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免税农产品账务处理产品的进项税会计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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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规定是这样,不知道为什么初衷,这样做是什么道理,哪位高人老师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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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不是想17%抵扣?因为农产品本来就是免税的产品,如果征税的话相近农业生产资料也是13%税率所以你买进来抵扣无论如何也不能按照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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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高人,跟你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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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说法,收购农产品时付出的现金和销售时收到的现金相同,不存在增值的问题,但是按税法算出的结果还是要交增值税的,这个问题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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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3楼qfwjj01的帖子为什么收购农产品付出的现金和销售收到的现金是相同的呢,那样岂不是没有利润可挣了,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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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时付出的现金和销售时收到的现金相同的情况很正常啊,在实务中肯定有这种情况发生,不是每笔生意都会赚钱,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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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问的是100元收购的农产品100元销售的问题,是吧?采购是因为是从农民那里收购的,100元本身是不含税,国家特准按13%抵扣,既可抵扣的进项为100*13%=13销售的时候100元是含税价,存在价税分离的问题,因为税不征税,所以销项税=100/(1+13%)*13%=11.50应缴税额=销项税11.5-13=-1.5你的说法有误,100元进的100元销售,平进平出是不用缴税的。如果我没猜错,你想问的是为什么进的时候是直接乘,卖的时候要除以(1 税率)?就是因为一个是含税价,一个是不含税价,含税价通过除以1 税率还原为不含税价,不含税价则无需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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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上边的这位靠点普,是我算错了。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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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明白了 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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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问的是100元收购的农产品100元销售的问题,是吧?采购是因为是从农民那里收购的,100元本身是不含税,国家特准按13%抵扣,既可抵扣的进项为100*13%=13销售的时候100元是含税价,存在价税分离的问题,因为税不征税,所以销项税=100/(1+13%)*13%=11.50应缴税额=销项税11.5-13=-1.5你的说法有误,100元进的100元销售,平进平出是不用缴税的。如果我没猜错,你想问的是为什么进的时候是直接乘,卖的时候要除以(1 税率)?就是因为一个是含税价,一个是不含......犇牛发表于 13:21:05解释的相当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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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销项税时不应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100/(1+17%)*17%=14.5,应交税金=14.5-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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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农民购买农产品时,农民是免交税的,单位向农民购入农产品,可以按进价的13%抵扣增值税。如:购入农产品价值100,则入账时农产品87,进项税13;单位将购入的农产品对外销售时,属于二次流通,不属于自产自销免税范围,假设销售价格为100,则有两种情况,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那么100为不含税价,则销项税为100*13%。本月企业应缴增值税=100*13%-13;如果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销项税为100/(1+13%)*13%,本月企业应缴增值税=100/(1 13%)*13%-13。不论何种情况,单位的销售收入始终大于购入成本,还是存在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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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0.98:Execute time :0.61一、首先,要确定减免增值税的方式。增值税优惠种类主要有直接免征、直接减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二、然后根据减免方式做相关的账务处理。如:
(一)直接免征
《相关信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号文件将免征对象扩大到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并规定了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同时要求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在会计上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否则不予免税。
例如:某大型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直接收购农户生产的蔬菜100万元,上门收购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全部对外销售,销售额为150万元。假设蔬菜销售额能单独核算,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税费。
1.购进蔬菜时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财税〔号文...
一、首先,要确定减免增值税的方式。增值税优惠种类主要有直接免征、直接减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二、然后根据减免方式做相关的账务处理。如:
(一)直接免征
《相关信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号文件将免征对象扩大到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并规定了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同时要求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在会计上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否则不予免税。
例如:某大型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直接收购农户生产的蔬菜100万元,上门收购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全部对外销售,销售额为150万元。假设蔬菜销售额能单独核算,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税费。
1.购进蔬菜时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财税〔号文件明确规定,购进的蔬菜销售时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会计及税务处理不再像以前那样将购进农产品按照购进金额的13%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在购进时全部计入蔬菜的购进成本。
借:原材料 1100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00。
2.销售蔬菜时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00。
(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大同小异。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
1、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缴纳增值税时
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4、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朋友,企业购买的商品,用于免税项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
企业购买的农产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购进农产品,除取...
你购入农产品还交什么税呀!?
只有销售收入才按照规定计算缴税,购入农产品不缴什么税,购进免税农产品更谈不上缴纳增值税了!
全国营改增不一;增值税申报关键不看企业或事业,关键具体看抵扣哪方面的销项税,若是正常的商品销售,不能抵扣!则分录不用分出进项税多少了,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
一、“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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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销售免税农产品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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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我单位购进农副产品,供应商出具了该单位购进农产品免税的函,现在供应给超市的商品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票了,那我单位销售和进货的时候怎么账务处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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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进项税就是了,其他的还是照旧了
你单位是超市?
免税,你也免税呀,购进与销售时,不再处理增值税金。
呵呵,建议看看CPA考试的税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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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会计人来说是重要琐碎的事项,由于企业业态的不同中间存在很多个人理解的事项。本期嘉宾程伟男,是视野思享会的积极参加者,在某事务所工作,近期将其关注的研发费用事项进行了系统整理,分为相关政策依据、三方面的注意事项、九方面的常见情形(争取分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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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农产品如何处理可抵扣的进项税?
发布时间: 17:09
来源:网校
小编导读:
问:从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后,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是否应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划分为“无税金额”和“税额”来计算抵扣进项税,即应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否为:应抵进项税额=农产品收购金额/(1+3%)×13%?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无需将收购价格人为地划分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两部分。
再者,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本身不存在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问题,认为地将收购价划分为两个部分,亦没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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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愤怒刚学习不久,没法学啊要考试了,急死我了这次就不告诉你们老板了,限你们赶紧弄好算了,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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