了两条错误的咨询示范,结果依然有人前赴后继地来问指标超标怎么办,信息变更怎么处理这种问题,搞得我很郁闷。而你们问的这个是唯一让我能心情好一点的。看在你们周六还在上班的份上我就答一下吧(我以前以为这个系统周末会关闭的): 管理员和操作员各用各的密码登陆;管理员没有什么“相关信息”可以查看和修改;操作员如果有变更建议也别修改信息了,直接新建一个操作员算了。最后,管理员的代码永远都是“ba”,除此以外的都是操作员的代码 答疑7:延收报告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11月做了延收报告,预期在日收到货款. 1.若到3月31日没有按预期收到货款.是否我做的报告自动取消? 2.若我在3月31日前收到了.是否要先做删除延收报告,才能记入这笔贸易的货款? 3.因为是按每一合同做的延收报告,很零散.因为是同一个客户的.客户通常一批汇款过来.那我们是否要对应每一合同呢?谢谢.答:1、如果没在3月内收到货款,你公司又没有对该笔报告作相应调整,则涉嫌“过度报告”,对应《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之(四) 2、以前答过 3、没看懂。如果你的意思是客户未详细指定款项对应同一合同下的哪份报关单的话,你公司自行指派即可。
指标超标和柜台业务指引(第六次发布) 1、指标超标的问题,请参见1月30日发布的答疑《总量差额为红色如何处理》和《资金货物比红色疑问》及3月12日的答疑《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超标》 2、我们于日在本系统发布的一份公告《★重要提醒★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柜台业务办事指引(201303第二版)》,详细列明了进出口企业在外汇局柜台办理各种报告、备案、登记等业务所需的材料。请查询到该份公告并按给出的链接下载。 答疑8:预收货款强制报告余额 咨询:请问,我公司在监测系统: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业务指标情况项目下,预收货款强制报告余额出现一笔数据,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笔数据? 答:不用管它。 这个数据是统计你公司办理了预收报告中的义务性报告范围内的余额。按规定,超30天的预收货款属义务性报告,企业须办理预收报告;另外,有些企业把没超30天的预收货款也办理了报告,这些就不属于义务性报告的范畴。“预收货款强制报告余额”只统计前者的余额,不包含后者的余额。 答疑9:咨询外汇收付款净额结算(轧差)相关问题 我公司想进行外汇收付款净额结算,有一些疑问,不知可否向您咨询? 1,是否需企业事先向外管局申请审批,申请需提供何种资料? 2,结算金额范围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吗? 3,涉及相关国际外汇收支申报,是否与正常收付汇流程一致,如若不一样,可有相关说明? 以上,如觉打扰,可否提供相关咨询电话? 答:1.服务贸易的问题请咨询 2.只有进料加工企业可以对其进料加工业务作抵扣收汇。国际收支申报的问题咨询银行即可。3.货物贸易的咨询电话前面说过很多次,不再重复了。 答疑10:错误的咨询示范:预收货款报告 咨询:我司准备出口货物,总金额是USD10000元,现收到一笔预收货款USD2974元,余款不清楚什么收到,我该如何做预收报告呢? 解析:这是典型的不看法规、不读教材、更没有进系统里看过预收报告需要填什么内容才问得出来的问题。管它三七二十一,先问了再说。这个问题,问遍全国的外汇局,也没人能解答。 答疑11:错误的咨询示范:信息变更、现场报告、重置密码等等要带什么资料? 总是不断地有企业问同样的问题。这种是典型的饭来张口惯了,可我本人在这里答疑纯属学雷锋(这些答疑并非我个人的岗位职责,毕竟这个版块叫“外汇局公告”,而不叫“外汇局答疑”),没有时间给全广州一万多家企业反反复复煮同样的饭。 如果到了此刻您还是不知道去哪找这些问题的答案,我觉得还是传统的电话答疑更适合您。我们有几个咨询电话,安排了一线工作人员轮流接听并对每个电话做好记录,欢迎垂询。 主体信息登记、现场报告: 非现场监测,现场核查: 答疑12:2012年8月份以前的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对检测系统业务指标的影响 2012年8月份以前未处理完的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对检测系统业务指标的影响是怎么样的呢?(如:2012年8月份以前出口未收汇2012年8月以后收汇,2012年8月以前收汇未出口2012年8月以后出口等) 检测系统中业务指标是根据系统中业务基础数据(调整后的进出口收付汇数据)来计算的吗? 答:1、去年8月以前的数据无法办理报告,系统只会机械地截取12个月的数据进行指标计算。如2012.1的出口,到2012.5收汇,会造成企业2013.1核查期(统计的是13.1的数据)呈现出口多收汇。我们在核查时会充分考虑这一情况。 2、是的。 答疑13:来料加工企业的总量差额(率)、资金货物比低于下限咨询:我司是生产服装的来料加工企业,外汇监测系统显示至2013年1月我司的总量差额率为:-49.24%,总量差额为:-186.92;资金货物比为:38.20%,这三个指标都低于下限.而我司的加工费已足额收回. 请问:1、这种情况是怎样造成的?2、我司需要怎样调整? 答:来料加工企业因只收取出口总金额一定比例的工缴费,会造成企业上述指标偏低,这是正常的。来料加工企业只需收取该收的工缴费,不多收,不少收,及时办理义务性报告(如果有需要办理的话)就行了。 答疑14:报告调整有关问题咨询(很高级的问题) 咨询:1.请问延付报告的调整次数有限制吗?延付报告的预计付款日期能在该笔进口日期1年后吗?? 2.如果一笔进口验收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在系统中也做了延付报告,经与供应商沟通之后可以少付汇,那么延付报告该如何处理呢?报告金额能调整为0吗?? 答:1.教材上没说有次数限制,但老有企业这样问(不知是否参加了社会上的培训班?),搞得我都有些生疑了。其实企业可以自行尝试,你先对一笔报告调整到1号,过一天调整到5号,过一天再调整到10号,完全不影响指标,也不违规。 日期没限制,但时间越长你的贸易信贷余额会累积的越多。 2.如果差额不大,建议不管它了(留存好相关资料)。如果太大,需先删除,再重报一笔延付报告和差额报告。 答疑15:外汇数据计算公式的具体所指? 指标计算公式中的“调整后的收入额”和“调整后的支出额”具体所指的是什么数据? 我在外汇基础业务数据中,没有“收入额和支出额”数据。 是否“调整后的收入额=调整后的收汇额”、“调整后的支出额=调整后的付汇额”呢? 如果是,为什么我所算出来的资金货物比与系统里的资金货物比不同呢?系统数据比我计算的大很多(我司目前还未做过贸易信贷业务报告)。 答:1、一般可理解为:“调整后的收入额=调整后的收汇额”、“调整后的支出额=调整后的付汇额” 2、系统计算资货比时会剔除以下数据(常见部分):来料(深)加工的货物流和资金流、转口贸易的资金流、对外承包工程的货物流和资金流本&&篇:《》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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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汇要做差额报告吗?
请问下面这种情况需要做差额报告吗?
例:日我司出口$12000, 客户于日像我司汇款$12030,因为客户怕银行扣手续费,所以多打30美金。导致我司出口与收汇不符。请问这30美金需要做差额报告吗? 是新增多收汇报告吗?差额原因选什么?
提问者:andreakim
您好!差额报告是主动报告,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进出口规模,以不影响总量核查指标为前提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报告。根据您的描述,30美金金额比较小,应不影响总量指标,故不做差额报告影响也不大。如企业想要报告的,可以新增多收汇差额报告,差额原因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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