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宽限期管理暂行办法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律法规专题
您的位置: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设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中贷款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前期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贷款风险,保障信贷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实现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审管理的几项规定》、《关于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估工作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国家现行的投资信贷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是由总行审批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项目),不论项目建设规模大小、贷款金额多少,均应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分段管理、集体审批决策”体制,严格遵循“先评估,后贷款,择优选择项目”的原则。未经评估审查、集体审批决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下达贷款计划,不得发放贷款。第三条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系指贷款申请受理,项目评估、审查批准,决策结论反馈和承诺贷款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建设银行总行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相互协作,审贷分离,集体决策。相互协作,系指信贷一部和投资调查部在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中,互相商量,互相配合。两部建立定期工作联系制度,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审贷分离,系指贷款申请的受理,项目评估、审查批准,决策结论反馈,承诺贷款后项目的管理等工作,分别由信贷一部和投资调查部管理,相互制约。信贷一部负责受理贷款申请、承诺贷款后项目的管理等工作,投资调查部负责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工作。信贷一部会同投资调查部负责贷款审批决策结论的反馈工作。集体决策,系指所有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由投资调查部根据项目评估报告提出审查意见,会签信贷一部后报总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决策。总行贷款审查委员会由主管行长主持,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投资调查部是总行贷款审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第二章 贷款申请的受理第四条凡由总行审批决策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借款申请(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会签文件)、各分行推荐项目,由信贷一部受理。第五条企业(或项目)申请使用建设银行贷款,均由国家综合计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或纳入国家计划之前行文向建设银行总行协商或推荐。第六条各分行推荐上报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由信贷一部受理。推荐上报文件包括分行的审查意见。第七条信贷一部接到贷款申请文件后,要做好申请文件、资料的登记工作,进行必要的审查,并在一周内将确定的备选项目名单连同贷款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投资调查部(附一)。第八条信贷一部接到贷款申请部门有关贷款项目技术经济审查论证会的邀请时,应通知投资调查部派人参加。第三章项目评估第九条项目评估报告是建设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决策的主要依据。所有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工作,统一由投资调查部组织实施。第十条投资调查部根据信贷一部提送的备选项目名单及贷款申请文件,向项目所在地分行或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下达评估任务通知书,并抄送信贷一部。第十一条项目所在地分行或中国投资咨询公司接到投资调查部下达的评估任务后,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估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实施评估工作,按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评估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其他项目的评估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向总行投资调查部报送项目评估报告,并附项目所在地分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对项目贷款的审查意见。第四章 项目审批与决策结论反馈第十二条总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对贷款项目的审批决策,将根据贷款项目的重要程度和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会签审批和会议审批两种方式。第十三条会签审批。投资调查部根据评估报告和分行的审查意见,两周内向主管行长提出项目评审意见和决策建议,撰写《建设银行贷款项目审查签报》(附二),会签信贷一部;信贷一部在一周内提出会签意见,意见一致后报主管行长审批。第十四条会议审批。重大贷款项目和情况比较复杂的贷款项目,按照会签审批的程序报主管行长审阅后,提交总行贷款审查委员会会议审批。第十五条属于国家综合计划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正式行文会签建设银行的贷款项目,经总行集体审批决策后同意承诺贷款的,由主管行长在会签文上签发;属于非正式来文会签承诺的,和经总行集体审批决策后未予承诺贷款的(包括正式行文会签和非正式来文会签的贷款项目),由信贷一部在一周内分别起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附三)或《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审批意见函》,均会签投资调查部后报主管行长核签,以建总函字文号行文主送国家综合计划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部、委、厅、局),抄送有关分行。第五章 承诺贷款后的项目管理第十六条建设银行对项目承诺贷款的数额,以绝对数的形式一次性承诺,不按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形式承诺。第十七条从总行承诺贷款之日起两年以后才开工建设的项目,或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超概算或其他资金不到位等原因确需追加建设银行贷款的项目,或在贷款承诺的有效期内项目情况与原评估时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在列入年度信贷计划之前,由信贷一部提送投资调查部组织补充评估,重新审批。第十八条在总行承诺贷款的有效期内,如项目情况与原评审阶段发生较在变化,需要减少或取消原承诺贷款数额时,由信贷一部商投资调查部核签。第十九条经总行审批同意承诺贷款的项目,信贷一部在下达贷款计划时抄送投资调查部。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建设银行人民币信贷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总行发文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条款,以本规定为准。
银行相关法规
你描述的信息过于简单,请整理您的提问!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字体:大 中 小】打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9 年 第 2 号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施行。                        主 席  刘明康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和项目信息,建立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将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  第八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贷款人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九条 贷款人受理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二)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三)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五)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六)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七)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八)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  (二)贷款项目的情况;  (三)贷款担保情况;  (四)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  尽职调查人员应当确保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并形成风险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贷款风险评价制度,设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标和标准,从借款人、项目发起人、项目合规性、项目技术和财务可行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融资方案、还款来源可靠性、担保、保险等角度进行贷款风险评价。  第十四条 贷款人应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避免对重要事项未约定、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  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贷保障及风险处置等要素和有关细节。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提款条件以及贷款资金支付接受贷款人管理和控制等与贷款使用相关的条款,提款条件应包括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等要求。  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  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贷款人;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等。  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出现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未遵守承诺事项、申贷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约定的财务指标约束等情形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 发放与支付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约定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第二十五条 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第二十六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并应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二十七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二十九条 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一)信用状况下降;  (二)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  (三)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四)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 贷款人应定期对借款人和项目发起人的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宏观经济变化和市场波动情况、贷款担保的变动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与分析,建立贷款质量监控制度和贷款风险预警体系。  出现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时,贷款人应对贷款风险进行重新评价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人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决定追加贷款的,应要求项目发起人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相应担保。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应对抵(质)押物的价值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建立贷后动态监测和重估制度。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应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收入现金流以及借款人的整体现金流进行动态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四条 合同约定专门还款准备金账户的,贷款人应按约定根据需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的收入现金流进入该账户的比例和账户内的资金平均存量提出要求。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贷款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应依法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贷款形成不良贷款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并及时制定清收或盘活措施。  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进行贷款重组。  第三十七条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固定资产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采取监管措施:  (一)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按本办法要求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  (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未尽职的;  (四)未按本办法规定对借款人和项目的经营情况进行持续有效监控的;  (五)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一)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并发放贷款的;  (二)与借款人串通,违法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的;  (三)超越、变相超越权限或不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的;  (四)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贷款协议的;  (五)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到位前发放贷款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全额保证金类质押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应依照本办法制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一、单选题1.《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应归于何种立法层次?(D)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D.监管规范性文件2.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B)或超过()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A.5%,300B.5%,500C.3%,300D.10%,5003.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B)名信贷人员完成。A.1B.2C.3D.44.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B)。A.风险垂直管理制度B.风险限额管理制度C.授信风险责任制D.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5.固定资产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D)。A.借款人帐户B.还款准备金帐户C.支付帐户D.资金回笼帐户6.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固定资产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进行(C)。A.贷款展期B.市场化处置C.贷款重组D.核销7.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A)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A.固定资产、股权B.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C.股权、扩大再生产D.固定资产8.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B),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A.激励约束机制B.风险评价机制C.报告和纠正机制D.贷款操作规范9.贷款人超越、变相超越权限或不按规定流程审批固定资产贷款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进行如下处罚:(A)A.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B.责令改正,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C.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纪律处分D.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10.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贷款人与借款人串通,违法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有关说法错误的是(D):A.应责令限期改正B.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采取监管措施C.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D.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已经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应再给予行政处罚11.贷款人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流动资金贷款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B):A.责令贷款人限期改正B.责令贷款人限期改正,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C.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D.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12.以下(D)情况,不适用《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A.以存单、国债作质押发放的个人贷款B.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发放的个人贷款C.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作质押发放的个人贷款D.信用卡透支13.《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有下列(C)情形的,中国银监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A.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B.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的C.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D.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未公示的14.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评估项目风险时应当以(A)为核心:A.偿债能力分析B.政策变化分析C.市场波动分析D.经营期风险分析15.《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明确,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C),并与贷款配套使用。A.确认所有的项目资本金先行到位B.确认50%的项目资本金先行到位C.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D.确认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位后的1月内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16、银监会2009年颁布的《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规定,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A)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A、一个B、二个C、三个D、多个17、银监会2009年颁布的《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规定,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D)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A、市场风险B、法律风险C、信用风险D、建设期风险18、银监会2009年颁布的《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规定,贷款人可以通过为项目提供(A)服务,为项目设计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组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有效分散风险。A、财务顾问B、融资顾问C、现金管理D、账户管理二、多选题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ABDA.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B.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C.借款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D.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2.《个贷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AC)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A.个人消费B.投资理财C.生产经营D.资金周转3.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固定资产贷款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A.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B.贷款项目的情况C.贷款担保情况D.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4.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这里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BCDA.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B.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C.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D.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5.个人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BCD)A.借款人基本情况和收入情况B.借款用途;C.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D.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6.流动资金贷款支付过程中,(ABC),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A.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B.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C.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D.抵质押物价值变化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BCD)A.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低于三十万元人民币的;B.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C.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8.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ABCD)等相关政策。A.产业B.土地C.环保D.投资管理9.在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ABCE)A.信用状况下降;B.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资金;C.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D.抵质押物价值下降E.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10.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固定资产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ABCDE)A.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B.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C.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贷款人;D.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E.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11.贷款人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当遵循(ABCE)的原则。A.依法合规B.审慎经营C.平等自愿D.公开公正E.公平诚信12.对未按《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行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采取的措施有(ABDE):A.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B.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C.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D.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E.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13.以下(ABDE)内容,属于中国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尽职调查内容:A.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B.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C.借款人所在城市或社区经济发展状况D.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E.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14.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ABCDE)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A.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B.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C.未遵守承诺事项的D.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E.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15.《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所称的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ACE)A.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B.贷款用途通常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C.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D.贷款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E.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16、银监会2009年颁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固定资产贷款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具体的(ABC)。A、贷款金额B、期限C、利率D、收益E、分账三、判断题1.贷款人可以根据项目融资在不同阶段的风险特征和水平,采用不同的贷款利率。√2.固定资产贷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并应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Х3.办理个人贷款时,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必须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4.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流动资金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立即进行市场化处置。Х5.合同约定专门固定资产贷款发放账户的,仅贷款发放通过该账户办理。Х6.固定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7.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8.对未获批准的个人贷款申请,贷款人应告知借款人。√9.汽车金融公司发放的个人贷款暂不适用《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Х10.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11.全额保证金类质押项下的固定资产贷款,可不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Х)12.根据《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当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时,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13.贷款人应将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14.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流动资金贷款规模指标。(Х)15.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越权审批。(√)16.在风险可控、金额较小的前提下,贷款人可以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Х)17.《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与。(√)18.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同一项目融资的,原则上应当采用银团贷款方式。(√)19.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是指为监督控制贷款资金而开立的办理贷款资金发放与支付的账户。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特指《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的“专用账户”,不是“一般结算账户”。(Х)20.《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所称“单笔金额”是指支付给借款人某一交易对手单笔款项的金额。(Х)21、银监会2009年颁布的《项目融资业务指引》规定,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预测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Х四、简答题1.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2.《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有那些?分别是什么含义?3.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人有哪些情形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4、贷款人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时,存在哪些情形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按《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贷款审查是如何进行规定的?6、银监会2009年颁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哪些情形时,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知识竞赛试题:
看完本文,记得打分哦:很好下载Doc格式文档马上分享给朋友:?知道苹果代表什么吗实用文章,深受网友追捧比较有用,值得网友借鉴没有价值,写作仍需努力相关知识竞赛:网友评论本类热门48小时热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