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深圳生育险报销 材料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2016年最新广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规定与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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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生育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  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广西生育险报销标准: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二、广西生育险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广西生育险报销标准: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三、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广西生育险报销标准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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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日,广西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解读根据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三章&生育调节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子女。”  二、将第十四条修改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
 自治区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完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的补缴政策、最高支付限额的计算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补充。  为强化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保障,解决..…
  自治区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完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的补缴政策、最高支付限额的计算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补充。  为强化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保障,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团结、经济繁荣与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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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广西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
广西省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全文,广西省计划生育全面二胎新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近日,对于社会热议的二胎政策话题,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广西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新政策下哪些夫妻可生二孩?】  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2)夫妻一方是五级以上或者夫妻双..…
  一、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有哪些规定?  答: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中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的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的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生育期间获得经济补偿和基本医疗服务,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39号)的要求,制..…
  近日,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从日起,我市正式执行生育保险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政策。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与南宁、崇左、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城市的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据介绍,新政策实施后,我市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其中顺产医疗费支付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胎?次提..…
玉林市生育保险待遇提高  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从日起,我市正式执行生育保险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政策。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与南宁、崇左、北海、钦州、防城港等城市的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据介绍,新政策实施后,我市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其中顺产医疗费支付标准由原来的100..…
广西2015实现生育保险同城化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战略,自治区本级将从日起启动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同城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日起,自治区本级启动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同城化政策,参保人..…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政策问答  一、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需符合两个条件:(一)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生育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其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对减少就业性别歧视、改善妇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参加生育保险   (一)参保范围:国有企业、..…
  从日起,南宁市将启动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这意味着,在南宁市6县6城区范围内,参保人无论在哪参保生孩子,均可享受同样的生育医疗待遇。  6县6城区统一待遇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11月1日起,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后,在全市范围内将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即统一政策,统一基金..…
  南宁市参保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后,要求在怀孕前到生小孩后这段时间连续、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才能报销生育险。报销待遇有一次性医疗费用补贴(一胞一孩顺产1800元,难产2300元)和生育津贴(按生小孩当月所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均月缴费基数为标准按月发给生育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日历天数计发)。只需将医院单..…
  一、广西生育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 ..…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号发布根据日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第1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政府规章的决定》进行修正。   第一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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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南宁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如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另外,用人单位不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本人可以在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户籍管理关系着千家万户,是老百姓眼中的大事,平时它视乎只
  车辆限号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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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职工提问:本人是自由职业,目前是个人参保的状态,每个月自己去银行缴纳养老和医保,所以本人本身目前是没有生育险的,但是我先生在单位里是一直在交生育险的。目前本人已经怀孕,因此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如何报销生育险呢?是不是只能在我先生的单位报销呢?报销额度是多少?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呢?
  部门回复: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女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的,且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可理解为从怀孕至生产期间不中断生育保险,与之前缴纳多长时间生育险没有太多联系)。可自办理出院手续或门诊手术之日去12个月内向南宁市社保局提出申请申报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若女职工不符合报销条件,男方符合生育险报销条件可报男方生育险。 男职工申报生育险所需材料:1.参保人员身份证;2.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出院小结);3.疾病诊断证明;4.医疗费用有效票据;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6.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7.配偶身份证;8.配偶结婚证;9.配偶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无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原件(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编辑:谢振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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