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为先天之本单侧一个肾人寿保险是否给承保

收到无创DNA的人寿保险承保短信,结果出来没?_如题,上月2_宝宝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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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无创DNA的人寿保险承保短信,结果出来没?
如题,上月22号抽的血,今天收到承保短信,不知道结果出来没?有姐妹们知道吗?
很担心,希望无创顺利通过
已经收到通过的短信了
恭喜恭喜,我还在焦急等待中
两周结果就出来了,耐心等待
回复 &鸽子赖赖&
07:18:57发表的
恭喜恭喜,我还在焦急等待中
你当时的值是多少呢,把人能急死
回复 &幸运的豪豪妈&
18:05:57发表的
两周结果就出来了,耐心等待
我是因为高龄的缘故做的无创
回复 &鸽子赖赖&
18:06:41发表的
你当时的值是多少呢,把人能急死
你的结果出来了吗?怎么样
低风险通过
回复 &树友xnqr6ekm&
23:17:00发表的
你的结果出来了吗?怎么样
没出来呢,十五天了,还得三天
不一定会发,我也没收到顺利通过
我在六月三号做的无创,说两个周后通知拿结果,现在结果不知道出来了没有,当时说通知,到现在也没有通知我,也不知道结果出来了没。好担心
单子上留的有电话,打电话问问呗!
回复 &Ai喔喔&
12:03:16发表的
我在六月三号做的无创,说两个周后通知拿结果,现在结果不知道出来了没有,当时说通知,到现在也没有通知我,也不知道结果出来了没。好担心
宝妈,你做的无创检查多钱?
回复 &Ai喔喔&
12:03:16发表的
我在六月三号做的无创,说两个周后通知拿结果,现在结果不知道出来了没有,当时说通知,到现在也没有通知我,也不知道结果出来了没。好担心
3000。要自己去取结果,没人会通知。
亲 问下西京医院的无创DNA是医院自己检测吗?费用是交到医院还是基因公司?医保可以报销吗?
回复 &Ai喔喔&
17:11:58发表的
3000。要自己去取结果,没人会通知。
亲 问下西京医院的无创DNA是医院自己检测吗?费用是交到医院还是基因公司?医保可以报销吗?(和楼上同一个问题)
是医院自己检测的,但不知道医保是否报销。
回复 &清漾一舟&
18:45:57发表的
亲 问下西京医院的无创DNA是医院自己检测吗?费用是交到医院还是基因公司?医保可以报销吗?(和楼上同一个问题)
谢喽…,做这个需要提前预约吗?
不需要,医生开个单子直接去做
回复 &清漾一舟&
07:51:20发表的
谢喽…,做这个需要提前预约吗?
谢谢宝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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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5. 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1.1 附加合同订立
5.1 投保范围
&&& 1.2 附加合同成立与生效
6.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2. 您获得的保障
&&& 2.1 基本保险金额
&&& 6.2 意外伤害
&&& 2.2 保险期间
&& &6.3 酗酒
&&& 2.3 保险责任
6.4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 2.4 责任免除
&&& 6.5 潜水
&&& 6.6 空中运动
3. 您的义务和权利
&&& 6.7 攀岩
&&& 3.1 保险费的交纳
&&& 6.8 探险
&&& 3.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 6.9 武术
3.3 效力终止
6.10 特技表演
&&& 6.11 现金价值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 6.12 我们认可的医院
&&& 4.1 受益人
&&& 6.13 重大疾病
&&& 4.2 保险金申请
&&& 4.3 诉讼时效
条款特别提示
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²&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²&主合同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则以本附加合
&&& 同条款为准&&&&&&&&&&&&&&&&&&&&&&&&&&&&&&&&&&&1.1
²&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²&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3.1
²&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6
人保寿险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A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
附加合同订立&&&&&&&&&&&&&&&&&&&&&&&&&&&&&&&&&&&&&&&&&&&&&&&&&&&&&&&&&&&&&&&&&&&&&&&
人保寿险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A款)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主合同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抵触,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未在主合同保险单上或批注单上载明,本附加合同不发生效力。
附加合同成立与生效&&&&&&&&&&&&&&&&&&&&&&&&&&&&&&&&&&&&&&&&&&&&&&&&&&&&&&&&&&&&&&&&&&&&&&&
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期与主合同相同。
若本附加合同在主合同有效期内投保,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本附加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条件,附加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2&&&&& 您获得的保障&&&&&&&&&&&&&&&&&&&&&&&&&&&&&&&&&&&&&&&&&&&&&&&&&&&&&&&&&&&&&&&&&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25周岁(见6.1)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见6.13)(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6.2)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被保险人初次被确诊为重大疾病时的年龄
给付比例(占基本保险金额的比例)
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
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
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
4周岁以上(含4周岁)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达到重大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先天性疾病;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斗殴、酗酒(见6.3)、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物;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6.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符合本附加合同&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8)被保险人从事或参加任何潜水(见6.5)、空中运动(见6.6)、攀岩(见6.7)、探险(见6.8)、摔跤、武术(见6.9)、特技表演(见6.10)、赛马、赛车及其他高危险活动或高危险运动;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见6.11)。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 您的义务和权利&&&&&&&&&&&&&&&&&&&&&&&&&&&&&&&&&&&&&&&&&&&&&&&&&&&&&&&&&&&&
保险费的交纳&&&&&&&&&&&&&&&&&&&&&&&&&&&&&&&&&&&&&&&&&&&&&&&&&&&&&&&&&&&&&&&& &&&
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交纳方式与主合同相同。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本附加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1)主合同效力终止;
(2)因本附加合同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受益人&&&&&&&&&&&&&&&&&&&&&&&&&&&&&&&&&&&&&&&&&&&&&&&&&&&&&&&&&&&&&&&&&&&&&&&&&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指定外,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我们认可的医院(见6.12)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记录和确诊疾病必要的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影像学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的检查报告。我们保留就疾病诊断咨询其他医疗专家的权利;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5&&&&& 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投保人: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凡出生满28日至14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6&&&&&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
以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准计算。
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指酒精摄入过量。长期过量饮酒导致身体脏器严重损害,或一次大量饮酒导致急性酒精中毒或自制力丧失造成自身伤害、斗殴肇事或交通肇事。酒精摄入过量由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判定。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若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指从事跳伞、滑翔翼(机)、蹦极、乘热气球等空中运动的训练、娱乐或表演。
指攀登悬崖、建筑物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原始森林等活动。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训练或比赛。
指从事马术、杂技、飞车、驯兽等特殊技能训练或比赛。
指保证现金价值。保单年度末的保证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单上&现金价值表&所列明的金额。保单年度内的保证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我们认可的医院
指我们指定的医院。若我们没有指定,则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不包括康复医院或康复病房、精神病院、疗养院、护理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急诊或门诊观察室、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指被保险人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发生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下列定义的手术。
恶性肿瘤:
是指被保险人患有特征为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生长和扩散并且浸润和破坏正常周围组织的恶性肿瘤。对该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广泛切除手术,或者已经开始了姑息性治疗。恶性肿瘤必须基于阳性的组织病理学检验结果确诊,并且归属于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ICD,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之恶性肿瘤范畴。下列肿瘤除外:
(1)白血病细胞尚在造血骨髓中未广泛播散的白血病(不包括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2)原位癌或组织病理学描述为癌前病变的肿瘤,包括子宫颈上皮非典型增生CIN-1、CIN-2和CIN-3;
(3)所有皮肤的恶性肿瘤,不包括已经发生远位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及用AJCC VI(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第六版分期系统)肿瘤分期IB期以上分期(不含IB期)的恶性黑色素瘤;
(4)组织病理学描述为TNM分期为T1N0M0或其他相当或更轻的分期的甲状腺或膀胱的乳头状癌;
(5)RAI 1期或Binet A-1期以下的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主动脉手术:
是指实际接受了经胸廓切开手术或剖腹手术而进行的主动脉切除和人造血管移植手术。这里的主动脉是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主动脉的分支血管和主动脉瓣。
重要器官移植:
是指实际接受了人与人之间的,器官自捐献者至被保险人的,一个或多个重要器官的移植。重要器官移植是指肾脏、肝脏、心脏、肺、胰脏、或骨髓移植。任何其他器官、部分器官、组织或细胞移植不在此保障范围内。
慢性肾脏衰竭:
是指双侧肾脏功能呈现慢性且不可逆性的衰竭,致使患者已经接受长期定期的肾脏透析治疗或者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
暴发性肝炎:
是指因病毒性肝炎导致肝实质严重破坏,呈亚广泛至广泛性坏死,发生暴发性肝脏衰竭。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肝脏急剧萎缩;
(2)坏死区域涵盖整个肝叶,只存留萎陷的网状结构;
(3)肝功能迅速恶化;
(4)黄疸迅速加深;
(5)肝性脑病。
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Ⅰ型糖尿病:
1型糖尿病的特征为严重的胰岛素缺乏并且依赖外源性胰岛素进行机体的葡萄糖代谢和维持生命。1型糖尿病的临床特点为烦渴、多尿、多食、体重下降、低血浆胰岛素水平和酮症酸中毒;免疫介质攻击破坏胰岛&细胞;需要胰岛素治疗和规律控制饮食。
本保单仅对已经接受了6个月以上持续的胰岛素治疗的1型糖尿病予以理赔。
再生障碍性贫血:
是指因不可逆性的骨髓功能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诊断必须得到骨髓活体组织检查诊断证实。末梢血象必须具备所有以下三项条件(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 500/ ;(2)网织红细胞绝对数 & 20,000/ ;(3)血小板数 & 20,000/ 并且被保人至少已经接受了下列治疗中的一项治疗:
(1)定期输血或输注血液制品(治疗历时90日以上);
(2)骨髓刺激性药物(治疗历时90日以上);
(3)免疫抑制剂(治疗历时90日以上);
(4)骨髓移植。
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肌营养不良症:
肌营养不良症是一组遗传性肌肉变性性病变,临床特征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肌肉无力和肌肉萎缩。本保单仅对肌营养不良症造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已导致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见注1)的丧失在室内从房间到房间之间的平地移动的能力的情况予以理赔。
被保险人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主任级医生确诊为由于病毒或细菌侵袭脑皮(髓)质引发的脑组织炎症。脑炎必须导致严重的持续至少6个月以上的包括永久性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在内的并发症。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必须导致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丧失下列活动能力:
(1)在室内从房间到房间之间的平地移动;或者
(2)在食物已经准备好的情况下自己进食。
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若被保险人在四周岁之前,导致上述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必须在其四周岁之后进行评估。
细菌性脑膜炎:
被保险人由本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主任级医生确诊为细菌性脑膜炎。细菌性脑膜炎必须造成永久性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并且导致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丧失下列活动能力:
(1)在室内从房间到房间之间的平地移动;
(2)在食物已经准备好的情况下自己进食。
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若被保险人在四周岁之前,导致上述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必须在其四周岁之后进行评估。
良性脑肿瘤:
是指引起颅内压增高的脑内良性肿瘤。脑内肿瘤的存在必须由影像学检查证实。被保险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实际接受了经颅骨切开手术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手术或者尽可能缩小肿瘤的手术;
(2)实际接受了对脑肿瘤进行的化学治疗或者放射治疗;
(3)被认为不宜进行脑肿瘤外科手术治疗并且肿瘤不断增大,已经开始接受以减轻症状为目的的姑息治疗。
脑的囊肿、钙化、肉芽肿、血肿、脑动静脉畸形、脑动脉瘤、脑垂体肿瘤和脊髓肿瘤等不在本保障范围內。
由疾病或意外所导致双眼视力完全、永久且不可恢复性的丧失。视力丧失必须持续12个月以上(眼球摘除除外),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失明须由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主任级医生确认。
川崎病(伴有冠状动脉瘤):
川崎病为一种病因不明的系统性血管炎,主要发生于八岁以下的儿童。川崎病根据轻度贫血、白细胞计数升高和红细胞沉降率升高诊断。血液化验也可能发现血小板(血液中重要的凝血成份)显著升高。
本保单仅对诊断性检查证实川崎病并伴有冠状动脉瘤或其他心血管并发症,而且实际接受了对此等并发症进行的手术治疗的情况予以理赔。
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严重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
一种幼年发病的慢性关节炎,特点为关节炎发生数月前出现高热和系统性疾病体征。主要临床表现包括:每日高热、迅速消散的皮疹、关节炎、脾肿大、淋巴结病、浆膜炎、体重减轻、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急性时蛋白升高和血清抗核抗体(ANA)及类风湿因子(RF)阴性。必须由小儿风湿科专家医师确诊。
本保单仅对实际接受了膝关节或髋关节置换手术治疗的严重的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予以理赔。
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肢体缺失:
疾病或外伤造成的两个以上(含两个)肢体功能完全永久性丧失,或者两个以上(含两个)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以上断离。
严重烧伤:
指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的,由于热、电或化学物质引起的超过20%的体表面积受到三度烧伤。体表面积根据 《九分法》计算。
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严重头部创伤:
因外部物理打击所致严重头部创伤造成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并且必须导致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丧失下列活动能力:
(1)在室内从房间到房间之间的平地移动;
(2)在食物已经准备好的情况下自己进食。
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若被保险人在四周岁之前,导致上述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必须在其四周岁之后进行评估。
因为脊髓外伤或脊髓疾病造成两个以上(含两个)肢体功能的完全和永久性丧失。肢体的定义为整个上肢或是整个下肢。 或者是下列任何一项的瘫痪:
(1)四肢瘫痪指脊髓外伤或脊髓疾病所导致的双上肢和双下肢功能完全和永久性&&&&&&& 丧失。
(2)截瘫指脊髓外伤或脊髓疾病所导致的双下肢功能完全和永久性丧失。
(3)双侧瘫指脊髓外伤或脊髓疾病所导致的双侧肢体功能完全和永久性丧失。
(4)偏瘫指脊髓外伤或脊髓疾病所导致的一侧身体功能完全和永久性丧失。
(5)全瘫指脊髓外伤或脊髓疾病所导致的双上肢和双下肢功能以及头部运动完全&&&& 和永久性丧失。
除外责任:因格林巴利综合征导致的瘫痪 。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是指被保险人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并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在保障起始日或复效日之后,被保险人因治疗必需而接受输血,并且因输血而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2)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院出具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报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为医疗责任并且不准上诉;
(3)提供输血治疗的输血中心或医院必须拥有合法经营执照;
(4)受感染的被保险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在任何治愈艾滋病或阻止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毒作用的疗法被发现以后,或能防止艾滋病发生的医疗方法被研究出来以后,本保障将不再予以赔付。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不在本保单保障范围内。
保险公司必须拥有获得使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的权利和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被保险人自确诊之日起必须生存28日以上。
是指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丧失某种能力持续超过180日,并且这种能力丧失将不可能恢复并且后遗终身。
(条款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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