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出车祸死亡赔偿金分配,保险赔吗

长途大巴出严重车祸 死难者难获保险赔偿
  一律师呼吁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速实行实名制
  本报记者 亓树新
  近日,黑龙江省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致多人死亡。
  有关部门在进行善后处理时遇到了难题:因个别死伤者车票没有找到,因而无法确定这些乘客是否购买了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公意险&),保险公司也就无法进行赔偿。日前,李滨律师根据个人的调查结果,再次向中国保监会发出《完善和落实公意险实名制的再建议》。
  公意险&按位&出售,出险时难理赔
  11月15日16时26分,哈尔滨市开往宝泉岭农场的省农垦百通运输公司金龙牌客车(黑R10319),行驶到依兰县境内同三公路294公里处发生侧翻,造成死亡11人(包括驾驶员)、伤49人(重伤3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据了解,事故车辆实际承载59名乘客,有35名乘客在哈尔滨市南岗客运站售票窗口随车票购买了一份保险,有个别受伤或死亡的投保乘客因丢失保单、车票,保险公司认为无法确认是否投保。
  死者张磊的姑姑张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孩子和朋友一起回家,没想到出了车祸。家里人接到通知人都受不了,到达依兰时见到了孩子冰冷的尸体,什么都没有了,连随身的物品都不见了,哪里还能找得到车票和保险单?&
  她认为&孩子应当买保险了&。&保险单同客票是连在一起的,每次买票的时候,售票员说的车票价格就是包含保险费的价格,谁能不买呢?要是不买,售票员不会给你好脸色的,钱也不多,一块两块的,买也就买了。&
  &但是,孩子的命都没有了,也向保险公司报案了,保险公司却说确定不了孩子是否买保险了,只能通过交警队来确定孩子在哪个座位坐着,然后再看保险公司和客运站电脑里的记录,才能够确定坐在哪个座位的乘客买保险了。&张女士说,如果确定孩子坐的座位买保险了,保险公司就赔,否则就不赔。
  &我们在等,看看交警队能否确定孩子发生事故前所坐的座位买了保险。保险公司赔了就罢了,若是座位没买保险,也不能说孩子没买保险。若是孩子买了保险,上车后串到没买保险的座上呢?&张女士质问,&保险公司收了谁的钱,总应当有个数吧?总不能让死去的人来举证证明买没买保险吧?&
  现在,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两位乘客也同样遇到了理赔难题。其中一位乘客受伤后被送到医院,他说自已购买了保险,却因为车票找不到而无凭据;而另一位乘客也说购买了保险,却因与别人串了座位,正在等待保险公司确认其是否买了保险。
  据了解,59名乘客中,有35人在售票窗口购买了2元钱的公意险,在保险公司和售票室的电脑中显示的投保人不是人名,而是位置。所以,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也是
&按位对号&,由交警部门确定死伤者的位置,才能最终确定乘客有没有投保。按照保险约定,如果死亡或者残疾,保险金额为4万元,另外医疗保险金额为 8000元。
  无记名保单难确定投保人
  &之所以出现这种尴尬,首要原因是保险凭证不记名,在保单毁损、灭失的情况下,乘客利益无法得到保证。&北京市中高盛律师李滨举例说,有过购买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航意险)的旅客都知道,在购买航意险时,必须要出示乘客本人的机票、身份证后才可以购买航意险。乘客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乘机具体日期、班次、航班号、座位号、订立航意险的时间、受益人、受益人的受益份额的指定等,这些关系到乘客理赔的信息必须是完全的。而且上述信息在航班起飞后,机场和承保保险公司的计算机系统将锁定购买航意险的乘客的各种信息。发生保险事故时,即使乘客手中的机票、保险凭证没有了,甚至是乘客失踪了,也不会影响到乘客的保险理赔。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都会得到实现。
  &保险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对保险消费者合法权利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公意险如果不落实乘客实名制,类似的事情必将再次发生&。他认为,与航意险相比,公意险存在很多不完善、甚至是涉嫌违法之处。
  他认为,首先,公意险的承保方式违法,存在准强制保险的行为。原交通部早在日下发的《关于允许水路道路客运站点代办旅客保险业务的通知》中早已经明确规定,公路客运站在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要遵循投保人自愿购买和客运站代售保险窗口与客运站售票窗口相分离的原则。
  而实际上,客运站在销售保险时,代售保险窗口与售票窗口没有分离,同一个窗口既卖客票也销售保险。而且,售票员在售票时不向乘客报票价,而是向乘客报&含保险&后的&票价&,导致大部分乘客不明就里地购买了车票和保险。这种捆绑式的销售方式,涉嫌变相强制乘客购买该保险。
  其次,保险凭证不记名,在保单毁损、灭失的情况下,乘客利益无法得到保证。《保险法》第19条明确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等信息。而乘客被搭售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凭证上,没有乘客的任何可以确定身份的信息;没有乘客乘车的时间和乘坐的车次信息;保险单上没有加盖日戳,也没有任何与车票相关联的信息;没有订立合同的日期&&该保险是随机销售给任何一个班次和车次的乘客的,保险公司并没有留存乘客的任何个人信息。
  可以想见,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乘客因种种原因导致保险单毁损、灭失的话,保险公司和客运站又都没有购买保险的乘客名单和乘客信息,乘客或是乘客的法定继承人将无法主张权利,乘客合法的合同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的保险单灭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合同义务,获得不当利益。
  第三,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不要求被保险人亲笔签字,违反《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可能给被保险人、其他乘客及社会带来极大的道德风险。《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另外,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涉嫌有关医疗保险责任虚设,违反风险理论和的禁止性规定。就目前国内保险业对待医疗险的理赔原则而言,各保险公司均强调乘客的医疗费的理赔适用补偿原则,乘客是不能够获得重复赔偿的。也就是说,乘客是不可能在获得承运人的赔偿后,再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重复要求保险公司再次给予理赔的。同理,保险公司也不会在承运人的赔偿后,再次就乘客此次医疗费的支出给付保险金。
  律师较真公意险
  日,经过一番调研后,李滨律师以消费者的身份向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投诉称,公意险不记名并且涉嫌多处违法,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予以完善。
年10月12日,黑龙江保监局给李滨律师《信访答复书》(黑保监信[2007]第66号)称:公路客运站在售票、退票窗口明确提示&保险自愿&,未发现强制保险的情况;无被保险人签字的保险合同效力属于民事问题,建议依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保险法》第19条规定的合同载明事项属于倡导性规范;关于
&道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中有关医疗保险责任虚设,违反风险理论&问题,属于理研究范畴;对于保险凭证内容、索赔时限等业务操作问题,要求该公司切实加以改正。
  李滨律师不认可黑龙江保监局的答复,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日,中国保监会认为李滨律师所提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年11月27日,李滨律师以北京赵公口客运站未经李滨律师同意强制销售公意险,未经被保险人亲笔签名违反《保险法》第56条禁止性规定致合同无效为由,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起诉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退还保险费1元钱,并判令中国人寿支付惩罚性赔偿金9999元。
  朝阳区人民法院于日开庭,并在庭后对该案召开了专家研讨会。有关专家认为合同的效力没有问题,该研讨会未提及保险单不记名的问题。
  日,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李滨的诉讼请求。李滨律师提出上诉。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近日,鉴于哈尔滨市发生&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李滨律师再次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再建议,建议保监会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的合同利益,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销售不记名并涉嫌多处违法的公意险,完善和落实公意险实名制。
  12月6日,李滨在哈尔滨市南岗客运站了解到,该客运站12月5日发送旅客9118人次,其中有8226人次购买了公意险,占到90.2%,售票员在售票时报价直接包含了保险价格。
  他认为,解决公意险实名制的最好办法就是依法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分窗口销售客票和公意险,通过宣传等方式提高百姓的保险意识,以扩大公意险的销售,实现保险公司与乘客利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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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网站保险公司业务员利用死人导演车祸 骗保400多万|交通事故|医务人员|保险公司业务员_新浪新闻
庭审现场(曹杰文/摄)
  原标题:拉死人导演车祸骗保达400多万 灵璧县13人涉案受审
  中安在线讯&据安徽商报报道,灵璧县一名保险公司业务员杨某通过医生物色罹患癌症即将死亡的病人,为其投人身意外保险。待病人去世后,再与他人联合相关医生,导演车祸等意外死亡的假象,从而骗取大额保险。东窗事发,涉事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本报曾作报道)。5月10日,这起涉及多人的特大保险诈骗案在宿州中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案件涉案人员达13人,累计索赔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预谋]为癌症病人投人身意外险
  据了解,2012年10月到2014年12月两年多时间,保险公司业务员杨某(原安邦财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通过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获取患有癌症的病人信息,并主动与患者及家人结识,在与患者家人共同商议后,要求患者或其家人提供癌症患者的相关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先后为癌症患者崔某某、陈某某等五人(均已病亡)在宿州市十余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人身意外保险。
  [实施]利用病人的遗体导演车祸
  被保险人崔某某、陈某某等人因病死亡前后,杨某等人在晚上将遗体抬出去,分别指使被告人杨某玉、苏某、赵某某等人驾驶机动车,先后在灵璧县城区多地伪造与四名被保险人驾驶两轮电动车相撞。“交通事故”发生后,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安排同医院的医生宁某某、医保科副科长李某,煞有介事地在医院ICU室内对被保险人进行“抢救”,制造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假象,出具虚假的抢救病例。
  [索赔]骗取保险金超过四百万元
  “车祸好戏”演完之后,杨某持灵璧县公安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医学尸检报告及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虚假的病历等材料,单独或共同与被告人刘某英、梁某英、张某平、王某梅、崔某庭等人向被保险人所投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累计索赔元,其中犯罪既遂金额为元。被告人杨某将所得赃款小部分分给医院的王某某、宁某某、李某以及潘某、刘某英、王某梅等人,大部分被其非法占为己有。
  [角色]保险业务员勾结医务人员
  根据调查,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在履行公务过程中,接受保险公司业务员杨某的吃请及钱物,根据其掌握的信息,向杨某提供住院癌症患者崔某某等人的信息。并分别安排医院同事宁某某、李某编造虚假病例供杨某等人实施保险诈骗,其中,医生宁某某参与伪造的虚假病例造成各保险公司经济损失达元:医保科副科长李某参与伪造的虚假病例造成各保险公司经济损失达元。
  除此之外,癌症患者家人梁某英、刘某英等人也参与作案。涉案人员达13名。
  [审理]三名医务人员涉两项罪名
  检察机关认为,参与作案的13人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灵璧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多次伙同同事宁某某、李某徇私舞弊,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泄露病人信息、伪造病例,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李某、宁某某均犯数罪,应当以保险诈骗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被告人杨某为了骗取保险金,还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两辆面包车(车主信息分别以他人信息登记)在安邦保险宿州分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除了制造车祸假象,杨某还通过医院的王某某安排医保科副科长李某为因患病病亡的李某萍出具了因坠楼死亡的虚假门诊病历。
  由于案件涉及被告人众多,复杂重大,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据了解,法庭将在庭审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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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灵璧利用病人遗体骗保案首案宣判:一具获利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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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癌症病人死后“骑”车再次被“撞死”
  日晚上,灵璧县灵城南酒厂东侧水泥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撞倒一辆电动车,电动车骑行者后因伤重死亡。
  然而,这并非一起真正的交通事故。“被撞”的死者,其实在这之前已经因癌症死亡。这起案件的“被害人”为灵璧县大庙乡新庄村村民崔某某。2012年下半年,崔在灵璧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县医院)被诊断为肺恶性肿瘤。住院治疗期间,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公司)业务员杨某甲(另案处理)与崔某某的家人合谋,先为崔某某投多份保险,再以崔某某因车祸意外死亡骗取保险理赔。
  期间,杨某甲找到时任县医院医保科的王某(另案处理)帮忙提供崔某某因车祸在该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虚假病案,王某找到同医院的崔某某的主治医生宁某(另案处理)帮助伪造。宁某按要求伪造病案。日,崔某某因患肺癌呼吸衰竭死亡。
  日晚上,杨某甲等人制造交通事故假象并报警。
  病死之人尸体被医生缠满绷带
  在接到报警后,灵璧县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对该案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据处理该案的交警季某回忆,日的案件,记得当天是他主值班,因为他正在外出警,是指派民警张某和曹某出的警,现场勘查结束。
  宁某,灵璧县医院医生。据其供述,崔某某因患肺癌在县医院治疗,他是崔的主治医师。杨某甲是他通过王某认识的。日,杨某甲让他帮忙造一份假的崔因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历。事实上,崔当天下午死亡。杨某甲安排他在崔的尸体头部缠上绷带,伪造成因车祸被撞伤的样子。当时,崔的假交通事故案,有交警部门的人问过他是不是崔某某的主治医生,伤情怎么样。他说他是的,病人伤情很重,当时没有做笔录,没有法医找过他。
  一具尸体骗了数家保险公司34万
  案发后,经过调查,“肇事”的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登记的所有人是罗某,杨某甲先后以罗某的名义在安邦公司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为崔某某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意外险、为崔某某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璧营销部投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为崔某某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璧县支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然后杨某甲以被保险人代表身份向以上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崔某某疾病证明书、死亡证明等资料,骗取数家保险公司34万元。
  办案交警的“没必要”酿大祸
  在利用崔某某病尸诈骗案中,所有的诈骗依旧都来源于一纸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这份责任认定书又是如何出炉的呢?用办案交警季某的话说,都是因为一句“觉得没必要”。
  当时在调查事故时,季某觉得没有必要去找120随车人员询问,如果找了,就能及时发现这起事故是虚假的。
  正是因为“没必要”的思想暗助了骗保的发生。也正是因为“没必要”让季某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日被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当日被灵璧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
  首案宣判糊涂交警认定玩忽职守
  日,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对季某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季某如实供述相关事实。
  灵璧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季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杨某甲等人利用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资金共计34万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季某犯玩忽职守罪事实存在,罪名成立。遂判决认定季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记者发稿前获悉,实施“病尸骗保”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出具虚假病历的医生等人被另案处理,案件目前正在审查起诉中。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张淳 SN182
只要认识到空无的道理,生命就无往而不胜。生命想透了其实与一个晚期癌症病人无异,什么都不必太过执着,喜欢干点什么事就干点什么事而已。
“特朗普现象”其实是美国新教文明进入衰退期以后的一次自救。特朗普和他背后的美国群众,是对内外挑战的坚决应战,是美国文明不甘沉沦的生命活力迸发。而与之对立的建制派,则是腐朽的、堕落的。特朗普参选的结果,将决定美国未来是走向中兴还是就此沉沦。
中国的科技教育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这一点大家有广泛共识。完善体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支持年轻人,特别是那些独立生涯起步不久、相当于国外助理教授时期的年轻科学工作者,以及当代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博士后和研究生。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有越来越多国家的共产党与社会党开始不同程度的互相交往、联合斗争。中共自1982年以来也与社会党国际和多国社会党建立联系,甚至多次派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参加社会党国际每隔三年召开一次的国际代表大会。我朋友上的是公共交通意外险,自驾出车祸死亡能得到赔偿吗?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共58个回答
一个月前在线
一个月前在线
买了意外险就可以理赔的
一个月前在线
看看合同,自驾车意外包括
一个月前在线
具体要看投保的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险责任是否包含自驾车,可以把保单拍照,我帮你分析。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公共交通不包括自驾,建议仔细查阅保险条款,或咨询保险公司有关人员
一个月前在线
Ta的精选方案
一个月前在线
看具体保障内容
Ta的精选方案
只要买了意外险就可以得到赔偿的!
买保险,就是买平安!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需要,可随时联系我!
一个月前在线
一个月前在线
要是只有公共交通的话,自驾是不赔的
一个月前在线
如果合同只保公共交通的,那自驾车不赔,所以,你要看保险责任里怎么写的
你看一下保单合同,交通意外包括自家车不,保险责任列的很清楚。
一个月前在线
那要看合同里包不包括自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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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人致3死 车祸保险如何理赔?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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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央视新闻1月19日消息今日7时15分左右,江西省奉新县狮山西大道,发生一起驾车冲撞行人事件,犯罪嫌疑人胡某驾驶小轿车冲撞行人,目前导致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不同程度受伤。死伤者大部分为学生。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发生车祸死亡,保险理赔流程怎么走?】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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