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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诈骗案例》_精选优秀范文十篇
互联网金融诈骗案例
互联网金融诈骗案例
范文一:互联网金融最大诈骗案近年来,随着网络理财的不断发展,各式各样的理财诈骗花样百出,层出不穷。仅北京金玉恒通的一位会员就被骗8000万元之多。此类案件作案方式较为隐蔽,涉案人员相对分散,跨地区甚至跨国作案十分普遍,案件的侦破难度很大。诱饵:超高收益率相比普通的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网站给出的回报率一般都会比银行高出很多。
目前,四大国有银行存款利率大致如下:3个月定期利率为0.35%,3年定期利率为4.25%,5年定期利率为4.75%。虽然理财产品正常收益会高于存款利率,但存款利率是理财利率的一个重要参照基数。业内人士说:“一般情况下,如果看到年收益率高于20%,投资者就要好好考虑一下。 比如,某正规公司推出的保本投资型股指套利产品,投资300万元,年收益率也就20%。”
而在很多理财产品的广告中,很多公司直接宣称“月收益率高达30%以上”。例如,金玉恒通理财项目称:“月纯收益达35%,3个月即可回本。”此外,在高回报率的同时,此类网站一般也会信誓旦旦地宣称,持续稳定收益。
网络理财诈骗特点网络理财诈骗还有三大显著特点:理财款项汇至个人账户。正规的理财项目,都会要求投资者将资金汇入公司账户;而骗子公司一般不会开设公司集体账户,直接使用个人账户。投资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保存好相关的汇款单据。无有效理财合同。正规的理财项目,都会和会员签订理财合同。但是骗子公司为防露出马脚,一般都会以口头协议执行,东窗事发之后,也无从查证。在多个理财诈骗案例中,大部分投资者反映,“根本就没见过什么理财合同”。动辄交易百万元资金却无半纸合同,连收款账户也是不明个人账户,如此漏洞百出的骗局,为何竟能“忽悠”了投资者呢?
杀熟。在多个案例中,“杀熟”手法可谓是俯仰皆是。投资者之间存在上下线关系,上下线之间多是朋友、同事、同学和邻居等关系。为会员“洗脑”很多骗子公司到最后都会关网走人,消失于无形,等待风声过去,改头换面,重操旧业。而金玉恒通则是一个例外。此前,金玉恒通会员告诉记者:“金玉恒通骗的人太多,有很多人都是借高利贷、抵押房产,其中还有很多老人。如果金玉恒通就这样消失了,肯定会出人命,所以金玉恒通又雇了一批‘水军’,哄着会员,防止会员做出偏激的事情,避免引起政府的注意。”在金玉恒通正常运营时,公司将所有会员都加到QT语音平台(腾讯开发的一款多人交互语音聊天软件),并采取网络沟通的方式,每天定时为会员授课。关网后,由于QT平台遭到投诉,对方再次转战RC语音平台(台湾的一款语音聊天软件),每天在20时~22时对会员进行授课。记者多次以会员身份进入RC语音平台,听对方授课。每隔几天,便会有自称知情者在平台上发言,称公司会在某一时间节点开网,以误导会员。由于许多会员投资额度较大,迫切希望公司再度开网返本,自然对此愿意相信。当这个时间节点到来但没有开网时,就会有新的会员再抛出新的开网节点。截至目前,半年已经过去了,金玉恒通依然杳无音信。(据中国经济网)原文地址:互联网金融最大诈骗案近年来,随着网络理财的不断发展,各式各样的理财诈骗花样百出,层出不穷。仅北京金玉恒通的一位会员就被骗8000万元之多。此类案件作案方式较为隐蔽,涉案人员相对分散,跨地区甚至跨国作案十分普遍,案件的侦破难度很大。诱饵:超高收益率相比普通的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网站给出的回报率一般都会比银行高出很多。
目前,四大国有银行存款利率大致如下:3个月定期利率为0.35%,3年定期利率为4.25%,5年定期利率为4.75%。虽然理财产品正常收益会高于存款利率,但存款利率是理财利率的一个重要参照基数。业内人士说:“一般情况下,如果看到年收益率高于20%,投资者就要好好考虑一下。 比如,某正规公司推出的保本投资型股指套利产品,投资300万元,年收益率也就20%。”
而在很多理财产品的广告中,很多公司直接宣称“月收益率高达30%以上”。例如,金玉恒通理财项目称:“月纯收益达35%,3个月即可回本。”此外,在高回报率的同时,此类网站一般也会信誓旦旦地宣称,持续稳定收益。
网络理财诈骗特点网络理财诈骗还有三大显著特点:理财款项汇至个人账户。正规的理财项目,都会要求投资者将资金汇入公司账户;而骗子公司一般不会开设公司集体账户,直接使用个人账户。投资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保存好相关的汇款单据。无有效理财合同。正规的理财项目,都会和会员签订理财合同。但是骗子公司为防露出马脚,一般都会以口头协议执行,东窗事发之后,也无从查证。在多个理财诈骗案例中,大部分投资者反映,“根本就没见过什么理财合同”。动辄交易百万元资金却无半纸合同,连收款账户也是不明个人账户,如此漏洞百出的骗局,为何竟能“忽悠”了投资者呢?
杀熟。在多个案例中,“杀熟”手法可谓是俯仰皆是。投资者之间存在上下线关系,上下线之间多是朋友、同事、同学和邻居等关系。为会员“洗脑”很多骗子公司到最后都会关网走人,消失于无形,等待风声过去,改头换面,重操旧业。而金玉恒通则是一个例外。此前,金玉恒通会员告诉记者:“金玉恒通骗的人太多,有很多人都是借高利贷、抵押房产,其中还有很多老人。如果金玉恒通就这样消失了,肯定会出人命,所以金玉恒通又雇了一批‘水军’,哄着会员,防止会员做出偏激的事情,避免引起政府的注意。”在金玉恒通正常运营时,公司将所有会员都加到QT语音平台(腾讯开发的一款多人交互语音聊天软件),并采取网络沟通的方式,每天定时为会员授课。关网后,由于QT平台遭到投诉,对方再次转战RC语音平台(台湾的一款语音聊天软件),每天在20时~22时对会员进行授课。记者多次以会员身份进入RC语音平台,听对方授课。每隔几天,便会有自称知情者在平台上发言,称公司会在某一时间节点开网,以误导会员。由于许多会员投资额度较大,迫切希望公司再度开网返本,自然对此愿意相信。当这个时间节点到来但没有开网时,就会有新的会员再抛出新的开网节点。截至目前,半年已经过去了,金玉恒通依然杳无音信。(据中国经济网)
范文二:互联网诈骗不是互联网金融 不应让后者再躺枪作者:李庶民摘要:促进规范发展就有必要从概念上正本清源。互联网诈骗不是互联网金融,不应让后者躺枪。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一方面要清除以互联网诈骗为代表的“假互联网金融”;另一方面要让正规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更规范,这二者的手段有所不同。区分互联网诈骗与互联网金融,对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普通公众金融识别能力有待提高。此前,他们曾把互联网诈骗误认为是互联网金融,进而上当受骗,而当风险频频暴露之后,又可能反应过度,今后将规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都误认为是互联网诈骗。显然,这两种误判都不利于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治理行业乱象,促进规范发展,有必要从概念上正本清源——“互联网诈骗”不是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的诈骗就是互联网诈骗,而不应让“互联网金融”躺枪。“互联网金融”无疑是当下中国经济的一个热词,它的蓬勃发展展示了金融创新的力量,但也暴露了不少风险,特别是一些问题平台的金融诈骗行为,严重危害金融稳定,也给很多群众造成财产损失。目前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正是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治理上述乱象。何为互联网金融?去年7月,央行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作出了权威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反观以问题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诈骗行为,只是借助互联网手段,以各种名目骗取公众资金,其行为与上述定义中的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完全不搭界。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而互联网诈骗的本质是诈骗,这是二者的根本区别。2013年余额宝的火热,引发了公众关注互联网金融的热情。尽管当时引发一些争议,如有人指责其是“吸血鬼”,但现在看来,余额宝等产品虽收益率在走低,但客户的本金始终是安全的,并且还带动商业银行纷纷推出“宝宝类”产品,起到了“鲶鱼”效应,这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规范和创新发展的一个正面样本。而互联网诈骗就不同了,它并无太多新意,骗术很老套,只不过披上了新的外衣。早在上世纪80年代,国家就曾专门治理“金融三乱”,即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如今互联网金融中的乱象,特别是P2P网贷涉及的非法集资,无非是当年“金融三乱”在互联网时代的翻版。实际上,在如今的网络时代,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多地带着互联网元素,特别是诈骗犯罪,不带互联网元素的反倒很少。以电信诈骗为例,诈骗信息常通过网络发布,资金划转也通过网络转账,但如果说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岂不贻笑大方?以电信为主要手段的诈骗称为“电信诈骗”,自然,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的诈骗就是互联网诈骗,而不应让“互联网金融”躺枪。当然,尽管互联网诈骗不是互联网金融,但也并不是说频发的互联网诈骗案件与互联网金融完全无关,至少,互联网诈骗是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反过来,又损害了互联网金融的声誉。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突发性和较强的负外部性的特征,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其风险的波及面更广、扩散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强。而金融诈骗一旦披上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借助互联网的手段,插上互联网的“翅膀”,站上互联网的风口,就会增加欺骗性、迷惑性,扩大了影响,加重了危害。可以这么说,金融本身就有风险,互联网金融就更有风险,一旦互联网诈骗混入互联网金融之中,风险隐患就成倍增加了。互联网诈骗比一般的诈骗对公众伤害更深,而另一方面,它也在客观上对公众进行了深刻的风险教育。在e租宝等案件破获后,特别是媒体对其高管奢靡生活曝光后,舆论上可谓人人喊打,很难听到为其辩解的声音。这说明,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之前,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就已存在,但范围和影响有限,与普通公众有一定距离;如今,互联网诈骗案件能让公众更深切地体会到金融风险,受到深刻的风险教育。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一方面要清除以互联网诈骗为代表的“假互联网金融”;另一方面要让正规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更规范,这二者的手段有所不同。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不规范之处,需要加强部门协调,改革金融监管体制;而对于互联网诈骗,则需要公安政法部门作为刑事案件来处理。对于互联网诈骗,不能因为法规不完善,就放任自流。我国刑法中虽无直接规定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法律条款,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的相关条款均可适用。区分互联网诈骗与互联网金融,对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普通公众金融识别能力有待提高。此前,他们曾把互联网诈骗误认为是互联网金融,进而上当受骗,而当风险频频暴露之后,又可能反应过度,今后将规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都误认为是互联网诈骗。显然,这两种误判都不利于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应该让公众意识到,参与互联网诈骗与互联网金融的后果迥然不同。正规互联网金融既有收益也有风险,市场风险由合同约定;而互联网非法集资等违规活动,是“你惦着他的利息、他惦着你的本金”,与现实中的非法金融活动一样,利益不受法律保护,风险也没有政府“兜底”。互联网诈骗不是互联网金融,这意味着,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要规范发展,不能跑偏,更不能走到侵害群众利益的邪路上去;另一方面,不能因为有人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搞诈骗活动,就否定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合理性。应该将互联网诈骗与互联网金融在概念上严格区分,既要认清互联网诈骗的本质,依法打击,又要继续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避免将其污名化。
范文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身份之便,使用银行进账单骗取钱财——该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裁判要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助银行工作人员身份上门吸储,伙同他人骗取存款单位开出的本票,并将伪造的银行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银行进账单交存款单位,使存款单位误认为存款已经存入银行,从而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符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案情被告人胡晋松,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白下支行客户经理部原客户经理。胡晋松因自己经手的人民币200万元贷款到期未能收回,且多次向借款人南京康富达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军(已判刑)催要未果,遂与王军合谋骗取钱财用于归还所欠贷款及个人使用。胡晋松以光大银行客户部经理的身份上门吸储,取得被害单位存款后交给王军,王军则提供虚假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银行进账单,再由胡晋松转交存款单位的手段,多次共骗取人民币近3000万元,案发前归还人民币近1000万元,其中:2001年9月,胡晋松通过他人介绍,骗取苏富特公司的信任,同意将人民币1000万元存入光大银行白下支行。胡晋松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取得该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本票一份交给王军,并向苏富特公司提供虚假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银行进账单。后王军将该钱款以苏富特公司的名义在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城东支行开设通知存款,并伪造该公司的印鉴章,将钱款转移。2002年3月,胡晋松再次骗取苏富特公司的信任,同意将人民币1000万元存入光大银行白下支行。胡晋松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取得该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本票一份交给王军,并向苏富特公司提供虚假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和银行进账单。后王军将该钱款以苏富特公司的名义在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城东支行开设通知存款,并伪造该公司的印鉴章,将钱款转移。为掩盖骗取存款的事实,胡晋松三次支付给苏富特公司“利息”合计人民币97万余元。日,胡晋松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裁判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晋松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银行结算凭证,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晋松犯罪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胡晋松案发前已经以支付利息名义给付苏富特公司人民币97万余元,不应计入犯罪数额,故其金融凭证诈骗犯罪数额应认定为人民币1900余万元。被告人胡晋松犯罪后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晋松与王军共谋,由王军通过他人联系存款单位并骗取其信任,胡晋松以银行工作人员身份上门吸储,取得被害单位开出的金融票证,并将票证交王军,由王军利用伪造的存款单位印章将款取出,同时,胡晋松将王军伪造的光大银行白下支行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银行进账单交存款单位,使存款单位误认为存款已经存入本单位在光大银行开设的账户。在整个诈骗过程中,虽然被告人胡晋松系光大银行工作人员,但其没有向被害单位出具任何单位委托证明,被害单位仅凭中间人及其本人的介绍,误认为其是代表银行进行吸储工作;亦未在其银行的办公地点接待过被害单位,或办理过任何手续;犯罪所得钱款均未进入本单位,其给被害单位出具的相关银行凭证也均系伪造。被告人胡晋松在实施犯罪中,除了其本人身份是银行工作人员外,其所有的行为及后果均与光大银行无关,光大银行不应对其犯罪后果承担责任,故被告人胡晋松的犯罪行为与其职务无必然联系。(本案没有认定表见代理,故而银行没有任何责任,这样的话就不在还款之列!如何来认定表见代理呢?最终责任的承担者是个关键,苏福特公司的法律顾问会非常关注这个问题,表见代理的构成需要哪些要件呢?)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票据和银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规定,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是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向存款单位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其性质上是一种金融凭证,它与存单同样起到存款证明作用。中国工商银行乙类转账支票、电汇凭证、进账单和出口结汇凭证均属银行结算凭证。进账单的第一联收账通知,是银行为收款人收妥款项后,出具给收款人的证明款项已收入其账户的凭证,应属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金融凭证知识的简单研究和调查防法研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被告人胡晋松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胡晋松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胡晋松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并提出胡晋松的亲属在二审期间主动为胡晋松退缴赃款12万元,结合自首情节,希望二审对胡晋松减轻处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认为,上诉人胡晋松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公共财物1900余万元,并且造成实际损失17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予严惩。在共同犯罪中,上诉人胡晋松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胡晋松犯罪后自首。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针对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经查,原审判决根据胡晋松的上述犯罪事实及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进账单”属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认定胡晋松的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正确的。在金融凭证诈骗犯罪中,胡晋松主观上对王军利用伪造的银行开户证实书及银行进账单实施诈骗行为明知且态度积极、主动,客观上利用其银行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上门吸储并以高息作诱饵,致使多次诈骗得逞,最终造成被害单位的巨额损失,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属主犯。原审判决根据胡晋松犯罪事实及自首情节,对其量刑适当。鉴于胡晋松亲属在二审期间主动为其退缴了所得赃款12万元,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对其辩护人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上诉人胡晋松提出的其他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认定上诉人胡晋松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公安机关已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44万元,美元7488.49元和胡晋松亲属为其退缴的赃款人民币12万元发还被害人单位苏富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案赃款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范文四:诈骗银行数千万 总经理被判死刑
【来源: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核心提示以“以存放贷”名义,以获得高利息为诱饵,将存款户的巨额资金诱存入指定银行,然后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伪造存款户印鉴等,将存款户的存款挂失,然后取出挥霍。
近日,如此诈骗巨额资金的首犯一审被判死刑。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伪造印签诈骗贷款数千万元,造成银行重大损失,海口中院一审判处首犯死刑,原银行工作人员也得到了相应惩罚。“以存放贷”是假内外勾结密谋骗取存款户资金1996年6月,海南A公司要求B商业银行以“以存放贷”方式提供港币3000万给公司使用,B商业银行除在存款银行获得正常利息外,还可由贷款企业付给高息。A公司法定代表人严某、总经理包某多方联系未果。时任海口市侨光物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的范起明得知此事后,找到严、包二人称:如能把款存入范指定的银行,范就可将款贷出,但贷款后需两家平分使用。此后,范多次找时任C银行分理处主任的陈子勉商量“以存放贷”之事。同年7月,陈子勉在明知分理处无权放贷的情况下,仍按范的要求对B商业银行和A公司的负责人谎称可以“以存放贷”,由用款单位支付高利差。B商业银行因此打消顾虑决定以此方法给公司融资。同年7月8日,A公司与侨光公司签订协议,约定A公司负责联系存款3000万港币存入C银行分理处定期一年,侨光公司负责办理贷款手续,贷出的资金由A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到期后还本付息,其余款项由侨光公司使用并负责还本付息。同日,B商业银行在C银行分理处开设了港币活期存款账户,并预留了印鉴。贪高息受骗某银行3000万元坠入陷阱同年7月15日,B商业银行存入该活期账户3100万元港币。7月26日,B商业银行与公司签订了由B商业银行存款3000万港币,定期一年,A公司负责在转定期半年内付清存款高利息287.25万元的协议。8月2日,B商业银行将3000万港币办理了定期一年的存单。
转存定期后,由于C分理处不能办理贷款,范起明与郑郁珠商量利用伪造印鉴办理挂失的方法骗取这笔存款。范以计息为借口,骗取了留有B商业银行印鉴的存款转帐凭证和存单复印件。郑郁珠则去打印B商业银行的红头文件纸,拟写了《挂失申请证明》,范在《挂失申请证明》和《储蓄存款挂失申请书》三联单上加盖了伪造的B商业银行印鉴,并填写了《储蓄存款挂失申请书》。伪造印鉴数千万元落入骗子口袋同年8月13日,范将虚假挂失手续拿到分理处找到陈子勉,要求以挂失存单、提前支取的方式使用B商业银行这笔存款。陈子勉在挂失申请证明上批示:同意按规定办理。时任C银行分理处的会计主管吴明雄发现挂失手续上的印鉴与B商业银行预留的印鉴不符,向陈子勉反映。陈仍要吴办理并称如有事由其负责。吴便为范办理了挂失手续。同年8月23日,范起明用伪造的B商业银行印章加盖并填写了转帐支票,将B商业银行定期帐户上的3000万元港币转入原来的B商业银行活期帐户。之后,范、郑二人又使用伪造印鉴填写了五张转帐支票,先后于同年9-11月期间将上述款项及利息共计港币3000多万元分别转入侨光公司和范起明个人等帐户,并将大部分港币结汇后又分解到多个公司和私人帐户上,其中除分两次转给公司计人民币900万元(公司从中付给B商业银行207.25万元高利息)和分四次以侨光公司名义付给B商业银行高利息80万元外,所骗余款一部分以侨光公司名义转取使用,一部分以范起明个人名义转取使用一空。同时,B商业银行业务员于9月底到分理处办理更换法定代表人印鉴卡手续时,分理处以活期帐户已空为由叫B商业银行销户而未予更换,也未告知存款已挂失情况。日存款到期后,B商业银行持定期存单到分理处支取时才发觉该款早被骗走。经查,扣除B商业银行已收高息及A公司付还B商业银行其他款项,B商业银行实际损失港币2086.08万元。恶有恶报众骗子均被严惩海口中院审理查明:范起明、郑郁珠使用伪造印鉴及伪造的挂失文件挂失他人定期存单后,又使用伪造的转帐支票骗取B商业银行及C公司的银行存款,归其支配并使用,其行为均构成票据诈骗罪;李圣恒、李序宝、郑孝坤、郑郁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印鉴及伪造的挂失文件、进帐单等虚假银行结算凭证,挂失省某局的定期存单,骗取银行存款,其行为均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陈子勉明知某银行分理处无权放贷,也明知范起明、李圣恒等人没有与其分理处签订贷款协议,提供抵押担保物,却以贷款为借口,利用伪造的印章和虚假的挂失文件以及虚假转帐支票和其他金融凭证,挂失并转取他人的定期存款是非法的,仍予批准同意,为诈骗银行存款提供帮助,其行为显然已分别构成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共犯。吴明雄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违反银行业务制度,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转取付款,致使企业和国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且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处罚原则,以玩忽职守罪定性量刑。公诉机关指控吴明雄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造成亏损罪,定性不妥,予以更正。范起明指使周民伪造房产证,并使用虚假产权证明文件抵押贷款、重复抵押,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致使银行遭受特别巨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贷款诈骗罪,且在共同犯罪中又是主使者,系主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周民受范起明指使,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和印章,进而非法制作房产证件,又配合范起明用假证换取真房产证进行抵押贷款,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范起明明知陈浩生、曹德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欲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以达到取保候审或不批捕、不起诉的目的,仍积极为其联系,通过他人居间介绍,并向陈、曹的家属索要数额巨大的行贿款,从中牟利,收取好处费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介绍贿赂罪。法院一审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玩忽职守罪等分别判处范起明等人死刑至有期徒刑3年不等。(新闻编号:1061)
范文五:互联网金融诈骗趋势 ---打击网络仿冒CNCERT/CCMarch. 2005 CNCERT/CC www.阅读详情:摘要:Phishing 综述Phishing 分析防范CNCERT/CC 打击Phishing的措施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 综 述什么是 Phishing? o -- Phishing 攻击使用欺诈邮件和虚假网页设 计来诱骗收件人提供其具有经济价值的信 息,如信用卡帐号、用户名、密码以及社会 福利号码等等。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 综 述Phishing 像传染病:o --在10个收到Phishing邮件的人当中有7个会被诱骗访问 虚假网站。 o --15%的虚假网站访问者会提供其个人信息。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 综 述o 统计数据o 2004年全年, CNCERT/CC收到来自全球33个金融和安 全机构的230余起 Phishing 投诉。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 综 述o 统计数据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 综 述o 统计数据CNCERT/CC Monthly Phishing Report 70 60 50 40 30 20 10 0 Jan. Feb Mar Apr May Jun Jul Aug Sep Oct Nov Dec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 综 述o 造成损失--平均每个受害用户损失115美金 (E-Trust) --美国去年因为Phishing损失5亿美金 (APWG) --一个Phishing的网站在48小时内有98个人访问 (98 different IPs) 49 人/天*10*15%*$115=$8452.5/Phishing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 分o 欺诈的手段欺诈邮件E-mail析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分o Phishing采用的手段虚假网页析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 分 析o Phishing采用的手段网站看似正常的银行网站,但它的主机与正常网站的 地理位置不同。大多主机是被黑客入侵后值入。有时 还含有一些恶意代码。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分 析o Phishing采用的手段弹出假的登陆窗口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分 析o Phishing采用的手段通过覆盖地址栏,来隐藏虚假的URL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Phishing分 析o Phishing采用的手段IP 过滤$file_ip = fopen(t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预防与监测o 如何防范阻止欺诈邮件 (银行) Sender ID: Microsoft, E-trust, Hotmail, Sendmail, 等多家公司支持的认证技术。 IIM (Identify Internet Mail) : Cisco 和IETF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的认证技术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CNCERT/CC 打击Phishing的措施o 对于Bank、金融机构和其他国家CERTCNCERT 从上述3方收到投诉后,调查主机信息并做定 位,以及域名的注册信息。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CNCERT/CC 打击Phishing的措施o 主机用户CNCERT/CC对应的分中心会向他们解释事件的性质, 并说服他们予以合作移出欺诈网页,并予以技术支持 和安全顾问。 *CERT 不是警察,而主机的用户也是受害者。我们h 只能说服他们予以合作,或协调执法机构予以配合。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CNCERT/CC 打击Phishing的措施o ISP向ISP寻求帮助,并对个别案例予以协助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CNCERT/CC 打击Phishing的措施o 公众向公众提供普及教育、安全顾问以及新的技术咨询。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阅读详情:谢谢National Computer network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ical Team/Coordination Center of China
范文六:互联网金融诈骗,小心成为你老板的帮凶 在金融被互联网化的大势当下,P2P、众筹等依托于互联网的融资形式逐渐受到各种融资方的青睐。诸网络平台、诸项目发起人也纷纷参与其中,试图分得互联网金融大潮下一杯颇具利润的“美羹”。此时,潘多拉的盒子便在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心中便悄然而至了——在这潘多拉的盒子诱惑之下,“一旦有适当的利润,他们就会胆壮起来。”显然,互联网金融语境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便是这样一种自私而贪婪的罪恶。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将他人所拥有的财物予以不合法地占有的主观心态。互联网金融参与者面对着巨额的金钱诱惑往往产生非法占有的心态,一旦这些参与者们尝试放纵心中的罪恶,打开心中这潘多拉的盒子,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则毫无疑问地构成犯罪。在互联网金融语境下,最常见的、因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的犯罪就是“集资诈骗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即构成非法集资罪。需特别指出的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我们回过头来再仔细观察一下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特征。互联网金融的触角几乎可以触及到每一位公民的身上——只要你愿意去投资。这意味着,一旦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人撬开自己心中这潘多拉的盒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果所引起的犯罪行为则会造成不特定多数人财产的损失,这个损失在互联网金融的媒介形式下可以被极大地、不断地放大,甚至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此时,也许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就可以应验《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处罚了——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是如何具体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当然,话说回来,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所以,各位互联网金融玩家们,控制好自己的欲望,还是不要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碰这道红线为好。特别是那些有欺诈行为平台的员工们,也要注意别一不小心成了帮凶。互联网金融诈骗,小心成为你老板的帮凶 在金融被互联网化的大势当下,P2P、众筹等依托于互联网的融资形式逐渐受到各种融资方的青睐。诸网络平台、诸项目发起人也纷纷参与其中,试图分得互联网金融大潮下一杯颇具利润的“美羹”。此时,潘多拉的盒子便在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心中便悄然而至了——在这潘多拉的盒子诱惑之下,“一旦有适当的利润,他们就会胆壮起来。”显然,互联网金融语境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便是这样一种自私而贪婪的罪恶。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将他人所拥有的财物予以不合法地占有的主观心态。互联网金融参与者面对着巨额的金钱诱惑往往产生非法占有的心态,一旦这些参与者们尝试放纵心中的罪恶,打开心中这潘多拉的盒子,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则毫无疑问地构成犯罪。在互联网金融语境下,最常见的、因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的犯罪就是“集资诈骗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即构成非法集资罪。需特别指出的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我们回过头来再仔细观察一下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特征。互联网金融的触角几乎可以触及到每一位公民的身上——只要你愿意去投资。这意味着,一旦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人撬开自己心中这潘多拉的盒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果所引起的犯罪行为则会造成不特定多数人财产的损失,这个损失在互联网金融的媒介形式下可以被极大地、不断地放大,甚至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此时,也许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就可以应验《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处罚了——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是如何具体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当然,话说回来,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所以,各位互联网金融玩家们,控制好自己的欲望,还是不要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碰这道红线为好。特别是那些有欺诈行为平台的员工们,也要注意别一不小心成了帮凶。
范文七:62
 言 说,一录 , 利于以协助 公安 工商、迅 追 回  速损失。银  行 在 卡宝淘上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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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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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泄露过银 行 卡信 息7 某魏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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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 某生 先吗?
是支 我宝 中心客付 代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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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天他 在 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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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申请  ,表 容内有 自
的己身份 信
  卡号 。卡 当时对方
要将称 他 的份 身 号证 和  银 卡行 定 , 于绑 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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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 提 供 给 方 对 。安公 局 的 杨“科
” 长 , 将杨 一 个达长  侣位数
的 网字 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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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过 身 份证 ,  解 释 能 是犯 可罪分 子冒
用刘 先  生 的身份
案 作 但 ,是由于 刘
先 不能 生系 统发 生 故 障 支 付 行没为
有 成功 , 以魏某
有 没 在 便意 把收
到的 6 位  数的 验 码 证诉 告对方 了对 。方 竟 然要  求 他银的行里面卡至 少要有5 0 0元
  额余 , 后今才
资 。 工 魏
撤绝 销申 请表
,想没卡里 的 到70 0元 钱 还
飞 了。致系 统
冻 他结的银 行 卡 。 要 求
 林 x  
x 按 对方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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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上银行对银 行
行 解 冻 , 进 被 建行
银 网 告知 必 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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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 功成 。林
x  答 应x了 自证 实 自 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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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内 保留至
的资 金 元作 为  结 资冻金 ,
查 最调 证 后明他  是清 白话 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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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服 表 “ 的动 帮主资金进行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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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元金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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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元0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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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 划 1 出00
元0存  到警方提示 小,心种 各样各 “的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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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账 联关多张银行, 且 网上卡支
付低于2 0 0元 的
 小额易交 需不 要输入 密 码。 骗 子正 通是A的
作并 , 刘 让 先生选择
示 提输先入 密码 ,
再 他输入网上“被 结 ” 的冻 银卡 。行不 接 到短久信内  容是
银 卡行被 支取
0 元 的 态动 过 取 获受 者 的 骗银行
相关 验通缉令 编的 号按 确键 认如 此操作 完。成了所
之后, 刘 先
生查账 户 余 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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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已经不 了见。证 码 ,将
与 骗 子 卡的付宝支绑 定 , 并 通 过 小
额 转 账 将钱一证验码 。 要把 卡 上 的钱 求 到支转 付 宝 安全
账 户 上 等 ,待 行 卡解银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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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了诉对 方随。后对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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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 到送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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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 慎填 。写人信息时个 , 要 泄不 露
自银己 行卡
  管保好 证 验 。码 
、四 -不 “ 瞑上通网 ”缉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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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过会 1  
1拨  打0 电 话给 市民。 过通使 改用 号软件 伪
装 “ 1成 
以市 ,民嫌涉 经济 诈 骗 、 非
法  集、 贩卖毒资品、
罪 等 被名  通 缉引 起 被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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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不假, 只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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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位 + 手 机动 态 验 证去年1  2月
1 3日 刘 先生 正 在
 公司上, 班 突接然
1 1 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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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自对称是
局 “警官李” , 并 告知的 要面 子 和 恐 惧心 理 实
施 骗 , 诈皆为不法分子 所
为。对以 要核需查被
人骗 资  来金源 为
由 ,向指定 的
  、汇款 或,让
被 骗通人 过A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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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 当 决不 予
和信理 睬。
接 如到 来电 显 示为1 1“0
电话等务 必 提  高”码就 能 无 需
密 码 行进 交 易。但
是 持卡 者 于对陌生
务必 提要高 警 惕 ,福 建 警 方 在 9点 半 发
布 的网 上
缉  通 令中有他
的 名 字,
及 涉了一  经起
犯 罪济 件 , 案 让他
尽和 快 警联  方 ,并系
先生 福 州警 方 的电
是只一 个 普通
上 的 班 ,族乍 一 听被通缉
了立 乱 即了脚 。阵担 心万 一用被 “结冻”
支 时 验 证付  信 息切 不 可 第 对者 外三 。保泄 好银护行卡信 和 息份 身 信 息,切 忌 将
手 收 机 到的银
支 行 验 付 信证息
露 给 泄不相干人的。警惕, 11
是O 单向报 警 电话
使  用该电 话办案
。、 谨 慎三身份
定绑 招工事传这 出去 , 会对
己自的声 誉 产 生  影响, 连
请假 , 按并照 “ 李 警
官 ” 给的码号打拨过去,
的 州 魏 某接
提示 信 , 短容内是其SPE E C
范文八:时代乐购了解到,现在,互联网金融产品被炒得火热,互联网理财产品因其低门槛、便捷性、高流动性深得大众青睐。在互联网金融产品逐渐成为人们投资理财重要渠道的同时,越来越多不法分子也盯上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概念,诈骗花样层出不穷。如今,互联网金融产品良莠不齐,各种金融诈骗陷阱更是如潮水般席来,目前常见的互联网金融行骗花招又有哪些呢?下面时代乐购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吧。1、金融类钓鱼网站传统的金融类钓鱼网站主要是通过仿冒真实网站的地址或者页面内容的方式来欺骗受害者转款,由于仿冒程度高,用户如果不仔细辨认很难发现。也有的是在金融机构销售理财、基金产品等交易数额较大的平台上植入木马,通过盗取第三方账号与买家进行交易,骗取买家资金。2、理财产品低风险高收益陷阱最为常见的是通过“高收益、低风险”这类理财产品吸引投资者眼球。面对手中有闲钱又急于投资的投资者,打出年化收益率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甚至银行理财产品利率、且超低风险的旗号,即可吸引一大批投资者投资购买。但事实上,很多都是投资陷阱,这就需要投资者做好前期功课,深入了解。3、二维码钓鱼网站扫一扫二维码进行支付的方式已经越来越普遍,但与此同时,二维码渐渐成为新兴的金融欺诈工具。随处可见的二维码,催生了“扫码一族”,但拿手机“扫一扫”之后,你得到的可能是促销折扣,也可能落入了各种骗局。那么它与传统钓鱼网站相比都有哪些不同呢?时代乐购认为二维码钓鱼网站在手法上更容易让用户上钩。用户只要扫描二维码,在不能验证网址和网站真实性的情况下,极易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另外,随着二维码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各种商品的外包装、宣传都能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的平台,有时候让用户防不胜防。4、非法集资陷阱一般而言,这类非法集资的诈骗行为都是穿着合法担保公司的外衣,以创业投资为名义,举办理财讲座,并号称有高额回报,然后通过各种途径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者一旦上当,不仅当时承诺的高额回报打水漂,连本金也无法收回,损失都比较大。因为披着看似合法的外衣,很多都有正规的工商执照,所以一般投资者很可能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因而上当受骗。
范文九:互联网金融诈骗盛行 投资需谨慎 09:12:18分享到:新浪微博腾讯微博QQ空间人人网豆瓣网第173期随着互联网金融大热,如今网络理财已融入百姓生活,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爱上了这种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就能完成的理财方式。然而,许多打着理财旗号的网络诈骗也随着而来,网络投资理财诈骗也成为互联网金融的重灾区。360安全浏览器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投资理财类的欺诈报案量达到223例,其报案总金额跻身前五名,人均损失高达9533元,是“最坑爹”的网络欺诈类型。按照投资理财类欺诈的类型划分,P2P网贷是2014年上半年投资理财类网络诈骗中报案数量最多的一个类型,占比为61.6%;其次为天天分红和贵金属交易类,占比分别为27.5%和9.4%;其他类型,如外汇交易等,仅占1.4%。360安全专家表示,虚假理财网站70%以上的服务器都设置在境外,没有经过我国工信部的ICP备案,因此追讨损失也十分困难。陷阱丛生 P2P平台三宗罪:1、诈骗:哄一批人,捞一笔钱,拍拍屁股走人这类平台一般以“高息”、“短期标”吸引投资者,发布大量假标,吸收资金后便卷款“跑路”,表现为平台突然无法登录或是负责人消失等。P2P(个人对个人的贷款)2、自融狡兔三窟———一个老板,多个平台所谓P2P平台自融,指的是有资金需求的人,自己设立一家或多家P2P网贷平台,为自己或相关企业进行融资“输血”,资金并没有流向真实的借款人。
业内人士提示,这类平台的特点集中表现是:高息短期,贷款人不多,但单个贷款人的贷款金额却非常高。自融平台在操作上直接触犯了银监会所划定的四条红线之一———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3、资金池:庞氏骗局的开端在目前平台都进行保息保障的情况下,当不良情况超出平台资金所能覆盖的情况下,不少平台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采取资金池的方式,借用新资金应付到期项目,从而进入庞氏骗局,一旦流入资金少于流出资金,平台游戏也就结束。
投资P2P网贷的十二大致命误区:看你有几个?误区1、自以为一年以上的平台就安全。民间借贷坏账爆发期,6月、12月、18月,平台还没有走完那?经济周期3年-5年一个波动。如今是经济萧条期!每年10月以后是民间闹钱慌的重要时期!现在还没有一个平台完全走过一个经济萧条期!误区2、以为低息就安全、高息就不安全。平台安全不安全还要看是否在安全期,和高息低息没有绝对的关系。
误区3、相信平台保本保息承诺。不说别的,银行和基金只能承诺预期收益多少?其实,任何理财都会有风险,包括银行。平台只能预期收益。误区4、以为高大上的平台一定就好,小而精的平台就不好。大家一定要记住,专注的平台永远比大而全的更有竞争力,快鱼吃慢鱼。
误区5、过于依赖评级参数、数据分析、名人推荐。鞋子适合不适合自己只有自己晓得,适合自己的投资才是好的投资,找到自己的分析平台方法才是好的方法。误区6、过分依赖于国家政策保护。政策永远也保护不了你,保护你的永远是自己的行业知识和经验。政策是宏观、投资人是微观,不可能出来政策,平台就不会倒闭!误区7、投资和投机分不清、理财和发财搞不懂。网贷只是理财的一种,千万别指望靠它发财。也不能太过于激进,物极必反。适可而止的回报,才能长久!投资的是知识、经验、心态!误区8、过于相信对平台考察。考察是静态的,平台是动态的。过分相信数据分析,如果你相信数据,说明你不懂中国人!网贷的结果永远比数据要优先。误区9、以为平台的模式永远比风控、催收重要。房子打5折抵押,但是房子买不去,和风控催收关系有多大。在这些因素中,经济环境第一,放贷的模式第二,风控第三,催收第四。误区10、以为人气气高的平台就是好平台。投资人对平台认同感强才是好的,投资人的口碑是最廉价的营销,也是效果最明显的传播。误区11、过于纠结于平台风控、坏账、老板实力。对于投资人而言平台运营才是第一位的,对于平台而言,风控是第一位的。风控不好的平台不会立马死、运营不好可能立刻挂。误区12、以为组团就是不安全。好平台就是好平台,合理推销组团没有罪。怕就怕那种垃圾平台还来组团,一团就死,为大家留下阴影!明团、暗团一直都存在,你听不听它一直都在!
以上这些,投资者们可一定要小心哦,否则可能会误入陷阱。P2P投资防骗指南1、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投资理财类产品,商家可以提出预期收益率,但不可以承诺保证收益率。对于没有任何投资风险提示或宣称“零风险”的网站,应认定其涉嫌欺诈,并且肯定是不合法的。2、任何投资行为都是有风险的,凡是宣传能够获得超过平均水平以上的高回报,且百分百有收益、无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应三思而行。3、在进行投资理财等高风险网络交易时,应尽可能选择安全性较高的搜索引擎搜索相关信息,而且即便是搜索引擎的推广链接,也应参照前面两点分析网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4、没有ICP/IP备案信息的投资理财、金融证券和网上购物类网站,一定是欺诈网站或涉嫌非法经营的网站,都不可轻信(没有备案的一定不可信,但有备案的也不一定可信)。关于网站的备案信息,可以通过360安全浏览器的网站名片功能来查询。“天天分红”黑幕多陷阱1、盲目夸大保单报酬率。“这张分红保单预定利率2.5%,如果按照中等分红水平3%-4%计算,长期年均收益率就可以高达6%左右呢,这么好的商品到哪儿找!”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分红险的分红部分是不保证给付的,况且分红保单的盈余当中只有70%可分给保户,某一年的分红率可能很高,但也可能为0,甚至为负数。陷阱2、分红险一定抗通胀。分红险能抵御通货膨胀,这是大家经常能听到的一种说法。但果真如此吗?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分红保单都有对抗通胀的效力,关键还在于分红率,看它能否超越CPI。陷阱3、分红险绝对不赔钱。“分红保单是保本商品,能保证你永远不赔钱!”和很多理财产品一样,分红险的保本当然也有其先决条件,那就是持有该保单一定年限。如果提早解约,特别是在保单生效后三五年内就提前退保,那很可能就会亏本,特别是在投保后两三年内就解约,亏损额度还不小。360专家支招360安全专家提醒大家:不要轻信网络投资理财,特别是对于一些发布超高回报产品的网站,要注意从以下四个方面甄别:1、拒绝利诱: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一般在5%上下波动,远超这个收益率的投资产品,资金风险也是同步增加的;宣称“保本保收益”、短期分红高的,多数是骗局。2、深入了解:一个规范的投资理财产品必然配有详细的项目书,包括资金规模、投资结构、收益状况等,在购买之前,这些都应该先进行详细了解,再做决定。3、检验备案:合法网站必须有ICP备案信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凡是无备案、无认证信息的网站,绝不建议网民与之进行交易。贵金属投资榨干你看地下炒银公司如何只赚不赔?揭秘炒金三大黑幕1、“杀熟”营销炒金公司的运营模式,一般是先联系好国外公司做个代理,然后大肆招业务员,即行话所说的经纪人、操盘手、分析师等,这些人再拉亲朋好友投资,模式上同传销没区别。岳女士透露,受害者以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和五六十岁的老年人居多。2、佯装强大这些“投资公司”,一般会宣称是香港某投资公司在内地的代理,拥有强大的交易平台。但实际上,在当地很难找到他们的影子,多数根本没有公司地址。3、虚拟操作在黑平台上,客户玩的只是数字游戏。账户信息都是编造的交易数字,根本不是其账户内的准确信息。律师说国内对黄金交易采取特许经营的管理方式,这种地下炒金最大的特征是要将钱款转至某投资公司的境外陌生账户中,一旦非法的投资公司耍赖,投资者将血本无归。支招:阳光的炒金渠道银监会早已发布公告,目前不承认境外金融机构在国内进行外汇交易的合法性。国内合法的炒金炒汇渠道主要是中资商业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投资者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黄金交易所的实物黄金投资,也可以进行商业银行纸黄金投资,还可以进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交易,并可以选择品牌金的回购。(综合三湘都市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人民网稿件)
范文十:芝麻金融分享 如何防范互联网诈骗的发生?面对手中有闲钱又急于投资的投资者,打出年化收益率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甚至银行理财产品利率、且超低风险的旗号,即可吸引一大批投资者投资购买。互联网金融除了带来理财的便利以外,也存在着违约、诈骗行为,那么如何防范此类互联网金融诈骗的发生呢?对此,芝麻金融理财师为大家分享投资者应该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诈骗的发生。一、投资者要保持清醒头脑,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安全注意对陌生网站进行杀毒、认证。在被要求提供身份证、手机号、信用卡等信息时要更加谨慎。防止骗子利用个人信息骗取资金。投资者时刻都要保持平和心态,对于过高收益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必须要保持警惕。投资者也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务必要擦亮眼睛,在掌握了基本的金融知识,全面了解国内市场情况后再进行投资。投资者在购买网络理财产品时,应寻找正规渠道,要看该公司是否是正规的理财公司。对于从事黄金、外汇业务的公司,不仅要查看其营业执照,还可以直接到官方网站上查询是否具有交易资质。投资者在接受代理商、经纪人服务时,要认真审查对方从业资格,不全权委托、不将交易密码告诉他人。只有投资者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才能真正杜绝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二、加大司法力度1、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合力加强对金融犯罪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讨,及时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标准,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实务问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介入机制,针对重大、疑难、新类型的金融犯罪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建立会商机制,针对实践中有争议的共性问题进行类案研讨,个案研究,统一协调公检法三家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认定标准。优化专业队伍结构。2、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法制宣传,倡导持卡人特别是中青年持卡人树立正确、理性的消费观念,防止因盲目消费而导致恶意透支行为,又要宣传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性质、类型和后果,尤其是恶意透支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检察机关可以和报社、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合作,选择典型或者新类型案件,采取网络、电视庭审直播、平面媒体刊登案例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倡导持卡人理性消费。3、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在打击金融犯罪的同时要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法制宣传等形式,把打击同预防、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一是注重发现和分析金融市场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查找发案原因,掌握金融犯罪的特点、规律,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金融犯罪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建立预防金融犯罪的长效机制。二是结合金融犯罪典型案例,组织图文并茂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使群众了解各种金融犯罪的类型和手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4、建立金融诈骗案举报制度金融诈骗犯罪作案隐蔽、痕迹鲜少,司法机关不易察觉。建立举报制度,可以帮助司法机关获取线索,发现案源,捕获犯罪人,彻底惩治金融诈骗罪。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平面媒体,对金融领域法律政策、投资渠道、投资热点、典型违法犯罪案例进行教育、宣传、引导。同时金融、外汇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从司法实践看,往往是投资者经济受损发觉上当受骗后报案而案发,而由相关主管部门主动发觉而案发的极少。实际上,这些公司在互联网上大量宣传的内容,随意进行搜索,就可以看见充斥在网络的不法痕迹。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根据网络上的信息,顺藤摸瓜,及时查处、取缔这些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司。投资需谨慎,理财讲方法,芝麻金融有爱、有趣、有收益,始终将用户体验放在首位,拥抱互联网思维,用互联网金融服务惠及每一位用户。想了解芝麻金融是什么?请到芝麻金融官网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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